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生辅导员说:“你的事情已经上报年级,年级可能会给予一定的奖励。”
午饭后,年级主任来了,他说:“你的事情已经报到系里,系里正在考虑给你一定的奖励。”
晚饭后,系主任来了,这让我受宠若惊,想我也就一无名小卒,竟然还劳动他老人家大驾。
系主任把阿纯支开了,对我说:“学校决定授予你‘见义勇为好青年’的称号,并号召全体师生向你学习。但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名誉,请你不要泄露任何关于受害者的身份资料。”
他还强调:“包括对你的同学和朋友。”——我明白,保护个人隐私嘛。
系主任走后,我美滋滋地想:“说不定校长会来看我呢,那老头虽然有点可恶,不过如果他来的话,我还是很欢迎的。”
门响了,我的心“呯呯”直跳,不会真是校长吧?
阿纯打开门,吊儿郎当地走进三个人,二胡、大头和小贱——让我空喜欢一场。
二胡一进门就嚷:“哇塞,这个粽子比前次那个大多了,就是没前次那么酷!”
小贱说:“我就不明白,你怎么就成了英雄,也没见你有多高尚啊?我怎么就遇不到这种好事呢?”
大头倒是很冷静地说:“抢钱嘛,你拼命干嘛,搭上条命多不值!”
怎么会成了抢钱呢?“不是,我……”
“吹吧,你!”二胡打断我的话,“人家肯定也抢你钱了,就凭你那一毛不拔的本性,还不得跟人家拼命。”
要是在他们三人中我还能插上话,那我真成神仙了。
37、
在医院住了十天,我就活蹦乱跳地出院了,学校结的账。第一次享受公费医疗,那个爽啊,恨不得能住上十次八次的。
小丽拿着一束康乃馨来接我,我呆呆地看着那束花。
“好漂亮啊!”我说。
小丽不好意思了,低下头,嘴角抿着一弯轻笑。
“这什么花啊?”
“康乃馨,你不知道吗?”
“嘿嘿!”我挺惭愧地说,“我只知道玫瑰!”
学校决定开一个表彰大会。
“可露脸了,英雄!”二胡羡慕地对我说。
如果读检讨不算的话,我是第一次坐在主席台上。我心里激动啊,虽然到场的最大官员只是系主任,但这并不妨碍我有一个好心情。
系主任婆婆妈妈地念着他的发言。
“我才应该是主角吧!”我想,“你跟我抢什么戏啊?”
不过当系主任宣布给我颁发“见义勇为好青年”的证书,还有一个三千元的大红包的时候,我就不怪他了。
我心里火急火燎地想把那些钱点点,但是当着那么多人,没法点啊!我急啊!
系主任递给我一张发言稿,对我说:“你先看看吧,等会儿照着念。”
哇,我可算是开了眼界,那篇稿子,用网上的一段话来说,就是:“逐字逐句地看完这个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
我心里只想抽我几大嘴巴:“平时我怎么把自己想得那么卑劣呢?”
不过文章中有一点与事实稍有出入:劫色变成了劫财,小丽变成了老太太——或许是宣传需要吧?
我照本宣科地读完稿子,场下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比二胡弹吉它的时候热烈多了!”我挺得意,“嘿嘿”笑出了声。
话筒把我的声音原汁原味地传了出去,原声大碟,倾情一笑,场下的人也跟着大笑起来——我的笑声还是蛮有感染力的。
38、
回到宿舍,小贱恭恭敬敬地迎了出来,殷勤地把证书接了过去,又伸出手。
“没了。”我说。
“有啊,不是还有红包吗?”
“我靠,你也太黑了吧,证书的拿去,红包的没有。”
大头他们围了过来,在一通肉麻的阿谀奉承之后,露出了他们的真面目:“请客吧!”
“大学不是请客吃饭!”我苦口婆心地劝他们。
“对对对,还有泡妞,不过这事就不劳您费心了。”二胡说道。
“可是,医生说了这些天我最好不要喝酒,等几天吧?”
大头皱着眉头,想了一会,说:“我有个好主意,你把钱给我们,你就不用去了。”
他们几人一齐说好,我说不好。
他们横眉冷对并用出千夫指的上层绝学,识时务者为俊杰,我掏出一张百元大钞。
“不够!”他们蛮横地吼道。
我又掏出一张。
“还是不够!!”
我靠,前些天才遇到劫色的,今天又遇到劫财的,这什么世道?
当然,我不敢说出来,又乖乖地拿出一张,他们才满意地离去。
他们走后,我打了个电话回家,是老爸接的。
我眉飞色舞地把这件事给他讲了一遍,当然,学校奖励我三千块钱的事没告诉他,否则他非从我生活费里把它扣掉不可。
老爸在那头沉默了半晌,小心翼翼地说:“一个人在外,当心一点,以后这种事情就不要强出头了。”
当头一瓢冷水泼下来,我兴致勃勃的情绪顿时蔫了,我不快地说:“我要挂电话了。”
那头急急地说:“这件事你千万别跟你妈说,免得她担心。”
躺在床上,我想:“或许老爸是对的。”
39、
大头召集全宿舍的人开了一个会议:“关于306寝室的命名大会”。
他简明扼要地讲述了本次会议的议题:“为提高306寝室在女生中的知名度,开创一个崭新的局面,我们需要为本宿舍起一个贴切而琅琅上口的名字,下面请各位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小贱首先发言:“我看叫‘近水楼’,取‘近水楼台先得月’之意,浪漫而富有诗意,还巧妙地包含了大家的美好愿望。”
“不行!”他的提议遭到大家一致否决,“这个名字太阴柔了,不符合我们宿舍粗犷的形象。”
“叫‘七匹狼’吧,语义双关,酷!”二胡发表了他的意见。
“这个名字好是好,不过我们宿舍才有五匹狼,人家听了,会认为我们夸大事实。”大头沉吟着说。
“叫‘藏经阁’,这个好,我们宿舍的人个个满腹经纶,且都尚未婚嫁。”
我的话刚一出口,就被骂了个狗血淋头:“想做和尚你去,别拖累大家!”
“叫‘狼牙山五壮士’吧。”阿纯羞涩地说。
大家惊奇地看着他:“没想到你是深藏不露啊。”
阿纯还是谦逊地笑着,但脸上有一丝骄傲。
“好,高风亮节,尽在其中,况且我们宿舍是真正的英雄宿舍,就这个了。”大头一槌定音。
我们选了个良辰吉日,举行隆重地挂牌仪式。大头找来一张白纸,亲自提笔写下‘狼牙山五壮士’五个大字,郑重地贴在门的上方。
我们说你这个字也太难看了,跟道士画符一样。大头说可以驱鬼避邪,具备多重功效。
40、
我出院以后,小丽不再当护士了,不当护士的小丽很空闲,常常跑到我们宿舍来玩。每次她来的时候,都会提着好吃的东西,有时还会带几罐啤酒。
啤酒她从来都不给我喝,都给小贱、二胡或大头了。惹得我每次都要追着他们要酒喝,不过从来没成功过,有次二胡好心地递过罐子给我,我拿过来,仰着脖子半天都没喝到一滴。二胡说,罐子值两毛钱呢。于是我把它踩扁,放到床底下,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我攒够了足够的罐子,卖了,终于喝到一回啤酒。
第二次攒够时,我正打算着什么时候拿出去卖了。小贱竟然抢先把它们给卖了,换回一罐啤酒,大摇大摆地在我眼前喝。我把小贱痛打一顿,从他手里抢过空罐子,踩扁,放到我柜子里,用锁锁起来。从这以后,我都把踩扁的罐子放在柜子里。
小丽不给我酒喝,我很生气。这时她会拿出好多苹果、桔子、弥猴桃什么的,还说喝酒对身体不好,多吃水果可以美容养颜、改善体质、预防疾病、增进健康,就差说滋阴壮阳了。那些被小丽小恩小惠收买了的家伙,一边喝着啤酒一边说是啊是啊,你说得太对了。
就这样,小丽跟我们宿舍的几个家伙打得火热,整天哥哥妹妹、姐姐弟弟的。我说哥哥妹妹的容易出事,小丽神气地对我说“我喜欢,不用你管”。不过整个宿舍里叫她姐姐的只有阿纯,其他的人都叫她小丽妹妹。
“狼牙山五壮士”挂牌那天,小丽也来了。她看到这块牌子,对我说:“你们真有意思,又是你的鬼主意吧?”
我很老实地说:“不是,是阿纯想的。”
小丽上上下下把阿纯打量了一遍,说:“小纯弟弟你真有才华。”
阿纯红了脸,不吭声。
小丽见到桌子上写满了“陈可可”三个大字,来了兴趣:“这是谁写的?暗恋人家吧?那么难看。”
我说:“是我写的,大头写完后,我看那毛笔搁着,手痒,就乱画了几下。”
小丽白了脸,咬着嘴皮招呼都不打就走了。
阿纯偷偷地把我拖到阳台上,一张口,就把我惊得目瞪口呆,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他说:“小丽姐喜欢你!”
连阿纯都这么说,我的震惊不言而喻:“你怎么知道?”
“在医院里,你睡着了,我看到小丽姐偷偷地亲你。”
“这——是——真——的——吗?”
“真的!”阿纯用力地说。
我突然暴跳起来:“当时你为什么不叫醒我?你知不知道,那是我的初吻,你好歹也得让我知道那是什么滋味吧?”
阿纯呆呆地看着我,脸上满是内疚。
“算了!”我挥挥手。
这事有点麻烦,我得好好想想。
41、
我看到猪爷的时候,他正在和一个女孩子接吻。他们很投入,以至于我走到他们旁边时,他们都没觉察。
好久没看到他了,跟他打个招呼吧。
我不会去坏人家好事,就在旁边等着。
其实这个地方很适合做一些在大庭广众下不适宜做的事,这里两面环墙,正面有几棵长得很繁密的小树,形成一个隐蔽的三角。如果不是心情烦躁的话,我不会到这个地方来。
猪爷在做一些接吻以外的事,因为在外面我看不到猪爷的手。
女孩好像看到我了,原本眯着的眼睛突然睁得很大,尖叫了一声。
他们终于注意到我了,我走了出来,女孩恨恨地说:“变态!偷窥狂!”
我偷窥她?如果在大街上见到她,我会恭恭敬敬地叫她一声“大妈”。
我笑着说:“猪爷,你好!”
猪爷认出是我,讪笑着把手从别人衣服里抽了出来,说:“干嘛呢,英雄?”
我说:“随便逛逛!”
女孩看我跟猪爷挺热乎,一扭头跑了。
我说:“猪爷,你不去追啊?”
猪爷满不在乎地说:“女人如衣服,她爱去去吧!”
我跟猪爷说了小丽和可可的事。
猪爷深沉地点燃一根烟,猛吸一口,说:“把她们俩都上了。”
这个答案出乎我的意料,我一直在想是继续追可可呢,还是去找小丽?原来是二选一,现在成了三选一了,最后一个选项是“A和B都对”。
我说:“这样不好吧?”
猪爷说:“你先上了小丽,再去追可可,追上你就赚了,追不上你还有小丽,不亏!”
我还是摇头说不好。
猪爷说:“你不用担心,女人跟你上床后,就会对你死心塌地,不信你看刚才那位,我敢保证,晚上她还得来找我。”
我说:“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找个人谈一场恋爱。”
猪爷盯着我一通猛看,最后恨铁不成钢地说:“这种问题不是用脑袋来思考的。”
42、
投硬币决定吧,正面是可可,背面是小丽,如果是立着的——既然老天都这么帮我,我为什么还要拒绝呢?就按猪爷说的办吧。
硬币在空中快速地旋转,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我喜欢的是可可。我把硬币抓在手中,没有看,直接揣进兜里。
我想我应该告诉可可,这种事情不能老瞒着她,在这个问题上,男孩子是有义务的。
我选择了一个最古老又最有用的方法:情书。
检讨我写得多了,写情书还是大姑娘上轿——头一次。摊开纸,我愣了半天,愣没写出一个字来。爱情,真是伤筋费神的东西。
我叨着笔杆子想啊想啊,把我肚子里所有的墨水瓶都打开了,又参考了《经典情书大全》,终于完成我生平第一篇杰作:《给可可的情书》。
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