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支追兵陷于人数超过三倍的重围之中,自然逃脱不了全军覆灭的命运。
不久,一支约千人的队伍狼狈不堪地逃到城下,高声喊道:“快开门!我们中了敌人的伏击,杀出重围逃了回来。”
城上的守军就着城墙上的火光一看,虽然看不清他们的面目,却发现他们都穿着夫余部落的军装,在他们的后面,有大片的火把正迅速地向着他们追来。当下不敢迟疑,连忙打开城门,让他们进来。
城门刚刚打开,那一千多名穿着夫余部落军装的士兵突然发了一声喊,一齐杀进城来,迅速控制了城门。为首的人正是尧天,他们消灭了夫余部落的援兵后,剥下他们的衣服穿在身上,趁机赚开了城门。
很快地,大批拄着火把的武神军士兵冲进了城里,分头向四面杀去。
北顺城里火光冲天,喊杀声响彻了各个角落。尧天带着常义的长枪兵径直向城主府攻去。北顺城的军队大多都坚守在城墙上,城主府的防守十分薄弱,只有不到五百人的卫队。尧天很快就攻陷了城主府,城主昌明也被岩鹰和年春两人活捉。
天明的时候,战斗已经结束,北顺城失陷,落入了尧天的手里。
第十四卷 第六章 丝帛商人
攻下了北顺城,尧天将善后的事情交给了严正,他却带着格兰、风姬、牛氏三兄弟及夜狼队员化装成丝帛商人,往夫余部落走去。
第二天中午,他们已经进入夫余部落的地盘,立即放慢了速度,信马由缰地向前走去,俨然一队游山玩水的旅客。
夫余部落的首府座落在丝帛城内,在通往丝帛城的大路上,有不少来往的商旅,附近的丝农也会将织好的丝帛拿到城里去贩卖,来来往往的人流,正好给尧天一行制造了最好的掩护。
但是,他却带着如花美眷,不得不引起了人们的惊讶。在这个动乱的时代,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带着美眷出行,很容易被人觊觎,将会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麻烦。他的随从都抡刀挎剑,显然都有武功,但是,他们又怎能完全应付那层出不穷的算计和厮杀呢?
尧天根本不知道竟有那么多的人在为他担忧,依然若无其事地向前行去,傍晚时分,他们便到达了丝帛城前。
也许是因为夫余部落正在跟人家开战的原因,城门口守卫十分森严,至少有一百多名士兵站在城门前,仔细地盘查入城的人们。
尧天一行直近城门,众士兵看到格兰,眼睛都直了,差点忘记了他们的职责。
“你们是干什么的?”
一个士兵终于回过神来,厉声问道。
尧天连忙走上前去,和气地答道:“我是来贩卖丝帛的商人,他们是我的妻眷和护卫。请各位军爷行个方便。”
那些士兵见他带着妻眷,虽然有些意外,倒不像是有问题的人,让他交了一笔税金,就轻易地放行了。
丝帛城完全是因为外地客商前来做生意才发达起来的,那些士兵对前来做生意的商人都不敢过分为难。一方面,这些商人乃是他们的衣食父母,他们实在没有得罪他们的理由。另一方面,这些商人与城里的贵族都有或多或少的联系,他们也得罪不起。
进入城中,他们找到了一家像样的客栈住了下来,尧天立即找来伙计问道:“伙计,我们是来做丝帛生意的,你能不能告诉我,到哪里可以买到上好的丝帛?”
伙计道:“公子还是第一次到我们丝帛城来吧?丝帛城的丝帛都是由四家统一经营,任何人都不许私下交易,否则的话,被城卫军抓到了,不仅要没收全部货物,还要交纳巨额罚款。交不了罚款,就眨为奴隶,送到庄园去干苦力。”
尧天“哦”了一声,连忙问道:“那经营丝帛的是哪四家呀?”
伙计如数家珍地介绍道:“第一家是‘锦绣楼’,店主叫萨福多;第二家是‘丝帛庄’,店主叫沈青;第三家是‘锦丝城’,店主叫果刚;第四家是‘丝苑’,店主叫花三娘。”
尧天问道:“在这四家当中,哪一家的丝帛要好一些?”
伙计道:“这四家的丝帛,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大多差不多,客人与谁家做生意,通常是凭关系来确定的。”
“凭关系?”
尧天不由狐疑地看着伙计。
伙计微微笑道:“公子有所不知。这四家丝帛店,名义上的四个老板,其实并不是真正的老板,真正的老板却另有其人。‘锦绣楼’的老板是酋长萨满,‘丝帛庄’的老板是大长老燕道明,‘锦丝城’的老板是大将军谢一峰,‘丝苑’的老板是酋长大人的三夫人白丽夫人。”
尧天好奇道:“酋长的夫人与酋长乃是一家人,她为何不与酋长合伙经营,却要另外开一家呢?”
“小的这就不知道了。”
伙计道。“不过,白丽夫人不仅是我们丝帛城有名的美人,而且武功高强,手下有一万多人,拥有自己的庄园和作坊,几乎是产供销一条龙,隐隐居于四家丝帛店之首。”
尧天听了,顿时来了兴趣,连忙问道:“这位白丽夫人有多大了,竟然拥有这么庞大的家业?”
伙计兴奋道:“她呀,还年轻得很呢,今年应该是二十四岁吧。公子若是愿意跟他们做生意,只要告诉他们,他们就会派人前来跟你洽谈。”
尧天立即知道这家伙是为他们拉生意的掮客,不由微微笑了笑,淡淡道:“好吧,就让他们先来人谈谈。”
伙计听了,立即欢天喜地去了。
尧天回到房间,发现房间里只有格兰一个人坐在灯下等他,不禁问道:“他们呢?”
格兰道:“大家赶了一天的路,都有些疲倦了,我已经让他们去歇息了。”
“风姬呢?”
尧天问道。
格兰道:“她和柔波她们住在了一起。”
尧天听了,脸上不禁露出失望的神色。依他的想法,是要将风姬也留下来的,没想到她却钻进了柔波她们的房间去了。
格兰嗔怪道:“夫君感到很失望吧?风姬虽然已是你的女人,但名义上还不是你的夫人,怎么可以当众与我们住在一起呢?别人知道了,会怎样说她呢?夫君难道不能为人家想想吗?”
尧天微微笑道:“我哪里失望了?我只是觉得,如果当初没有获得我们的格兰,那才真的是最大的损失呢。你有没有看到,丝帛城的人们看到你,眼睛都快鼓出来了呢。”
其实,格兰的容貌与连月几乎不相上下。但是,格兰很少在江湖上走动,人们知道的不多,名气却比连月差了许多。尧天突然觉得,长期让她呆在家里,的确是太委屈她了。
格兰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娇嗔道:“你胡说什么呀?你看到谁的眼睛鼓出来了,找一个出来让我看看?”
尧天笑道:“别人越喜欢看,我的心里就越高兴,我感到在天猎城受到的那些苦还真是值得。”
格兰幽幽道:“你是不是现在还在记恨我?”
尧天爱怜地将她搂进了怀里,轻声道:“你就像我的心肝宝贝一样,我爱你都来不及,怎么会记恨你呢?”
格半忽然正色道:“夫君,你的身边已经有太多的女人了,格兰想奉劝夫君,不要再将其他的女人带回来了。”
尧天讶然道:“你是反对我娶风姬吗?”
格兰道:“风姬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才女,夫君能够娶到她,的确是夫君的福气,格兰心里只有高兴,并没有反对的意思。不过,我看到夫君刚才的举动,似乎对那个什么白丽夫人很感兴趣,所以,格兰不得不提醒夫君:情债难偿啊!”
尧天尴尬道:“我想接近她,只是为了了解夫余部落高层的情况,哪有什么非分之想呀?”
格兰郑重道:“女人没有男人那么多的欲望,除非你能获得她的芳心,否则,她根本不可能帮助你的。如果你只是利用她,被她发现你欺骗了她的感情,那就更加危险,女人的报复比男人要疯狂百倍。”
尧天心里一凛,突然想起了风伯的预言,顿时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格兰继续道:“一个男人有很多的女人其实并非好事,夫君的内力至刚至阳,又领悟了阴阳交泰之道,也许对身体无损。但是,女人太多,彼此之间为了争宠,互相之间勾心斗角,后院失火的事情比比皆是。夫君乃是统帅千军万马的首领,若是遇到这种情况,将何以堪?”
尧天笑道:“我从来没有负过任何一个女人,对你们几个也从来不分彼此,相信不会出现你说的这种情况。”
格兰的脸上露出严肃的神情,沉声道:“夫君,你完全想错了。人都是自私的,任何一个女人都想拥有一份完整的爱,绝对没有人愿意与人分享。现在的男人可以拥有众多的女人,只是因为战争的原因,使男人急剧地减少,很多的女人都找不到丈夫,才不得不共事一夫。”
尧天不由惊得目瞪口呆,他怎么也想不到,格兰居然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他虽然不得不承认她说的确有道理,但心里怎么也不是一个滋味。在他的心目中,他可以爱任何一个女人,甚至可以对任何一个女人予取予求。而他只要不始乱终弃,就不算有负于女人。
其实,格兰并不知道,女人的地位卑下,才是产生一夫多妻的真正原因。
格兰看到尧天的脸色不豫,也不禁大吃一惊,自己怎么会在不知不觉之中,跟他说出了这番话来了呢?她连忙偎在尧天怀里,娇声道:“格兰说的只是一种社会现象,并非格兰心里的想法,夫君可不要见怪呀。”
尧天淡淡道:“没什么,你只不是说了别人不敢说的话而已,我怎么会怪你呢?”
当天晚上,尧天一夜未眠,脑子里一直回荡着格兰的那些话,思绪就像脱缰的野马,想了很多,很多,连与格兰亲热也都免了。
第二天,尧天刚刚起来不久,客栈伙计就连忙跑来了,低声道:“公子,‘丝苑’来人了,想跟你谈谈,不知公子意下如何?”
尧天点了点头,忙道:“请他到房间里来。”
不一会,一个三十多岁的肥胖男人走了进来,满脸堆笑地举手行礼道:“在下马河,是‘丝苑’的执事。敢问公子尊姓大名?尊府何地?”
他的眼睛本来就比较小,这一笑,脸上的肥肉都挤了拢去,使他的眼睛变成了一条细缝。尧天见了,不觉暗暗好笑,心里忖道:这家伙要是将名字掉转过来,倒是恰如其分的。他强忍着笑,客气道:“原来是马河执事,幸会了!在下艾华,西南白鹿城人氏,这位是在下的妻子兰儿。我们听说贵地丝帛有名,特地来看看,若是质量、价格都合适的话,就带点丝帛回去贩卖。还请马河执事多多照看。”
“好说,好说。”
马河微微笑道。“我们这儿的丝帛绝对是最好的,在目前,全天下还找不到比我们更好的丝帛,等会公子可以亲自到敝店去看看。至于价格嘛,也比较公道,每匹丝四十两银子。在丝帛城,没有比这个更低的价格了。”
在市场上,一块完整的羊皮只不过值一钱多银子,一匹麻布顶多值二两银子,而一匹丝却要值四十银子,难怪夫余部落能够尽快地富强起来。尧天心想,若是能够让天堂城的人们也学会织丝的技术,那就实在是太美了。
马河看到尧天陷入沉思,以为他被这个价格吓住了,不由微微笑了笑,故意大声地问道:“艾华公子,不知你已经想好了没有,打算购买多少丝帛?”
尧天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缓缓道:“我们来到贵地,路途遥远,实在不方便携带许多银子。我们就暂订十万两黄金的货物吧。”
马河听了,不禁惊得目瞪口呆。他连想都没有想过,这家伙一开口就是十万两黄金,难道他家里是开金矿的?十万两黄金的货物,也就是二十五万匹丝帛,整个‘丝苑’一年也卖不到这个数呀。更重要是,以‘丝苑’目前的现状,根本没有办法筹集二十五万匹丝帛。恐怕整个丝帛城也一时弄不齐这个数。
丝帛城虽然以盛产丝帛闻名,但是,丝帛毕竟是高贵的消费品,也只有少数的富人才能买得起,一般的人连饭都吃不饱,哪里还有银子去购买丝帛呀?一座中档的城池,一年之内能够卖出千匹已经相当不错了,所以,夫余部落的丝帛产量并不高。更重要的是,丝帛乃是以蚕丝织成,原料来之不易,也不可能大量地生产。‘丝苑’手下达万人之众,一年的产量也不到十万匹。
尧天见马河脸上露出怀疑的神情,不由微微笑了笑,回头对格兰道:“你去叫他们先拿一千两黄金过来,交给马河执事作为定金。”
格兰立即走了出去,叫柔波他们带了一小袋金子过来。
尧天将金子放到马河面前,道:“马河执事,这是一千两定金。等货物备齐,我们再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不知马河执事需要多久才能将货物备齐?三天时间是不是够了?”
马河看到袋子里果然全是黄金,不由暗暗吃惊,连忙摆摆手道:“艾华公子,你先不要忙于交定金。因为公子要的货物甚多,在下还得回去跟老板商量一下才行。请公子放心,我们会尽快给你消息的。”
说完,便起身告辞。
尧天微微笑道:“既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