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还是这里的麻辣烫最正宗!”王乐乐吸着嘴幸福地叫道,出发前精心描画的唇线早被辣椒和红油模糊了。她端起可乐喝了一口,转头看了看外面,叹道:“唉,本来还想去尝尝那家酸辣米粉,可惜不在了。好多店面都变了。”
“我们毕业都好多年了,怎么可能没有一点变化呢?”施洛然也是一阵感叹。她们现在身处的小店位于中州大学附近的小食街,是少数从她们读书时就开办至今的小店,承载着不少人的青春记忆。
听到“变化”两个字,王乐乐若有所悟:“是啊,不会发生变化的东西实在太少了,人心就更别说了。当初纯真无邪的少年同学,现在有几个不是老奸巨滑?”
施洛然听出了她的暗指,苦笑道:“我也不知道,是他变得让我不认识了,还是从一开始我就没能认清他。”报复得逞固然爽快,可回想起以前的甜蜜,心里还是苦涩多些。
“现在来追究这些已经没意义了,重要的是他的确不再适合你,把他甩开是绝对正确的选择。”王乐乐握紧拳头挥了挥,像是在给她打气。然后,她松开手,拂了拂额前的大波浪,问道:“不过,你就这样放过他,也太便宜了吧。”
施洛然一愣:“这样还不够?他已经差不多身败名裂了啊。”经过多方奔走,任思哲没被报社开除,但处罚也不轻。不但失去了副总编助理的职务,记者队伍也回不去了,被下放到校对组负责校对。这对于一个有点野心又自诩才子的男人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如果不是前世的遭遇,施洛然都会觉得自己太狠毒了,而王乐乐居然还觉得不够?
“坏人姻缘,骗人感情,这比生死大仇还可恨。照我说,至少也要把这事捅给那女人的老公,让他替你再把任思哲好好收拾一顿。哼,敢睡人家的老婆,总得付出点代价。”王乐乐一边说,一边捶打着桌子。
施洛然叹了口气:“原本是有这个打算的,可禁不住他求我,说真这样就是把他往死路上逼……”
“呸!这种话你也信?像他这样不要脸的人会舍得死?”
“我知道没这么容易,可他虽然对不起我,但他父母却一直对我很好。唉,那些当官的可不是菩萨,要是真闹出什么事来,可就是我对不起两位老人家了。”因为新南的事是任思哲不能洁身自好,两位老人对她还有些歉疚,可如果他们知道这一切都是她暗中安排的……
“你呀,看起来好强,其实还是心太软。”王乐乐撇撇嘴,但也没有再继续多说。可过了一会儿,她又瞪圆了眼睛说道:“不行,还是得想办法再教训他。不如这样吧。”她夹起一条香肠,狠狠地咬下一截,在嘴里大口地嚼着。
“这样?你指什么?”施洛然被她搞迷糊了。
“就是这样啊。”王乐乐又咬下一截香肠,含混不清地说道。“阉了他!就剩一张小白脸,看他还能拿什么讨那老女人的欢心。”
“王乐乐!”施洛然看着盘子里的香肠,胃口全无。
王乐乐笑得差点趴在桌子上,过了好一阵才能开口说话:“好了,都是逗你的,怕你看不开嘛。不过看起来,你是真的不在意了,调整得蛮快嘛。”
相恋四年,临近结婚却发现男友不忠,放在别人身上很少能十几天的时间就放下了。施洛然当然不能说出自己的秘密,只是笑道:“也没什么,知道这男人不适合自己也就没什么不开心的了,有的只是庆幸。总比婚后有了孩子才发现的好。”
“那倒是。”王乐乐的表情也郑重起来。“唉,只是想不到,任师兄居然会这样,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刚刚才劝解过施洛然,可现在她自己却又忍不住感慨起来。任思哲是高她们一届的学长,在校园里也是系草级的人物,颇得学妹们的青睐。王乐乐虽然不是他的爱慕者,但也很欣赏他的才华。当初得知施洛然和他好上时,也让她与有荣焉。原以为他们会白头偕老,怎么想得到会是这样的结局。
施洛然也一时无语。对于爱情、婚姻,她原本一直信心十足,可现在也有些不确定了。世上真的有不变的爱情、永恒的幸福吗?
王乐乐察觉自己失言,忙示威似的举起手,叫道:“我发誓,我对施洛然的真心日月可鉴,永远也不会变!”
施洛然憋住笑,说道:“你当然会变。你的皱纹会越来越多,你的脸皮会越来越松,你的头发会越来越白,你的牙齿会越来越少。嗯,我还可以肯定,你的小肚腩会越来越丰满。”
“施洛然!”第二个回合以施洛然的胜利告终。
桌面上又换了几样新菜,王乐乐的嘴唇也更加红肿。她用纸巾擦了擦鼻子后又问道:“你家里知道了吗?”
“嗯。不过,真相只告诉了我哥。至于我爸妈,知道他的私生活不检点就已经足够了。”施洛然不由地又为自己的设计得意起来,这个分手的理由谁也不好说她的不是。
“其实有个更简单的理由可以让你爸妈对他彻底死心。”
“什么理由?”施洛然直觉不是什么好理由。
“哈哈,就说他性无能。”
“……”施洛然突然觉得任思哲其实很可怜。
“来,为你重归剩女行列而干杯。”王乐乐举起了可乐罐。她是真的很开心,以前因为好友有了稳定的归宿,她没少被父母唠叨。
施洛然笑着和她碰了杯,然后问道:“你呢?和小帅哥进展如何?”
“小帅哥?你说哪一个?”
“咳咳。”施洛然被可乐呛到了。“哪一个?王小姐,难道你又换人了?”
王乐乐脸上一点尴尬都没有。“是啊。刚飞的那一个,还有再上一个,都是比我小的帅哥,我怎么知道你在说谁?”
施洛然无奈地揉揉额头。“两个都不够好吗?怎么又都飞了?”她觉得自己所说的应该是再上一个,可既然都飞了,也就没必要计较了。
“没办法,没感觉了啊。”王乐乐垮下脸。
对于帅哥,宁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这是王乐乐的爱情宣言。因为职业的缘故,她很容易接触到才貌双全的男人。每当有了心动的对象,她总是主动追求,也往往能获得成功。可问题是,每当她成功“勾搭”上一个优质男人后,总是过不了多久就对对方失去兴趣,进而淡然分手,是业界小有名气的优男杀手。
“乐乐,你得明白,再相爱的人也不可能一辈子都在谈恋爱。感情到了一定程度就会返璞归真、由浓转淡,不可能总是轰轰烈烈。重要的是你们心中都有彼此。”施洛然有些着急。都是奔三的人了,还能有多少青春可以挥霍?
“我懂,我懂。可我就是找不到那种心中有他的感觉。我也觉得奇怪,曾经让我觉得眼里只能看到他的人,怎么很快就变得和路人甲一样普通了呢?哎呀,别说了,换个话题吧。”说起这个话题王乐乐也很烦躁,她不是别人所说的拜金女郎、花心女子,她每一次爱人都是认真的,每一次不爱了也是认真的。
施洛然没办法,只好转移话题:“你这次来中州有何贵干?需要帮忙吗?”王乐乐这次不是请假,而是抢了一个出差的机会。
“嗯,要做一个人物专访。”
“谁?”施洛然好奇地问道。王乐乐供职的《尚苑》是国内有名的时尚杂志,能让他们出动的一定是时尚圈内的名人。
王乐乐抬了抬下巴,飞了一个媚眼。“就是亲爱的沈陌沈主席。”
“你说谁?”
作者有话要说:改得很辛苦,但很值得!
11
11、第十一章 笑话 。。。
王乐乐来中州就是为了给新富投资集团的董事会主席沈陌做专访。沈陌虽然是土生土长的中州人,却是发迹于香港,并获得了美国绿卡,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境外。近几年对国内市场投资增多才常常回来,但仍然是忙碌的空中飞人。王乐乐所在的《尚苑》杂志总部设在金融之都上海,却一直没能找到采访机会,只能趁着沈陌回家给其父拜寿的空隙赶来中州。
“为什么要你来?你们杂志在中州不是有记者站吗?”施洛然的脸色顿时就变得难看起来。她记得前世王乐乐和沈陌根本没有打交道的机会,难道是因为自己的人生轨迹发生了变化,也间接地影响到其他人?
“你这不是废话吗?”王乐乐好笑地看了她一眼。“我不抓住这个机会怎么能免费来中州看你呢?”
施洛然一愣,果然是因为她!她的脸色愈发不好看,抿了抿嘴,看着王乐乐说道:“乐乐,你认真听我说,这只是工作,做完就结束了。你可不要想着能和他发生些什么,这男人不适合你。”
王乐乐被施洛然严肃的表情吓了一跳:“你说什么呢?我是来工作,又不是来相亲?”说到这里,她突然想起自己在这方面堪称劣迹斑斑,忙又干笑两声:“好了,好了,你这不是瞎操心吗?我怎么可能对他下手?他可是有女朋友的。”王乐乐泡男人的一大原则就是:坚决不做小三。
虽然得到了保证,施洛然心里还是不踏实,一时也想不清楚这个变化是好是坏,是针对王乐乐还是针对她。最好就是什么都不要发生。“你知道就好。我可不是吓唬你,他这人……私生活不太检点。”其实对于沈陌的私生活,施洛然只知道他有一个不幸早夭的前未婚妻,可为了解释自己的紧张,只好编谎了。反正有钱的男人也没几个检点的。
“不检点?你是说他为了姚慧而甩了林小琪?这有什么?”王乐乐不在意地摇摇头,头上的大波浪跟着摇晃起来。“漂亮女星和年轻富商,不就是各取所需嘛,这样的结局太正常了。林小琪也得了不少好处,不算吃亏。”
林小琪,姚慧,这都是国内知名女星的名字。尤其是后者,出道不过三年,便已宣称要向国际影坛进军。想不到这个相貌上乘、野心勃勃的年轻女星居然是沈陌的现任女友。看来她还真没有冤枉沈陌。施洛然有些愤然。
说起姚慧,王乐乐显然又来了兴趣:“我敢肯定姚慧也是没希望的,这次沈陌回家祝寿都不肯带上她。再说,沈陌的父母都是老知识分子,在他们眼里,像姚慧这样绯闻多多的女星就跟出卖色相的差不多。我想他们更喜欢贤妻良母型的儿媳妇。嗯,洛然,就是像你这样的。”
施洛然心里大怒,她嫁谁也不能嫁沈陌啊。“行了,不说沈陌你会死啊?说点别的!”她板起面孔生气地说道。
王乐乐又被吓了一跳,心里觉得古怪,但怎么也想不出施洛然能和沈陌有什么恩怨,只好把这归结为失恋综合症。“好,好,我们说点别的。那啥……今年秋冬的流行款式……”
王乐乐在中州待的时间并不长,做完对沈陌的专访后就匆匆飞回上海。送她离开时,施洛然一点不舍都没有。王乐乐又忘了她的忠告,不断向她提及沈陌,还拿着为这次专访特意拍摄的照片向她炫耀:“难怪我们主编一定要拿下这次采访,这男人果然是个不错的衣服架子。”施洛然唯一感到庆幸的是,王乐乐不知是忠于原则还是不投所好,没有流露出对沈陌动心的迹象。
送走王乐乐,施洛然便忙着收拾屋子。不过是在这里住了三天,就搞得好像大半个月没有/炫/书/网/整理(。。)过。施洛然一边辛苦一边哀叹,自己怎么就和这么一个邋遢的女人成了朋友。收拾客厅时,她从沙发垫的夹缝里发现王乐乐特意拿来炫耀的那张照片。照片上的沈陌正用他那老鹰一般锐利有神的眼睛看着她。
也许是因为前世的怨恨太深,沈陌在施洛然脑子里留下的画面都是面目狰狞。可看着照片她不得不承认,这男人的确有上时尚杂志的资本。照片上的他有着模特般的身形和气质,又多了一份商场上杀出来的威风和高贵,让人想不到他的父母也不过是勤俭持家的普通人。
沈陌穿着的那身西服据王乐乐说是阿玛尼,并因此被她大赞为有品味。施洛然却不以为然:只要不是葛朗台,有钱的男人谁不知道把世界名牌搬到身上来,这品味来得也太容易了。她朝着照片里的沈陌撇了撇嘴,然后将照片揉成一团,准确无误地扔到了垃圾桶里。
“这便是我今生和你最近也是最后的接触了。”她心里想道。
刚刚做完这个动作,手机就像约好似的响了起来。施洛然拿过来一看,是一个陌生的号码,对于记者这样的情形很常见。她漫不经心地接起电话:“喂,你好。”
“喂,请问是施洛然小姐吗?”对方是一个陌生但又有些熟悉的男声。
“我是,请问你是谁?”施洛然不得不打起精神,同时努力回忆着到底在哪里听过这人的声音。
“你好,施小姐,我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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