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仗是会拖垮一个地区的生活经济等各个方面的综合实力,我们与血月盟的战斗无法避免,所以我们要抢先将战场转移到C市,你们明白吗?”
四人点点头,都暗暗佩服潇潜的作战头脑,罗文宾问潇潜道:“老大,那我们具体应该怎么做呢?”
潇潜笑了笑道:“依葫芦画瓢!李魁和张彪各带领三百兄弟,乘船顺江而上,抢占C市的迎春码头,为后续大军沿江北上开辟一条快捷的运输道路!”
“是!”李魁和张彪躬身领命。
潇潜接着道:“罗文宾和马飞,同样各自带领三百兄弟,你们由陆路进攻,先行分批次潜入C市,重点破坏C市的交通运输,据我所知,C市的出租车和公交车,一半以上都归天运运输公司管理,而这天运运输公司的幕后老板就是血月盟!具体的资料都在文件上面,你们仔细看看,集结人马之后,明天就出发,我们要给血月盟来个措手不及!”
“是!”罗文宾和马飞也躬身领命。
李魁四人前脚刚走,过封便走了进来,“怎么,老大,我们要向血月盟开战了吗?”
潇潜点点头道:“反正我们黑龙社与血月盟这场战斗迟早都是要打的,与其等着她们来攻打我们,还不如我们夺取战斗先机,抢先攻打她们!”
过封道:“道理倒是没错,不过血月盟在C市势力极大,有句话叫做强龙不压地头蛇,我担心……”
潇潜道:“过哥,你别忘了我们黑龙社是怎么发展起来的?你要记着,龙终究是龙,而蛇,也终究是蛇。就算蛇有地龙之称,但它充其量也不过是条只能在地上爬行的龙,而不是能够翱翔在九天之上的龙,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过封道:“老大这番话真是让我如饮甘泉,受用非凡呀!”
潇潜指着L省的地图道:“原先的发展计划是顺江南下,先扫平下面城市的帮派,然后集中力量进攻省城。不过现在看来这计划要改一改了,南下的城市几乎没有什么作为,不足为虑,权且让他们先过一些安生日子。我们首先将离我们最近,而且最具有威胁的血月盟给灭掉,为我们进攻省城扫平道路,到时候,我们再把C市当做前线阵营,顺道而上,一举端掉省城!”
潇潜目光灼灼的说着,这个二十多岁的少年已经开始准备像雄鹰一样,搏击长空了。
过封捏了捏拳头,兴奋地说道:“我期待着这场战斗!”
潇潜站起身道:“我也期待着!”
过封道:“老大,我们的作战计划是怎样的?”
潇潜指着地图道:“我拍李魁和张彪顺江而上,攻陷C市的迎春码头,打通我们运输兵力的主要通道,然后我派罗文宾和马飞潜入C市,切断交通运输,制造混乱,然后我准备集结八千兵马,横扫C市!”
过封有些担心道:“血月盟势力强盛,有近两万人马,我们八千兵马,况且还在他们的地盘上,能够获得胜利吗?”
潇潜道:“兵不在多,贵在精。一群精锐之兵,足以战胜十倍的乌合之众!”
过封点点头道:“老大,我怎么感觉你这作战手法好像和血月盟进攻我们的时候比较相似吧?”
潇潜微微一笑道:“不是相似,是根本一样。但是我可不会像他们的幕后指挥官张帅一样愚蠢,我要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以其人知道,还治其人之身!”
倘若一向自傲的张帅得知自己竟然被一个二十出头的毛小子这样子评论的话,一定会气得蹦起来。张帅入道之前是特种兵,他将部队里学来的作战计划,排兵布阵,用来发展自己的黑社会组织,取得了不少辉煌的战绩,所以张帅一直骄傲地认为自己是个军事人才。
潇潜入道以前只是一个平凡的大学生,对于军事,他只是略有了解,但都很浅薄,更不用说什么作战计划,排兵布阵了。不过潇潜的决策和一些计谋,确实是连那些系统学习军事知识的人也意想不到的。
过封问潇潜道:“老大,其实我发现你在作战方面其实挺有天赋的。”
潇潜呵呵一笑,从抽屉里摸出一本《孙子兵法》道:“我最近在熟读孙子兵法,力求弄懂上面所讲解的所有计谋,并且能够灵活变化和应用。”
“呵!怪不得呢!”过封接过《孙子兵法》看了看,“这上面的东西讲得太深奥了,我们这些粗人不太看得明白!”
潇潜道:“不明白也得看,你要知道《孙子兵法》被誉为‘兵学圣典’那自然有它不同寻常的地方!”
“是!老大说得是!”过封听得连连点头。
潇潜道:“过哥,你坐下,我先给你讲一个故事!”
公元前512年,吴王阖闾、伍子胥和孙武(也就是《孙子兵法》的作者),指挥吴军攻克了楚的属国,钟吾国和舒国,吴王阖闾杀得兴起,一时间头脑发热,想要长驱直入攻克楚都——郢。
孙武认为这样做不妥,便向吴王进言道:“楚军是天下的一支劲旅,非舒国和钟吾国可比。我军已连灭二国,人疲马乏,军资消耗,不如暂且收兵,蓄精养锐,再等良机。”
伍子胥也完全同意孙武的主张,并向吴王献策说:“人马疲劳,不宜远征。不过,我们也可以设法使楚人疲困。”
于是吴王听从了孙武的劝告,下令班师。而后,伍子胥说孙武共同商订了一套扰楚、疲楚的计策:他们将吴军组成三支劲旅,轮番袭扰楚国。当吴国的第一支部队袭击楚境的时候,楚国见来势不小,便全力以赴,派兵迎击。待楚军出动,吴军便往回撤。而楚军返回驻地时,吴国的第二支部队又攻入了楚境,如此轮番袭击,弄得楚国连年应付吴军,人力物力都被大量耗费,国内十分空虚,属国纷纷叛离,吴国却从轮番进攻中抢掠不少,在与楚对峙中完全占据上风。
潇潜讲完这个故事,微笑不语。
过封猛地恍然大悟道:“老大,莫非这次进攻血月盟,你便想用这个法子?”
潇潜点点头道:“古人给我们留下了那么多的实战经验,我们为什么不多学习学习呢?我们不是一般的小帮派,小打小闹一下也就算了,当我们跻身成为上万人的大帮派的时候,我们所打得每一场仗,都是大仗,都是硬仗,一个不小心,我们就很有可能会被打回原形。所以,我们不能凭借蛮力来战斗,我们要用脑子,怎样才能用最少的损失换来最大的胜利,你懂我说的意思吗?”
过封道:“老大,你这一番话,可真是让我受益匪浅,从今以后,我也得好好学习学习这《孙子兵法》,用知识武装自己!”
“呵呵!”潇潜笑着摇了摇头道:“好了,时间不早了,你今儿个没什么事吧,要不和我一块儿回小茹家里吃晚饭?”
“不了!不了!”过封摆手道。
“怎么?你有事情?”潇潜问。
过封面色微微一红,低声道:“玛莉亚让我晚上陪她去吃法国菜!”
“呵呵!”潇潜擂了过封一拳道:“那你还站在这里做什么?快去呗!”
“可是我又不太想去,她非要拉着我一块儿去……”过封扭捏着说。
潇潜道:“我可告诉你,玛莉亚还真挺不错的,据我所知,在这社团里,暗恋她的人那都是一大把一大把的,你要是不把握机会,到时候可别哭鼻子!”
“真的?”过封问。
潇潜点点头,“当然是真的!”
潇潜话音还未落下,过封的声音就已经从门外飘了进来,“老大,我先走啦!”
潇潜无奈地笑了笑,背负着双手朝门外走去。
第六卷 烽火狼烟 第三十四章 斯文败类
潇潜开车来到万家庄园,门口的小弟恭敬地鞠躬道:“老大!”
潇潜敲打着方向盘,心中涌起些许感慨,一年前到这里来的时候,自己不过是个手底下只有几百兄弟的毛头小子,而一年后的今天,自己则是万人敬仰的龙头老大,也许人生就是这样充满了玄奇的色彩。
还记得第一次到万家来的时候,万小茹的惊艳令潇潜心肝乱跳,局促不安,而现在,万小茹则成为了自己的结发妻子,而豪华气派的万家庄园,也成为了潇潜的家,这恐怕是当初潇潜做梦也没有想到的事情。
虽然现在贵为龙头老大,但是潇潜的生活习惯却依然保持着以前的模样,不喜欢奢华,也不喜欢显摆。他的坐骑并不是什么悍马奔驰,而是一辆普通的黑色本田越野,这与他的身份有些不相符合,因为现在就连过封和冷刀都开得是奔驰越野了,过封时常嚷着要给潇潜换车,都被潇潜笑着拒绝了,“我这车挺好的!”
当然,这样一辆普通的本田越野车在D市是没有一个人敢去招惹的,因为它的车牌号是五个九,这个车牌号是王局长送的,潇潜也不好拒绝,也就挂在车上了。时间不长,只要是D市人都知道,要是遇见一辆牌照为99999的越野车,那就是黑龙社潇老大的坐骑。
潇潜刚刚把车停好,万小茹就款款走了出来,“你怎么现在才来?”
“刚和兄弟们开完会嘛!”潇潜走下车来。
今天的万小茹穿了一身白色的连衣裙,可爱中又带着几分性感,看上去高贵端庄。
潇潜呵呵笑道:“今天打扮的这么漂亮做什么,想勾引谁去?”
万小茹道:“你老婆一向都是这么漂亮,谁都可以勾引,就是不会勾引你!”
潇潜抓着万小茹的香肩,将她一把揽进怀里,坏坏地笑道:“可是你已经把我给勾引了!”说着,潇潜嘟囔着嘴巴朝万小茹问去。
万小茹笑着闪躲道:“讨厌啦,猪嘴巴!好了啦,那么多人都看着我们呢!”
“管他们的,先让我亲个够!”潇潜无赖地说。
“潇潜,你来啦!”万老爷子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爸!”潇潜连忙转过身去。
万小茹趁此机会从潇潜怀里挣扎出来,伸出手指掐了掐潇潜的胳膊,悄声道:“讨厌!今天晚上有你好受的!”
潇潜笑了笑,和万老爷子并肩走在一起,万小茹则挽着潇潜的臂膀走在边上。
一路上,那些小弟忙不迭地打着招呼,“老大!老爷!大小姐!”,叫得那叫一个热闹。
三人一路走进客厅,潇潜看见厨房里好几个厨师在忙碌着,不解地问万小茹道:“今天家里是不是要来客呀?”
万小茹笑了笑道:“算你聪明!今天呀,小柔要把她新交的男朋友带到家里来见老爸!”
潇潜惊讶道:“小柔谈恋爱了?”
“是呀!”万小茹笑道:“怎么?看你的样子好像很心痛呀!”
“胡说八道!我哪有什么痛心,我是在为小柔感到高兴呢!”潇潜正色说。
万小茹道:“我知道,和你开个玩笑嘛,看你严肃的小样!”
潇潜捏了捏万小茹的脸蛋道:“你这叫做哪壶不开提哪壶!”
张妈迎了上来,“老爷,小姐,姑爷,你们先坐一会儿,我给你们沏壶茶去!”
“我去厨房看看,你们先聊!”万小茹说。
潇潜和万老爷子在沙发上坐了下来,万老爷子拿出一个方形铁盒子,从里面取出一支雪茄,递给潇潜,“来一支?”
潇潜道:“爸,你这玩意儿劲太大了,我受不了,我还是抽我自己的吧!”潇潜说着,从裤兜里摸出一包天子香烟。潇潜喜欢天子香烟,并不是因为香烟的味道,而是他喜欢这个香烟的名字。天子,也就是皇帝的意思,十分具有霸气。
“哟,现在都随身携带毒品啦?”万老爷子笑道。
潇潜道:“没办法,这人也是要跟随潮流的嘛!”
“今儿个你还真得尝尝我这个,这是古巴的手工雪茄,叫做什么什么罗密欧与朱丽叶!”万老爷子说。
潇潜对雪茄这些可没有什么研究,一听这牌子就乐了,“罗密欧与朱丽叶?!那我可真要品尝品尝了!”
潇潜接过雪茄,只见雪茄的外包装叶光滑柔软,相当有光泽,潇潜拿起雪茄闻了闻,一股浓郁的香味直冲脑门,让人感到非常舒服。
“嗯,真香!”潇潜陶醉地说。
“爸,你怎么又不教好呢?”万小茹从厨房出来,刚好看见潇潜拿着雪茄在那里一副陶醉的样子。
万老爷子呵呵笑道:“小茹呀,我发现你自从结婚以后,怎么变得越来越像你妈了,唠唠叨叨个没完!来,潇潜,别管她,点上!点上!”
“怎么样?味道不错吧?”万老爷子问潇潜。
潇潜点头道:“反正我就觉得挺香的,抽了之后感觉精神了不少!”
万老爷子道:“最近你都很少回来,和血月盟的事情解决了吗?”
潇潜道:“血月盟是我们眼下的第一大障碍,我准备除掉它!”
“哦?”万老爷子看着潇潜道:“你要知道,血月盟的势力比我们黑龙社只高不低,你有把握除掉它吗?”
潇潜笑了笑道:“有,但不是十分的把握!不过人生总是充满了未知和挑战,要是什么东西都在算计之中了,那这辈子也没啥活头了!”
万老爷子吐出一口烟雾道:“那你准备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