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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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救赎- 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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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无奈地看着亮亮,诱哄着他再抓起一样东西。
  亮亮抓起口红,递给了妈妈,抓起汽车,递给了哥哥,每抓起一样东西,就送给身边的人。
  嘉嘉着急,让他抓变形金刚,亮亮拿起变形金刚,还给了哥哥,嘉嘉握着拳头,在地上狠狠地砸了一拳,众人哄堂大笑。
  最后,地板上只剩下一个田黄石的印章,亮亮拿了起来,他见过这个印章,妈妈的桌子上就有这个,可是不让他玩儿。
  现在拿到了,亮亮嘿嘿笑着,爬到姐姐面前,晶晶蹲在地上,扶着他站起来,突然,亮亮拿印章在姐姐脸上印了一下,红色的印记很明显的印在了涂晶晶左脸上,亮亮歪着脑袋,嘿嘿的坏笑着。
  晶晶用力抹着脸,哭笑不得,亮亮又在自己脸上印了一下,凑近姐姐,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晶晶,去洗脸吧。”霍容忍着笑,让女儿先去洗脸,郑明安作势要打儿子,亮亮一下子扑在妈妈怀里,然后扭过了身体,脸对着爸爸,虽然说不出话来,但那表情,清楚地告诉他,有本事你打我啊。
  众人笑得肚子都疼了,郑明安指着自己的儿子说,“等你再大一点着。”
  霍容领着儿子走了几步,亮亮冲着爸爸挥挥拳头,转身去找哥哥了。
  涂晶晶下来,郑翰林笑道:“亮亮可真够坏的。”
  亮亮在和三元一起玩儿,两个人在落地窗前,不知道再往外看着什么?
  “哥哥,我们明天去逛商场吧,我想买一双轮滑鞋。”
  “好。”郑翰林对涂晶晶的要求,从来不会拒绝。
  潘文滨走过来,多年的城市生活,让他更加文质彬彬,趋近于内向,他的眼镜已经到了八百度,潘妈妈很担心儿子的近视眼,总是不断的提醒儿子,一定要注意保护视力。
  潘妈妈似乎在和一个离婚的男人在交往,他是修理厂的一个客户,总来修车,每次来,都要和潘妈妈聊一会儿。
  涂永东从中看出一些端倪,请郑明安帮忙查了一下那个男人,结果还不错,那个男人是一个离婚的男人,只有一个儿子,老婆去深圳工作以后就没再回来。
  他的儿子今年八岁,孩子很有礼貌,和潘文滨的性格很像,潘妈妈问过潘文滨的意见,儿子没有表示意见,其实,他不想妈妈再婚,但是,他没有权利阻止。
  这些年,他们在城市的时间多过老家,过年的时候,即便是回老家,潘妈妈也不会跟潘爸爸见面,父母之间的距离,已经远隔千山万水。
  “哥哥,我们去逛商场,你也去吗?”
  “去逛商场?”
  “是啊,我想买轮滑鞋,然后我们还可以去海洋公园。”潘文滨想了想,点头答应。
  涂晶晶笑道:“那我们明天九点钟在安达商场东门见。”
  “好。”
  第二天早上,吃过早饭,两人骑车去商场,霍容不放心,想让司机送他们去,涂晶晶没答应,郑翰林一再保证,他会照顾好妹妹,霍容这才让他们走了,可兄妹俩走远以后,她就吩咐司机,开着车悄悄跟在他们后面,如果女儿累了,就让他们把自行车放在车上。
  蔡媛媛笑道:“孩子独立是一件好事,他们又不是第一次骑车出去,他们知道有车跟在后面会不高兴的。”
  “那我让他再回来。”霍容有些不好意思,准备给司机打传呼。
  “算了,去都去了,就让他跟着吧。”盛舒玉一手领着一个孙子,在屋子里跟着他们转圈。
  涂晶晶和郑翰林骑得不快不慢,郑翰林一直配合涂晶晶的速度,这一年,涂晶晶一下子长高了很多,足有大半头,小丫头越长越漂亮了。
  “晶晶,累了吗?”
  “不累。”涂晶晶喜欢骑车。
  “累了我们就歇一会儿。”郑翰林腿长,骑车不费力,他的赛车,已经换了三辆了。
  “没事的,哥哥,诶,对了,我们出来的时候,我看到伯娘给了你一万块钱,你拿那么多钱干嘛?”
  涂晶晶知道,蔡媛媛一直不限制郑翰林的零花钱,儿子要钱,只要理由正当,她肯定会给。
  “我想买两个手机,咱们俩一人一个,好不好?”
  “买手机?算了吧,现在的手机,除了能打电话,什么都做不了,而且还是黑白屏,丑死了。”
  “手机当然是打电话用的,你还想干什么?”郑翰林觉得妹妹说的话有些好笑。
  “哥哥,别买手机了,我们俩要手机没用,花那么多钱干嘛,我们俩不挣钱,还花家里的钱,不好。”
  郑翰林疑惑地看着涂晶晶,“可是我们班有很多同学都有手机了,我以为你会想要。”他记得前两天,班里有个男同学新买了一部手机,全班同学追着看,涂晶晶当时也看了,他以为妹妹也想要一部手机。
  涂晶晶摇头,“哥哥,我不想要手机,这一万块,你可要拿好了,以后不要乱花钱了,大人们挣钱很不容易的。”
  郑翰林一笑,“行,你不要的话,我也不买了。”
  路上,两人歇了两次,终于在九点钟赶到安达商场门口。
  潘文滨已经到了,但他不是一个人,还有菲菲和嘉嘉,郑翰林放好车,两人走到门口,嘉嘉跟哥哥姐姐打招呼,菲菲撇嘴,“姐姐,你叫了哥哥,怎么不叫我们?”
  潘文滨是打车来的,带着两个小孩子,没办法骑车,本来他们逛完商场以后准备去海洋公园的,现在,肯定泡汤了。
  涂晶晶只好跟菲菲解释,“菲菲,姐姐想骑自行车出去玩儿,所以没有叫着你们。”
  “哼!”菲菲并不想听姐姐解释,她就是不喜欢姐姐,她还不让哥哥跟姐姐走得太近,现在长大了,她已经知道,姐姐不是他们涂家的人,她的妈妈是霍阿姨,她的爸爸是郑叔叔,她应该姓郑。
  可是每次姐姐一来,爸爸妈妈都特别的高兴,爸爸对姐姐,比对她好多了,连哥哥都觉得姐姐好,还有潘哥哥,也说姐姐好,只有她一个人不喜欢姐姐。
  她觉得姐姐剥夺了她的一切,姐姐身上的光芒,应该属于她的,不就是学习好吗?她的学习也很好,可是爸爸每次都说,姐姐比她的功课好,让她向姐姐学习。
  进了商场,三层是体育部,霍容给了她五百,足够买一双轮滑鞋了,涂晶晶挑了好几双,终于挑中了一双天蓝色的轮滑鞋。
  “嘉嘉,菲菲,我给你们也买一双好不好?”
  “姐姐,不用了,我对轮滑没兴趣,不过,我想要那个!”嘉嘉指着飞镖盘说道:“姐姐,你给我买一个好不好?”
  嘉嘉跟爸爸说了好几次,爸爸都说太危险了,不让他玩儿。
  涂晶晶几乎没有考虑,就跟售货员说,要一个飞镖盘,嘉嘉欣喜若狂,拿着飞镖盘就不肯撒手了。
  郑翰林笑道:“菲菲,你想要什么?”
  “我想要裙子。”菲菲对那些东西没有兴趣。
  其实,涂晶晶本来也打算给菲菲买一双鞋,买一条裙子的,五个人上了五楼的童装部,转了一圈又一圈,终于给菲菲买了一条裙子,一双鞋。
  晶晶还给两个弟弟买了几条小短裤,样子很可爱,全都是郑翰林抢着买单。
  去年,省城开了第一家肯德基,距离商场很近,眼看着已经到了中午,他们决定去肯德基吃饭。
  涂晶晶能够理解菲菲对她的敌意,就如郑翰林告诉她的那样,如果不是过分的事情,她都会忍去,毕竟,她是妹妹。
  出了商场,郑翰林背着晶晶,潘文滨拿着东西,涂晶晶领着弟弟,小孩子好像都喜欢吃肯德基,麦当劳,但是大家没有时间带着孩子去,偶尔去一次,都乐坏了。
  肯德基里可以用人山人海来形容了,涂晶晶带着弟弟妹妹找座位,潘文滨和郑翰林各排一个队,等了足有一刻钟,他们才找到了座位。
  郑翰林先排到了,两个人把东西端过来,晶晶带着菲菲去洗手,菲菲洗了手,对涂晶晶说道:“姐姐,虽然你给我买了新衣服,新鞋子,还请我吃了肯德基,但是,我还是不能喜欢你。”
  涂晶晶苦笑,她还是一个孩子,她不能跟一个孩子去争什么,或许,过几年就好了。
  吃过饭,潘文滨带着两个孩子回去了,郑翰林早就发现涂晶晶的神色不对,在他们走之后,郑翰林问她,“晶晶,你好像不太高兴?”
  “哥哥,你说菲菲为什么不喜欢我?我很招人烦吗?”
  “菲菲还小,你不要介意她的态度,只要你觉得自己做的对就好了,晶晶,我发现你总是太在意别人对你的看法,态度,你是你,首先应该喜欢自己,而不是做到人人喜欢,没有人可能做到人人喜欢,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完美到人人都喜欢的人,就是我们的总统,也不可能人人都喜欢他。”
  郑翰林是美国籍,郑安平没有想到给孩子改回来,因为过几年,他们就要回去上学了,家里人都商量好了,等他们高中毕业,蔡媛媛就带着三个孩子回去,郑翰林和涂晶晶肯定是要在美国上大学的。
  “哥哥,我知道了。”涂晶晶黯然的点点头。
  两个人回到家中,霍容发现女儿好像有些不高兴,在女儿进了卧室之后,敲敲门,涂晶晶应声之后,霍容走了进来。
  “妈妈。”涂晶晶站了起来,她刚洗了手,准备看会儿书,明天上学之后,就有一个小测验。
  “晶晶,妈妈觉得你好像不高兴,是不是在外边和哥哥吵架了。”
  涂晶晶拉着妈妈坐下,靠在妈妈肩头,“不是的,妈妈,哥哥对我挺好的,我是因为菲菲……”涂晶晶把今天的事情跟妈妈讲了,说到最后,涂晶晶哭了,“妈妈,我没有想跟菲菲抢爸爸妈妈,因为怕菲菲生气,我这段时间,已经很少去了,可是非非还是一直针对我,我总不能跟那边的爸爸妈妈说,我是因为菲菲才不去看他们的。”
  “晶晶,别哭了,妈妈知道你受委屈了,人这一辈子,总有被人误会,受委屈的时候,有的事情,是可以原谅的,退一步,海阔天空。菲菲的心情,妈妈能理解,等她稍微再大一点就好了,再说,你还有三年的时间就要去美国了,很多事情,不要太钻牛角尖了,我相信,那边的爸爸妈妈,会理解你的,他们知道你是一个好孩子。”霍容嘴上这样说着,心里却很难受,如果当初自己坚持一下,或许妈妈就不会把孩子留给邓家了,孩子也不会被老夫妻卖掉,从而导致今天的局面,对于女儿来说,心灵上的缺失,是永远无法弥补的。
  尤其是看着小儿子一天天长大,看着他会走路,会叫爸爸妈妈,她就对女儿生出无限的愧疚,没有能够看着女儿一步一步长大,是她一生永远无法抚平的伤痛。
  幸好,郑明安是一个称职的爸爸,即便是有了儿子,他也从没有偏心儿子,对女儿的宠爱,一直在儿子之上,包括自己的公公婆婆,对女儿也从没有表现得像一个外人。
  她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幸运的令人难以想象,对她来说,邓勇已经彻底变成了休止符,再也没有任何交集了。

  第六十九回 再出现

  时间对幸福的人来说,过得格外的快,转眼间,涂晶晶已经上高二了。
  学校里的同学大部分都要去国外读书,所以,没有其他学校那样紧张的学校状况,这些年,晶晶的文化课一直是名列前茅,是学校为之骄傲的学生,她曾经代表学校参加各项比赛,斩获各项奖杯,奖状无数,在学校的陈列室里,还有她的巨幅照片,她灿烂的微笑,晶亮的眼眸,俨然成为这个学校的代言人,很多学生报名,都是冲着学校培养出像涂晶晶这个优秀学生来的。
  唯有涂晶晶知道,她虽然也付出了很多努力,但也有前一世的因素在里面。
  郑翰林的心态非常好,他没有因为妹妹的学习成绩比他好而觉得自卑,反而很自豪的对人说,他就是天才的哥哥。
  他的体育成绩好,一米八的大个子,活力四射,意气风发,女生们看见他,眼睛一个比一个亮。
  但是她们知道,郑翰林没有看上任何一个女孩子,也不会看上任何一个女孩子,谁让他有一个那么优秀的妹妹,她们自认没有涂晶晶学习成绩好,也没有她漂亮,所以,她们不敢奢望能够做郑翰林的女朋友。
  双休日,司机接两个人回家。
  刚进客厅,亮亮就扑了上来,“姐姐。”亮亮跟姐姐最亲,即便是一个星期才见一次,他也不会因此忘了姐姐,家里有个他觉得比较稀罕的东西,就会藏起来留给姐姐。
  有一次,郑明安从深圳回来的时候带了几个番鬼荔枝回来,他偷偷藏起两个给哥哥姐姐,结果,等哥哥姐姐回来,番鬼荔枝已经烂在他的床底下,为此,亮亮还哭了一鼻子。
  后来,郑明安又让人快递了一箱过来,亮亮才不惦记了。
  涂晶晶抱起弟弟,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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