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将军自然不再是郭科尔,而是新上任的郭齐南。只是,在轲华这一句话出来之时,郭齐南不知为何有点哆嗦,觉得众人望向自己的目光含着讥笑和嘲讽。
杀父卖荣,到底不是正道。同样是弑父,大君与自己的父亲那是毫无情分可言,郭科尔对郭齐南却是并无太大的过错。
在草原上,贵族一死,他所属的一切都被大君收回。好在,这么一句话总算保全了郭家一部分荣誉,同时,也将郭莺与郭齐南推到了贵族们的对立面。因为,从今开始,郭家再也无法撼动众人的地位,也挤出了四大贵族。
不过,郭家这么大一块肉轲华是不可能独自吞下的,其中的牧场与军队被轲华收回,余下一万私兵与奴隶都留给了郭齐南,再另外赏赐他其他的牧场,余下的女人和牲口就由着贵族们与郭齐南去讨论了。至于郭科尔的二儿子与三儿子能够得到什么,那就纯粹看郭齐南的兄弟情义还剩下几分了,也许会分一块小小的牧场和一些奴隶,也许什么也不会得到。
值得另外提及的是,侧阏氏郭莺得到了额外的赏赐,无数的珠宝和绫罗绸缎几乎将她的帐篷给堆满了,更是引得其他女人的羡慕和嫉妒。难得的,当夜大君难得的与郭莺谈了一夜的心,安抚这个‘野心勃勃’的女人,虽然什么也没有做,也足以让安夫人借此到处耀武扬威,声称侧阏氏再一次获得大君的宠爱。
这些事,顾尚锦并不一定会亲眼见到,不过,轲华还是急急忙忙在第二日就跑回了宫帐。
果然,见面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要回大雁。”
☆、第45章
轲华暗惊;小心的贴过去问:“你在生气?”
顾尚锦莫名其妙:“无缘无故的,我气什么?”
轲华仔细端详对方的神色,顾尚锦一脸的坦然,刚刚喝完羊奶的嘴角还含了一点奶渍。轲华心里一动;抓着她的手腕;凑过去将那点白色的奶乳给舔了干净。
顾尚锦眨了眨眼;面颊忽地染上了一片红晕;捏着他鼻子说:“干吗;想要非礼本公主吗?”
轲华抱住她已经很是丰盈的身子笑道:“嗯;谁让公主你秀色可餐;让人食指大动。我饿了好些时日了;你也该来喂饱我了。”
顾尚锦笑了笑;对侍奉在旁边的青霜道:“去,让人上早膳来,别把苍蒙的大君给饿出好歹了。”
青霜难得的剔了轲华一眼:“金撒帐的那位难道还会饿着大君!别是吃得太饱,无事就跑到公主这边来消食了。”
顾尚锦懒洋洋的靠在椅背上:“青霜,你胡说什么呢。”
青霜一跺脚:“公主你等会就知晓了。说不定等大君前脚一走,某些人后脚跟着就要来找公主显摆了。”
轲华面色一变,喝道:“下去!”
青霜瞪着轲华。她是顾尚锦的人,只从顾尚锦阻拦了她与赤那的姻缘,她就私下想了很多,也特意去观察了草原上的夫妻,想要凭着自己的眼力仔细看看草原人到底对大雁人是何种态度,也想看看草原男子对女子到底是怎么一种相处方式。
如若真的把女子看得也只比一匹畜生有点份量的话,那么嫁给草原人不就等于自甘下贱?而且还是将自己的尊严和人格都送到对方的脚下任其践踏。虽然在深宫中长大,她们这些宫女们早就知道命比纸薄,可那也是针对皇族而言,对待草原人,大雁人从来不觉得自己低贱,也不会容忍野蛮人将她们比作牛羊。
草原人对顾尚锦怀上世子的态度更是激化了她这种想法,让她明白,就算大雁女子嫁给了心爱她们的草原男子,也不一定能够顺利的诞下子嗣,甚至于,她们所生下的孩子会被贬为奴隶,一生一世被草原人奴役,无时无刻要承受着草原人的辱骂和鞭打。
公主贵为苍蒙的阏氏还要受到这般的委屈,更加别说她们这群侍女了。
由此,公主所受的委屈更是让她们难以忍受。再经过昨夜安夫人那一番胡吹海捧,饶是青霜也开始估算着郭莺的‘死灰复燃’会给公主带来多少伤害。虽然公主不惧,可她们也不得不防啊!
青霜带着一股子不甘走了,轲华倒是更有些忐忑了。只不过,他倒不是担心郭莺来寻顾尚锦的麻烦。从顾尚锦嫁入苍蒙起,她就从来没有在郭莺手上吃过亏。顾尚锦本身也不是柔弱女子,时时刻刻需要男子展开双臂将她护在怀抱里。相反,她更喜欢横刀立马,与敌人缠斗一番,戏弄得对方筋疲力竭之后再将其斩杀。
郭莺,不管哪方面都不是顾尚锦的对手。
轲华小心翼翼的将顾尚锦搂在怀里,伸出脖子到她鼻翼之下说:“没有异味吧?”
顾尚锦抖了抖鼻尖,推开他的脑袋:“一股子臭味。”
轲华呵呵笑着,猛地抱住她一阵亲吻,还探出舌尖去她口中翻搅,顾尚锦连连推却,恨不得一脚踹在他肚子上,好不容易挣扎出来:“你到底多少日没有沐浴了,嘴里的臭味都可以把儿子给熏晕了!”
轲华大笑,又把她搂到怀里:“你没闻到脂粉香吗?”郭莺可是最爱涂脂抹粉,胭脂等物比顾尚锦的还要庞杂。只不过,并不是顾尚锦不用胭脂,她只是不能用。常年习武,如果也涂抹胭脂的话,那一张脸估计也会被汗侵得没法见人了。香粉等物也不大用,最多是衣服上熏香,身上的香味也大多是帐篷里点放的香炉沾染上的。
轲华这么问,自然就是提醒对方,这几日就算郭莺在他身边,他与对方也依然没有肌肤之亲。到时候郭莺真来借此挑拨是非,顾尚锦也只会当作笑话听了。
别说胭脂味,就连杀人所染上的血腥气也都被他一股子汗臭给掩盖了。
这人偏偏还要在顾尚锦身上东凑凑西嗅嗅,终于惹得顾尚锦暴怒,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一条鞭子,对着轲华的屁股就抽了过去。轲华连蹦带跳的跑了,一边吆喝着人预备早膳,一边喊人抬水他要沐浴。
顾尚锦在这头吃饭,远远的只听到帐篷的另一头传来歌声、划水声,轲华连着换了三道水,这才披头散发的跑了过来,湿答答的坐在对面抓起糕点就啃,与饿坏的野兽没什么两样。
顾尚锦首先吃完,让人拿了布巾来,轲华立即移到她的身边,由着顾尚锦将他一头长发慢慢的擦干。
他们这样的夫妻,人大都理智冷静,鲜少有事可以感动他们。只是,也许是少时的习惯一只延续了下来,成亲后反而是这种小事情能够让他们感到温暖。
顾尚锦偶尔的温柔,轲华私下的胡搅蛮缠,两人不顾旁人的斗嘴耍赖就已经足够填满彼此冰冷的心房。明明什么话都没有说,可两人丝毫不会觉得尴尬,也不会觉得无聊到空虚寂寞,这是经历过风雨之后的温情,就算是帝王家也难以寻到的真实。
轲华填了半抱,吃东西的速度才缓了下来,嘀咕道:“我也该带你回去见见岳父、岳母了。你身子也有五个多月了,路上走得缓慢,就算是一头肥羊,两个月也足够爬到万郾城了。”
顾尚锦背后踹了他背脊一下:“谁是肥羊?”
“我,我是。”轲华立即回答,“十月怀胎,干脆在王府生下孩子,然后我再回来,一切安顿好了再去接你们母子,怎么样?”
“你随我一起回家?”
“肯定的!我不在你身边,你被其他的汉子拐跑了怎么办?我还买一送一吗?”
顾尚锦又踹了他一脚。轲华猛地侧过身子,抱着她的腰肢,在她隆起的腹部大大的吧唧了一口:“儿子啊,你一出来就身负重任,千万别让你娘被那些个衣冠禽兽给骗走了!”
顾尚锦拿着布巾就甩到他的脑袋上:“你胡说什么!”
轲华顺手抓了东西在嘴巴上抹了两下油水:“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你还小的时候,岳父就没有想过要把你嫁出去,而是给你娶个夫君回家,让你直接纳男妃,然后给赵王府开枝散叶。”
顾尚锦嘻嘻笑了起来:“这事谁告诉你的?”
轲华相当严肃:“这种事情难道还需要旁人特意提点?我告诉你,在兵营的时候,就有无数的将士打你的主意,数着日子等你长大,撞破了脑袋也要与你一起行军出兵。你以为我那时候怎么浑身都是伤痕,那都是为了你!那时候你虽然小,难道就没发现身边的护卫总是换来换去,除了我之外,就没几个熟面孔吗?”
“你也不算什么熟面孔。”
轲华相当自得:“好歹一个月里有半个月是我守在你身旁的,其他那些个小子守得一日就算是不错了。我们可是每日半夜比武,用胜负来争夺第二日值守的名额。”
顾尚锦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些事情,推着他再说。
轲华如今已经美人在怀,心里那个满足,想起当年的往事也是越发得意洋洋。
“其实最初想到这个法子的人还是与你一起从皇城来的世家子,不记得叫什么名了,反正也是我的手下败将,就叫他败家子吧。我初入兵营的时候,什么都不懂,只知晓他们夜夜都要拼斗,将军也观摩过几次,还指点过一些人,不过没教过我。好几次本来是我稳赢了,转头就输了一个底朝天,让我恨得牙痒痒。所以之后知晓了他们的目的,我在与败家子们群斗之前,就先去找将军比试一番,然后再回去将败家子他们那一伙人揍得鼻青脸肿。”
“既然你赢了,我怎么一个月里只见到你半月?”揪着他耳朵,“大骗子,说实话!”
“哎,总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吧。好歹我也是大草原上的野狼,要赢你们大雁家养的忠犬那不也需要一些时日吗?”
顾尚锦哼了哼。
轲华继续回想:“我赢得多了,败家子们就又琢磨着别的法子,后来他们就隔三差五的勾引你出去狩猎……嗷,轻点轻点,好吧,是约了你出去狩猎。大清早的一起骑马出门,然后巡山、狩猎,再烧烤,吃完了野味,再去集市上走走看看,一天就这么过去了。你那时候一心都是玩耍,他们人多,嘴巴杂,心思坏,勾得你到处跑,我就被挤在了后面,少不得又是一阵暗斗。”说着说着他就抱怨,“可见你们大雁人是打小就心思诡秘,奸诈狡猾,哪里有我们草原人坦诚豁达啊!”
“不过,也因为在兵营里有了那些明争暗斗的日子,后来回到苍蒙,才让我避过了无数次的暗杀,从而活了下来。这次回去,我一定要好好的感谢败家子们,哈哈哈!”最好是拥着顾尚锦一起去面见他们。一想到那群人羡慕嫉妒恨的嘴脸,轲华就忍不住心花怒放,那眉飞色舞的神色怎么看怎么讨人厌。
顾尚锦最见不得轲华自我陶醉的样子,直接抓了一个软垫,对着他的脑袋压了下去。
☆、46
轲华携阏氏顾尚锦一起去大雁的消息没有隐瞒任何人。
草原部落的大君们不同于汉人的皇帝。建一个巍峨无双的城池;造一座白玉珠宝铺就的宫殿,帝王日日在宫殿的最深处接见臣子,不用东奔西走,不用风餐露宿;不用命悬一线。汉人的帝王在那金瓦碧墙里面画地为牢的度过一生;草原的大君却是在一望无际的天地间驰骋。
方归云轲华在最初登基的那几年中;一半的时日率领着自己的武士东西征战;一半的时日却是在草原上流浪。他将草原视为自己的家;他不会日日夜夜的守着自己的大君之位;也不会眷恋宫帐里面的暖玉温香;他属于苍穹;不知疲倦的奔驰在无边的草原上;不回头看一眼自己的金帐。
一直到迎娶大雁公主顾尚锦。
此时,刚刚过了一年,这位野性桀骜的男子又携着所爱开始了‘流浪’。
郭莺刚刚流尽的泪又开始淌了出来,伏在轲华的脚下哀啼婉转:“大君是草原的君王,为何要跑去大雁呢?苍蒙刚刚经历重创,正是需要大君守护的时候啊!”
帐篷里面人来人往,这一次他要去的时日比较久,除了自备的衣食住行之物,也要预备送礼的名单。这些个东西顾尚锦明说了得他自己预备,别想让她插手。同时,他顺道将下半年的政事也要处理出来。苍蒙与大雁通商是好事,同时他更想借助通商之利引来大雁的工匠,为苍蒙建造一座草原之城。
有了城,苍蒙在草原上才有了真正的立足之地,不用再做那冬去春回的游牧民族,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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