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御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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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御弟- 第2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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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晨现在就有那种生不如死的就感觉。

朱隶将来让他做的事情,觉得不会是他愿意做的。

知道抗议和辩论都是无用功,吴晨直接问点实际的:“需要什么样的树苗?要多少树苗?”

朱隶给了一个非常笼统的数据:“杨树、柳树均可,多多益善。”

石毅不解:“王爷要做什么用?”石毅一开始以为朱隶要树苗是为了将来装点修建好京王府,但朱隶的回答显然让石毅迷惑了,杨树、柳树这样的树王府需要不了多少,王府里一般都是栽种果树,再说,就算王爷偏爱杨树和柳树,王府再大,也用不着多多益善。

“本王计划在北京城的北面,全部种上树。”朱隶指着地图,手指一划。

“都种上树,那需要多少?”吴晨看着地图惊叹道。

“所以让你们去找,本王并不打算一年就种完,也许五年,也许十年,也许二十年,三十年,这件事情要一直坚持下去。”

“为什么种树?”石毅虚心求教。

“防风固沙,树林能挡住风沙,树根能保持水土,种这样的防护林,能有效减缓土地沙化,甚至能慢慢将沙化的土地重新变成良田。”朱隶颇有耐心解释。

石毅沉默了半天,然后惊讶地抬起头,用极为崇拜的目光看着朱隶,疑为天人。

朱隶的脑子是怎么长的,沙化的问题一项无解,朱隶就这么简单地解决了。

无法坦然接受石毅葱白的目光,朱隶转过身,走到一旁为自己倒茶,却觉得那双织热的目光仍然随着自己在移动。朱隶苦笑,他不想贪天功,但这事无法解释,总不能说,这是几个世纪后的专家研究出来的。

倒是吴晨一向习惯了朱隶的大手笔,不像石毅那么惊讶。

石毅腿不好,行动不是很方便,与吴晨两个人的性格又很能互补,朱隶没让两个人分开行动,虽然这样安排,大大增加了所需时间。

吴晨和石毅一走,马智杺也帮回去忙他的生意,晚上吃饭时,朱隶忽然觉得人少了很多。

“智杺的事,爷准备怎么做?”朱隶刚放下饭碗,小芸出乎意料地问道。

朱隶望了一眼小芸,又回头望向沈洁。这么多年来,小芸很少问朱隶在做什么,也从来不给朱隶找麻烦,这一点跟沈洁比起来,真是一个天一个地,这话若是沈洁问,朱隶一点不诧异,没想到竟然是小芸在问。

看着沈诘摇摇头,朱隶忽然明白,沈洁这段时间太忙了,恐怕跟朱隶一样,小芸这段时间根本抓不到沈洁,所以才亲自出马。

朱隶玩味地望着小芸,忽然问道:“保媒的注意,是不是你出的?”当时就想说马智杺一个男人,能想到找王爷保媒这种曲线救国方式,确实值得一赞,现在看来,这应该是小芸的功劳,小芸虽然平时很少跟王公大臣的夫人们来往,但小芸毕竟是女人,这种婚嫁的问题,听得多也见得多,主意当然也多。

“对不起,爷,小芸给你添麻烦了。”小芸确实很喜欢马智杺,想当初在开封府,沈洁、徐妙锦、小芸等几个人,还为当时才四、五岁小智杺洗过澡,这些年虽然不是看着马智杺长大的,但却有一种说不清的感情,若非如此,小芸也不会擅自做主,给朱隶找麻烦。

朱隶站起身,走过去将小芸拉到一边,低声说了几句话,小芸扬起笑脸,高兴地问道:“真的?”

朱隶肯定地点点头。

“皇商?你要扶持马智杺做皇商?”回到房间,没等沈洁问,朱隶已将想好的计划告诉沈洁。

“你觉得怎么样?”朱隶慵懒地躺在床上,等着沈洁将他的靴子脱掉。

“计划不错,就是你的胆子太大了。”

“我的胆子一向不小。”

“大明朝确实需要几个皇商,来调节经济。”

“不如我辞去王爷的头衔,下海做买卖吧。”朱隶向往地说道。

“为什么不顶着王爷的头衔做?”

“顶着王爷的头衔,挣来这钱都是皇上的。”朱隶不满地撇撇嘴。

“你就算真能辞掉王爷的头衔,挣来的钱也是皇上的。”沈洁毫不留情捅破朱隶美丽的肥皂泡。

朱隶任命地叹了口气。

“再说,你要那么多钱做什么?”沈洁卸完装,温柔地坐在朱隶的身侧。

朱隶仰头看着沈洁,这个女人真是不贪钱,以前还可以当作沈洁早晚要回去,而回去是带不走一分钱的,所以沈洁对钱没兴趣,现在都决定在大明朝过一辈子了,沈洁对钱还是没什么兴趣,也许这个时代消费能力太差了,沈洁要什么就有什么,钱总也花不完,所以对钱兴趣不大,不过,这个世界上钱总也花不完的人有很多,他们不还是营营役役地天天想着挣钱?

“挣钱,有瘾。”朱隶很白痴地说。挣钱确实有瘾,相信有多穷人都有这种感觉,富人恐怕也有瘾吧。

沈洁“扑哧”乐了:“睡吧,做梦挣钱去。”

朱隶长叹一声:娶个不贪钱的老婆,到底是幸福,还是不幸?

11月份,朱隶上奏的几个奏折都批复下来,包括对军事屯田制度的改革、植树造林的举措、朝廷兴建安抚村,安抚战事中失去儿女的老人和孤儿,也就是朱隶所谓的养老院和孤儿院等。

另外赐封了四名皇商。四名皇商中,马智杺最年轻。

批复的奏折以公文形式下发。同时齐昕也回来了,给朱隶带回来了一封燕飞的信,信中就这几项奏折引起的朝廷震动做了大概的描述,虽然没多少字,燕飞也刻意淡化了很多,但朱隶能想象,他这几个奏折,比原子弹的作用小不了多少,永乐帝坚持按朱隶的想法办,一定承受了非常大压力,朱隶忽然想到,如果自己做皇上,能不能顶住压力推行这些政策呢?政策带来的益处对朱隶来说不是想象出来的,他真真切切的见过,因而朱隶非常有信心。可是皇上没见过,却如此支持他,可以想象皇上的毅力和远见真不是一般人所能具有的。

朱隶自问,自己做不到。

燕飞和齐昕的见面,精彩就不用描述了,齐昕在南京呆了近两个月,一直住在贤国公府,与燕飞打了好几架,燕飞的结论是,朱隶那天跟齐昕交手,并没有发挥全部功力,最多到了九成。

“到底是不是这样?”齐昕一回来,就跟朱隶争执这个问题。

“当然尽了全力了。”朱隶知道此时绝不能承认,齐昕是个武痴,如果承认,架得打个没完,在莲花镇齐昕所以一直没有缠着朱隶打架,是因为朱隶当时身体不好,齐昕事后极为后悔让朱隶喝酒,担心朱隶的身体是一方面,没有架打,也是让他后悔的重要原因。

可朱隶还是低估了齐昕的痴迷程度,不管说什么,架是必然要打的,连着两个早上,齐昕一大清早把朱隶叫起来,硬缠着打了两场以后,第三个早上彻底把朱隶惹火了,一百招内把齐昕打得爬不起来。

其实不能怪齐昕一大早找朱隶练武,朱隶晚上回来太晚,齐昕总不能把朱隶从他老婆的被窝里拽出来。可他不知道,朱隶最恨的就是一大清早,被人叫起来。

“你丫的真的没尽全力。”齐昕躺在地上喘着粗气抱怨道。

朱隶蹙眉,“你丫的”这个词怎么齐昕也会说了。

尽管朱隶诚意挽留,齐昕还是没有留下过年。

莲花山三位当家的,让朱隶拐走了两个,就剩蔡忻州一个在家,齐昕要回去,朱隶也不能硬留。

临行前,朱隶将齐昕带到自己的兵器室,让他挑一件自己喜欢的兵器。

其实朱隶对兵器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偏好,就连佩剑都很少带在身上,这些兵器大多是永乐帝派人送给他的,也有一部分是沈洁收集来的,朱隶自己收集的只占很小一部分。

朱隶的武功是一点一点捡回来的,让他武功有所突破的,是在开封府农庄时,周王送来的那些书,那中间夹了不少武功秘籍,种类繁杂,朱隶无聊,几乎都看过了,本身朱隶就没有门第观念,学起来自然是哪个对自己有用就学哪个,因而朱隶的内功虽然精纯,招式却很庞杂,无论什么兵器朱隶都会用,而且用的熟练,那些年在战场上,朱隶偏爱重剑,挥起来干净、利落,有气势,剑借人力,人借剑威,没有多余的花招。

这些年不打仗了,朱隶居然嫌重剑沉,扔在兵器室已经有四、五年了。朱隶身上原来还有一把永乐帝送给他的削铁如泥的匕首,这趟永乐帝回南京,朱隶把匕首又还给了永乐帝防身,现在朱隶身上就剩一把铜钱,不是用来了花,是用来当暗器。

“燕兄说过了年,他让春华秋实护送大嫂和孩子来北京与你们会合,他带着楚暮直接南下,最迟两年回来。”齐昕对朱隶收藏的兵器很感兴趣,边把玩边说着。

燕飞的计划已经写在了给朱隶的信中,朱隶点点头没说什么,送小路上北京至少需要两个月的时间,燕飞送一段,齐昕接一段,路上有春华秋实,倒是不会出什么问题。

“这是什么?”齐昕忽然拿起一样东西,极为兴奋地望着朱隶。

朱隶看一眼笑了,这个东西怎么在这里。

那是一把枪,一把真正的****。

朱隶认为,枪的老祖宗在中国,但是枪支制作得精巧,还是在欧洲。

这把枪还是朱隶和沈洁当年在古里国参加古里国王子大婚的时候,古里国王送给沈洁的,沈洁什么时候放进来的,朱隶还真不知道。

“你见过火器的,这个精致一些。”朱隶接过来,熟练地看了一下保险。

“真是火器?比通常的火器小太多了,能用吗?”齐昕从朱隶的手中抢过来,小心地摆弄着。

“不比普通火器威力小,而且比普通火器使用简单,不过,这个东西不能送你,这是沈洁的。”朱隶看着齐昕眼冒绿光的样子,提前打招呼。

果然,齐昕的表情瞬间变得很失望,但很快又释然了,这个东西太小巧精致了,并不适合齐昕这种粗线条的男人用,相对于这把枪,齐昕更喜欢朱隶的那把重剑。

最终齐昕挑走了一把古刀,那是朱隶出海那两年,永乐帝做寿时不知哪位大臣进贡的,朱隶一回来,永乐帝就让人送到了京王府,说奖励朱隶活捉了陈祖义。其实朱隶知道,一定是永乐帝的哪个宠爱妃子的兄弟看上了,让那位妃子向永乐帝讨要,永乐帝舍不得给,就赐给了朱隶。

朱隶兵器室里有不少兵器都是这么来的。

永乐帝一向把朱隶的后院当成自己的后院,赐给了朱隶,好像那东西还是永乐帝自己的。

其实永乐帝对任何物件喜欢的时间都不长,再喜欢的东西,把玩上三、五年也没兴趣了,跟在永乐帝身边时间最长的物件,恐怕就是那把削铁如泥的匕首,不过就是那把匕首,也在是朱隶和永乐帝手里来来回回地换着,这几年在朱隶手里,过几年在永乐帝手里。

至于永乐帝因为喜爱而赐给朱隶的那些物件,用不上两年,永乐帝早都忘在脑后了,赐给朱隶后,从来没有再要回来过。


 第261章 保媒

 
为了让马智杺过一个开心的新年,小年这一天,朱隶和沈洁备了几样礼物,登门拜访乔和僧。

听到门房来报,乔和僧大吃一惊,急忙协同夫人一起迎了出来。

北京城刚刚下完一场雪,积雪尚未融化。朱隶一身大红的修身棉袍,衣袖和领口用金线绣的祥云和仙鹤的图案,外罩一件明黄色的比甲,比甲上同样用金线绣着花边,脚蹬软鹿皮翻毛云靴,头戴青色棉瓜皮帽,帽子顶上缀了一块碧绿的翡翠。

沈洁的服装同朱隶款式、颜色都相同,只是变成了女装,各别地方做了少许改动。

这两套服装明朝王爷和王妃的骑马装,即正式又简单,比长裙、霞帔穿起来方便多了,深得沈洁的喜爱。

何况那两件明黄色的比甲,是皇帝御赐的,是身份和宠爱的象征。

只是为了配合这套衣服,沈洁不得不同朱隶一起骑马来。

朱隶和沈洁很少穿得这么正式,乔和僧将朱隶和沈洁接进正厅,心里忍不住犯嘀咕,不论朱隶此行是何目的,自己看样子都不得不答应。

朱隶协同沈洁坐上上座,乔和僧与夫人下首相陪,丫鬟奉上香茶,朱隶开口道:“冒然拜访,还望乔大人不要怪罪。”

“哪里哪里。”乔和僧忙客气道:“王爷和王妃光临鄙府,是下官的荣幸,下官高兴还来不急呢,何来怪罪。”

这种场面话,大家说出来就跟背台词一样,虽然说得极富感情,但说的人不当真,听的人自然也不会当真。

朱隶正考虑下面的话怎么开口,沈洁微微一笑,望着乔夫人说道:“本宫终日为琐事奔忙,好几次闺宴都没有参加,听说乔夫人的侄女依依小姐是顶好的一个女子,不仅样貌出众,琴棋书画无所不精,脾气秉性也极好,温柔大方,贤德淑良,整个北京城,千里挑一。”

王公贵族夫人、小姐们的聚会叫闺宴。

以往沈洁在南京时,在京王府办过两次闺宴。

古代女子不满十五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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