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夫,请恪守夫道(原名:凰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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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夫,请恪守夫道(原名:凰途)-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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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妍心中欢喜,又觉羞恼,不禁微微低下头来,似乎这般便可掩盖自己卑微的小心思。低头的瞬间她却被脚边的一件事物吸引住了。她弯□将那东西捡起,放在手中细细的看,是一块圆形玉佩,握在手中莹润生温,这玉佩背后还刻了一个“夙”字。
  苏妍将玉佩握在手中,想去寻王夙,可是转念一想,前面正在摆宴,她也去不得,也只能将玉佩藏在袖中,微笑着转身朝凤栖殿走去。
  以后再给,应该也不会迟吧。
  
  只是今夜的苏妍没曾料到,王夙真的为了避开秦瑟去了锦州六年才归,而秦瑟说要绑了他做男宠,却此后连她自己都未曾再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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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真不出王夙所料,终于在六日之后,沉拂有了动作。
  “是他的那只鹰隼。那鹰极通人性,跟紧了怕会让它有所察觉,所以也就让人汇了它大致的去向。”竹意将手中的图纸摊开,指给王夙看,“从帝都一路北上,前面便是噶桑沙漠,再往上便是北狄的境内。或者,他这是要穿过噶桑沙漠,绕道去呼卓王庭?”
  “呼卓王庭……”王夙轻声道:“如果阿锦是被宇文濯带着穿过噶桑沙漠去呼卓,那沉拂何必多此一举让了苍过去传信,只怕他心中还有其他打算。”
  竹意握了握手,将心中那股烦躁压下,拧眉道:“宇文濯对姑娘有情,到时不一定能动得了手伤她。可是如果借北狄人的手,将姑娘除去,岂不省事。更可况那个北狄王当年可是与她有杀妻之仇,若是姑娘落到他手中……后果不堪设想。”
  “当年北狄王野心勃勃,趁着阿锦初登大宝,发兵大殷。那时刚大婚的阿锦和萧恪率兵亲征,首战便将他的王后拓跋莹斩于马下,挫了他的气焰。”王夙说着,霍然起身,“我要去趟北狄,这里就交给你了。”
  竹意一愣,奇道:“可是你一离京,朝政交与何人?”
  王夙从怀中掏出一件东西,递给竹意,肃然道:“帝都之事,就托付给你了。”
  竹意接过一看,竟然是张人皮面具。
  原来王夙早就想离京,而自己很不幸,也早就被他盯上,接手他那烂摊子。
  “即便是有人皮面具,我的声音和你也不像,还是你留在帝都,我去寻姑娘。”
  “你难道没有听说这几日本相失声了么?我已经吩咐过身边的亲信,让他们好好帮衬你,所以这里交给你最好,阿锦那边还是让夙去吧。”王夙自嘲一笑,继续道:“妻子被人掳了去,难道还要别的男人去救,我王三郎未免太窝囊了些!”
  竹意哼了一声,心道这王夙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他故作苦恼地皱着眉,道:“那我这无忧城该由谁来打理?”
  “风水轮流转,今年到我家。”
  人未到,酒香已经弥漫过来,一人迎着日光缓缓走近,依旧袒胸露怀,姿态肆意洒脱。正是原本去了桓家的池酿。
  他拎着酒壶靠在门上,朝竹意嘻嘻一笑,“竹意,没想到你也有吃瘪的时候。”
  竹意冷冷地看着他,手却捏起桌上的一只茶杯朝池酿掷了过去,佯怒道:“有人胳膊肘往外拐,小人之行。”
  池酿接住杯子,在里面倒了些酒,一口饮尽,笑道:“你也不过哦是以小人之心,行君子之事。我俩,彼此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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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过三日就要到与噶桑沙漠相连的幽都边城了,所以这一路下来愈发荒凉,就连饭食有时也是在荒野中将那些那些干肉脯和野菜一起煮成大锅菜,就着馒头草草吃了。
  那肉脯与野菜搭在一起,入口干涩,甚至还有几分苦味。
  宇文濯自己还好,可哪里舍得让锦瑟吃这些东西。只是他还没开口阻拦,却发现对面的锦瑟竟然吃得面不改色,仿佛失了味觉一般。
  他看得心中一紧,立刻道:“阿锦,我看此处丛林茂密,可能有什么野兔狍子,濯去寻寻看,你且等着。”
  “不必了,我已经吃饱了。”锦瑟放下碗筷,开口阻止他,“我虽是女子,但却也不是什么受不得苦的世家闺秀。当年我与他率兵抵御北狄,饥渴的时候,就连沙漠中玉芙蓉那苦涩的汁水也喝过,更何况是这写东西。只不过现在,我倒真的有了那些闺秀的样子,肩不能挑,手不能提。”
  当初沉拂给她的拿了药丸,不仅可以封住她的内力,而且她似乎更是得了软骨症一般,稍大些的重物,她都抬不起来。
  看着锦瑟眼中的漠然,宇文濯也只能沉默下来,低头迅速扒了几口饭食,竟然感到满嘴的苦涩,却又不能吐出来,只能生生咽下。
  一如他现在涩疼涩疼的心,无药可救,只能强忍伤痛。
  
  一阵沉默之后,车帘被一只黑而丑陋的手掀开,一捧紫得发亮的小果伸到锦瑟面前。
  原来是负责烧火做饭的那个丑陋跛子。
  那跛子朝着锦瑟憨憨的笑,原本这张脸就十分丑陋,这一笑眉眼愈发纠结在一处,竟然有些不似人的脸。
  “姑娘……漂亮……吃,吃!”
  锦瑟自是不惧,微微倾身过去靠那跛子近了些,捏起一个小果,温声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跛子有些不要意思地低头笑了笑,依旧吃吃道:“俺……他们都叫俺……老跛子。”
  “哦?”那紫色的小果在手尖缓缓转动,锦瑟也笑了起来,“别人叫我老鸨子。老跛子,老鸨子……你我也算是有缘了。”
  说着,也不顾那果子洗没洗,伸手便要丢进嘴里。
  “阿锦,不可。”宇文濯立刻阻止,眼神却冷冷地盯着马车前一脸讨好地看着锦瑟的老跛子,“此果,说不定有毒。”
  锦瑟也看着那老跛子,他虽样貌丑陋,却是个爱干净的。这几日她见他虽然穿着破旧的蓝衫,却也十分干净,甚至连褶皱之处也被他抚得很平。而现在车前的他满身泥污草汁,衣袍好几处被树枝刮断,甚至那黑黯的手臂上都有丝丝被刮破的红痕渗出些些血色,想来也是为的摘这果子弄的。
  她朝他微微一笑,将果子丢进嘴里,“便是有毒,那我也吃。此果再毒,也毒不过人心险恶。”
  那果子入口,充沛的汁水从齿间缓缓溢出,苦涩难当,甚至比刚才的饭食还要苦上几分,涩上几分。锦瑟脸上的笑意却丝毫没有变化,伸手将那果子都接下来,一颗一颗慢慢吃。
  这时,施蒙走过来一掌狠狠拍在跛子头上,笑骂道:“你这个丑恶的跛子也知道讨好人家美丽的姑娘了?还不快走,去烧些水一会给我们泡脚。”
  那跛子被他拍的瑟缩了一下,立刻诺诺点头,走几步还不忘回头朝车内的锦瑟笑了笑。
  他这憨傻的样子,惹得外面的众人一阵哄笑。
  施蒙看着锦瑟手中还剩的几颗果子,脸上微变道:“姑娘怎么连这尸果都吃了?”
  锦瑟一愣,道:“尸果?难道是长在尸身上?”
  施蒙点点头,道:“不错。在这一带死去的人,如果身体被尸虫啃过,在尸体上便会长出无叶无根的尸果来。”
  “就像冬虫夏草一般么?”锦瑟嘴角笑意深深,“那不更好,今日食了这果,便也尝到死亡的味道了。”
  看着眼前女子粲然的笑容,依旧姿态闲适的吃着尸果,施蒙心中却是一颤,忽然觉得浑身冰凉。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某厮又放鸽子了……可是真的,某厮玩回来就立刻更了啊啊啊啊啊……强盗真的要来抢人了!!!我家阿恪就要放出来了……谢谢姑娘们的支持,撒花……




☆、谁扶我之肩

  又行了三日,在幽都歇了一夜之后,施蒙他们将马匹换成驼队,准备在夜里出发行进噶桑沙漠。
  “今夜是十五,晚上还要走夜路。现在姑娘还是先好好歇歇吧。”施蒙见锦瑟站在一旁看着他们将水和食物装好,立刻走过来说道。
  “我刚刚睡过,现在只是出来透透气。”锦瑟微微一笑,看着远处戈壁上扬起的风沙,喟叹道:“好久,好久没见这风卷黄沙的情景了。”
  施蒙一惊,奇道:“姑娘来过此处?”
  锦瑟一哂,将目光掠至那天际的落日,残阳似血,她轻声道:“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当年她与萧恪新婚燕尔,没想到最甜蜜的日子却是在这大漠戈壁上度过。刀光剑影中,生死攸关时,她以为的两情缱绻,到头来可得他半分真心?
  锦瑟几不可见地一笑,似讽似嘲。
  这时她面前已经多了一人,是给她送果子来的跛子。
  那日在马车中锦瑟吃了尸果之后,或许他以为她喜欢,便每天给她送这些果子来。锦瑟倒也从未拒绝过,他送她便吃。
  那紫色的珠果上还沾着些许水珠,在阳光下更加显得鲜艳欲滴,汁液饱满。
  锦瑟抬手正待要拿,一道青色身影疾步本来,转眼间已经扣住锦瑟的探出去的手。他虽捉着锦瑟,眼神却冷冷地盯着眼前的男子,声音沉怒,“谁许你再与她摘这果子的?”
  那跛子瑟缩了一下,低着头不敢答话,手却依旧倔强地捧着果子递在锦瑟面前。
  锦瑟敛紧眉头,将手从宇文濯手中挣脱,也不管他,只看着那跛子微微一笑,道:“你无需惧他,尽管去摘,你摘多少,我吃多少。”
  “阿锦!”宇文濯心中怒火中烧,可是眼前这女人自己骂又骂不得,打又打不得,只能沉了脸色低道:“现在不是怄气的时候。”
  锦瑟脸上的笑意更盛,甚至让宇文濯觉得有些刺眼,耳边是她不咸不淡地语调缓缓传来。
  “你何时见过我与人怄气会这般做派?我如果食了这尸果出了事,你不更加高兴?到时候,你就可以剖出我的心来给你母亲治病了。”
  宇文濯脸上愈发青黑,眸色冰寒,气极反笑道:“你又何必这般说话来气我。阿锦,你知我舍不得……什么挖心?你若死了,我挖了你的心又有何用?”
  锦瑟微讶地盯着他看了许久,确信他没有欺骗自己,才淡淡道:“渺音,去给我抚一曲吧。”
  宇文濯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自他把她带出帝都,她还是第一次这样叫他。原本怒火翻滚的眸中瞬间被无措与激动代替,他不可抑制的颤声道:“阿锦,你说什么?”
  手腕一痛已叫宇文濯握紧,锦瑟眉峰几不可见地一皱,淡淡地睨着他狂喜的神色,冷嘲道:“怎么,现在连琴也不愿为我抚了?”
  宇文濯心中一凛,这才缓缓放开她,苦笑道:“原是你怕我为难他么?我还以为……”你原谅我了。
  他有些踉跄地往后退了一步,冷笑地看着锦瑟,“我不会伤害你,也不会伤害你在意的任何一个人。你却是不再信我……阿锦,你不信我!”
  无视宇文濯眼中的灰败,锦瑟也回他一笑。只是这笑比宇文濯的笑还要冷上三分。她信手拈过跛子手中的一颗尸果,放入口中,慢慢道:“是,我从未信过你。”
  咬了咬牙,宇文濯看向跛子,恨声道:“你放心,我不伤他。你不用这样想方设法地支开我。”
  他说完,一拂衣袖,快步进了客栈。
  锦瑟舔了舔唇角与指尖的汁液,缓缓走近那跛子,长指抚上他歪曲的下巴,轻轻道:“你以后跟着我,可好?”
  那跛子微微闪神,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却不敢挣开锦瑟的手,垂着眼呐呐道:“姑娘,我,我什么都不会……”
  “无妨。”锦瑟放开他,看进他如黑曜石一般纯净的眸中,温和道:“只要你乖乖跟着我就好。”
  这跛子面貌虽然丑恶,但是他那一双眼睛却极是好看,澄澈深黑。
  她说着,转身再次看向天际的落日,沐在余辉的脸庞泛出柔和的微光,平静而美好,“这片沙漠,有个人陪着,会很快走完吧。”
  话语轻柔的尾音随风渐渐飘远,竟好似带着几分缅怀的忧伤。
  这时跛子这才缓缓抬眼看向面前负手背对着他的女子,目光依旧清澈柔和,可那扭曲的唇角却微微上扬。
  
  夜里的温度比白天低很多,所以穿越噶桑沙漠的商旅一般都会选在晚上出发,而且十五这夜月满中天,也无需灯火照明,选在今夜赶路再好不过。
  在沙漠中穿行了大半夜,商队中已经有人有些疲惫了,所以施蒙下令让所有人停下休息,顺便迟些干粮充饥。
  锦瑟本就体寒,所以裹了件狐裘靠着驼队最后的一匹骆驼看着满天的星光璀璨。跛子也听她的话,自进入噶桑沙漠后寸步不离地跟着他,见她离着众人远远地坐下,也走过去席地坐在她身边。
  “这大漠黄沙下葬了多少红颜白骨,百年以后,不过只剩下史记上那一段苍白的字眼。”一捧黄沙子之间缓缓流下,风拂起锦瑟的鬓发微乱。
  锦瑟的声音很轻,轻到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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