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说得话也不是全无道理,谁能知道以后的事?没利用价值的东西,当然尽快处理掉为好!
可是此刻,他还需要大哥——只有大哥,能对抗白皓月!那个八年前的武林第一!
当日齐山上,他放下豪言,说要以越天城来拿下白皓月,可其实,他自己心里也没底:要牺牲掉多少,才能换来那本映月神功?
所以,用大哥是最好的做法。无论谁死谁亡,他都没有损失。
反正,反正,大哥他早在十二年前就该死了……
11。野兽
家族会议上,尽管人皆反对,还是无法改变天苍雪的决定。他一定要用那个越天城的野兽!
众人皆是不解,直到天苍雪道出白皓月的名字,全场鸦雀无声,再无一人敢反对。
男人一直坐在天若翼身边,双手抓起桌上的食物直往嘴里塞,全无礼仪。他自是对众人的决议视若无睹,反正他要做的只是杀人,至于杀谁,他没兴趣知道。
他甚至不知道白皓月是谁,十二年前他被关入地牢时,白皓月年不过十七,在江湖上薄有名气,但毕竟南北有隔,名声在北方传得并非很开。
或者,他其实听过,不过事隔十二年,又如何记得。
天若翼鄙夷得扫视过他,心中对少爷要用此人也略有不满。可他也明白,除了此人,再无人有能力与那个白皓月相对抗。
传说白皓月是仙人转世,这男人是黑暗中疯狂的野兽,也许,他们正是旗鼓相当。
仙人和野兽,总要斗个你死我亡。
纵然心中有不甘,收了天苍雪的命令就必须尽力完成。天若翼和刀伯奉命带他去白皓月所在,表面说是引路,实则为监视。
且不说此行极少人知晓,光是带着这么一个非人的东西长途跋涉至南面,就必然有许多顾虑。大城镇必然不可行,天若翼和刀伯接过天苍雪命令,带着那人专挑山林小道往南行走。
“白皓月是白月仙庄的二公子,只是已被其父在武林群雄面前发誓断绝父子关系。他武艺高强,天资极高,十四岁时就被丐帮长老、武当掌门以传授武功绝技为名,想拉拢入门派。可惜白皓月不但武功高,人也极为聪明,功夫是都学到了,但每次学完武功就离开,不留半点儿机会给他们。但他出自白月仙庄,又是武林奇才,众长老只能对他又爱又恨,也不舍得动他一分。”刀伯一路上说着,然后侧目看看身后马背上那人:“大少爷,这些事,是十五年前的,您还略有印象吧?”
三匹白马行走在山林中,骑在马上的三人各有所思。被刀伯和天若翼一前一后夹在中间行进的男人,无神得看着远方景色,好久才缓缓转过头,张开嘴:“不知道。”
刀伯也没指望过此人会有像样的回答,只是以防他听着听着睡着罢了,于是点点头,继续:“只是后来他为了一个犯错的女徒弟,与众门派反目。八年前华山顶峰武林大会一战,他将众门派代表均打得落花流水。此番,验证了他当真是天下第一的身手,却也让他离开名门正派,从此在武林上销声匿迹。”
刀伯说完一段,又看看后面的男人。
“你最好有心理准备,此人不好对付。他是映月神功的创立者,映月神功缥缈如雾,以至柔之力对至刚之力,硬碰对他是没效的,你若和他对战,必须先想好对策。”
“不需要什么对策。”男人打断刀伯的话,非常难得地搭理了一句:“直接对战,谁强谁弱,一上战场就见分晓。”
刀伯摇摇头:“寻常办法对付不了白皓月。听闻他格外宠爱他的一个小徒弟,名唤秦少艾,就是这小姑娘拿着映月神功的秘笈。我们不妨先拿下此姑娘,后面才好对付白皓月。”
男人冷哼:“就像十二年前,用我娘拿下我一样吗?”
刀伯盯着男人:“大少爷若是记恨十二年前的事,可以拿刀某下手,只是答应刀某,取得映月神功给少爷,不要伤害少爷。”
男人不屑得嗤笑:“越天城的老狗,你的命根本不值一钱!”
一直努力压抑怒火的天若翼再也忍不住,吼道:“你没资格这么跟刀伯说话!你这只野兽!”
“我是野兽?”男人突然笑了,笑得犹为阴森可怖:“我确实是野兽,但也胜过你们——越天城的走狗,又有什么资格教训我!”
黑刺刺地目光如凶残的猛兽,在如此的目光注视下,天若翼竟是被他的气势压得喘不过气来。
“够了!”刀伯大喝一声。“我们此次是来对付白皓月的,不要自己乱了方寸!”
天若翼忙低下头:“对不起。”看到男人无情的目光,气得牙痒痒。
穿过山林,穿过河川,一路从北到南,气候也渐渐暖和起来。平坦地时虽然可以策马快奔,但沿路大部分都是难以行走的林间溪道,只能缓慢地前行。
越接近扬州,随行人越来越紧张。只有位于中间被监视的男人面无表情,仿佛死人一般了无生气,除了双脚移动,按照另两人的提供进食休息,再无更多反应。
他如心死般无声息,到后来几天,对刀伯和天若翼的话更是全无反应,仿佛他们不过对空气说话。
但一路行来,从北至南如此遥远,总难免有些别的事情会阻隔他们的行程。
“把你们的值钱东西都放下,让本老爷过目,满意就放你们走!否则……哼哼,小心让你们吃不完兜着走!”
粗豪的喊叫响遍这鲜有人烟的林间,不知从何处窜出二十多名壮汉,个个浓眉大胡,凶神恶煞,满身粗衣。
天若翼别有所思得看向刀伯,右手摸向背后长剑。刀伯心神气闲,眼神中却隐隐渗出残忍的杀意。
只有中间那马上的人,漫不经心,依然望着远方的天,数着路过的雁队到底有几只翅膀。
山贼嘛,什么地方都会有的,何必太吃惊。
12。驯服
十二年前。
他是越天城的继承人,聪明,出众,武艺高强,人人尊敬。
他也以为,如此理所当然的快乐,就是他的全部幸福。
直到西院那一场大火,他才明白到,一切都仅仅是他的梦——世间上根本没有永远的幸福!他只是被自己所立下的定义所蒙蔽,抬头看到井口大的天空,就以为是全世界。
他是自己骗了自己!
和往常一样平静的下午,他带了年不过十二的弟弟去狩猎。他居然一箭射到天上的双雕,这是多么荣誉的事情啊!兴高采烈得捧去西院,想得到娘的赞赏,但看到的确是雄雄的火焰。
他哭着想去扑灭冲天的大火,可是他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又能如何?
无数人围着西院,有娘身边的侍女,有他的奶妈,有他的侍女,有院子里的下人……那么多人齐压压得看着那火焰吞噬掉房子,吞噬掉西院,吞噬掉他的母亲,却无一人有反应。
他们齐刷刷站在原地,无论他如何央求,没有任何人理睬他,仿佛他只是一个陌生人。
大火,就那样烧到夜晚,他哭得眼泪全干枯,跪倒在地上,无力面对眼前的残景。
身前,走来几人,他抬头,是爹,大娘,还有从小陪伴他长大、教育各方面事宜的刀伯。
“爹!爹!娘……娘她……”
他话未说完,爹突然起脚就踢过来。他摔倒在地,面上的巨痛是如此清楚,他却只觉得这是场梦。
是爹啊!他最尊敬的爹啊!最爱他的爹啊!
“不要再叫我爹,我没有你这种杂种儿子!我的儿子只有一个,就是苍雪!”
一切恍如梦中,爹的话,他一个字都听不进去。什么母亲炼巫术,想害死大娘……什么自己偷练邪门武功,想残害苍雪……什么叛徒!什么走火入魔!
什么什么!他们在说什么!
为什么他一个字都听不懂!
他,什么都没做啊,娘不是正妻,所以一直严戒他,跟他说不要逾越,凡事要尽力做得最好,爹高兴最重要。他不是一直都如此照做吗?照顾苍雪,尽力教苍雪武功,不惹怒大娘,不让爹失望。
他不是都做得很好吗?所以爹才说,他是越天城有史以来最优秀的继承人,他一定可以把越天城推上顶峰!
一夜之间,天地倾倒,世界反转。
他们都说,他已经练邪功练得走出火入魔了。
是吗?他已经神智不清了?所以才听不懂他们说得是什么吗?为什么这城中每个人可以变得如此快?昨天还恭敬得伺候他,昨天还开心地围着他说笑话,昨天还赞赏得抚摸他的头……
原来,原来,人心是如此脆弱的东西,一天的世界,便全部改变了。
他们都说他是疯狂地,他们都说他是着魔的野兽,他们都恐惧地看着他,不愿意靠近,不愿意和他说话。透露着湿重霉味的地牢,带着馊臭味道的食物,十二年来铁链枷锁贴身,终不见天日的黑暗,这样的地方,他的委屈,他的冤枉,向谁诉说?
反正,也没人会听他的话吧?
既然如此,就让他疯狂到底吧!
反正他们都说,他是疯子!他是野兽!他不是人类,早已不是人类了!他们只当他是个累赘,是个恐怖的怪物,只会恐惧地看着他,不愿靠近,不愿和他说话,却又不舍得杀他,因为他身上的高强武功——他们要利用他来获得胜利。
他过去所有的信仰,他过去所有的愿望,都成了黄尘中一粒沙,从今往后,他连生存的权利都不再拥有,还谈什么越天城的继承者,还谈什么将越天城推向武林第一!
十二年的春夏秋冬,他面前只有黑暗,无尽头的黑暗。
只有毛孔的感觉能让他知道季节的变化,春花、夏草、秋叶、冬雪,全部全部,从此都仅仅是一个名字。
他再也看不到。
谁才是着了魔?谁才是疯子?
……
是他吗?他们不都说是他吗?
可是,为什么他又能如此清醒得恨着?
娘的样子,早已模糊,只记得那冲天的火焰,与铺天盖地的绝望。
欲加之罪,百口莫辩!十二年来昏天黑地的不能叫活着的活着,是刻如骨髓的绝望!
所以,他也相信了,他真的是个疯狂的野兽,他是走火入魔的叛徒。
为什么?
因为,大家都如此说啊,每个人都如此说的。既然大家都这么说,应该不会错的。
对……吧……?
清岚抬起手,略为遮挡头顶的艳阳。长年黑暗中生活,实在不太习惯这么光亮。
虽然他已经遗忘时间的感觉,但他依然可以从太阳的移动略微猜测出,他真的已经在这里等了很久了。
他们到底什么时候才来找他啊?
就在今天早上,他和刀伯,还有那个苍雪的跟班(具体名字他实在想不起来),遇到了山贼。既然此番他是来斗那个什么白皓月的,那其他人就与他无关,也包括那堆山贼。尽管他知道只要他出手,瞬间就可以全数解决,不过给他讨厌的刀伯添麻烦,会让他淡如死水的心略为有丝快乐,于是他没有出手。
意外发生得很突然,他的不反抗并没有给他减少什么攻击,小毛贼乱喊着举刀冲过来,他轻松一跃躲闪过,居然一脚踩空,没骑在马背上,一路滚下了山。
果然,三年没骑过马,生疏了。
斜倒在坡下的草丛中,抹掉身上的杂草,他静静等候着。本以为那两个会大惊小怪地立刻来抓他,却久候不到。
是被毛贼围得分身不暇,还是算错了他跌落的位置?
算了,随便他们!
他并没有义务在此一直等候下去,至少此刻他肚腹空响,总要找点儿慰籍。
山林野地,只要不太挑,随地是食物。他从未把自己当人看待,自是未在意于此,随手扯下几把果子往嘴中塞,虽未能裹腹,还是可以抵挡一下饥饿感。
但既然在森林,当然是吃一顿鲜美的肉食最好。
无需张望,他武艺超群,只要静心一听,立刻判断出附近的野禽。气纵腿间,他转身一跳,扑向身后草丛中的白兔。
“啊!”
少女的惊叫并没让他分神,只是他的目标被少女搂在了怀中。他收起手,淡而无神得轻道:“把兔子给我。”
少女略有惊慌,毕竟谁看到一个如此衣装随便满身杂草的大汉子突然从林中冒出,难免都有些怕。当少艾确定过对方无神的眼中并没有伤害她的意图,才略为宽心。
“你要兔子做什么?”她不过是途中看到一只可爱小兔,忍不住抱起而已,也许对方和她一样。
清岚绝对没有少艾那番闲暇无聊到极点的爱心泛滥,他简单吐出一个字:“吃。”
正准备递出的兔子被狠狠抱回怀中,少艾担心得看着对方:“不行!你不能吃掉它,它又没有得罪你,你为什么要伤害它?”
清岚略为皱眉。吃喝拉撒都只是活下去的方法,他没有那么多顾虑,对他而言,面前的兔子只代表食物,而非生命。如果有人阻碍,在他看来就是麻烦,要铲除。
但做额外的体力活,不是他的习惯,在经历过短时间的考虑过后,他决定再次向对方陈述,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饿。”
“啊?”少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