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不曾说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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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不曾说爱你-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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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致命伤,所以就不用关心?因为死不了,于是就活该被那样对待?
  这一瞬间,苏季突然觉得,因为他胃疼吐血就担惊受怕的自己,活像个笑话——反正死不了不是?
  她笑出了声,而后歪了歪头看他:“还有吗?”
  墨远宁不再说话,她就抬起手,用指尖一点点描摹他的脸颊,她弯着唇角,表情看上去甜美无比,说出的话却带着冷意:“我会照顾你,你要什么都好,让我陪你,让我关心你,每天晚上都和你躺在一起也可以……直到你好起来。”
  她看他的目光像是怜悯,却又更复杂得多:“所以远宁,请你快些好起来,然后放过我。我没有因为受伤,就试图博取你的同情,你也不能因为自己有病痛,就试图绑着我。”
  她对他微笑:“我想向前走了,希望你不要再阻拦我的脚步……你没有资格,也不配。”
  墨远宁也看着她,他沉默着任由她的手指在自己的脸上一遍遍摩挲,似是眷恋,又像仅仅是在抚摸一尊她还算欣赏的雕像。
  她说完了,笑着看他:“你同意了吗?远宁?”
  他最终还是勾起了唇角对她笑了:“好。”
  他想起他离开组织的那一天,唯一来为他送行的Lin对他说:“祝你幸福,墨。但你要记得,我们这种人,一生中有一次幸福的机会已经是奢侈,别错过了。”
  这个组织中的计算机天才少女,总有一种比其他人更加通透的人生哲学,他那时对她笑了,说:“我保证,不会错过。”
  结果到头来,他还是失去了——他原本就不配,也不该有那种奢望。
  他无法对苏季解释那天的状况,她从健身房里被绑架后,他得到消息,就独自开始了一系列的追踪。
  对方是一群知道了她的身份后,想要敲诈苏家一笔的小混混,手法非常拙劣,在专业人士的眼中到处都是破绽,但关押她的地点却因为距离H市有一段距离,且非常荒凉,所以短时间内很难定位。
  即使如此,他还是比警方更先一步找到了那栋绑匪藏身的郊区废宅。
  他知道等待警方布置突击队,还要等一段时间,就一个人突入了进去,他从二楼进入,依次而下,放到了3个绑匪。
  他没有杀人,下手却比之前任何一次任务都狠,整个人染上了无法忽视的煞气。
  然后最后,他终于在地下室见到了她,其中一个绑匪已经红了眼,干脆抓了匕首转身向躺在地上的她身上刺去。
  那一刻他冷眼看着她被刺中,凭着经验判断那一刀并不是致命伤后,他就转过身,看着刚刚从他进入的路径走过来的那个人。
  那个人就站在他身后,手中举着一把装了消音器的手枪,在那个绑匪还想继续捅她,却被一刻子弹准确地击中了心脏。
  墨远宁并不认得这个看起来只是个大孩子的混血儿,却无比熟悉他的服装和身上透露出来的气息:他是组织的人。
  也许就是在他走了之后,取代他成为新一任王牌的年轻一辈。
  那个混血的青年笑了起来,他带着手套,将手中的枪塞到他手中,轻松地耸了下肩:“前王牌,我替你解决了上面那三个,不用谢。”
  他就这样握着那把不属于他的手枪,在上面留下了自己的指纹,并负担起了四条人命。
  他一直等到混血青年转身上楼,吹着口哨潇洒走远,才能走过去把她抱起来。
  她早就因为疼痛和失血昏过去了,身体也开始降温,即使腹部的伤口不是致命伤,但她被关押了几十个小时,状态本来就不好。
  他在那个瞬间,以为自己将会失去她。
  在这个满地血污的冰冷地下室里,失去他所有的唯一一个,可以幸福的机会。
  他该怎样解释这一切?
  他无动于衷并不是真的不急切,而是他更清楚身后出现了一个持有武器的强劲对手?
  还是刹那间,他本能地在组织的人面前掩盖对她的重视?
  ……然而再怎么试图解释,再徒劳寻找借口,他还是犯下了错误。
  他仍旧过于自私和软弱,事后他可以想到千百种应对,可以让她免受伤害,但当时,他却还是让冰冷的刀刃刺入了她的身体。
  哪怕只是片刻的犹豫和放弃,都足以证明,他不足够爱她——所以也不配被真心所待。
  作者有话要说:  某谢:小墨墨,你是想说你多年不干一票了,所以业务不熟练,被后生小崽子钻了空子?
  小墨:【沉默许久】主要还是时间紧张,没搞到武器。
  某谢:没枪的杀手就算没牙的老虎了?你第一次任务不也是空手夺白刃╮(╯_╰)╭
  小墨:【再次沉默许久】你少说点不会死。
  某谢:所以业务生疏了就是业务生疏嘛,当了四年白领了输给后浪不丢人哦也!


☆、第12章(上)

  苏季既然说了,就真的很尽职地在给墨远宁调理身体,从早餐开始就让厨房精心给他准备,午餐特地送到公司里,晚上一定要让司机接他按时回来吃饭。
  认真说起来,比他们还没有离婚的时候都要更周到一点。
  墨远宁也非常配合,经常自己去医院检查身体,调整平时的用药。
  苏季说了会陪他,有时候晚上就会在他房间里逗留一阵,这天她又走进去,意外地看到墨远宁没有像往常一样,抱着笔记本电脑继续工作,而是靠在床头正翻看着一本书。
  苏季是给他送冰糖燕窝的,就随手把碗放在桌子上,然后上床和他挤在一起,凑过去要看他看的是什么书:“原来墨先生还有阅读的爱好,我怎么不知道?”
  墨远宁随手把书合上,放到床头,侧头冲她笑了笑:“由来已久。”
  苏季侧头想了下,发现自己原来真没怎么注意过他的喜好,本来他工作就忙,苏季自己也有好多数不清的爱好,她有一阵还真以为他的爱好就是工作。
  这么想她就笑了起来:“原来我不像自己以为的那么了解你啊。”
  墨远宁则笑着摇头:“还是不了解的好。”
  苏季瞥了眼他放在床头的那本书,竟然是本英文版的《存在与时间》,她身为文科毕业生,对哲学类的书籍当然也有涉猎,就笑笑:“墨先生还有些闲情逸致——向死而生?”
  那是这本书里最广为传播的一个词,墨远宁笑了笑:“我更喜欢‘向来我属’这个观点。”
  苏季想了下就笑了,也是,“向死而生”是一种偏向悲观的存在观,一切的存在都以死亡作为终点。
  “向来我属”则积极得多,生存在任何时候都属于存在者自己。在她的观念里,对于墨远宁这样从底层奋斗起来的人来说,当然是会更喜欢这种类似于励志的观点。
  她看到那本《存在与时间》的版式比较陈旧,边缘也有很多摩擦过的痕迹,就知道这本英文版的书,可能不是在国内买的,而是墨远宁从国外回国时,带回来的。
  她知道在墨远宁的假履历里,有说过他曾在国外留学,虽然那个履历是假的,但经历骗不了人。H市的社交圈里有很多拥有留学经历的人,墨远宁和他们聊起来的时候,对美国西海岸的地理,乃至风土人情的熟悉不是可以装出来的。
  所以苏季知道墨远宁大半真的有在国外待过挺长一段时间,她一时兴起,就把头靠在他肩上问他:“你在国外的时候,有吃过苦吗?”
  他们现在贴得很近,苏季能感觉到他肩膀的肌肉僵硬了一下,随后就放松下来,他笑着说:“不过是一般留学生会吃过的苦,没什么。”
  “那可不一样……”苏季有心揶揄他,就把他那份假履历里的情况搬出来说:“大部分能够出去读书的留学生,家境还是不错的,你却只有奖学金资助,肯定还要艰难一点,生活费啊什么的,是不是要靠打工赚?”
  墨远宁略微出了下神,打工……他倒是一直在打工,可惜打工的内容和传统留学生的不大一样而已。
  苏季说到后面,也是真的来了兴致,墨远宁的过去太神秘,她难免有点好奇心:“说一些你打工时遇到的趣事吧,说不定很好玩呢。”
  她从小被苏伟学保护的太严密,去其他市或者出国游玩,从来不会超过一周,身边还有一大堆人看管。
  苏大小姐其实还是有点童心未泯,总幻想有朝一日可以孤身走天涯,可惜现实不允许罢了。
  墨远宁侧头看到她满脸期待的样子,忍不住就笑了,抬手捏捏她的脸颊,艰难地在以往的那些经历里找出一件可以说给她听的趣事:“有一天,是在纽约布鲁克林,我工作……过后,觉得有点累,就买了一杯咖啡站在街边喝,旁边有一个上了年纪的黑人老太太,推着一辆热狗车在卖热狗。当时行人很少,她生意不太好,因为我站在她身边,她就一直看我。
  “我不大爱吃热狗,可是她看我太多次,我已经准备掏钱出来买一个了。就在这时,她突然对我说,‘孩子,你能帮我看着车子吗?我去抽支烟’。
  “我觉得很惊讶,毕竟我也只是一个碰巧路过的陌生人而已,她把摊子交给我,难道不怕我丢下摊子跑了,或者拿走她的钱?于是我就说,‘我不会做热狗’。
  “那个老太太哈哈哈就笑了起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随便放啦,没关系。’”
  本来就是很琐碎的小事,他说的又太平实,苏季却听得有些津津有味,追问着:“然后呢?”
  墨远宁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后来她就真的把摊子丢给我,连带绑在车子上的一罐硬币,自己去抽烟了。一抽就是一个小时……她回来时我把摊子交还给她,告诉她我卖掉了20多个热狗,钱都收在罐子里。
  “她还特别得意的说,早猜到亚洲帅哥比黑人老妈妈吃香,卖得比她半天卖的都多……”
  听到这里,苏季都忍不住笑了,这黑人老妈妈哪里是请人帮忙看摊,分明是故意捡便宜讹着小帅哥给她干活吧?
  她把头埋在他肩窝里偷笑,顺手还在他衣领下的锁骨里摸了一把,心想果然这家伙人见人爱,连老妈妈都按捺不住要占点他便宜。
  墨远宁当然不知道她心里这么龌龊的想法,抓住她乱动的手笑:“你不是要听故事?”
  苏季忙抬起头一脸“我在认真听故事”的表情:“是啊,那后来呢?”
  墨远宁笑着摇摇头:“后来她要分我钱,被我回绝了。”
  苏季还觉得意犹未尽:“这就没有了?你后来没有每天去跟老妈妈一起练摊?”
  墨远宁失笑:“我还有其他工作的,不能随便辞职。”
  苏季想了下也是,就笑:“练摊多好啊,没有人管,还有这么可爱的老妈妈可以聊天。”
  对她这种擅自提别人做主的行为,墨远宁只有笑笑不去理会。
  还有一些事,是他没有办法对她说的,比如那天他“工作”的具体内容,还有他那一刻是真的觉得很累。
  认真来说,开枪的人是没有办法感觉到子弹射入人体的触感的,可他有时候偏偏就是能够。
  他用了什么样的子弹,那些子弹脱膛而出的轨迹,还有射入的角度,鲜血飞溅的形状……那个刹那的真实感,并不亚于手持一把利刃,刺入别人的胸膛。
  所以那天,在刚刚解决了三个人后,他就那么站在布鲁克林的大街上,听着周围人群的喧嚣,觉得灵魂快要脱离躯壳离去。
  而那个脸上满是褶皱的老太太,却不悭吝把信任给他,并且在最后,还拍着他的肩膀说:“辛苦了,我知道你是个好孩子。”
  也许就是从那一刻起,他有了脱离组织的念头:人生如此广大,他还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够真正地站在阳光下,去闻一闻花香。
  作者有话要说:  某谢:要知道有时候信息不对称是很恼人的╮(╯_╰)╭
  小苏:我家小墨墨少年时代果然就是个具有欺骗性的帅小伙啊。
  某谢:呃……不是马上要变成人家家小墨墨了么?
  小苏:……远宁!
  小墨:那个姓谢的,闭嘴。
  某谢:来得真快,跟召唤兽似得……【被打死】


☆、第12章(下)

  苏季还抱着他的腰,随着他身体日渐好转,她对他的留恋也越加明显,也许是因为他们都心知肚明:一旦墨远宁真正痊愈,那么他们也就再没有继续暧昧下去的理由。
  墨远宁抬起手,宽大消瘦的手掌在她头顶轻轻揉了头。
  苏季想起他们刚认识的时候,他的手掌总是温暖无比,现在却总带着点微凉。
  那时候他们还没有结婚,短暂的三个月交往中,大部分约会都是在苏伟学的安排之下进行的。
  可即使如此,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也会觉得幸福——他和其他男人都不同,他们看着她的时候,她知道他们只是在透过这个娇娇女的样子,看着她身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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