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夫妻越吵越凶闹得不可开交,叶修夫妇携手联袂过去劝架。一进门正听见林大哥道,“男人重要的是要有本事!外面有一片天,有朋友圈子,有面子!他整天就知道宠老婆,洗衣裳做饭,像个老妈子似的就知道围着老婆转,能有什么本事!你问问哪个爷们是围着老婆转的!”
这话音一落,猛一见进了院子的叶修夫妇,林氏夫妻一时都很尴尬。叶修不以为忤,只微微一笑,“我们听到休妻,以为事情闹大了,就过来看看。”
林大哥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那个,他楚大哥,你别多心,我不是说你。”
叶修笑,“哪会。林大哥快人快语,林嫂子也消消气,毕竟真动了胎气,后悔也来不及。”
两家人聊了几句,叶修便告辞了。叶修夫妇前脚一出门,林大哥道,“你看到了吧,软柿子一样,被人那么说也没脾气,你们女人就是头发长见识短,只看到了他鞍前马后讨好老婆,却不想想这种男人对老婆再好有什么用,碰到别人欺负到头上,屁也不敢放一个,能护得了谁?”
林大嫂以为然,再一次闭了嘴。
过了年三月阳春的时候,叶修一有空,便带着沈墨瞳出去散步,阳光金子般灿烂,他有时会挖野兰带回家,有时会挖了鲜嫩的荠菜蒲公英来吃。
别人都说,当心你家媳妇,那么大肚子了!他笑笑,说有他护着呢,多动动对生产好。
果然沈墨瞳在五月十六那日凌晨,阵痛了一个时辰,由叶修亲自接生,顺利地产下一男孩儿,当时太阳刚冒嘴,晨曦满地,遂取名为楚曦。
林大嫂在五月十八那天中午开始阵痛,却不知何故,这一胎竟是难产,过程极为惨烈,疼到第二天下午也生不出来,接生的婆子急得束手无策,眼见林大嫂面色煞白,气息渐微,大呼糟了!
接生婆对林大哥道,“人怕是要不行了,你准备后事吧!”
林大哥只觉得天塌地陷,一屁股坐在地上,两个孩子也开始抱着头嚎啕大哭起来!
叶修急忙赶过去,喝令接生婆和林大哥都进产房去,他只下了三五针,林大嫂嘤咛转醒,紧接着一阵剧痛,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手法,两盏茶工夫,便产下一女婴,母女平安。
这回皆大欢喜。林大哥突然对叶修敬若神明,感激涕零,叶修却是说声恭喜,只洗了洗手,继续回家侍候月子去了。
林大嫂过了满月,可能是表示感谢,竟提出将自家女儿嫁给楚曦。沈墨瞳婉言相拒,“林嫂子,孩子还小,看他们将来各自缘法吧,若是真情投意合,我们做父母的还能不同意?”
林大嫂心下失意,微微怨恨,觉得沈墨瞳是看自家不起。
可也不知从何时起,态势格局便发生了逆转与改变。叶修在村里人缘越来越好,他们清幽雅致的小院子,时常有人带着孩子,去给沈墨瞳送东西,聊家常。
而叶修在外面的名声,也一传十十传百,渐渐患者不绝,门庭若市,乃至镇里县城的人都来这里求医,十里八村的人,都争着把自家最聪明的孩子,送到叶修的铺子里做学徒学医。
林大嫂有点惶然,有点不安于这种改变。不知不觉中她竟是觉得,虽是只隔了一堵墙,她和沈墨瞳之间,却有了贵贱之分,云泥之别。
沈墨瞳却只是言笑如初地和她来往,可她自己不自在了。她甚至不敢看人家夫妻的甜蜜恩爱,不敢去妒忌。
看着人家孩子明珠玉珰般的聪明俊美,再看看自家孩子平凡普通的小眉小眼,她无限懊丧当初竟是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竟然去提亲,配么?
楚曦三岁的时候,沈墨瞳又怀孕了。当时叶修声名远播,慕名求医者太多,村里竟有人因为开饭馆和客栈发了财。叶修和村里族长买了块地,盖了个大医馆,还请了先生开了学堂,全村的孩子都可以免费去上学。
他自是有了一个更大的宅子,种了更多桂树,翠竹,造了亭子,架了秋千,遍植四季的花卉,他还是那么喜欢种春兰。
去看的人都说,楚大哥家里的新园子太漂亮了。村里的孩子都争先恐后过去玩耍,林大嫂家的两个男孩儿也去了,回来对他们的娘兴高采烈的夸。
新房子建好,叶修他们搬走了。林大嫂凑了会儿热闹,回来看着空荡荡的东邻院子,她的心也空荡荡的。
那天晚上林大哥又喝得半醉回来,躺在床上大呼着要茶水,林大嫂莫名烦躁,摔了茶壶大怒道,“你不是说人家楚大哥没出息吗,你倒是给我有点出息看看!”
林大哥一声冷笑,“你这是嫌弃我?有本事你倒是跟他过去啊!”
林大嫂哽咽住。林大哥却一骨碌爬坐起,勃然捶床怒道,“就你这种女人,嫁给老子都是你的造化,还想着人家楚大哥,你去提鞋也配!”
林大嫂突然扑过去,她突然有了一种无可压制同归于尽的愤怒和绝望!这个她跟了十多年的男人,竟然用这种话来刺她,她求的是人家楚大哥的本事和富贵吗,她求的不过是那点知冷知热的温存恋家罢了!
那场架打得凶,直惊动了街坊四邻,林大哥动了粗,林大嫂也将他的脸抓得一道道血淋淋的,互殴被拉开,林大哥隔着人群怒斥,“这婆娘不好好跟我过日子,摔东摔西嫌弃我没本事,她羡慕人家楚大哥!却不想想人家楚大哥是什么人!她是什么人!我又是什么人!”
林大嫂犹自撕扯着怒骂,骁勇泼悍,“你没人家楚大哥的本事,就学学人家楚大哥的样子!再敢在外面喝酒赌钱磨时间,你就别给我回来!”
后来沈墨瞳生了个女儿,取名楚莹,人皆传言冰雪般聪明美丽。满月酒的时候林大嫂也去道贺,远远地看着叶修爱不释手抱着女儿,一家四口其乐融融。
后来林大嫂领着自家的二小子去找沈墨瞳,想让他跟着叶修做学徒。恰逢叶修在家,夫妻两个在院子里头碰着头晃着摇篮晒太阳,四岁的楚曦也伏在摇篮旁,伸着手指逗妹妹。
那日春阳明媚,不远处的樱花谢了,一架秋千在樱花树下闲散地空垂着。他们的身后翠竹碧影,一枝火红的月季探出头,吊起的春兰正含着苞,迎着光摇晃。
林大嫂有点怯步。果然是如传说中一般,他们夫妻喜欢独处,爱慕清净,不像别的富贵人家呼奴使婢,下人成群,他们坚持自己养育孩子,也不用奶娘乳母,而是事事躬亲。
不知叶修说了什么,一家人都笑了起来,叶修把楚曦抱在怀里,沈墨瞳抬眸一笑,便看见了林大嫂。
林大嫂说明了来意,得到了叶修的允准,还受到了盛情的款待,沈墨瞳捧了香茶和很多零嘴给她家二小子吃。
这期间楚莹尿了哭了,叶修弯腰去换尿布,然后抱在怀里哄得笑了,把孩子交给沈墨瞳,自己很顺手地将尿布洗了,晾上。
林大嫂默默看着,陪着笑,不久告辞了。沈墨瞳和她说,“我们虽搬了家,林嫂子别生分了,时常来坐坐。”
林大嫂诺诺称是,出了门很久也没说一句话。晚上林大哥依旧是赌了几个小钱儿尽兴回了来,哼着半醉的小调,无知无觉不管不顾地要茶喝,她却只翻了个身,假意睡了。
她没有力气再吵,连气也懒得叹。因为她已然明白,即便她往死了争,向死里闹,也是无济于事的。
一个男人疼女人,贫贱不能改,富贵不能移,其实完全不需要理由。而一个男人不疼女人,却永远有着千万种理由。
作者有话要说:亲爱的们,承诺好今日开新文,结果没写出来,改到周三吧,更新周三的番外的时候,我尽量开三章,尽量啊,再不敢说大话了~汗死~
番外三:故地长安
楚曦十岁的时候,林家村已成为一处殊胜繁华地,方圆十几里的城镇村落全连在一起,市井商贾繁华。
当初叶修选林家村,便是看中了其地理位置,正位于整个南国的腹地中心,四面八方到这里,都不算特别遥远,正因为有此方便福利,才有了这个妇孺皆知的传言,“南人何必向北求,妙手神医林家村。”
言南方人不必北渡问心阁求医,有林家村足矣。叶修十载经营,在南国声名之盛无以复加,天下人将之与问心阁宋珺并列,并称为“北宋南楚”。
传言中这位神医楚先生不爱交游,贪妻恋子,衣食居所虽是极考究精致,却也不热衷富贵,与问心阁洛欢生意一门独大相比,林家村的药材、客栈诸多行业,皆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任经营有道者赚得钵满盆满。甚至对医术也毫不吝惜,他招收弟子不问出身,传授弟子也不余余力,只是他考核甚严,得他亲笔允准的弟子方能悬壶济世,问病行医。
有了得意门生代为坐堂,这位楚先生充分发挥了他闲云野鹤的本性,竟开始携妻带子,行踪不定起来。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他自是要让他的一双儿女开眼界,见世面,历世事繁华,睹民生疾苦。
大周清元十四年暮春,叶修带着妻儿,来到了京城。
乐游原刚过了端午盛况,他们去时依旧鸟语花香,有些寥落安静。
还是一个晴朗的午后,石子小路,玫瑰树光影斑驳。
楚曦和楚莹手牵着手,复又各自牵着父母的手。两个小兄妹你一言我一语,配合默契。
楚曦仰着脸道,“爹爹,这便是我爷爷奶奶相识的地方么?”
叶修微笑,“是。”
楚莹甜着声道,“娘,这便是我外公外婆生活过的地方么?”
沈墨瞳温言,“是。”
两小兄妹互相看了看,然后各自挑剔地四处打量。楚曦道,“也还好。”楚莹道,“一般般。”
叶修不由便笑了,问道,“那曦儿莹儿觉得哪里最好?”
楚曦道,“我看钱塘吞天吐地,气象万千。”
楚莹道,“我看西湖秀美温婉,风景独好。”
叶修道,“你们两个小家伙,一叶障目,不过是没见过更宏伟更娟秀的地方罢了。”
楚曦道,“哪里更宏伟?”
楚莹道,“哪里更娟秀?”
叶修和沈墨瞳相视一笑,却是笑而不语。
楚曦道,“爹爹你说啊!”
楚莹道,“爹爹我想知道!”
叶修遂笑着教导,“洞庭君山,青城峨眉,三峡巫峡,漓江山水,更别说有碧波大海,三山五岳,大漠孤烟,茫茫草原,要知道这世间的风景数不胜数,目不暇接,各自有其雄伟,各有各的娟秀。”
楚曦道,“嗯,爹爹我知道了!不能拘于成见,坐井观天。”
楚莹则一派天真向往,和自家兄长换了个位置,拉住叶修的手央求道,“爹爹,你能都带我们去么?”
叶修最是宠女儿,一把抱起来应允道,“好,爹爹带你和哥哥去。”
楚莹贴着父亲的脖子,甜甜美美地笑。楚曦对妹妹这缠人撒娇的样子有点不满意,他拉了沈墨瞳的手,给了妹妹一个鄙夷的白眼。
楚莹马上向叶修告状,“爹,哥哥瞪我!”
楚曦反口道,“我哪有!”
楚莹叫道,“你便是!”
此时日照西斜,只有一竿高,叶修夫妇坐在玫瑰树下的长椅上休息,两个孩子遂追逐打闹起来。
孩子玩闹得正欢,沈墨瞳柔柔地偎在叶修的肩上,含着笑看。
“墨瞳儿。”
叶修抚过妻子的发,搂住她的腰,贴着她的额头轻唤。
情景如旧日般重现。一如当初,他们相偎牵手,闪烁的光斑从花顶叶间,明明灭灭地落在他们的衣上。
风拂花影,依旧乐游原,依旧玫瑰盛放的清香。
沈墨瞳想起那日,叶修问她想什么,她说“陈年往事罢了,”当时叶修靠在木椅上,微闭上眼,没有说话。
她心中有一段爹娘的陈年往事,而他的心中,也是有的。
他为什么要来到京城,他因何要去乐游原。因为那曾经是他出生的家,乐游原是他的父母初见的地方。
人生若只如初见多好。他已是英姿勃发的君王,她不过皓齿明眸的少女。
他让她步入宫闱,然后一时欢爱。她为他生有一子,最终焚烧成灰。
世间的哪一场悲剧,不曾有个美好的开始呢?
只是叶修内心中的陈年往事,彼时只他一人知晓,他所有的追忆、感叹流连,从无人能懂。
他苦海浮沉,为恨执迷。他抱着她心爱的女人,诱发一场诛杀,跳崖,他强行占有,已然娶了她,却惧她心不在此,不惜以轻怜密爱为饵,于存亡生死间试探于她。
这厮心思叵测,太过深邃复杂,本无人能懂,可他不安忐忑,心怀惶恐,言谈语里,却希望她懂。
他将玫瑰插在她头上,对她道,“怕么?”他跳崖而下,却对她说,“跟着我死,敢么?”
其实已那般暗示得□裸,沈墨瞳如今不禁疑惑,他是不想让她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