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点氰化钾,”一个声音仿佛从在越洋电话里传来,“不会致命,连危险都谈不上,只是让他放松一下……”
我想从地板上站起来。你什么时候也可以试试,不过得先找人把地板钉牢才行。我底下的这块一个劲地绕圈子,一会儿之后才稍稍稳住。我选好四十五度角的方向站定后,开始朝一个目标迈进。地平线上有个东西看起来有可能是拿破仑的陵墓,这个目标就行,我朝那里走。我的心跳又急又重,肺部发生严重故障,就像踢完一场惊心动魄的足球以后,你觉得你的呼吸永远不会回来。永远,永远,永远。
然后才发现那已经不再是拿破仑的陵墓,那是狂涛上的小舟,上头有个人。我在哪儿见过他,人挺好,我们处得不错。我朝他走去,肩膀撞到墙,撞得我直打旋。我开始伸出手想抓住什么,结果只有地毯。我怎么会趴在这上面?问也没用,这是秘密。每次你问个问题,他们就往你的脸上推一块地板。好吧,我开始沿着地毯往前爬;我用的是我以前的手跟膝盖,现在感觉起来一点也不像。我爬向一面深色的木墙——也可能是黑色的大理石墙。拿破仑的陵墓又回来了。我跟拿破仑有过什么关系吗?他干吗一直要我看他的陵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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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妹》21(6)
“得喝杯水。”我说。
我等着回音。没有回音。没人说话。也许我没有说出口。也许我只是脑子里想想,觉得不说也罢。氰化钾。手脚并用爬进隧道时,想到这个名词真的有点恼人。不会致命,他说。好吧,只是好玩。所谓的半致命吧。菲利普·马洛,三十八岁,有执照的私家侦探,名声可疑,昨晚背着个大钢琴爬过巴隆纳排水管时,被警察逮捕。在大学城警局接受审讯时,马洛宣称他是要把大钢琴送给某位印度王公。问到他为什么鞭子上有马刺时,马洛宣称客户的秘密是神圣不可泄漏的。马洛目前仍在扣押审讯中。拉巴探长表示警方目前无可奉告。被问到钢琴有没有走音时,拉巴探长宣称他在三十五秒之内弹了一首华尔兹舞曲,但就他所知,钢琴内并无琴弦。他暗示说,里头另有他物。提供给新闻界的完整报告将于十二小时之内公布,拉巴探长出其不意地说。谣传马洛是想掩埋一具尸体。
黑暗中有张脸向我游来,我改变方向,往那张脸爬去。但此时已近黄昏,太阳正在西下。天色很快就变黑了,没有脸了。没有墙,没有书桌。然后没有地板。什么都没有了。
连我都不在那里了。
《小妹妹》25
办公室又是空的,没有黑发长腿美女,没有戴斜框眼镜的小女孩,没有长了双歹徒眼睛、打扮齐整的褐色皮肤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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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书桌后,看着光线变暗。路人回家的声音已经远去,外头的霓虹灯招牌开始隔着马路彼此较劲。有事情要办,但我不知道是什么事。不管什么事,反正也是徒劳无功。我整理书桌,听着走廊上水桶拖过瓷砖的刺耳声音。我把文件收进抽屉,把笔筒摆正,拿出鸡毛掸子挥了挥窗户和电话,电话在渐渐暗淡的光线中看起来幽暗光滑。今晚它不会响,没人会再打给我。现在不会,今晚不会,也许永远不会。
我把掸子连同里头的灰尘一起收起来,靠上椅背静静坐着,没有抽烟,也没有思考的。我是一片空白。我没有面孔,没有思想,没有个性,连个名字也没有。我不想吃,不想喝。我是日历上昨天撕下的一页,揉皱了躺在垃圾桶底。
然后我把电话拖过来,拨了梅维斯·韦尔德的号码。铃响了又响。响了九次,够多的了,马洛。我猜没人在家。没人因为你而在家。我挂上电话。你现在又要打给谁?你哪里有个朋友可能会想听听你的声音?没有。没有人。
让电话响响吧,求求你们。总得有个人打来,把我接回地球做人类的一员吧。警察可以。马格拉尚也行。不需要有人喜欢我,我只是想逃离这颗寒气逼人的孤星。
电话响起。
“阿米哥,”她的声音在说,“有麻烦了,大麻烦。她想见你。她欣赏你,觉得你很诚实。”
“上哪儿?”我问。其实这不是个问题,只是我发的几个音。我猛吸凉凉的烟斗,头支在手上,对着电话沉思。毕竟是个可以交谈的声音。
“你会来?”
“要我熬夜伺候一只喉咙发炎的鹦鹉我都干。上哪儿去?”
“我去接你,十五分钟内到你的大楼下面。那地方要去可不容易。”
“回程呢?”我问,“还回得来吧?”
不过她已经挂断了。
坐在楼下小杂货店的餐台前时,我还有点时间吞下两杯咖啡,吃掉一块奶酪已经化掉的三明治——里头夹了两片劣等熏肉,就像枯水池中淤泥里的死鱼。
我疯了。真是好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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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妹》26(1)
这是一辆黑色福特敞篷车,轻巧的车篷拉上了。我探头往车里看时,多洛雷丝·冈萨雷斯顺着皮椅向我这边靠过来。
“你来开吧,阿米哥,我一向不爱开车。”
杂货店的灯光照到她的脸上,她又换了衣服,不过还是一身黑,只是里面的衬衫是火红色的,外面是长裤配上一件颇像男式休闲夹克的宽松外套。
我斜靠在车门上。“她怎么没打电话给我?”
“她没有办法,她没有你的号码,而且时间不够。”
“怎么说?”
“她只能趁那人离开房间时偷偷打给我。”
“她从哪儿打的?”
“我不知道街道名,不过我找得到房子,所以我才得来接你。上车吧,得赶路。”
“好吧,”我说,“不过也有可能不好。年纪大又得了风湿,我现在凡事都很小心。”
“老爱耍嘴皮。”她说。
“能耍的时候我就耍,”我说,“我只是顶着一个脑袋瓜的普通人——这脑袋瓜有时候会惨遭不测。所谓的有时候往往就是这样开头的。”
“今晚我们上床好吗?”她柔声说。
“这问题也是没有固定答案的。也许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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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你不会浪费时间。我不是那种皮肤假得你可以在上头擦火柴的金发娃娃,像那种干过粗活的妞们一个个手脚粗大,膝盖突出,至于胸部嘛,啧啧,真是不提也罢。”
“就半个钟头,”我说,“我们先把上床的事放一边。这玩意儿很棒,跟巧克力圣代一样,不过有时候我是宁可撞墙也不上床。我看我现就想撞墙了。”
我绕过车头,坐到方向盘后,发动引擎。
“往西走,”她说,“穿过贝弗利山,然后开下去。”
我松开离合器,滑绕过转角,往南开向日落大道。多洛雷丝又掏出她的褐色长香烟。
“你带枪了吗?”她问。
“没有。带枪干吗?”我的左臂内侧紧压到套在肩带上的鲁格枪。
“或许最好不要。”她用那把金色小镊子夹住香烟,然后掏出金色打火机点火,亮在她脸上的火光好像被她无底的黑色眼睛吞没了。
我向西开上日落大道,陷身于三条像是赛车场的车道间,一个个驾员仿佛驶漫无目的地开着他们的坐骑一路狂奔。
“韦尔德小姐有什么麻烦?”
“我不知道。她只说出了事,她很害怕,需要你在旁边。”
“你不会编个像样一点的故事吗?”
她没搭腔。我停在红灯前,扭头看她,她在黑暗里啜泣。
“我连梅维斯的一根头发都不会伤害,”她说,“我本来也没指望你会相信我。”
“不过话又说回来,”我说,“你不编故事可能会更有帮助。”
她开始沿着坐椅靠向我这边。
“安分点,”我说,“我还得开这玩意儿。”
“你不要我把头搁在你的肩上?”
“这种路况还是不要。”
我停在费尔法克斯路的绿灯前,让别人左转,后头一个个喇叭按得震天响。我发动以后,紧接在我后头的车子马上岔转出来跟我平行,一个穿着汗衫的胖子扯着喉咙叫道:“买个吊床在马路上睡觉好了!”
他往前开,猛地一下钻到我的前头,我只好赶紧刹车。
“以前我还挺喜欢这里的,”我说,说说话总比生闷气好一点,“很久以前,威尔榭大道沿路都是树,贝弗利山是淳朴的小镇,西木区都是山丘和空地,地价便宜得离谱,可连半个买主也没有。好莱坞是一大片盖在城与城之间的木屋子。洛杉矶天气干燥晴朗,房子虽然难看、没有格调,不过大家日子都过得轻松惬意。洛杉矶那时的天气棒透了,现在只有聊着过过瘾的份。想当年大家都习惯睡在外头的前廊上,还有一小撮自封为知识分子的人说这儿是美国的雅典呢。臭美,不过那时候这儿至少不是到处闪着霓虹灯的贫民窟。”
《小妹妹》26(2)
我们开过拉谢纳加大道,开上斯特里普街。舞者餐厅一片亮光,露台上塞满了人,停车场像个爬满了蚂蚁的烂水果。
“现在我们有了像斯蒂尔格雷夫这样的角色当餐厅老板,有了像刚才那样对我破口大骂的街头疯子。我们有大把钞票,有神枪手,有抽佣金的,有一掷千金的阔佬,有纽约芝加哥底特律来的混混——还有克利夫兰。我们有这帮人经营的时髦餐厅和夜总会,有他们开的旅馆和出租公寓,还有一帮住在里面的骗子和女劫匪。这里跟所有无情的大城市一样,一点个性也没有,就像一次性的纸杯。有各种奢侈品,也有街头无赖,当然也少不了男同性恋装潢师和女同性恋服装设计师。在时髦的郊区里,亲爱的老父亲脱了鞋子坐在观景窗前看着体育版,自以为有个三车位的车库就是高级绅士;老母亲坐在公主梳妆台前想把鼓突突的眼袋用脂粉遮住;小男孩抱着电话,打给一个又一个高中女生,她们的英文都很蹩脚,化妆盒里统统摆了避孕药。”
“所有的大城市都一样啊,阿米哥。”
“真正的城市总有点别的,粪便底下总还有个独特的骨架。洛杉矶有好莱坞——可又恨它,但它真的应该为自己感到庆幸,因为少了好莱坞,洛杉矶就只是个邮购城市,商品目录里所有的东西你都可以在别处买到更好的。”
“你今晚可真够愤世嫉俗的,阿米哥。”
“我招来一堆麻烦,我现在会开车跟你上路是因为我的麻烦已经多到再添一点就像添糖霜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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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犯了什么错吗?”她问道,靠近我坐着。
“呃,只是四处收集尸体罢了,”我说,“要看从什么角度讲了。警察不喜欢我们业余的插手,他们有他们自己提供的服务。”
“他们会把你怎么样?”
“可能把我赶出城去,不过我才不在乎。不要硬挤过来好不好?我要用这只手臂换挡。”
她气鼓鼓地移开。“你这子人实在很别扭,”她说,“在洛斯特峡谷路右转。”
一会儿之后我们开过了洛杉矶大学。城里所有的灯都亮起来了,如同一大片发光的地毯从坡地向南延伸,直到仿佛无穷的远处。空中一架飞机嗡嗡作响,两盏信号灯一眨一眨的。我在洛斯特峡谷路右转,绕过通往贝莱尔的大门,道路开始弯弯曲曲地上升。车子太多,车头灯沿着弯曲的白色水泥路闪着,发出刺眼的光。微风吹过隘口,可以闻到野鼠尾草的芳香、桉树的刺鼻味,以及淡淡的尘土味道。窗户在山坡上发出亮光。我们经过一个很大的白色两层楼住家,看起来价值一定不下七万元,房前的标志在灯光的映照下非常清晰:凯恩·泰瑞斯。
“下个路口右转。”多洛雷丝说。
我转过去,路开始变陡变窄,墙壁及灌木丛后面都是住家,但什么也看不清。然后我们来到一个岔路口,有辆亮着红色车灯的警车停在那里,岔路口右边有两部成直角停着的车子,有个手电筒在上下晃动。我放慢车速,停在和警车并排的地方。警车里头坐着两个警察在抽烟,他们没动。
“怎么回事?”
“阿米哥,我一点也不知道。”她声音沙哑退缩,也许有点害怕,但我不知道她在怕什么。
一个拿着手电筒的高个子绕到车旁,往我的身上一照,然后放下手电筒。
“今晚这条路不能走,”他说,“你们要去哪里?”
我拉起刹车,伸手接过多洛雷丝从手套箱里拿出的手电筒。我的啪一下打开开关,照着高个子。他穿着一条看起来颇为昂贵的裤子,运动衫的口袋上绣有姓名的起首字母,脖子上扎了条带圆点的围巾,戴了一副角质框架的眼镜,波浪形的黑发富有光泽。浑身他妈的好莱坞味道。
我说:“为什么不能走?难道你们立了新法?”
“法律就坐在警车里——如果你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