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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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兄- 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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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有些漫无目的,在经过一群羚羊的时候,它舔了舔自己的嘴,咽了咽口水,它仅仅吃过一次羚羊肉,那是母狼带回来的,印象中味道非常的鲜美。
  然而,现在,它只能留恋的看一看,它还小,又带着伤,别说羚羊,就连一只幼年疣猪都可以轻易的欺负到它,把它吓得落荒而逃。
  它边走边吃着地上的浆果,聊胜于无的食物,让它饥饿的肚子稍微得到了一点满足。
  偶尔的时候,它会用爪子抓住那些跳来跳去的肥美的昆虫,迫不及待的把它们吞下去,原本狼就什么都吃,不过更喜欢吃肉而已。
  它决定把目标放在比较容易捕捉的跳兔和地鼠身上。
    
  草原上到处都是机会,只看你能不能抓住,它虚弱的身体让它错过了好几次,有一次,它眼睁睁的看着一只跳兔从它的爪子下逃走,“嗖”的一声消失在了草丛中。
  它懊恼的打了个喷嚏,转身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
  然而,这个时候,一只贪婪的野狗出现了。
  精瘦的野狗站在它面前,粗壮强健的狗腿左右摇摆,发现眼前的小狼之后,它看了左右一眼,没有发现其他狼群的踪迹,这让野狗兴奋了起来。
  眼前这应该是只落单的幼狼。
  在草原上,失去父母庇护的幼崽,几乎无一例外的会夭折,即使有父母保护着,绝大部分幼崽也活不到成年。
    
  动作灵活的野狗立刻往小狼这边冲了过来。
  小狼察觉到了危险,呜呜叫了一声,落荒而逃,不过它的速度远远比不上这只成年野狗,眼看着就要被野狗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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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原上随处可见的捕杀即将上演。
  这个时候,一只黑色的野狼出现在了这只狼狈的小狼面前。
  它一声长吼,成功的吓住了那只野狗。
  野狗权衡了一下,最后夹着尾巴逃走了。
    
  这是小狼第一次在草原上看到同类,它高兴的跑过去,亲热的想蹭一蹭那只野狼的脖子。
  然而,那只野狼冷冷的看了他一眼之后,转身,就打算离开。
  小狼愣了愣,不知道为什么看着那只野狼快要消失的背影,觉得有一股极大的恐慌感。
  它决定跟上去,那只野狼走到一半停了下来,在它的脚边放着一头小羚羊,应该是刚刚才被猎杀的。
  小狼眼巴巴的看着黑狼慢条斯理的吃掉了大半只羚羊,然后趴在旁边开始休息。
  它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也能分到一点食物,黑狼没有任何表示,它就不敢轻举妄动,然而,它实在很饿,食物的诱惑不可抵挡,它只好悄悄的爬到黑狼身边,乖乖的坐着,眼睛直直的盯着那小半只羚羊。
  它有些委屈,低低的呜呜叫着。
    
  黑狼睁开眼,好像有些不耐烦一样,把那半只羚羊叼过来扔在它面前。
  小狼立刻高兴的跳了起来,它拼命对着黑狼摇晃着尾巴讨好的看着他,然后低着头开始狼吞虎咽的进食。
  它把那小半只羚羊全部吃了下去,瘦削的身体上那圆滚滚的肚子,看起来有些畸形。
  它舔了舔自己的爪子,小心的往黑狼身边蹭过去,在离它几步远的地方趴下,它打了个哈欠,觉得很累很困,慢慢的,它睡着了,这是长久以来它第一次能安心的睡一觉。
  但是,还没等它真的睡着,就突然间惊醒了过来,它抬起头,往四周看看,黑狼还在原地休息,它放了心,又趴下继续睡觉。
  就这么睡睡醒醒的,它却非常满足。
    
  它从这个时候开始,就一直跟在黑狼身后寸步不离。
  不管黑狼对它态度如何,吼着它,呲牙威胁它,毫不留情的撕咬着它,都没有半点离开的打算。
  它觉得黑狼对自己很好,看起来态度恶劣,但是每一次,不管猎物多少,都会留下一部分给自己,有的时候,甚至连黑狼自己都没有吃饱。
  它们在草原上流浪,它渐渐的长大,艰难的生活让它全身上下到处都是伤疤,皮毛一块一块的脱落,但是看到前面那头黑狼,它就觉得安全而满足。
    
  直到某一天,它们遇到了一个狼群。
  它们想加入这个狼群却遭到了拒绝,黑狼非常愤怒,直接咬死了狼群的头狼,成为了这个狼群的新头狼。
  在狼群中,它们终于得到了许久未有的安定生活,不再时刻担心着草原上那些不可测的危险。
  然而,小狼还是喜欢黏着这头已经成为狼王的黑狼。
  它们的关系依旧是一个死皮赖脸的靠过来,一个不假辞色的推开,乐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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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就这么继续下去了,如果一直不变的话,那该多美好。
96
96、最后的谢幕礼 。。。 
  这是不知道多久以后的事情。
  短命的利兹帝国仅仅持续了数年时间,就又一次爆发了内乱。
  洛蒂亚王后与软弱的兰斯王决裂,不想再把手中至高无上的权力与任何人分享,即使是与自己的丈夫。
  这次的战乱并没有持续很久,短短一年时间,洛蒂亚王后的军队就被帝国元帅统领的铁骑击溃。
  仁慈的兰斯王并没有计较自己妻子的绝情,只是把洛蒂亚王后流放到了内海的一个小岛上,依旧让她能过着舒适的生活。
  但是遭到沉重打击的兰斯王却自此一病不起,不久之后,就病逝了。
  他和洛蒂亚公主并没有任何后代,因为把王位直接传给了帝国元帅,也就是缔造了帝国传奇的元帅——罗伊德·拉塞尔斯,史称拉塞尔斯一世。
  他继位之后,觉得利兹帝国这个名字太难听,大笔一挥,把帝国名字改成了——金色帝国。
  一个新的时代开始了。
  这个皇帝让整个国家的臣民都又爱又恨,他们恐惧他,敬畏他,崇拜他。
  人们把他叫作“金狮王”。
  他是一个凶残的魔鬼,是一个铁血的战士,在某些时候,却也异常的仁慈和温和。
  他特立独行,不但表现在他处理政务时的草率和漫不经心,也表现在他迎娶的王后的身份上。
  “金狮王”在那些大臣们日以继夜的唠叨下,终于决定在送上来的众多美女中选择一个成为自己的王后,但是,最后他选定的人去却让所有人跌破眼镜。
  他远赴莫尔行省向一个小酒馆的老板娘求婚,并且最终得到了她的同意,让她成为了帝国地位最高贵的女性。
  那个老板娘虽然长相艳丽,但已经是个三十五岁的老女人,除了酿得一好酒,没有任何其他特长,然而,却得到了“金狮王”由衷的宠爱,让帝国的少女们芳心碎了一地。
  每个人都在诅咒着这个出身下层,举止粗鲁的女人,然而,这个女人却毫不在意,她为“金狮王”酿了最好的葡萄酒,为他跳着酒馆中粗俗而热情的舞蹈,让“金狮王”常常能开怀大笑。
  “金狮王”是个狂热的好战分子,他把分裂的帝国重新统一了起来,并且四处用兵,在他的有生之年,帝国的版图甚至比当年罗斯帝国时候更加广阔。
  曾经的同盟者风暴肯定很后悔自己帮助了这个未来的强劲对手。
  对于“金狮王”来说,无法容忍任何在他所认定的领地内任何与自己作对,或对自己挑衅的人和势力,所以风暴的海盗国也没有幸免。
  有谁能够容忍在自己的地盘上有一股强大的,能随时威胁到自己心脏的力量?
  在联盟战争中得到了阿尔群岛以及罗迪克半岛的风暴,在十几年后,不但丢掉了自己辛苦建立的帝国,甚至还踏上了那些海盗祖先的老路,死在了一场激烈的海战中。
  终其一生,“金狮王”都在不停的战斗,他用铁腕的手段统治着帝国。
  那些曾经在罗斯帝国拥有发言权的长老权贵们,在他面前俯首帖耳,不敢有丝毫异议,而他手下的军团,则对他忠心耿耿,愿效死力。
  也许“金狮王”只对提尔商盟稍微宽容点,他准许了提尔商盟享有自由贸易权,不过必须在帝国的武力监管下。
  不管怎么说,曾经的联盟,早已经在风云变幻中,成为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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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家面前,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以及永不止息的扩张之心。
  “金狮王”不喜欢待在艾斯洛克城,他不是在征途中,就是在巡游帝国的旅途中。
  每年,他都会准时的到达内海的南海岸,在那儿,往纵深走大约半个月,会有一些蛮族的部落,他会在那儿停留几天。
  为了能够让“金狮王”更加舒适的享受这段旅程,帝国修筑了一条宽阔的大道直通那些部落。
  每当这个时候,“金狮王”就不容许任何人打搅自己,他会爬到一个小山丘上,看着远处的草原,三三两两的动物正在那儿悠闲的啃食着草叶。
  他往往一看就是一整天,直到天黑了,才会从山上下来。
  只要跟随过“金狮王”的人都知道,此时,他往往心情都不太好,就连王后都无法给他任何安慰。
  他会安静的坐在那儿,一杯接着一杯的喝着葡萄酒,面前放着两个杯子,他会给那两个杯子倒上酒,就好像前面坐着两个不存在的人一样,自言自语说着一些话,哭一阵笑一阵感叹一阵咒骂一阵。
  “金狮王”的身体算不上很好,年轻时候的旧伤让他失去了健康,医师们总是苦劝他要节制,然而,“金狮王”总是哈哈大笑几声,告诉那些医师,“如果不能自由放纵的生活,那么,生命还有什么意义?”
  某一年,他依旧坐在那个山顶上,面前摆着许多的酒瓶。
  他用草原上的血色夕阳当成了下酒的饭菜,醉眼朦胧的时候,他好像看到远处两个熟悉的身影。
  “金狮王”猛地站起来,好像失了神一样。
  那是两头狼,在夕阳下,看得并不太真切,也许是白色和银灰色。
  那两头狼看着这边,仰着头,大吼了几声。
  “金狮王”觉得那好像与记忆中的声音重合了一样,顿时,他的眼睛微微有些湿润。
  这是一个正在发生的传奇。 
作者有话要说:应求的3P番外:
  两只狼加一头狮子是否能够和平共处并且相敬如“冰”,对于很多人来说,这是个根本不用回答的伪命题,而对于这三个来说,却是个真命题。
  雄狮亚成年的时候会被迫成为流浪者,一直到真正成年之后,它们会找到某个狮群把那里已经衰老的狮王赶走取而代之,直到下一代年轻雄狮的到来。
  而金毛则在身强体壮,称雄整个领地,连斑鬣狗看到它都要望风而逃的时候,离开了自己的狮群,选择重新成为了一只流浪狮。
  生活变得不太容易,没有狮群的母狮供养,它必须改变自己懒惰的习性,开始自己亲自捕猎。
   
  白狼趴在它旁边,老大则离得稍微远一点,虽然它们之间现在看起来相处的不错,然而,谁也不知道,下一刻,这两个掠食者会不会暴起攻击对方,所以还是保持一点距离以策安全。
  性格高傲,甚至称得上自大的金毛,就算捕猎也一定要选择最难的大型动物,比如野牛、河马、长颈鹿等。
  它站起来,看着一群群的野牛从它们不远处经过,往那边的河流走去。
  庞大的野牛群践踏着草地,滚滚的灰尘涌起,从远处看,就好像是个土黄|色的云层。
  金毛站起来,兴奋的看着这些猎物,野牛肉引起了它的兴趣。
  它打量着那些野牛,最后选定了最大最强壮的那只野牛,它有着一对弯弯的大角,铜铃大的牛眼,看起来威胁性十足。
  白狼看了跃跃欲试的金毛一眼,闭上眼,不去理会这头吃饱了撑着,没事也要找点事的雄狮。
  而远远看着这边的老大,一脸看白痴的表情盯了金毛一眼,看到它真的打算动手一试之后,干脆利落的站起来,走到了白狼身边,舔了舔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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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们两个站起来,走到了一棵大树下休息去了。
   
  金毛果然的瞄准了那头野牛,向它发起了进攻,野牛群被惊动了,受到惊吓的野牛像疯子一样在草原上到处狂奔。
  白狼看着远处雷鸣一样的声音,暗暗庆幸自己躲得够远。
  金毛朝着野牛扑了过去,一个漂亮的侧咬,脖子上立刻被它撕开了一道口子,剧痛让野牛直起身体,“哞哞”的惨叫起来,它低着头,把角对准金毛,使劲的冲了过来。
  金毛不慌不忙的躲过野牛的攻击,扑到野牛的背上,沉重的分量加上冲力,让野牛的前蹄一软,跪倒在了地上,金毛抓住这个机会,利齿狠狠的咬到了野牛的脖子上,脊椎被它的牙齿死死的格住,很快,这头野牛就陷入了瘫痪。
  重达一吨的身体“砰”的一声倒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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