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咬人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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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咬人的爱-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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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满足他对女人的双重需求。

第三天,是下午,对方是他合作伙伴的秘书。

他一向喜欢女秘书,办公室里眉来眼去,最容易撩拨得双方心猿意马。端杯茶、递份文件,就能在众目睽睽之下交换彼此荷尔蒙的味道。

他同她去事务所附近的酒店开了房。

汪子晴坐在车内,像几年前一样,默默等他与女秘书玩完性爱游戏,从酒店大门口走出来。

唯一不同的是,以前的他,还会与女秘书一前一后出来。

而现在,他可以肆无忌惮,搂着小秘书的嫩腰,光明正大地走出来。

几年前,她惊异她完美婚姻的表象下,竟有如此狰狞的真相。

几年后,她依然讶异。

她讶异,为何她的人生已经翻天覆地,怀揣一颗破碎的心,苟延残喘;而他还能继续沿着过往的轨迹,纵情声色,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她疑心,对于他来说,她就像从来没有存在过,她从未在他的生命中留下过任何痕迹。

或者,根本,她同任何一个与他上过床的女人没有丝毫区别!

原来,这个男人竟然真的真的,是没有心的。

这些年来,她所承受的一切,在这一刻,忽然变得没有任何意义。

这个男人永远是汪子晴身体里的一根软肋。

不管她走得多远、飞得多高、变得多坚强,他都能够轻易地置她于死地。

“绍宜,为何如此不公平?他甚至连我的存在都不知道,便可以伤得我体无完肤。”她虽然在问我,可是心里却比任何时候都更明白答案。

“子晴,你何苦折磨自己!当年你就明白莫运年是怎么样一个人!现在,你又何必逼自己再去面对他的斑斑劣迹!”我抱紧子晴,心疼得厉害,“不管他多风流、多无情、多堕落,他的生活都不再与你有交集!你要明白,对于你来说,他只是个过去,是一个陌生人,他便再无能力伤害你。”

可是,陌生人能令人痛彻心扉吗?

我自己也知道这些话多么苍白无力。

在强烈汹涌的爱与恨中,理智是那样脆弱单薄,像一叶飘摇的小舟,很快便会被愤怒的大海击碎、吞没!

每个人的生活都有无穷烦恼,除去你自己,无人可替你消化。

好在我们都是成年人,再尴尬难堪,再酸楚难受的事情,睡一觉,都当没发生过。

第二天早上,子晴像个没事人一样,精神抖擞地替珊珊准备早餐。红肿的眼睛细心地用眼霜仔细涂抹过,不留心,也察觉不到了。

此刻她是最温柔摩登的单身母亲,一点潦倒失落的踪迹都找不到,除去当事人,谁也不知道,她镇定的笑容下,藏了多少艰涩与酸苦,压抑了多么澎湃汹涌的爱与恨。

在感情上,人们特别爱钻牛角尖,为某人神魂颠倒,痛不欲生,可某日,一旦茅塞顿开,立即发现,不过尔尔。

5 过往依稀(6)

我真的希望子晴早日自牛角中逃出生天。

至于我,单一份工作已经耗去我全部心智,忙得焦头烂额,连性别都忘了,哪还有精力伤春悲秋,为感情烦恼?

又是接连一个星期的加班,每日差不多有十八个钟头对着这群同事,渐渐与这个团队配合默契起来,大家相处变得较为活泼,也添了几分真感情。

连看到唐美妍也没有那么碍眼了。

工作比感情更实在,因为付出必有所获。

不分昼夜奋战的结果是,我们又赢得了一个大客户,老板陈守翰更是对我赞赏有加,大会小会都把我挂在嘴边,让众人向我学习。

周建辉对我的挑衅也渐渐少了,慢慢露出几分信服的样子。

我知道,是时候打破我与他之间的壁垒了。

一天,他与我加班到最后,我捧了咖啡杯给他,打算和他推心置腹谈一谈。

“建辉,我知道你在公司劳苦功高。我这个新人,一来就霸占了你的位子,你心里想必是很不服气了。”

“不,绍宜。你做得很好,比我出色多了。经验也丰富,肯教人,不藏私,成绩斐然。这个职位你比我坐更合适。”周建辉表现得十分谦逊,与我刚来时判若两人。

我知他这话,虚虚实实各有几分。但内心深处,还是忌惮我,也仍怪我抢了他的位置。

只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他年纪与我相仿,必然懂得识时务者为俊杰,不会与高他一级的我撕破脸。

想到这里,我对他说:“建辉,有件事我只告诉你一人,你得替我保密。”

周建辉愣了一下,不知我要对他透露什么,但犹豫片刻仍然点头答应。

我轻声说:“我目前遇到点困难,来这家公司只是过渡。待我收拾好心情,会重回4A,以后这个位置仍然是你的。我必会向公司举荐你接替我。这段时间,暂时委屈你了!”

他显然没有想到我会同他讲这个,连忙说:“绍宜,你别这样说。”

我微笑扬起杯子,“希望我在公司的这段时间,多多关照啊!”

他迟疑片刻,终于放下戒心,以手中茶杯轻轻碰触我的瓷杯。

然后,我对他眨眨眼,“保密哦!”

他笑起来,“当然!”

我知道,以后工作起来会少更多阻碍。

不加班的周末,我照例去书城寻宝。

我一直觉得看书是寻求生活感知的捷径,许多事情,不需要你自己去经历、感受、吃亏、受骗、犯傻、碰壁……自然有过来人,娓娓向你道来。

阅读别人的思想、感情、经验、教训,最省事、省力、省时不过。

以后再遇到障碍物,就不会横冲直撞,碰得头破血流,一定早早就绕开走。

多好,早日读到,早日逢凶化吉。

我尤其爱看小说,无数精彩的人生,浓缩在一本本册子里。

真要让你自己去亲历个中种种生离死别、爱恨情仇,早就体无完肤了。

抱着沉甸甸一叠书,我走出书城大门。

天气鲜有的晴朗,蓝得像一块通透澄净的美玉,我的心情也被这片碧色,渲染得开阔起来。

刚走了两步,忽然有人在后面叫我:“绍宜姐——”

声音如此甜软娇俏,可是听在我耳朵里,却像破玻璃片刮着墙壁,令人汗毛倒立,从骨头里痒出来。

我加快脚步,我可不想在公司以外的地方见到这个小狐狸精。

“绍宜姐——”一只手热情地拍上我的肩头。

我厌恶地皱皱眉头,真想顺势拽住这只手,给她一个漂亮的过肩摔。

我不耐烦地转过身,心中猛地一抽——

唐美妍笑眯眯站在我面前——

5 过往依稀(炫)

她身后站着目瞪口呆的温旭生。

自他搬出后,我便再没有见过他,没想到会在此时此地以此种方式重逢。

温旭生一点也没有变,还是一副斯文温厚的样子,穿着浅驼色的外套,同以前一样干净清爽,甚至更意气风发!

我忽然有点呼吸困难——

这个男人,他本来属于我,可是此刻,却堂堂正正握住另外一个女人的手。

而我,不过是个臃肿发胖、憔悴寂寞,连逛街都只得一个人的下堂妻。

一时百感交集,千头万绪涌上心头,眼睛差一点便红了。

原来,这大晴天,竟然真的有霹雳当头击下!

我只觉耳朵嗡地一响,有那么一两秒差点失去知觉!

不——

我可不能自乱阵脚,让人看了笑话去!

我调匀呼吸,冷笑地看向这对男女,以不变应万变。

唐美妍激动地拉起我的手,仿佛看见亲人一样,“绍宜姐,这是我男朋友温旭生!”

我不动声色地将手自她掌中抽出,最害怕她这种自来熟的女人,以为人人都当她是甜心公主,与她亲密无间。

“旭生,这是我的新上司,绍宜姐!”唐美妍又转过脸,向温旭生介绍。

原来一切都不是假装,唐美妍真的不知道我是谁!

忍字心头插把刀,枉我还天天对着她,差点憋出内伤,她居然浑不知情,每天过得不知多痛快。

我是早知道情况,可是温旭生却丝毫心理准备都没有,像挨了当头一棒,当即僵在原地,脸色不知多窘迫、多尴尬、多难堪,半张着嘴巴都忘记合上。

我心中暗呼痛快——

他大抵死也想不到,天下那么大,他的情人和前妻居然可以走到同一片屋檐下。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冤家路窄。

与仇人狭路相逢的,绝不会只有我一个,千百年来这样的戏码不知上演过多少次。

就像一个拙劣的编剧,总是反复使用相同的桥段。大抵,一个人干一件事情久了,多少会产生懈怠,免不了偷工减料,将前面写过的内容,改头换面,随便敷衍一下,又是一个新剧。

老天爷这个超级大编剧也不例外啊!

果然,他半天不吭声,只是难以置信地看着我。

直到唐美妍都起疑心了,他才说:“绍宜,近来可好?”

到底是成熟的人了,他并没有更失态,立即打破沉默,掩饰自己的慌乱。

我戴上面具,故作客套地说:“马马虎虎!”

“没想到你和宝宝做了同事!”他仍然掩饰不住自己的惊异。

“我可不是故意的!但凡有一点可能,我唯恐避之不及。”我不温不火表明立场。

“你说话,还是这样不留情面!”他叹口气。

不留情面?真不留情面,听见他唤她宝宝的时候,我便应该一耳光刮到他脸上了。

原来他叫她宝宝!

这样肉麻的称呼,真想不出来,是温旭生这样腼腆的男人能够喊出来的。

以前,他稍微对我说几句亲昵的话,声音便低得像蚊子叫,现在大庭广众也说得脸不红,心不跳,不知多自然顺溜。

也许,他从来没有待我如珠如宝过。

我还一直以为他敦厚木讷呢!

却原来同床共枕多年,也还是看不清对方的本相!

唐美妍果然有两下,经她之手,他长进不少,连衣着都风骚了许多。

我看到旭生翻出外套的粉红色衬衫领子。

“怎么你们认识?”唐美妍讶异地看着我们。

“老朋友了!”我故意牵牵嘴角说。

“那更好了,既然绍宜姐是旭生的朋友,以后更要多多照顾我了!”唐美妍不知是装傻,还是真蠢。

5 过往依稀(8)

她居然没看出我与旭生之间的生硬与尴尬。

倒是温旭生沉不住气了,“宝宝,绍宜是我的前妻!”

“什么?”这次轮到唐美妍的晴空出现霹雳。

我见唐美妍惊得脸色都变了,立即将烫手山芋扔给温旭生。

“对不起,我还有事,先走一步,恕不奉陪!”我赶紧走掉。

我可不想听温旭生费舌费力解释我同他的关系,这种话,最好还是少听为妙,哪怕他在背后胡乱抹黑我,我也只图耳根清净。

“等等——”他竟然唤我!

我故意充耳不闻,快步走开。

在我们结束婚姻之前的那段时间,我忍辱求全,对他所做的一切,所说的一切,他不是也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吗?

我不过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我拦下一辆出租车,飞快跳上去,我脱口说了“浮生”的地址,催司机快开。

挣扎了一下,我还是转过头看温旭生最后一眼,自汽车尾窗看出去,唐美妍已经夺路而去,他紧随其后,搓着手解释什么……

我回过头,专心看着前面的路,我以为我会震怒,可是心内却一片平静,好似在看别人的故事……

怔怔坐了好久,直到有眼泪滴到手背上,我才发现自己哭了。

到底,不是别人的故事!

我像木偶一样僵坐在车内,眼泪无声无息流了满脸,身子却纹丝不动。

悲伤这种情感再私人不过,最好不要惊动任何人,这样比较有尊严。

下车前,我伸手抹干净脸,掏出镜子补齐残缺的粉。

有些真相,永远只有当事人知道就好。

我捂着血糊糊的伤口,推开“浮生”的大门。

看到我坐下来,孙晋州立即上前替我接过满怀的书,“大丰收?”

我挤出一点笑容,“看看有没有你喜欢的?”

他温和地将我引到二楼靠窗的位子,阳光斜斜射进来,有细微灰尘悬舞其中,不断幻变,似一束聚光灯,等待牵引主角的出场。

我坐下来,整个人略微放松。

“喝什么?”孙晋州熟稔地问。

“Absolut Vodka!”我说。

“小姐,太阳还没有下山,你便喝这么烈的酒?太颓废了吧?”孙晋州表示抗议。

“有什么关系,醉乡路稳宜频到,此外不堪行。”我随意地说,“最好有一支酒,叫Absolut Sadness!”

“怎么?心情不好?”孙晋州关切地看向我。

“不是,发发牢骚而已!”我故意笑嘻嘻地说,可是嘴角每牵动一下,心中的伤口便裂开一些。

“替你倒杯咖啡!”他以不容拒绝的口吻说,“我请客!”

“至少要加大份的朗姆酒!”

“行!”他做个手势,表示妥协。

看着他迁就的笑容,我忽然心中一暖。

在这种时刻,一点点旁人的关心,也显得那样可贵。

简直是雪中送炭,我已经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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