“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故事中的人物也许都有些卑鄙,也谈不上高尚,但他们都是在认真、执著地生存着。为了生存,或者为了更好地生存,他们主动或被动地干了一些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干了一些为现实所不容的事情,这些都可以理解,可以同情,但是绝对不可以效仿。因为效仿的后果,除了监狱和坟墓,我考虑不出还有什么更好的去处。
至于本书最终定名为《指间沙》,主要还是因为主人公性格和命运不自觉发生逆转所致。由痛恨变为同情、由嘲讽变为叹息也是一个过程。2005年11月份起意动笔,到2006年7月份一稿出来,接近九个月的写作时间里,憨哥周边发生了很多的事情,有亲人和同事的故去,也有工作上的变迁,有形势的变化,也有情绪上的波动。一个人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总要学会思考的,不管思考得深刻与否。尤其是身边的一些同事,生时位高权重,眼高于顶,死后一年不到老婆嫁人、孩子改姓,他的努力、他的奋斗到底来是为了谁?他生前积攒了大笔的存款、留下了好几处房产,他死后又能带走了什么?除了几声他已听不到的哭声,除了一个精致的骨灰盒,除了占有几平米的仅仅能安下一方墓碑的土地,他还是两手空空地离开了这个世界,不管他还有多少的不舍,不管他还有多少的留恋,死者要对生者说的话,反正我是听不见的。
没事的时候经常上网逛逛,那日偶然间听到了一首平和优美的歌,一不小心拨动了我几近麻木的心弦。忙借助百度“度”了一下,原来这歌名字叫做《指间沙》,一位不知名的女歌手的上乘佳作。当时正为已经发生逆转的故事发愁,因为本故事再叫《春江水暖》显然已经不再合适,但是一时之间又找不到更合适的名堂。“指间沙”这三个字背后蕴含的意味正好吻合了故事主人公的命运,用它来作为书名再合适不过了。
本书写作过程中,采用了一些传播在网络间的资料和素材,在此已无法一一列出并一一致谢。在此,憨哥抱拳弯腰,一躬到底,一并谢过。
初稿于二○○六年七月八日
二稿于二○○六年八月二日
楔子
大自然也有偷懒的时候。第四纪冰川造山运动由南往北一路将地壳拱起,途径水西省中部的时候,潦潦草草地在这里顿了几顿,便留下一溜儿海拔不到千米的山丘。亿万年风吹日晒雨淋下来,山体上更找不到丝毫可以联想到类似于“雄峻、巍峨”之类的意味了,但也峰峦起伏,林木森森,也成了省城的天然屏障。一溜矮山中,最有名气的便数佛山了。有山往往有庙,有庙必定要有传说。佛山脚下的人相信,中国最古老的两位皇帝禹和舜都曾经在这座山下开荒种田,驯养子民,而他们都是纯正的尧舜后嗣。唐朝那位使得一手好锏且又智勇双全的名将秦琼,曾在某次大战前夕,将那匹善解人意的黄骠马拴在半山腰那棵古槐上,解衣宽带遗尿一泡,遂使槐树茁茁壮壮,屹立千年而不倒。又传,各路神仙包括真武大帝、包括如来我佛、包括观音菩萨、包括碧霞元君、包括鲁班大师、包括西方灵官、包括大财神、小财神等等都曾驾临本山,所以山顶上便有了一个儒、道、佛三教合一的大杂院。自元代始,每逢古历“三月三”、“九月九”,这里便有了热热闹闹的庙会,善男信女们纷至沓来,焚香颂经,顶礼膜拜,佛山上香烟缭绕,云海升腾,紫气东来,佛光显现,显得愈加神秘与幽远。“千处祈求千处应,苦海常作渡人舟。” 山路两旁的树上挂满了红红的许愿带,人们将一个个关于健康、关于幸福、关于财帛的美好愿望交给一棵棵自顾不暇的树,却不见春光明媚间,林间山花都绚丽成云霞了,引来满山的蜜蜂嗡嗡彩蝶翩翩。
拾级而上,过云径禅关登至山顶。抿一把热汗,沐山风凭栏北望,却见一湖纯水明亮如镜,九曲黄河飘摇如带,一片高楼密布成林,省城景色便一览无遗了。
佛山曰佛,大抵是因为兴国寺后佛崖上千姿百态的60余尊隋代石佛了。不过沧海桑田,岁月变迁,历经数代,更经文革,诸佛都已缺胳膊少腿,面目全失,“第一弥化”已名不副实,只余禅寺大师们合辙合韵的诵经声和虚无飘渺的钟罄声透过薄薄的雾霭传进耳朵了。
这个春风荡漾的晚上,憨哥摊开一张报纸,摆上几样小菜,打开两瓶啤酒,盘腿坐在佛山之巅。一轮皎洁的明月挂在中天,过山风凉凉吹来,省城的灯火在眼前明明灭灭。王良白衣飘飘而至,坐地、盘腿、与憨哥相对而笑。
眼前的王良还是二十年前那副硬朗跳脱的神情,只是原本俊秀阳刚、棱角分明的脸上竟然横亘了一道斜长的大伤疤,密布着数不清的细小疤痕,再加上一袭宽大的白衣,朦胧月光下透着一种说不出的诡异。如果不是事先便知道他就是王良,憨哥还认为自己约到的是一个来自中世纪的鬼魂。
对我好奇的打量,王良并没有多少的不愉和难堪,他微微一笑,悠然伸出长长的胳膊,抬手抄起酒瓶跟我手里的瓶子响亮地撞一下,开言笑道:“人要是经历过一次不成功的死,便会将这世间的宠辱得失看轻淡了。看到我今天鬼魅似的模样,憨哥你同情我也好,怜悯我也好,嘲笑我也好,其实都无所谓。因为作过的事情,倒也没有什么掖掖藏藏的必要。”
“‘一人一世界,一沙一天堂’。世间万物都有自己生死明灭的轨迹,那是任何人都无法模仿无法比拟的。”憨哥捡几粒五香花生豆扔进嘴里,有滋有味地嚼着,“你将故事讲给我听,我其实并不感激。因为你将听故事的乐趣送给我的同时,也把保守秘密的义务一并塞给了我。你知道我从来就是一个不愿承担责任的人,今天你讲的故事,说不定明天我就会将其变成铅字,换成两个酒钱。一番酩酊之后,没有感慨,没有记忆,然后若无其事地继续赶路去也。”
“这世上人来人往,均是些擦肩而过的过客而已,谁也没有替人保守秘密的义务。这就叫做‘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自己做过,就不要怕别人知道,更不要怕别人评说。”王良抄起酒瓶子来了个吹号式,一仰脖喝下半瓶酒去,阔阔的衣袖临风飘飞,“我要是想将一番离奇经历烂在肚子里,也就不会应你所约前来喝你这瓶酸酒了。昨天我所经历的,说不定今天有人正在重蹈覆辙,今天上演过后,明天又会加上更多的精彩――说给你听的这段故事,没有什么惊世骇俗,也没有什么醒世喻人教化意味。就如《石头记》里说的那样,‘姑妄之言,姑妄听之’,能博人一笑、一叹,又何乐而不为?”
“会不是又一块青梗顽石衔玉而来,绛珠草随后袅袅而至,又一段姻缘情孽粉墨上演吧?”憨哥调笑道。
“心慕高远性随风,了无羁绊纵歌行;亦感亦伤痴人梦,载言载笑儿女情。”王良起身,对月长吁道,“我的这段故事啊,不似红楼,却胜似红楼,只可惜我不是那个锦衣玉食的贾宝玉。我要真是贾宝玉的话,早早地便会随着那癫疯和尚走了。这世人都是勘不破、搞不清,所以才有缘起缘灭,才有精彩纷呈的悲喜剧在日日上演。经历便如一本书,不知你想从那章那节听起?”
憨哥举杯道:“你少年时代的苦乐也许是你最值得骄傲的资本,但是时代久了,时代变了,已没有什么噱头啦。这个年头啊,故事要有些情色、有些内幕、有些悬疑、有些疯狂才有卖点,方能称得上传奇。”
王良朗声笑道:“诚如你所言,我的故事里不仅有内幕、有悬疑、有情色,里面还有凶杀、有贪污、有性交易、还有一些你想也想不到的伎俩。当然,你听完这故事之后,也许还能发现里面更多的却是善良和关爱、泪水和沉思。若不愧对这爽风明月,若不愧对这难得机缘,这故事还得从我们作别那所菁菁校园讲起。”
第一章 醉回故乡
憨哥你还记得大学毕业十年时我们搞的那次聚会吗?聚会的时候,我们搜肠刮肚搜遍了包括鸡毛蒜皮在内的四年大学生活的所有记忆,大家都说,印象最深的应该就是那场在下午举办的“晚会”,那场“晚会”上印象最深的当属大家自编自导自演的“最后的华尔兹”了。
十年聚会上酒杯起落处,我们的同学阿菱曾眯着弯月般明亮的眼睛问我:“王良,你知道那场晚会你给我什么感觉吗?”
借着酒劲儿,我涎着脸道:“类似于貌如潘安、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等等一切一切的誉美之词,你尽管施展在我身上吧阿菱,你尽管放心,再惨烈的赞美我都受得了。”
阿菱吃吃地笑道:“小样,实话告诉你吧王良,那时候我怎么看你怎么象一只被掐住脖子的公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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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校树,灼灼庭花,记起囊萤窗下,
琢磨几载,羡君玉就,而今光彩焕发。
鹏程万里,才高志大,伫看负起中华,
听唱离歌,难舍旧雨,何年重遇天涯。
事实上,多年前我们在那间挂满“知识就是力量”之类手书条幅的大合堂教室里,伴着舒伯特的小夜曲,煞有介事地舞扎着自编自导自演的、一听名字就令人伤感得让人起鸡皮疙瘩的所谓的“最后的华尔兹”的时候,我就知道这分崩离析的结果肯定一年比一年惨重。走出校园进入社会,我们这档子鸟人中肯定有人红得发紫、脑满肠肥,也不排除有人风光不再,惶惶一如丧家之犬,甚至一命呜呼。在学校里谁谁谁那德性,大家彼此之间熟悉的程度不亚于熟悉自己的臭脚丫子。多年前我们的散伙,说豪迈的叫做分道扬镳,说句实在的那整一个水浒传的开头。《水浒》上说,嘉祐三年三月三日,一个姓洪的鸟太尉手贱得不行,揭走了一个洞穴上的封皮,推倒了镇压的石碑,抬起了石板,只见穴内刮刺刺一声响亮,一道黑气直冲上半天里,空中散作百十道金光,三十六员天罡星、七十二座地煞星,共是一百单八个魔君往四面八方去了。公元1991年7月9日,随着系领导的一声号令,完成了由人到魔全部修炼课程的水师中文系87级96个鸟人树倒猢狲散,一个个雄心勃勃外加少年老成,牛皮哄哄散落全省各地,高唱着“我们要打回老家去!”之类的豪言壮语,卯足了劲,准备在各行各业掀起一股汹涌澎湃的排天浊浪。
四年师范读完了毕业在即,一家人在慌里慌张打落单位的同时,觉得很有必要开一个晚会,将四年间积累下来的同窗情、师生意痛快淋漓地抒发一下,便有了那场在下午举行的晚会。“晚会”上阿菱的那位预定舞伴小杜一不小心惹恼了系领导,在系领导的暴跳如雷中,在小杜咬牙切齿地说了半晚上梦话后,这天天刚蒙蒙亮他就卷铺盖走人了。旱地拔葱我被拎出来“顶缸”作阿菱的舞伴。大二以后,每逢周末,我都准时出现在东食堂二楼的周末舞会上,躲在轰鸣不休的音箱后面,一面鸡啄米般随着音乐摇头晃脑,一面一杯杯地卖速溶咖啡,大家都知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的道理。那天下午,披着齐肩的蓬松长发,我睡眼朦胧地前往文史楼二楼东头的那间合堂教室。那个时候,掩映在浓绿柏树丛中的那座青砖红瓦的老教学楼已经变成了一段青春的墓碑了,散落在楼前楼后的紫荆、紫薇们仍在顽强地吐露最后的芬芳。远远地,一阵凄凄清清的不知名的曲子在缠绕过来。一瞬间,我陡然觉得自己已经老气横秋了――作为毕业生,我就要永远地告别这段昏天黑地、云山雾罩的青涩时光了。积食不消的四年光阴,还等品出个什么鸟滋味,我们便在毛老人家一成不变的高大魁伟挥手之间,耳轮间便一声闷响,就地解决了。
当我一脸凄凉的模样出现在合堂教室里的时候,那里已经簇满了人了,设在下午的告别“晚会”还没有正式开始。男同学女同学都知道这个下午“晚会”的真实含义,经此一别,我们当中的好多人也许就此天涯海角别离,终生难以再次聚首了。所以,女同学、男同学门普遍地放下了架子都在一脸留恋状说着话,好像还有很多同学在执手相看泪眼。虽然在我们共同度过的四个三百六十五天中,在爱情问题上、在班级职务问题上、尤其是在毕业分配问题上,大家都不同程度地互相挖过过社会主义墙脚――为了留在省城,为了争得一个省直名额,大家显得普遍早熟,将成人们的劣根性提前来了个预演,诸如检举、报告、送礼、下跪、磕头、献身等等不一而足。现在浓雾已散去、天空一片晴朗,该留省城的已经留在省城,该进机关的已经接到接受函,该卷铺盖回老家的也已经将铺盖卷好,只待晚上的一顿会餐之后,大家便沙扬娜拉,八个牙路杀给给,再别了康桥,除了一肚子的怨天尤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