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那年年尾,我碰到了李云许。然后,隔年春天,在车水马龙的大马路,与英英重逢。
一开始李云许就不避讳他已婚的身份。小游警告我,我只是好笑,我对李云许既没兴趣,有什么好警告。但等李云许送我第一朵蓝色玫瑰时,我就笑不出来了。
我开始给沈冬青写信。石沉大海,一直没有回音。
等李云许送我第三十四朵蓝玫瑰时,我终于、终于去找了沈冬青。
真的,他就像恒星一样,亘古不变。
透过书信文字那种懦弱的方式,我到底让他知道我这些年来心中纠葛的情感。
他对我露出一个爱莫能助、抱歉无奈的笑。他又结了婚,但很快又离了。可是那深邃的眼瞳,仍然没有安放我身影的位置。
离开的时候,他仁慈地替我付了咖啡的钱。
其实,我不喝咖啡的。
我在东部海边晃了数天,直到身上没钱了,我才一身邋遢灰朴地回去。
我心中始终有个结,需要一个仪式来化解。
等李云许送我第五十七朵蓝玫瑰,我再一次去找沈冬青,站在他的公寓门前。
他的眼神没有太多的波动,好像我当年曾见过的那种习以为常。
这一辈子,我第一次那么大胆主动。我拥抱住他,仗著夜暗夜深,传递给他我心里所有的悸动。
沈冬青吻也没吻我。直接地拒绝了我。
不是他的道德有多高尚,也不是他对感情多忠贞。他直截了当地告诉我。而是我根本不是他喜欢那类型女孩,根本引不起他的欲望。
从脸蛋开始,到性格,到举止,我就不是吸引他的那种欲望火源,催发不了他身体对我身体的欲望。
他说,很抱歉,他实在喜欢不了我。
我心中那仪式,于是始终就无法完成,永远没有一个结果。
我照常吃饭照常睡觉如期把小说完成。
等李云许送我第六十九朵蓝玫瑰,并且递给我那大厦顶楼公寓的钥匙时,我一句话没说便接受了。
他什么都帮我准备好了。温柔又周到。
那晚上李云许发现我身体那非常的处女性时,我从他眼神里看见那不可置信的表情。
我什么都没有解释。
有什么好解释的?
半年多了,我二十七岁的晚春已经过尽了,李云许的老婆终于找上门来。我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断不断,分不分手,我完全不在乎。
就是那时候,我才发现心里最底层那依旧被搁藏的很好且完整的影子。
天啊!怎么到如今!
到如今。
我怎么能够躺在一个男人的臂弯里,感受他注入我身体内的温度时,心里却鬼魅似搁著另一个男人的身影?!
沈冬青都说得那么明白了。我究竟还在恋眷什么?!
应该是好好收拾的时候了。
所以我就离开了。
离开李云许。离开青春少年那一段黯淡的过去。
其实这些年,我好几次告诉自己要放弃,也想放弃。但拖到最后,即使明白被拒绝,还是拖一条纠葛的尾巴,始终盘亘在我心头。
终于,我决定不再去爱他。
虽然,我想我也许不会忘记他。
第3章
第二簿
那一段风花雪月的事
想起来还是痛。
她对他的记忆充满痛。充满哀美与轻愁。
※※※
推开门进去,游利华已经在了。
“阿潘,这里!”游利华挥手叫她。
徐爱潘走过去,一边和几个顺势抬头看她的人点头招呼,并不花力气寒暄。
“喝什么?”游利华问。
“矿泉水。”虽然已经十一月中,天气还相当闷热。白天开始,她就觉得口干舌燥。仿佛连衬衫都湿透。
“不是我说,阿潘,你能不能偶尔换点新鲜的?”游利华边摇头边转身朝吧台接过矿泉水递给徐爱潘。
“下次吧。”徐爱潘不置可否。
KK虽然名为酒吧,但它卖咖啡,卖果汁也卖茶,什么都卖。
连爱情也卖。
听说中秋节时,他们在这里搞了一个慈善派对,老板把自己标上价,出售一个周末晚餐约会,被一个常来的女学生标去,募了两万元。…
但只是听说。
中秋节,她人在他们那个海边小镇破落的家,背著月亮,检视成为孤儿的那种自由悲哀。太平洋潮声沙沙,荒凉得从来没有变。她已经不是为赋新辞的年纪,所以也就没有对著黑暗的海掉泪。
“欸,阿潘,”游利华倾身靠向她,一副打算说秘密的姿态。“你看到没?”
“什么?”
“那个啊!”游利华朝门口那边挪挪下巴,神态相当暧昧。
徐爱潘随著她下巴指示的方向看过去,看到一个穿休闲衫留了及肩长发的男孩。呃,或者说男人。
那头长发看起来比她的还黑还乌溜还亮,年纪看起来也和她差不多——是个好看的男人。
男人。不是男孩。
有差别的。
就像她是女人。不再是女孩了。
她迟迟不习惯自己早成为女人的事实;心情还留在十七八青春少女的年岁,身体的朽化及生活现实中却已老到不能再老的地步了。
“怎么?你有意思?”她收回目光,喝了口水。
游利华笑嫣嫣。“我又不是在替自己找老公。我无私,是替你留意的。”
“这样啊,”徐爱潘很领情似堆起笑。“多谢你的鸡婆,小游。”
这种不幽默的反讽刺,游利华大概习惯了,眉头都没皱一下。说:“你连人家都没好好仔细看一眼,怎么知道喜不喜欢?说不定你看一眼,就看上了。”
“我看了。再说,我看上眼也没用,人家不见得会喜欢我。”
“你又还没试,怎么知道?”
你又没试,怎么知道?
游利华常常冲她说这一句话。不只是她的爱情态度,还有她的不吃杏仁和苦瓜,以及她的不听歌剧不染金色的头发。
徐爱潘不答,反问:“你叫我来,就是为这个?”
“不完全是。我怕你闷在房间里太久会生锈。除了我,你起码有三天没跟人说话了吧?”
这倒是真的。
徐爱潘扯嘴笑一笑,乖乖跟著游利华走到中间那群正高谈阔论的人群当中,自行拣个边疆的位置坐下。
“嘿!阿潘。”看过她的人,有些转头友善打个招呼。
“嘿。”她也回个招呼。
“你好几天没来了。在忙什么?”旁边的人寒暄地问。
“是啊。也没什么。”她应酬地答。
“还在喝这个!换点别的,我帮你叫。”
“不了,谢谢。”
“怎么?怕喝醉?放心,我会负责送你——”
“我刚到,不急著喝酒。”
就这样,人家问一句,她答一句,而且简单扼要。
寒喧过後,那些人又回到先前热心的辩论,偶尔想起什么,回头再和她说一两句话,她便又回答一两句话。多半时候她便光只是听,听他们对某本畅销书的批评,某个在媒体曝光甚多的知名作家绯闻的议论,又听他们对某个旅居海外得到美国某文学奖项的作家的不以为然与赞赏的正反面意见的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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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得,她几乎打呵欠。
然后,又有一群三四个人进来,坐在他们左侧两三个桌外的地方。有人隔著桌子和对方打招呼,对方也隔著桌子回招呼。
“徐总,恭喜啊!你们这次推的那两本哲学小说,街上排行榜的第一名。”
“对啊!书香那套名牌服饰系列也是叫好又叫座。”
被恭喜称赞的人隔著桌子笑著说谢谢。
徐爱潘悄悄站起来,不引人注意地走到洗手间。
老实说,每次她都觉得很佩服,那些人怎么有那么多的力气说那么多的话?
其实,也有那样的时候——曾经,青春少年时,她的话也不算少的;每天和胡英英叽叽喳喳。然後,胡英英一家搬走后,遇见沈冬青、喜欢上一个人不敢说把话都锁在心里的哀美轻愁,她的话慢慢就变不多。
变不多,并不是表示不说话或太沉默。人要生活都是要交际要说话的。
她跟卖青菜水果的小贩说话,跟卖自助餐的老板说话,跟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商店的大夜班店员说话。
还跟游利华拌嘴扯些讨她厌的废话。
所以,她也不是不喜欢说话,只是觉得说话太花力气,常常说到一半就觉得累,索性便不说那么多了。
冲了冷水后,她觉得神清气爽许多。镜子中那张脸有点苍白——不,简直是惨白。吸血鬼多时未曾吸血的那种营养不良的没温度的白。
她没化妆的习惯,觉得麻烦。但背包里总有几支游利华用剩或者颜色下台不要而塞给她的口红。
以她的性格来KK只是凑热闹。不过,偶尔沾染点人气也好。偶尔,她会不合时宜地联想起神怪志异里那些跨出深山、变幻人形,混迹于人世之中吸取生人生气的狸精狐媚或女妖。觉得自己恍恍就像志怪里写的一女妖。
这么想时,她不禁就会失笑出来。
她就带著那样恍惚的笑走出洗手间,心不在焉的,差点撞上迎面走来的男人。
因为没撞到,徐爱潘也没道歉,若无其事擦身过去。那男人也没说什么,根本也没多看她一眼。
“小游,”她静悄过去。那堆人还在高谈阔论。话题已经转到日本AV女优和电影。她拍拍游利华的肩膀。“我要回去了。”
“这么快?!连屁股都还没坐热。”游利华皱眉。
“我要赶稿。”
“算了吧!你写那东西又不花什么脑筋,晚上花两钟头就搞定,赶什么稿!”
“小姐,别这么亵渎我的工作成不成?我吃穿都靠它。你写的那些这件魔术陶罩卖多少钱、那件蕾丝内裤又值多少的东西,也没比我高明多少。”
很多在文艺圈工作打混的人,不把爱情小说当一回事,认为那种东西沾不了文学的边。这一点,徐爱潘完全没意见,也从来不跟人家争辩。
游利华虽然没这毛病,但多少有这种下意识。她也算是半个文人。文人大都喜欢用某种形而上的格调品味、或气质深度的东西标签自己。
“你不说话,我怕你变哑巴;一说话,嘴巴就这么尖利。我看你还是当哑巴好了。”游利华翻个白眼。
徐爱潘耸个肩。“我先回去了。你也别待——”
“对不起!”话没说完,身后响起低沉好听的男性声音。她挡到人家的路。
侧身让过。似乎是方才在洗手间外差点撞到的那个人。
她不确定。因为她根本没真正留意。
“李总,”游利华却和对方攀谈起来。“恭喜啊!你们这次推出的名牌服饰系列叫好又叫座,怕不卖个有五六十万本。”
“谢谢。都是托大家的福。”那男人得体地应酬一句。
对方走后,游利华解释什么似说:“书香的老板李云许。现在市面上流行又畅销的那套讲名牌书籍,就是他公司出的。”
徐爱潘点个头,算是有反应。游利华在报社工作,多少认识一些这个圈子的三教九流。
“那我走了。”她转开身,把游利华丢在吧台。
游利华顺便要了瓶啤酒,就著瓶口就暍起来。
“麻烦给我一杯咖啡。”
旁边座位蹦出个人。她一看,是李云许。没话找话:
“李总,今天不是来庆祝的吗?光喝咖啡太杀风景了吧?”
“没办法,等会还要开车。”李云许端起咖啡杯,朝门口比了比。“你朋友?”
门外,徐爱潘的身影正要没入夜色,隔著门窗,像被框在一幅泼墨画中。短发正因风扬起来。
“嗯,我室友。李总有兴趣吗?我帮你介绍。”游利华开个玩笑。她知道李云许有家有老婆了。
李云许笑一下,敷衍过去。
他知道游利华在开玩笑,他也没有兴趣。怎么会有兴趣;看她那白衬衫牛仔裤外加一颗清汤挂面头——他今年三十八,不是十八,早不热中那种纯情的玩意。
在社会打混那么久,他什么都看过。纯情这东西,最不持久。
即便是小孩子也不是确然的纯真。那纯真,其实只是一种残酷的本能。还没经过文明礼制洗脑的一种求生存的原始本能。
他把咖啡一口喝尽。想想,下次也许可以推出“纯真”这个主题,在网上报上制造一波话题。
※※※
是这样的,她从来下看书评。
书评家推荐或批评哪本著作,市面上哪本正叫好又叫座热得烫手,畅销排行榜第一名大家张口闭口都在说的——好评劣评一颗星二颗星评等等,她从来不看。
文学和艺术某方面来说是一样,很难说好不好,只能说喜不喜欢。任何能以立场角度自由心证的辩论,她觉得都没什么意义。
甚至,连那些对她小说的褒贬扬抑,她也不太在乎。因为不可能读者批评了什么,她就能神奇地写出符合那一刻市场脾味需求的东西。
文字有它的调性。再多的情节与故事性也平衡不了文字本身所带的意境。背了那么多古诗旧词,她就是中了那“意境”的毒。
所以,徐爱潘不是太受欢迎的爱情小说家,并不是太多的人跟她中一样的毒。
而所谓共鸣,其实不太容易。常常,她自己没太多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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