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影行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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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影行洲-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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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你不要强迫我,我只念我想念的书,做我想做的事,绝不是你手上的一张牌!”雁屏努力的想表达自己的意见。

“许多人想当我的牌,还没那么容易呢!”程子风听若未闻,继续说:“只有你有这种千载难逢的机会。雁屏,凭你的聪明和美貌,一定会轰动政坛,到时我要帮你挑个最好的丈夫,显赫的豪门世家,然后我们就真正的一步登天,大富大贵了!”

这些话雁屏以前都不曾听过,实在是太荒谬了!果真应验于凯慧她们说的,二十一岁前控制她的行动,把她变成傀儡娃娃;二十一岁以后,甚至安排她的工作、爱情、婚姻……这真如一场噩梦,一个骗局,在她面前张牙舞爪!

“不!我不要!这不是我期望的生活。”雁屏一心表明立场说:“爸,就让我做我自己好不好?我不想和政治有任何瓜葛,更不愿成为任何人的愧儡和王牌!”

“你……”程子风的脸涨红起来,额胃青筋,一副要冲过来打她耳光的样子。

雁屏吓得心脏猛跳,脑海里掠过四个姐姐挨揍的情景,那凄喊声、流血的嘴角、红肿乌骨的双腿……她向来乖顺,又得父亲宠爱,根本忘了他残忍粗暴的另一面。

有一个流氓出身的父亲,她要如何反抗?他说变脸就变脸,不讲情面,也得罪不得的……

“好了!雁屏孩子性重,说些幼稚话,你还当真呀?”简秋华忙挡在中间,,你先去洗个澡,按摩按摩,待会吃日本料理。”

程于风的表情依然不悦,若是他的手下,早就被他踢得七八里远了,但眼前偏偏是他最宠的么女,他只有快快地往浴室去。

简秋华见危机过去,又回头对女儿说:“快把清酒取出来烫烫,待会好好向你爸道歉,不许再说这些你逆话了。”

雁屏走到酒柜上双脚犹颤抖着,握着酒瓶的手,也虚软得不听使唤。

她该怎么办?这不只是她二十一岁的鹰咒,而是一生的魔咒了!去溪头的念头更加强烈,已不再是同学的逼迫,管他什么天灾人祸,至少她要证明自己的独立和勇气!

装清酒的淡绿瓷瓶渐渐温热,她轻抚着上面的樱花图案,一下又一下,人恍惚地想着——问题是,她能成功吗?

春假的第二天快过去了,雁屏仍愁眉不展地被

“关”在家里。

史曼如她们没在车站看到她,又没在小木屋等到她,一定又开始骂她胆小怕事、懦弱无能,是永远长不大的“娃娃”。但她们哪里晓得,她有个可怕的父亲呢!

吃过饭后,她无聊地看着电视,偶尔抬头望向时钟不停移动的秒针,像是带着命运无情的意味。仿佛……仿佛她错过这次的溪头之旅,就将错失一生……一个无法弥补的遗憾……

啊!好令人沮丧呀!

开锁声传来,想必是返家的父亲。咦!今天特别嘈杂,似乎不只一人,她连忙站起来。

只见父亲像火车头般冲进来,对她说:“雁屏,快帮我收拾行李,我要去高雄。”

雁屏唯唯应着,匆忙间瞥见随行者,是满脸不高兴的四姐和一个陌生男子。

房间的门开着,客厅的谈话声隐隐传来。程子风的声音带着控制的怒气说:“明光,你确定这次环海工程的投标案,俞庆的人没有插手?”

“俞庆的人没什么动作,而何咏安他们据说去度假了,看起来和这件事无关。”蔡明光小心地回答。

“那会是谁在里面乱放消息呢?”程子风忿忿地问。

“会不会是刘家志在晗中搞鬼?我当初就说要除掉他,以绝后患,你们都不听……”程玉屏在一务说。

“闭嘴!一提到这事,我就满肚子火。”程子风截断地的话说:“我谅他也没那个胆!他最好给我乖乖的待在中南美洲,若他敢跨进台湾一步,我当场砍掉他的双脚!”

这时,雁屏拿了一袋行李出来,听见这话觉得非常不顺耳,忍不住说:“爸,你不是要竞选,要改变形象吗?怎么还满口杀呀砍的,那样怎么会有人投票给你嘛!”

程玉屏和蔡明立刻倒抽一口气,因为不曾有人胆敢批评程子风,但没想到程子风竟只回应说:“女儿呀!老爸竞选,是要进立法院,你以为我要去哪里?去当庙里的老和尚吗?”

程子风自认幽默地大笑,一扫方才的暴戾之气,旁人见状,也赶紧陪笑,只有雁屏一脸的无奈。

蔡明光乘机献殷勤说:“想必这位就是五小姐吧?”

基本上,雁屏没见过北门帮的手下,或现在北门堂的员工,所以她摆不出小姐的派头,还有礼地笑一笑。

“这就是我的宝贝雁屏,程家惟一的大学生,我暗藏的底牌。”程子风好心情地说:“怎么样?漂亮吧?”

“真是百闻不如一见,义父是人中之龙,所生的女儿必定是人中之风。”蔡明光焰媚地说。

“你不懂。雁屏不但是凤,而且还是一只来历不凡的金凤哩!”程子风笑着说。

“是!是!一眼就看得出来。”蔡明光立刻接口。

程玉屏则在一分重重的哼一声,眼中绽放着怨毒的光芒。

其实蔡明光的话也不完全是虚伪,当他看到雁屏的“真面目”时,真是又惊讶又惊艳。

因为有关雁屏的各种语言,已在北门帮内流传多年。这除了归因于程子风极力的保护,使她带着神秘色彩外,就是四小姐程玉屏的广为“宣传”了。

程玉屏对这妹妹的形容词,总计起来就是怪胎。凶神恶煞、鬼见愁、八字“冲”倒全台湾省寺庙的女人。

蔡明光本以为若看不到一个横眉竖眼的母夜叉,也会看到一个又骚又蛮的小辣妹,结果出现在他眼前的,竟是脂粉不施、清纯秀丽,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女。

他的第一个反应是,这真是义父的种吗?程子风的凸眼厚唇像,怎么生得出如此标致又气质高雅的女儿呢?

比起来,号称“北门帮之花”的程玉屏,就显得又粗又俗,倒像是阴沟旁长出来的喇叭花了。

程子风完全不察年轻人间的暗潮汹涌。只是拉着雁屏的手说:“女儿呀!老爸要到高雄出差,这几天就请你四姐来陪你了!”

“我真不懂,她都二十一岁的人了,干吗还要‘保母’呢?”程玉屏没好气地说,也借机损人。

“我叫你做什么,你就做!”程子民拉下脸说:“如果雁屏有任何差错,我就唯你是问。”

“她是‘煞星’,我哪负责得起?!”程玉屏嘟着嘴说。

“你敢再说一句?”程子风大喝一声,眼中满是怒意。

这一声,让程玉屏噤了口,也让雁屏的抗议梗在喉间。

好了,老天先调走母亲,又调走父亲,现在还派来了四姐……雁屏认真地考虑,这四姐一向不喜欢她,有时还视她为仇敌,出口就没好话,必然不会遂她心愿。

但……这或许也是她惟一的机会,总要试试看吧!

晚上九点钟,程玉屏看完了连续剧,也好吃的吃完,该用的用完,心情似乎好了些,不再乱骂人,雁屏使谨慎地开口说:“四姐,我有件事想请求你。”

“求我?拜托,你一求,妈祖庙都会倒,我哪敢阿!”程玉屏擦着指甲油,看都不着她的说。

“是这样的,明天我想去溪头,后天回来,可以吗?”雁屏继续说。

“夭寿婆喔!你要害死我呀!”程玉屏猛瞪她说:“你明知道爸不准你踏出门一步,才叫我倒霉的来监督你耶!”

“我会在爸回台北前先赶到家的。”雁屏恳求的说:“真的,一切都会神不知鬼不觉,如果有事,我就一个人承担,绝不会连累四姐。”

“呸!你道敢指使我怎么做呀?”程玉屏放大嗓门说:“不行就是不行!我不会称你的心意!”

四姐的拒绝,原本就在雁屏的预料之中,这时候,她只好使出法宝,将一对芙蓉蓝钻手镯放在程玉屏的面前,然后说:“四姐若肯帮忙,我就把这礼物送给你。”

程玉屏顿时两眼发亮,忙不迭的把镯子挂在手腕上,左看右看,美不胜收,令人舍不得移开目光。

“啊!这正好可以配我那件露肩的晚礼服,就可恨爸不买蓝宝石给我!”程玉屏怏怏地说。

“如果四姐让我去溪头的话,这手镯就是你的了。”雁屏再度强调说。

程玉屏眯起眼,内心不断的盘算。老爸这回南下,少说要三天,雁屏后天赶回来,不会有人知道;而或者,她来个偷偷告密,说雁屏逃家,说不定还能看到公主被揍的戏哩!

此外,爸不允许雁屏出道门,是怕不吉利。哼!她才不信这一套,反倒一直认为是王妈在作怪。不过,雁屏此行若能来个大车祸或火烧山,不也等于替自己除掉心头大患吗?

然而,最重要的是,这对蓝钻手镯已挂在她的手上,就没有脱下的道理;但她也不是如此轻易就被收买的人,于是故作淡淡地说:“看在我们姐妹的情份上,我是愿意帮你啦!可我是冒着生命的危险幄!所以,除了这手镯外,我还要你的那条‘粉红玫瑰’。”

雁屏倒吸一口气。不过,她一向不在乎这些身外之物,因此立刻狠下心肠,点点头。

“现在就去拿呀!我要验收。”程玉屏贪婪地说。

“‘粉红玫瑰’得等我从溪头回来后,再交给你。”这些话很自然地从雁屏口中溜出来。

“好哇!你还想和我讨价还价?”程玉屏凶巴巴地说。

“爸不是叫我们做生意要银发两讫吗?事先我给你一半酬金,事后再给另一半,不是规矩吗?”雁屏极流利地说:“你怕我食言,我也怕你反悔,所以,我们可以立下字据,盖章为凭,这一向都是北门堂的做法,不是吗?”

程玉屏惊异地看着她。这惹人讨厌的妹妹,自幼看起来笨笨的,不爱说话又只会做书呆,没想到竟学来他们赌场那一套?不!她程玉屏混了那么多年,绝不能被她牵着鼻子走……

“你不愿意就算了!”雁屏看四姐的脸色,故意耸耸肩说:“其实我也没有必要现在去溪头,反正两个月后我就自由了……”

程玉屏闻言,仿佛看到她已经到手的珠宝又回到妹妹那里去。她跌跺脚,仅装很勉强的说:“好吧!就算我倒霉吃亏一点!不过,你要是出了事,可一概与我无关喔!”

雁屏拿了两份一式的字据回到房间,真不敢相信一切进行得如此顺利。她也很讶异自己的精明干练,在家中无法独立的娇娇女,在学校没有主见的娃娃,竟也有正经“谈生意”的一天?

那些元素就好像老早就存在血液里,莫名其妙的审出来,难道就因为她是程子风的女儿吗?

但是,以两样昂贵的珠宝去换两口的溪头之旅,似乎又有些恩飨,可古人不是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吗?

是的,自由都高过生命和爱情了,更何况是几颗彩色的石头呢?想到此,雁屏终于等开了脸,兴奋地去准备行李,期待着她从小到大的第一次单独运行。

言妍……雁影行洲……第二章

第二章

雁屏从没想到,旅行是一件困难度那么高的工作。

首先,她在火车站就被一大堆快车慢车弄得头昏脑胀,更不用说过天桥到第几月台了。

徘徊了许久,她放弃地去转搭公路局车,结果那地方虽小,却也没有比较简单。她在花花绿绿的车号及时间表中,几乎迷失方向。

老天,为什么在电话中,江政会说得那么容易见?好像总归起来,她就只要认得“台中”、“溪头”两个名词,就能够轻“车”已过万重山地来到目的。

问题是,“车”搭错了怎么办?又要如何才能上对“车”呢?

雁屏就在一次又一次的尴尬中,被人请下车,又去换车,说起来,她那日的运气也真差,等她坐对车时,车又半途抛锚,一千人在路旁险些被风干成板鸭。

她觉得自己仿佛是“苦儿流浪记”中的可怜小孩,过着风吹日晒雨淋的日子。当她看到“溪头”的站牌而忘了下车时,人差不多已到崩溃的边缘了。

过了数不完的千山和万水,她终于站在度假区的土地上,而四面早已是黑漆漆一片。在竹子搭的候车亭中,迎接她的只有阴冷的风和凄惨的虫鸣。如果此刻有人朝她按下快门,那照片中的她,一定像极战火下的难民,有着历尽沧桑的狼狈。

她也实在很“佩服”自己,能把四、五个小时的车程,坐成了十多个小时,连她手腕上的表,也因痛恨她“月球”的时间和速度,早早停摆抗议了。

唉!不知方位,不辨时辰,天下之轰,莫过于此,待会肯定会被曼如她们奚落得体无完肤,笑她可登上金氏大全迷糊蛋的纪录了。

拖着疲惫的脚步,沿着大路走,荒山僻野的恐怖逐渐占据雁屏的意识。唯一的路灯,青蒙蒙的,倒像来自阴间的光,令人身上的毛竖得更直。

“走夜路,千万别回头。”雁屏开始自言自语,“人的肩膀上有两盏长明灯,只要亮着,鬼魅就近不了身。”

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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