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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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情-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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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迟早,”放下手中握了许久的笔,他说:“我将会离开,你若愿意继续与我在一起,我仅能做到你当初说的──结情。”
第一章
    是遗书。

    才张眸,一抹银杏黄色泽,渗映眼帘,视线有些模糊,阳光带着昨夜暴雨的湿气,悠缓而又炽烈地驱离空床位上的苍白孤寂。她伸出手,摸着前方枕头,暖暖地,不是男人留下的余温。他留下的,是遗书。

    都这个时候了,他仍旧如此,总说人随时会死,他是“路上埋尸”的命,出门前,得把一切交代好。

    遗书啊……都这个时候了,他还写这种东西。她不要他的任何交代、不要他的任何遗产遗物,除了腹中的小家伙。

    胎动很频繁,医师说,是个活泼的贵公子,想当然耳,应该会有一双琥珀色眼眸──如他父亲──是气质优越的皇家贵公子。

    她倒不希望孩子同他一样──出门留遗书给她,说什么若有意外,她靠他的版税,可以过一辈子,虽然她是他见过最能自给自足、独力生活的女性,但他不要她白皙的柔荑做粗活、不要她美丽的脸庞像以往那般沾染泥污。

    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久到仿佛一定要写遗书,才能安心。

    她抽出被子底下的手,轻轻碰触颊畔和红唇,另一手拿过枕头上的遗书,贴着唇,又贴着颊──有种葡萄酒浸渍软木塞,淡然沁冷、优雅又孤僻的香味。他习惯一手执笔工作,一手拈弄葡萄酒软木瓶塞,时间久了,那气味就不止在他掌心……

    她忘不了。

    她记得他们初遇那段日子的扶桑花色泽──

    黄的、红的、橘的、白的、粉的,金的那种叫金球扶桑,花形大、重瓣层层叠叠,还有纹紫扶桑、乳斑扶桑与花瓣左旋的美人扶桑……

    平晚翠最喜欢月光扶桑,偏偏,她住的地方满攀冷艳蔷薇,没有加汀岛处处扶桑盛绽的热情活泼特点。

    听说,蔓缠花岗岩高墙的蔷薇,并非加汀岛原生花朵。打哪儿来的呢?异乡人不可能会清楚这种事。

    欧阳荷庭一走进那条本地人称作“情侣巷”的石阶道,原已皱凝的额心更显深锁,整张俊脸暗了大半。犹若步入深邃的迷宫密径,浓郁的蔷薇花香消散不去还回旋,味道好尖锐,避无可避。

    这巷子太窄,两侧民宅围墙太高,很压迫。欧阳荷庭走了一个阶段,快喘不过气,他重重吐息,站在巷子中段,仰起头──上方一线天,红的,饱胀的血腥色,像要爆开的血管。书本上标示的人体血管图,蓝色是静脉,红色是动脉──那一线天──破裂的话,血会喷溅而出。

    鲜红花瓣飘落、转窜着,似要钻入他琥珀色双眼,在晦涩瞳底染缀哀伤愤怒的情绪。

    就要涌现了──一直以来,无法言语、不甘心的感觉……

    “可恶……”沉重的喘息大过低哑嗓音,欧阳荷庭抹去额鬓汗水,高大身躯往旁边墙面倾靠。

    管不了蔷薇荆棘藤刮坏手工订制西装,他倚着墙,望天──赤艳、花瓣若血纷飞的一线天。不舒服极了,他感到晕眩,听见有人哼唱〈Vincent〉。那嗓音很愉悦,怎能如此愉悦?〈Vincent〉不是快乐的歌曲,那在述说一个因为世界不完美,而自我毁灭的男子,不是吗?是谁?是谁把该忧郁的旋律哼唱得这么罪恶地快乐?

    轻轻柔柔、悠扬煦美,女性哼歌的嗓音糅合夕暮之彩,带着热度熏缭人。

    好热,风是暖的。两个月前,他脱离家族,由寒冷北国坐船至气候相差两季的风帆之乡──加汀岛,这岛屿有高更画笔下的大溪地风情,也具备希腊爱琴海的慵美悠闲,似乎,再丑陋、再破败、伤痕累累的心灵,均能于此获得新生的澄净清澈。也许这儿真是救人重生的天堂,但他从来不知道驱动帆船的风,与让热气球上升的气一样,都得是热的,热得像炙人的地狱火。

    该死的!他早习惯了家族所在的孤岛冰寒气候,耐不住热,根本不该听那个叫杜瀇的贼的建议,在这岛上落脚──他异想天开了,居然打算买房子!买重生!

    这地方根本不适合他!

    这地方的海太蓝,都说蓝是忧郁,为什么还有许多穿着可笑花短裤的人,在上头操帆、冲浪,欢欣鼓舞地开绮彩派对?他们到底在快乐什么?热情什么?他想不通这一切,头很晕,呕地一声,吐了。

    在暖风中的女性歌声里,欧阳荷庭吐了,酸水自喉咙深处不断滚涌。他狼狈地回身,弯腰拱肩,左手心压坏一朵美好蔷薇,被那反噬的荆棘藤凿刺。

    这世界总有一天会要他的命,他随时写好遗书等着。

    喉咙被灼热液体撕裂,欧阳荷庭对着墙脚剧烈呛咳。

    “你怎么了?”有人在问他,唱〈Vincent〉的女性嗓音不唱了。一抹曲折影子铺爬石阶,徐缓侵叠男人佝偻的残影。“先生──”

    欧阳荷庭微转脸庞,什么都看不清楚,他飘移的目光无法聚焦,身形跟着摇晃。

    “你不要紧吧?”这种问候听起来是皱眉头的。

    欧阳荷庭竭力挺直腰杆,站直身躯,收回压在墙上的手──有点痛,满是血痕。他不在意,不在意任何疼痛,不在意任何问候,旋足欲离开。

    他们说,他看上的房子,是非卖品,它的主人住在情侣巷,若他执意要拥有,非得亲自走一趟,与人面对面喝个茶、结个情,什么都好谈。

    根本不需要谈了,这个地方不适合他,买房子简直愚蠢!回旅店后,他要马上退房,告别此地,寻找另一个适合的地方。那地方最好没有海,要海,他有一大片,何须在这样的地方定居?

    这个地方说是热情奔放而自由,其实是野蛮粗鄙没文化。登陆那天,他就知道了,那些在港口路边小酒馆和女人调笑的船匠、那些成天只穿短裤比基尼抬着风浪板跑海滩的男男女女……没一个正经人。他竟把自己搞到这番田地,这等落魄,是否顺了家族心意?

    欧阳荷庭扯了扯领巾,不甘心的感觉充塞胸口,窒闷。“咳──”他用力咳。“呕──”又吐了,满腔的哀伤、悲鸣、愤怒,只能透过这种病态方式宣泄。

    他或许病了?

    “呕──”

    “啊!”平晚翠惊呼了起来,眨着美眸看那高大的男人吐得骄傲蔷薇立显萎弱。

    他真的病了!

    再也走不动了。欧阳荷庭双腿一顿,挺拔身躯矮了大半,整个人半屈跪在石阶墙边。

    “喂!”平晚翠快步拾级,朝欧阳荷庭走去。“你要不要紧?先生──”

    再也听不见了,听不见那把〈Vincent〉唱得太愉快、清美却也暖柔、叫“先生”时特别甜腻的女性嗓音。

    甜腻得如同洒了金箔的macaron!

    “先生!”

    香蕉巧克力酪梨馅,甜美浓郁滑润!

    “先生!你醒醒!你还好吧……”

    嗯──滋味绝妙!

    “谁……谁来帮个忙──海……海英是你吗?”

    真好听的声调!一直以来,他深深觉得,她的嗓音是最上等的高级甜点,醉心迷人。

    “海英──”

    “是,是我。”男人一口吃掉一个小圆饼,舔舔指,大掌往裤边抹了抹,单手托捧刚买的甜点,不慢不快地走过一阶一阶岩石步道,朝向平晚翠。

    平晚翠一面试图拉起瘫在地上的欧阳荷庭,一面别过脸庞对上背着夕光红辉而来的男人。“海英,你快来看看,这位先生很不对劲……”语气有些急促,隐隐透出焦心。

    晚翠是个善良的女子──人美心也美──他是知道的,也因为如此,他担忧她会被什么浑帐衣冠禽兽给骗了。

    “我来晚了,害你遇上麻烦──”他都看到了,那个像醉鬼的家伙,边走边吐,最后很不识相地倒在晚翠家门口。

    海英长腿跨阶,到达平晚翠身旁,眯细双眼睥睨了地上的男人一会儿,才蹲下,探出一只验尸官般的手,拨弄路倒的家伙。喂喂喂,搭讪美女,用这招很没格调呢……

    “海英──”身旁的女人出声了。

    “我买了小圆饼,”海英截断平晚翠的嗓音,将手里的盒装甜点塞给她。“满满的野蔷薇栗子馅口味。”接着,他抓起垂死的男人,扛上肩背。“放心吧,晚翠,我不会让这个晦气的家伙像头驴子一样挂在你家门口。”

    “等等,海英──”海英的动作快而俐落,没几秒钟,半扛半背地将男人带离,下阶,移往巷口。平晚翠跟上前,尾随男人身影,说:“这位先生好像不是本地人──”

    “嗯。”海英颠了一下肩头,把垂死的男人往上驮一点。“这家伙应该是个脑袋有问题的外地人。”明明气温高得不像话,还严严实实穿了一身西装笔挺,自找罪受。

    “海英,他是怎么了?”平晚翠问着。“他身上一点酒味也没有,却与码头那些醉客一样吐得倒在街边……”

    海英顿了顿,回首看着女人蹙额说话的绝美神情。野蔷薇栗子馅,微酸泛甜,绵密的微妙滋味!他哈哈笑起来。“晚翠,你担心这家伙死在巷子里,破坏这区域的洁净宁和对吧,尤其这种客死异乡变成无主孤魂的家伙,最麻烦──一定是这样,对吧?”

    “你在说什么啊?一直咒他死?”平晚翠摇了摇头,美眸盯着垂落海英身侧晃动的男人手臂。

    很修长。她的视线顺着米白织纹往下移,定在袖口,凝眄突出西装布料的衬衫袖扣,半晌,瞥见那沾血的指缝,她赶忙靠近,抓住无意识摆动的男人大掌,掏出自己的手帕缠裹他。

    海英敏感异样,回望平晚翠,说:“今天的晚餐只好改在我那儿──”

    平晚翠颔首,交互穿梭手帕两端,在男人掌心绑了个结。

    松开平晚翠绑在男人掌上的手帕,海英粗略、不要不紧地瞄了瞄男人掌心的伤,随便给他冲洗、消毒、上上药、胡乱包扎,包成拳击手套──男人嘛,要搭讪美女,好歹用点有气魄的招式;搞路倒博同情的话,那么,还是把他包成哆啦A梦小圆手好了……

    海英其实知道这男人是中暑昏倒,不过他很不爽男人弄脏平晚翠的漂亮手帕,何况这手帕正是他海英送出的礼物。

    “Aude──mars──”处理了男人的手伤,海英注意起男人的腕表,扯唇读出表面文字。“Pig──u──et──”乱发音、乱断音,很是故意。

    Pig、Pig、Pig──u──

    一脸闲适,喃喃念,哼歌吹口哨,海英悠哉悠哉解下男人的腕表,翻看表背,发现上面刻了记号,有点像荷花又有点像“皇”字,或说,应该是两者结合。

    “皇荷花?荷花皇?皇……皇吗──”他神情微变,寻思地把玩表,眸光幽沈瞅向诊疗床上的男人。

    “皇、荷庭。”没错,就是这个名字。

    海英起身,离开诊疗床,走向中央圆柱书架,从上层旧书中取出一本小说。这书由一对父子合着的,那父亲是颇具声望的海洋考古权威兼业余小说家,儿子是新一代冒险小说创作者,年纪轻轻在父亲的引导栽培下,出了第一部作品。新书发表会上,高大俊美的年轻人,很受女书迷欢迎,说是有种皇家尊雅贵气,站在考古学家父亲身边,毫不逊色,就那睇眄众人的琥珀色双眼太冷漠。

    “高傲的家伙!”当时,与会的几名同行年轻男子不怎么服气地批评他。

    海英只觉得男人嫉妒的嘴脸真不像样。

    现在,翻开小说封面,海英看到那张脸──额高、鼻挺、黑发微鬈,骨架轮廓有着哥德式的严峻贵族风格,琥珀色双眼果然太冷漠,彰显距离感,刻意与凡夫俗子作切割。

    “贵族啊……”海英低低哼笑,合上小说,归位,缓步行至诊疗床边,瞟一眼昏死的男人,手里翻玩着表。“AudemarsPiguet──好吧、好吧──”充满勉强的决定语气。“就这个当诊疗费了。你是皇荷庭,这样的收费算便宜的了……”把表收入白袍口袋,他挽高衣袖,扬扯嘴角,说:“那么,皇家贵公子、大作家,请让我这个凡夫俗子为您服务──”

    两指分开男人闭合的眼皮,海英持手电筒,按亮光源,直射琥珀色眼珠,瞳孔有反应。真可惜,这个琥珀色泽里,没有什么昆虫遗体,否则会很有看头!

    “真可惜啊……”海英摇摇头,移动手里的光束,扫左眼,照右眼,再回到左眼,然后右眼,两眼轮流,无限洗礼──他存心恶搞人,看那瞳孔放大缩小放大缩小,还真是有趣!

    欧阳荷庭动了,手臂缓缓抬起一寸,又放下。好累,浑身无力,强光刺着他的眼。的确做了一个坏决定──在这座日照过剩的炎热岛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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