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有吃有喝,有好风景,有玩的,为什么不来,下次一定来。”
“一言为定,拉钩。”
“这么大的人还跟小孩似的,还要拉钩,好拉钩。”两个人的小手指钩到了一起,一个小小的誓言就这样诞生了。
摩托在路上高速行驶着,在大学门前停下,他把她送到了寝室,他便重新消失在无尽的黑夜里。
二十二章
钱思雨一个人回到了自己独居的小屋,这里是他的栖息之所,自从考上大学以来,他就搬离了那个令人窒息的家,独自一个人在外面居住。他不喜欢家里那种沉闷的气氛,看着父母一天天带着一张假面虚情假意的关照着对方,他就感到恶心。他们已经彼此不爱对方,为什么还要留住对方,而在外人面前他们装作像其它的家庭的成员一样,给人感觉是恩爱的、和睦的、夫唱妇随的,实际上是两个人早已经分房睡,是异床异梦了。他感觉到太压抑了,自从上高中以后,他就在学校住宿,很少回家,一学期也回不了两次,假期没地方可去,只好呆在家里,但他也会把自己锁进自己的房间里,不肯露面,父母都不知道这个孩子是怎么了,总感觉孩子不对劲,但是哪不对,是什么原因,他们竟一无所知。他们也曾背地里讨论过这个孩子似乎和别的孩子不太一样,可是他们还是没有讨论出来什么结果,也只能随他去。虽说孩子的性格有些怪异,可是学习方面不让人操心,也不惹事生非,一切都很安定,所以他们也就不再操心他的事,而是把精力都放在各自的事情上去了。父亲整天忙着定职称,一切事都不关心。他在填报大学志愿时,父亲也不发表任何意见,只是说:“你长大了,一切事情都自己做主吧!”而妈妈也拿不出来什么意见,他从小就酷爱音乐,所以自己做主填报了音乐学院,因为他的功底好,从小就学习,一直也没有间断过,所以一举重地,成为了一名音乐学院的高材生,直到现在他也是音乐学院的优等生。而他和妈妈的关系似乎近一些,从小妈妈就对他呵护有加,什么事都依着他,不批评他,更不骂他,但是他讨厌妈妈这样的不负责任,任由他自已成长。所以他也就养成了凡事都自己做主,没有什么人、什么事能阻止他,他一个人独来独往,按照自己的理想和意愿生活着。
他躺在床上休息了一会儿,又重新起身,跳上摩托车向酒吧驶去。他自从上大学以来,一直在外面打工,很少向父母伸手要钱,一切的费用都靠自己的双手来挣,他不喜欢向其他的同学那样,所有的开销都要去向父母报,他认为男人就应该有所担当,一切事都要靠自己,不能依赖父母。
来到了酒吧,又坐在他所熟悉的电子琴前开始了他这一天的工作。在这灯红酒绿的场所,浮华沉迷的生活充斥着。在这里,他呆了三年,但他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他有他的理想和追求,他只是在这里谋求一种经验,获得一份薪水,供养自己的生活而已,在这里他没有过多的要求。
服务生拿来一张纸条,又有人点歌了。他拿起纸条看了一眼,是一首俗不可耐的歌曲,可见点歌人的欣赏水平了,只有他自己能感觉的到嘴角略带嘲讽的笑容,一个音乐学院的高材生到这样的地方唱这样的歌曲,难道不是一种讽刺吗?点歌者是为一个叫楚楚的坐台小姐点的歌曲,这位小姐生就的一副淑女的样貌,可惜生错了地方,却在这灯红酒绿的、奢侈无度的地方工作。虽然这个女孩在这样的地方工作,但自有她高洁的一面,她只坐台,不出台,也许正因为如此,所以那些款爷们也会经常点她的台,常光顾她,她的收入虽没有那些出台的小姐挣的多,但也不算少,想她一个人用,也是足够了。
钱思雨按着惯例,说出了点歌者的名字和被点歌者的名字,然后他就用那具有磁性的嗓间唱着,虽说这不是一首好听的歌,但经他一唱,也别有一番味道,琴声,歌声在酒吧里回荡,加之朦胧的灯光,让人感觉到困顿,不愿意离开这酒肉之乡。正在他边演奏边唱的同时,从对面传来了及不和协的声音,“放开我,我说了,不去。”
他抬起头,只见一个肥头大耳的家伙正在拽楚楚,显然是想让她出台,可是楚楚使劲的挣扎着,她的力气显然没有那个肥佬有劲呢,正是无奈的时候,她向钱思雨投来求助的目光。钱思雨本不想多管闲事,因为他虽然在这里呆了那么久,但他从不和这里的人交往,尤其是坐台小姐,他更看不上她们的低三下四,不把自己当人看。可是看见楚楚那可怜兮兮的样,他不忍。于是他站在那人对面,“你要做什么?”
“你没看见我请这位小姐吃这个便饭吗?”
“可是人家不愿意,你为什么还硬要拽,这不太合适吧!”
“这和你有关系吗?不要多管闲事!”
“怎么没关系,她是我的女朋友。”
“她真是你的女朋友,我怎么没见你们在一起过?”
“如果让你见到了,你还会找她坐台吗?”
“说的也是,不过小子,你记住,我不会放过你的,你等着吧,破坏了我的好事。”
“好,你来什么招,我都接着。”钱思雨面不改色的说。
那个人放开了拉着楚楚的手,转身愤然离去。这时老板才出来,钱思雨见着他,没好气的说:“你怎么现在才来,出事的时候怎么不来解决。”
老板一脸的无奈,“我到是想出来,可是哪敢呀!刚才那个人是王市长的公子,是有名的花花公子,不学无术,和一帮无赖流氓滚混,由于他的身份,谁也不敢得罪他,你们现在得罪了他,还不知道会惹出什么事来呢!我劝你们换个地方吧!还是别在这儿做了,我给你们多开些工资,你们还是另谋高就吧!”
“没关系的老板,谢谢你对我们的关心,但我还会在这做的,我也不会连累你的,实在不行的时候,我再离开。”
“那好吧,你们一定要小心呀!”钱思雨点了点头,“你们俩还是早些回去吧,给楚楚回去压压惊吧!”
“谢谢老板。”两个人转身离开了酒吧。
第二十三章
“那好吧,你们一定要小心呀!”钱思雨点了点头,“你们俩还是早些回去吧,给楚楚回去压压惊吧!”
“谢谢老板。”两个人转身离开了酒吧。
钱思雨用摩托车把楚楚送回家,下了车。一直没有说话的楚楚说:“请到我家坐一会儿吧?”
“不用吧,恐怕不方便吧!”
“没什么,我只有一个双目失明的奶奶,请你不要告诉我奶奶,我在外面做什么工作,我说我在外面只是推销酒。”
钱思雨点点头,跟随着楚楚走进了屋内。这是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小房间,室内靠窗的位置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摆满了各种书籍,桌子旁有两把椅子,在房间的另一侧放了一张双人床,这显然是袓孙俩睡觉的地方,在室内的一角整齐的摆放着锅碗瓢盆,看来厨房也是在这间室内。
听到有动静,一位双目失明的白发苍苍的老人用沙哑的声音问:“是楚楚回来了吗?”
“奶奶,是我。我还带来了我的一个同学,让他来上我们家玩。”
“孩子过来,让我看看。”钱思雨正在纳闷,楚楚推了他一把,他就走到老人面前。老人用树枝一样干枯的手在钱思雨的脸上摸来摸去,“嗯,这孩子长的好看,而且有一颗善良的心,我喜欢这孩子。”钱思雨这才恍然大悟,原来看就是摸。
钱思雨在屋内呆了片刻起身告辞,他在不知道应该对她们说什么毕竟是陌生人。“你替我送送你同学,哎,我这眼睛,要不然我就要亲自送你了,记得以后来玩啊!”老人说。
“好的。奶奶再见。”钱思雨应付着说。
楚楚把他送出了门外,“今天真是谢谢你,没有你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事呢?”
“你一个女孩子不应该去那种地方工作的,怎么会去那呢?”
“生活所迫呀!我原来生活在农村,我只有一个奶奶,奶奶含辛茹苦的把我养大,考上了大学,我不能把她一个人扔在老家,我不放心。”
“你是大学生?”
“是呀,我是师大的。我看到很多像我一样的孩子上不起学,所以我要支援边缰教育,我就报考了师大。”她继续说道:“我和奶奶没有生活来源,还要交学费,我哪来的那么多钱呀!就只好去那打工了,那的工资高啊!还可以勉强维持生活。”
“那你还打算在那继续工作吗?”
“是呀,不工作又能怎么办,我真怕有一天生活的重担把我压垮。”说着,她的眼中含满了晶莹的泪花。
钱思雨的心一沉,是呀,让一个女孩承受这么多的生活压力,是真的太难了,看她那单薄的身躯怎么能承受生活的重负呢,人呀,真的是有很多困难在前面的路上等着你呀!
“今后我们是朋友了,有什么困难你就说吧!我一定会帮忙的。”随后他又从钱夹里拿出八百元,“这是我的一点心意,看能帮你点忙吗?”
“不用了,谢谢你,我自己挣的够用。”
回到家后,钱思雨想的很多,看来不幸的人有很多,楚楚这个女孩比我还不幸,看来那点不快乐又算得了什么。楚楚真是一个值得人佩服的女孩,有着一颗坚强的心。
他们每晚依然去工作,而他们不再像原来一样陌生,而是变得越来越熟悉,像多年的好友一样。每晚,钱思雨都会用摩托车把她送回家。
一天晚上,他们刚从酒吧走出来,一群流氓把他们包围了,钱思雨把她藏在身后。“你们想做什么?”钱思雨用低沉的声音问。
“想做什么?揍你。哥几个,上。”
随着一声令下,几个流氓像几只恶狼一样同时像钱思雨扑去,钱思雨把楚楚推到旁边。自己去和几个人打了起来。急得楚有原地打转,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她急中生智,“警察来了。”
“哥几个,警察来了,快跑!”几个人消失在黑幕里。
楚楚赶紧跑过来察看他的伤势,幸好没有打到要害,只是有几处擦伤,回到家,楚楚找来药,给钱思雨处理伤口,在药水碰到伤口时,钱思雨因痛,不觉的动了一下。
“别动,乖,马上就好。”
“谢谢你。”钱思雨说。
“是我应该谢谢你,如果没有我,你也不会挨揍,是我欠你的,将来我一定会报答你。”
“说什么报答不报答,我们不都是朋友吗?”
第二十四章
几乎每周钱思雨都会带着林香兰骑着车,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里转,恐怕他们已经能完整的画出一张城市地图了,他们相处的也越来越融洽,虽然时常还会发生口角,但钱思雨特别会哄人,只要他说几句诙谐的话,就会把林香兰逗得哈哈大笑,那点气早就跑得无踪无影了。
今天一大早,钱思雨就跑到林香兰寝室楼下,用他美声高八度的发音方法喊林香兰,林香兰把头探出窗外,告诉他稍等一会儿,她马上下来。虽然在钱思雨的身边依然是围了一些妹妹,可是她已经习惯了,这更证明了自己的魅力了。她匆匆忙忙换了一身淑女装就跑下楼来,跑到钱思雨的面前,那些女孩依然是用语言侮辱她的容颜,用眼神渺视她的存在。她也不含糊,把头昂的高高的,用手臂挽着钱思雨的手臂,挺胸抬头,迈着阔步,仿佛自己是哪国的公主一样,高傲的走在检阅的队伍中,出了校门,她把手拿下来。
“怎么把手拿下来了,我觉得是满舒服的。”
“你倒是舒服,我是做给她们看的,谁让她们嘲笑我了,我也要气死她们。就给她们看,哎,虽然我不好看,但就是他喜欢我,找我玩,就是不喜欢你们,你们干着急,气死你们,气死你们。”林香兰说得像小孩子付气似的,还摇头晃脑,眉飞色舞。
钱思雨看着她这可爱的模样,用一双弹琴修长的手,爱抚的在她头上摸了摸,仿佛是在安抚孩子一样。
“你干什么,我又不是孩子,不要这样做,好像我是三岁孩子似的。”
“你比三岁的孩子是大。”
“当然了,我是成人了吗!”
“大两岁,你是五岁的孩子。”他说完哈哈大笑。
“你说话大喘气呀,不说完,下半句等着我呢!”
“好,今天我就要惩罚你,让你付出血的代价。”
“好吓人呢,什么血的代价,我可怕出血呀!”钱思雨又夸张的作惊恐状。
“我要狠宰你一顿,让你花很多的钱,给我买好多好吃的。”
“看你那谗样,口水都快淌出来了。”
“是吗?”她检查自己的嘴角。
“哈哈……”钱思雨忍不住又在那笑了起来,他和她在一起,笑声总是不断,他喜欢和她在一起。
“你又笑话我,哼,等着瞧,到时候我让你笑不出来,变成哭,可别指望我掏腰包啊,我要把挂在那儿,看你怎么办?”她说的还不过隐,还在他面前龇牙,瞪眼,外带吐舌头,谁能想到这是一个女大学生,而且还一向是被公认淑女的林香兰所能做出来的事呢,说破了天,别人也不会相信的。
钱思雨满面笑容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