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吻冰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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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吻冰蓝-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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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女神像,第五大街,华尔街,百老汇,亲身融入那些经常在杂志或电视影片中才能见到的画面,我要说自己有点失望。看景不如听景,这句话是再不错的。
第五大街跟徐家汇差不多,但没有徐家汇万头攒动的汹涌人潮。华尔街象条小巷道,很难相信这就是对美国乃至对全世界金融经济都有影响的地方。百老汇给我印象最深,一家影院紧挨着另一家,完全是天下的舞台,舞台的天下。
3 变成粪篓的猪
    只是在纽约霎了一霎眼,天就黑透了。权昕说吃饭吃饭,喂猪时间,带着我到了一家饭店。
与权昕共进晚餐,这种美梦我做多了,要有悠扬小提琴在耳边徜徉,要有镂刻了精美花纹的银制烛台、餐具,要有琥珀色的葡萄酒,驼红的脸颊,酒杯在醇醇酒香中清脆碰撞,当地一声,交融的还有我们彼此爱慕的眼光……
这是被呼为猪儿的我在踏进那家饭店时的全部梦想,而且坚定地认为迈出的每一步,都向着那个梦想靠近了一分。
梦,一个人做,叫庄生晓梦,两个人做,叫鸳梦重温,三个人做,叫梦醒时分……
“来,给你们介绍,这是我妹妹,方小篆,这位是薇薇安,她是我留学美国最大的收获。”
在权昕殷勤的介绍声中,一个女人向我伸出了莲藕葱白手。
能引人注目的应该都呼之为明星,漂亮的,温文的薇薇安在那一时刻,是让人看一眼而不知肉味的饭桌明星。
男人不知肉味,是因为这个女人太女人味,让他们忘了眼前食物的美味。女人不知肉味,是因为光天化日看到左近惊现美女蛇,立时食不甘味。
可怜的我,就像被人从梦里拖出来海扁了一顿,被这位美女的花样美貌打击得连嘴都找不着了,吃什么都跟嚼蜡差不多。
听权昕追忆往昔才知道,餐桌上的这位不速之客,是个美籍华人,现正在纽约大学念二年级,他们是通过学校间的华人联谊活动认识的。而后就是日渐熟悉,感情精进。
“说起来还要谢谢小篆呢,托她的福,我才游玩了自由女神像。”认识经过汇报完毕,权昕的话题扯到今天的行程上来,说着笑着看了看我。
权昕虽然来美国好几年了,却也是第一次游览自由女神像。今天听他讲来才明白留学之旅并不轻松。若非我来美国,估计他是不会有时间和精力出来玩的。
不用谢我,找个美女坐在我旁边,不动声色地告诉我什么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谢谢你好不好?
“哦,那上面的诗,你看到了吗?”薇薇安的普通话讲的还行。估计是第二代移民,家里老人肯定还在说中文。
“看到了,不过,我以前就会背,写得太好了。”
说完,两个人一起轻声念了起来:
Not like the brazen giant of Greek fame,
With conquering limbs astride from land to land;
Here at our sea…washed, sunset gates shall stand
A mighty woman with a torch, whose flame
Is the imprisoned lightning, and her name
Mother of Exiles。 From her beacon…hand
Glows world…wide wele; her mild eyes mand
The air…bridged harbor that twin cities frame。
‘Keep ancient lands, your storied pomp!
‘ cries she With silent lips。
‘Give me your tired, your poor,
Your huddled masses yearning to breathe free,
The wretched refuse of your teeming shore。
Send these, the homeless, tempest…tost to me,
I lift my lamp beside the golden door!
“wo”背完后,薇薇安兴奋地轻叫了一声:“每次背这首诗都感觉激情澎湃!我认为:“Emma Lazarus是一个极有民族良知和包容精神的诗人,你觉得呢?”
“嗯,你说的很对。这首诗的意像性很强。我尤其喜欢她诗里说到的金门,有点像中国的桃花源。”权昕也是一脸的激动莫名。见我在一旁翻白眼,用手肘撞了我一下:“小篆的对中国古诗很有研究的,给我们朗诵一首如何?”
“好啊,我对中国的古诗也很有兴趣呢,你一定要朗诵一首,为我们大家。”薇薇安随声附和。
唉唉,你也好意思说是炎黄子孙?居然对我们的历史文化一点也不了解了呢!终于找到了一个不是毛病的毛病,我要恶言相向了。
朗诵?张口就来:“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权昕喝汤呛着了,脸憋得像笼屉上蒸熟的大虾,喉咙间好一阵狂喘,有点像突发性气支气管炎,也有点像是得了笑颠,关键是他喘的很暧昧,让人分不清究竟喘从何来。
薇薇安一边优雅地给我鼓着掌,一边不明所以地看着权昕,她不知道权昕为什么会呛着。
我才不管,你笑你的,我吃我的。反正,这四句是我现在的心情,听懂了你听,听不懂,你回去了慢慢琢磨。
……
郁闷的晚餐终于结束,纽约行的安排是两天,所以,我们就近找了家旅馆住了下来。
泡澡泡了一个小时,身体累,心更累。早知是这样,我还不如留在国内继续吹泡泡。现在可好,大老远跑来,“啪嗒”一声,从小吹到大的绝世好泡让薇薇安一针给我扎破了,溅了些星星点点的水沫在脸上,然后就什么都没了。
在浴缸里换了个姿势,想起一句话说得好: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于是把脚从水底伸出来看了看,五个脚指头粉粉白白的,像五朵小花瓣,看到它们的裸体,登时放心,光脚的那个是我,穿鞋的当然是薇薇安,没什么好怕的,大不了拼了!
拼命的想法让我放松,居然睡着了。
穿白纱裙的小女孩再次光临我的梦境,手指一点,权昕和薇薇安就成了杨过与小龙女,在山花烂漫的山谷并辔疾驰,一个村姑背着粪篓拾粪,马过扬尘,她灰着一张脸,嘬着一嘴沙对那两个身影赞叹:“好肥的两匹马,定是能吃能拉……,喂,休息一下吧,马也有三急哎。”梦至此突然被惊得醒来,我郁闷地发现自己在梦里扮演了最龌龊的一个角色--粪篓。
门铃声是在我郁闷不已时响起的。
  极不情愿地起身开门,门口站着一个T恤版的杨过--权昕,他抱着一大堆食物,笑眉笑眼地对我说:“猪妖,这是夜宵,晚上饿了就嚼嚼。”
  把成堆夜宵倾泻到我怀里,道声晚安,叉着兜准备转身。
这就是他,叫薇薇安为薇薇安,却呼我为猪妖。
  把零食一古脑地冲他丢过去:“你拿走,我不吃。”
  权昕站住了,看我的眼神像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吃宵夜的习惯戒掉了吗?猪也会转性?”
我是有吃夜宵的习惯了,而且现在的确也有些饿,可是,饿死事小,爱情事大,于是跳起来对着他乱喷口水:“我是猪,你是猪哥,挺多是只猴!”
估计男人都有受虐瘾,在我的横加指责下,这个帅哥居然“卡嚓”咧开饱满而诱惑的大嘴,雷鸣电闪般地给了我一个惊艳的笑脸,同时伸出手在我头上一阵乱耸:“在机场接到你后,你就一直文文静静、怪模怪样的,我还以为你被姨父彻底改造了。没想到还是四年前的老样子啊,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才是我可爱的猪嘛!” 
完了,来之前我谋划良久,要在权昕面前做淑女,男人都喜欢淑女嘛。所以从装扮到举止,我煞费苦心,自认为经营得体,没想到,才几个小时就掉了底。
我羞愧了。扁着嘴不言语。
“哪,这些东西,都是你爱吃的,我开着车转了三个华人超市才找全的。乖乖的,全部都吃掉,完不成任务就敲手指,听到了没?”他的手捏着我的脸,左揪揪右揪揪,像那不是肉做的,而是橡皮泥似的。
我一歪头,伸出最尖的犬齿,把那个在我脸上肆虐的手指吭哧咬住,嘿嘿,让你揪!
他叫了一声,说,出血了。声音是负痛的,眼神却是喜欢的。
我看着他有点发呆。
在成长的岁月里,我以折磨权昕为已任,权昕以被我折磨为荣耀。那些往事在我的记忆深处早就长成了参天大树,如果,在他心中有着一棵同样的树……
“喂,权昕!你知不知道你对我很好?”突然仰起脸对他大声说道,是指责质问还是感激,我不知道。
  他愣了愣,眼睛里有黑白分明的疑惑。
  见证他的疑惑跟见证我没有魅力没什么两样,心无灵犀,伤心,他不明了我伤心。
  “跟我结婚吧!”
  并不是很想说,可就是忍不住。有时候,精心准备的不叫爱,呼之即出才算真。 
当我决定向权昕表白时,上帝给了我一只万花筒,玻璃镜片后有各式各样、缤纷斑斓的团花,我拼命旋转,总算找到了自己想要那个组合,于是得意地笑了。 
上帝也凑过来看,他说:“你喜欢这个?”
  我说:“是的。”
  上帝说:“那你得永远保持这个姿态不能动,否则,它就会立即消失。” 
我说:“我不信。”
  上帝不再说话。
  我忍不住,我动了,之所以动,是因为我想找一个固定器,固定这个费尽心思得来的图形。
  真是个愚笨的人。
  万花筒不是万花园的画像,体现空间的凝练与时间的浓缩。它产生影像的原理是:不变中有万变,动即是变。
  而一旦变了,你就再也找不回原来那个图形。 
…… 
如果女人向男人求婚,男人要回应以什么样的表情才算合理?是否应该张大嘴,用不可置信的眼光看着你,然后大呼两声:“mygod!!”呢?就算不喜欢,就算没感觉,也应该吃惊一下,在小心窝里陶醉一下,对拿出勇气向男子承诺婚约的女人感激一下,这才是正常的反应吧? 
稍纵即逝的不明白后,权昕二目呆滞地打了个哈欠:“养猪很难的,我不想当饲养专业户,起码现在不想。去睡了,很困哪!”
  说完像被踩了尾巴的猫,跳起来就没影了。 
留我一人在原地冥想:故人已乘飞猫去,此地空余一粪篓……
4 醉酒的猪
    那夜我一直处于无所想却无所不想的混沌中,有没有睡过,彻底醒来后,却已记不大清。
在不安与期待中洗漱完毕,我接到了旅馆侍应送到房间的便条:小篆,我有些急事要去趟波士顿,今天的行程,让薇薇安陪你。权昕。
坐在旅馆前厅等候,看着薇薇安袅娜而来,每一步都象是踩在我的神经末梢上,活色生香的雅氛里蒸腾起嫉妒的文火,将我的心慢慢烧灼。
“先去帝国大厦好吗?”她提了一个建议。
“不好,我们……去喝酒吧?drink,drink,你喜欢吗?”感情受伤的表现形式就是吸吸烟,喝喝酒,嗑嗑药,自自杀,我是俗人,不能免俗。但同时,我怕鬼,还怕疼。喝酒是最佳选择。
“噢,wouldulikethis?OK!OK!”她倒是主随客便。
找了间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酒吧,空荡荡的大厅只有我们两个客人。她问我想喝什么酒,我告诉她要大瓶的,度数高的,因为我酒量好,一般的酒在我嘴里跟自来水什么两样。
她疑惑的看着我,跟昨夜权昕的疑惑如出一辙,半天才点头道:“OK。”
酒端上来,我说:“我们应该玩点什么,你会划拳吗?”
她说:“what?”
“就是划拳,啊,这样,我解释给你听,这是一个循环,上级的循环,可以吃掉下一级的。虫子吃杠子,杠子打肥猪,肥猪……吃狐狸,狐狸吃虫子,比方说,我出肥猪,你出狐狸,那你就输了,喝一杯,懂了吗?”
她大摇其头:“NO,为什么猪可以吃掉狐狸?还有,狐狸不吃虫子!”
“啊,这个吗……因为中国的猪都很厉害!跟老虎差不多。而且,狐狸并不是指动物狐狸,而是成精的那种,别看它们长得挺漂亮,可就喜欢吃那种脏乎乎,从泥土里扒出来的东西,表里不一,中国人常说,不能只看表面现象,指的就是那个意思。understand?”
如果我是猪妖,那她一定是狐狸精,迷惑权昕的狐狸精。
她耸耸肩,不置可否。
于是开始玩,她当然没我熟练,结局是半瓶几乎全倒进了她嘴里。
It’sunfair?ok!在她的强烈要求下,为了表示公平,我们在后半程改玩掷骰子。
一瓶很快见底,又要了一瓶,酒太好了,敌人可以变成朋友,朋友可以变成亲人,亲人可以变成……陌路……
酒精催化下,我们的友谊晋级到知己,无话不谈,谈而尽欢,尽欢而干杯!
男人见鬼去!干杯!
爱情见鬼去!干杯!
昨晚见鬼去!干杯!
“昨晚?为什么昨晚要见鬼?方?”她摇头晃脑地问我。
“因为昨晚高兴,所以,它得见鬼。哈哈。”酒太好了,幸好我提议今天出来喝酒,不然哪来的这么多高兴。
“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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