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兽之玛法大陆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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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兽之玛法大陆纪事-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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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族,他已经老了。身上只套了两件用灰麻布做成的背心短裤。

  团长的面部皮肤动了动,我隐约猜到他是想表达一个微笑,接着就听到一个低沉沙哑的声音道:“你是第一次见我,我却见过你很多次了。来坐吧。”

  团长说完就咳了两声,一如他说话般低沉,从咳声中可以听出来他的肺部一定有毛病,像是有什么堵在出气管口一样,余音颤抖。

  我一下升起了同情之心,自嘲地一笑,走回去坐在原地,团长和罗斯也盘腿坐了下来。杰朴森又取来两只碗,看看粥已经熟了,也不端下来,只把火堆里几根较大的柴火抽出去,帮我们每个人盛上粥。

  大家都不说话,只等着团长开口。团长喝了一口粥,可能觉得味道不错,又喝了两口,才将碗放在身前,赞道:“森朴森手艺又进步了啊。”

  杰朴森忙道:“团长过奖了。”

  团长转向我,眼中红光闪闪,一瞬间,我竟以为那是瑞兰德的眼神,因为瑞兰德也常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是同情,也是怜悯。团长闪烁的眼光说明他心中并不平静,说话时语气却尽量平淡:“冈德尔是我三十年的心血,当初成立只是为了让我收留的那些孤儿有些事做。咳,咳……”

  罗斯道:“团长,你有伤在身,还是让我来说吧。”

  团长摇遥手,示意罗斯他没事:“十年后,看着孩子们一个个长大,我才下定决心把冈德尔建成一个正式的组织。咳……我是赏金猎人,所擅长的就是隐匿、追踪、偷袭,能教给他们的也就是这些,咳,咳,咳……”

  罗斯忙为团长捶背,好让他顺顺气。此时我心中已经掀起了滔天巨浪,团长就是赏金猎人?!游戏中那个擅长隐形、反隐形、暗杀的英雄?!怪不得能一个人在白翎鹰佣兵团杀了那么多人,怪不得能将魔法师奈德加打得只剩最后一口气,怪不得可以和有能力制作飓风之杖的魔法师威儿汉成为朋友,怪不德可以和传奇英雄奥本斯特称兄道弟……

  团长的老弱形象在我心中忽地高大了起来。

  团长歇了好一会,没急着说话,先将自己碗里的粥喝了个一干二净,自己为自己添满,才接着道:“由于种族天赋限制,连一个能学到我三成本领的人都没有,我只好把他们训练为盗贼,这个我还是有点把握的。”

  罗斯入冈德尔晚倒没什么,杰朴森已经不自在起来,学不到团长三成本领,不用说包括他在内。团长看我的碗也见底了,将碗要过去,给我盛满了又递回来,我心中感动,张嘴做出“谢谢”的口形却没发出声来。

  团长又咳了一声,缓缓道:“正是我一念之差,让冈德尔从本质上成为了一个盗贼组织,可是越到后来,我越发现单纯的盗贼组织根本无法在玛法大陆生存。然而此刻为时已晚,想从本质上改变一个团体谈何容易?最近几年虽有些起色,但冈德尔离一个正式的佣兵团还很远很远。咳……这次受了重伤,没两三年怕是无法复原,这对冈德尔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正巧我的老朋友,火蛇佣兵团的团长邀请我加入他们,我想不如借此机会把冈德尔的人全带过去。只有融入到一个真正的佣兵团里,才能让冈德尔的人脱胎换骨吧。”

  我想说不是还有我吗,转念一想,赏金猎人都没辙,我能比他更强吗?干脆闭上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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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别了
更新时间:2008…10…28 10:24:07 字数:1952


  团长看我欲言又止,似乎知道我想说什么,第一次叹了一口气,对我道:“你的训练过程我全都看在眼里,所有加强难度的训练全是我让杰朴森给你安排的,然而你都能很快适应。虽然听说考核的时候你没能把最后一关的锁打开,然而,我不得不说,你是咱们冈德尔最优秀的佣兵。将来的成就一定会超过我。”
  我能得到团长如此评价,罗斯和杰朴森同时动容,面露欣慰之色,无它,我是前者拉入伙的,是后者一手训练出来的。然而我却并不怎么高兴,实际上我没什么野心,出来当佣兵只是想离开沃斯坦那个充满了对瑞兰德的回忆的地方,我的目标也不远大,只要能配得上瑞兰德就好了。

  不知不觉一锅粥被我们喝了个底朝天,杰朴森又要再做,团长制止了他:“咱们聊会天就好。”

  此时天已经黑了下来,团长布满皱纹的脸在抖动的火光中忽明忽暗,红色的眼睛里映着红色的火苗,像是心中的两团希望,可又难掩落漠。怎么看他,都是一个英雄末路的老人……

  沉默了片刻,团长问我:“黄超,你有什么打算?”

  “不知道。不过我想先回家看看,已经出来半年了,不知道家人怎么样了。”

  罗斯和杰朴森一脸惋惜,还是团长看得开:“也好,你很有孝心。你往奈德加手里塞那四根火狱鸟羽毛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是真正的心地善良之辈。”

  我当时就一头汗,什么时候我也加入心地善良的行列了,那些被祸祸死的小动物们可是死不瞑目啊……

  真没想到,我和奈德加说话的时候,团长就在旁边,不知道他看没看到我后来又把那四根羽毛全拿走了……

  好像已经没什么事了,团长舒了一口气,对罗斯道:“那好,回去后你安排一下,咱们争取在一个星期内动身前往杜林斯姆。不愿意一起去的,马上将遣散费发给他们,领了之后就可以离开了。”

  接着团长站起来道:“我先回去有点事,你们继续聊吧。”

  罗斯连忙站起来道:“我在这也没事,和你一起回去吧。”

  团长笑了一声,牵动了身上的伤,咳了两声才道:“现在竟然要让你护送了,嘿,老了,老了。”

  我和杰朴森送了他们十来米,又聊了两句,团长就让我们留步。火光难以及远,在微弱的光线里,团长伛偻着腰,走在高大的罗斯旁边,显得格外弱小。团长似乎不愿留给我如此老弱的印象,右手绕过肩膀在脑后一握,光线晃动,两把刀在他背上显现出来,右手握上刀柄以后,他身上的光线也扭曲起来,片刻后消失在罗斯身边。

  我和杰朴森在帐篷里对付了一晚,第二天早早来到马里摩德的驻地。我已经想明白了,散伙也好,勉强撑下去早晚会出问题,冈德尔的战力始终是一大隐患。我也想起来什么时候听说过杜林斯姆城了:普瑞斯特说他的根据地就在那。虽然我也不想和罗斯、杰朴森他们分开,也想去看看普瑞斯特,但是我更愿意回沃斯坦,现在想起来瑞兰德已经没那么心疼了,我要去照顾瑞兰德爸爸妈妈,直到瑞兰德回家。

  当我从罗斯手里接过一小袋金币之后,更加坚定了我回沃斯坦务农专等瑞兰德的想法。那是70个金币,50个是我最后一次任务的报酬,20个是我的遣散费,加起来够买14个当年的我了……这时候我才想到最后一个任务的报酬似乎太高了点,卡拉奇的那本佣兵日记可能藏着什么宝藏的秘密,真后悔当时只急着往回赶路,没翻开来看看……我问罗斯,既然团长能隐形,他去做这个任务岂不是手到擒来?罗斯说,团长不识字……

  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把当初从沃斯坦带来的东西全装进包袱里,还有钱,佣兵日记,全拿上之后背着包袱绑好剑就从自己的屋里走出来。我不想看到道别的场面,早就和几个熟人打过了招呼,一个人默默下了楼,穿过院子,和院中忙碌的人点头致意后直接从侧门走到街上。

  早晨临走时杰朴森说会回来送我,直到我走出城门,都没看到他的影子,不知被什么事绊住了。马里摩德南城门前的大路建在长长的斜坡上,向下走的时候非常快,我已走出了近百米,听到后面有人喊我,回头一看,正是杰朴森。他站在城门下朝我不停挥手,我朝他一笑,也不知他看清了没有,举起右臂挥了起来。

  别了,司徒雷登,呃,是杰朴森,我的朋友;别了,冈德尔,我人生的第一个佣兵团,永远的佣兵团;别了,马里摩德,我在玛法大陆的第二个家……

  我倏地转过身向远处走去,背对着坐落在伏脊山南的马里摩德,左面是像玉带一样纵贯南北的弗莱茵河,右面是一望无际的碧绿田野,南面,向南穿过几片山林河湖后,在视线不及处,有我温馨的家。

  一阵风从弗莱茵吹来,我长长的头发随风而舞,扫过脸庞,扫过眼睛,扫过脖子,扫过剑柄,扫过我难以言说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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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回家
更新时间:2008…10…28 20:15:52 字数:2088


  以前玩游戏的时候,再大的地图用不几分钟就从这头走到那头,现在纵然我的灵魂上升到再高的高度,玛法大陆再怎么缩小,想回沃斯坦还得一步一步老老实走下去。
  一个星期之后我来到泰菲格城外我们遭到狙击的那个地方,山上几座坟包,不用说就是桑德尔、罗林他们的。我把身上水壶里剩下的酒在每个坟头前倒了一些,又在旁边地上坐了一会,便拍拍屁股向泰菲格赶去。

  在泰菲格休息了一晚,到佣兵公会逛了一圈,竟然幸运地接到一个向沃斯坦送东西的E级任务。一枚戒指,交给沃斯坦的镇长就行了。佣兵日记用的是在洛德克的那本,另外那本只能在佣兵团里用了,因为上面的佣兵等级从来没变过,一直是个G……

  六天后的下午,我看到了久违的沃斯坦。几乎无法形容那种感觉,面前的小镇,如此熟悉,可是半年之间,是否已经发生了某些变化?看着北城门和入城的街道,又觉得有些陌生。

  进入小镇,一切终究还是那么熟悉。朴素的人们,干净的街道,一座座宽敞绿意盎然的小院。到镇中唯一的贵族,也就是沃斯坦的镇长家送还了戒指,我就兴冲冲地向瑞兰德家走去。

  瑞兰德家在城南,我平常也多在城南活动,过了中央喷泉,熟人就多了起来。一来是我头发长了不少,二来是整天在外奔波脸也没以前白了,三来就是个人气质上也有些变化,连着碰到的几个以前有过数面之缘的人竟然都没敢和我打招呼,如果不是我朝他们笑笑,然后亲切地叫声大叔、大婶,我是瑞兰德的哥哥,他们回到家想破脑袋也别想猜出来我是谁。有几位对我的印象还停留在聋哑人阶段,我这一声直把他们惊得目瞪口呆。

  离家越近,敢于先和我打招呼的人越多,这个说“哎呀,这不是瑞兰德家小黄吗”,那个道“嘿,小木匠回来了”,更有甚者夸张地喊“剑都整背上了,不愧是出过门当过佣兵的”,一路上我汗如雨下,我怎么觉得我才离家半年咋就变国宝级人物了呢?

  和路上的熟人一一打过招呼,三拐两拐就来到了家门口,门半掩着,一推就开,我却在推门之前滞了一下:待会会看到什么情景,第一句和瑞兰德爸爸妈妈说什么?

  轻轻推开门,又掩上,慢慢走向院中。瑞兰德妈妈正从马篷向外走,大概是听到刚才的开门声,一看是我,竟然愣在那,不说话也不动,就呆呆看着我。

  我想我的离开一定让她很伤心,现在的她比我离开之前苍老了许多,双鬓斑白,额上有几道皱纹,皮肤是饱经风吹日晒的黄色,她才四十岁,可是看起来已经快五十了。我心里一阵悸荡,猛然间想到,如果瑞兰德看到她妈妈这个样子会怎么样,心为之酸。

  我努力挤出一丝笑容:“阿姨,我回来了。”说着快步向她走过去。

  瑞兰德妈妈这时候才“啊”了一声反应过来,急忙把手在身上擦了擦,快步向我走来,两手抓住我的胳膊,抬头盯着我的脸,看我这半年来有什么变化。

  我想我现在可能比以前黑了不少,也结实了不少,可落在瑞兰德妈妈眼里那就不一样了,黑是风吹日晒的象征,脸上的棱角是饿的……

  看着看着瑞兰德妈妈眼里就有了泪花,她用激动到颤抖的声音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这孩子,也不知道往家里写封信,我和瑞兰德爸爸还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呢。”说完就开始抹泪。

  一个比我的人还大一圈的汗珠把我罩住,呃,还能寄信,我怎么才听说,以前怎么就没想到呢……

  我忙道:“这不是回来了吗?快别难过了,以后再出去一定往家写信。”一边和瑞兰德妈妈往屋里走一边从包袱里往外掏东西,那是我从泰菲格给她和瑞兰德爸爸带的礼物。

  不一会,两副眼镜,两罐蜂蜜,两瓶葡萄酒,一块折叠起来的衣料就摆在了堂屋的小桌上。我一件件往外拿,瑞兰德妈妈却看也不看一眼,只是盯着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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