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纨绔霸王闯春秋》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纨绔霸王闯春秋- 第23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任清璇向展如借了墨西哥与他麾下的一万百越精兵,遇山开道。逢水架桥。其间还要克服迷路、岔路、断粮、断水、中毒、中暑等等险阻。在山中转悠了近一月,粮食耗尽终于出了祁山。抵达了上方谷。

任清璇因为曾经在上方谷狩过猎,所以认识此地。大喜之余,立刻让人四处狩猎,休整待战。

经过查探任清璇发觉匈奴的主力都去了前线,后方狄道这里仅有五千匈奴士兵以及一万负责照顾牛、马、羊的秦国百姓在这里充当奴隶。

任清璇见了怒不可竭瞧准了一个时机狠狠地打了一个奇袭战杀敌三千,将匈奴的五万牛羊一次性的抢了过来,悄悄卷养在上方谷。

然后利用百越精兵的特点四处打着游击,一旦遇到匈奴骑兵,他们就会一股脑的跑上山去,山上是百越人地天下,匈奴人吃了亏后就一直不敢上山。

任清璇则领军四处游击着,只要匈奴人一旦松懈,便立刻让军队下山,好好地教训一下他们。

任清璇就用这一万百越精兵将匈奴的后方搅和地一塌糊涂,却偏偏没有人能够耐她如何。

同时,姬凌云也在这个时候攻取了秦国。

已经逃回到挛广义身旁的文章立刻劝说挛广义撤军。

挛广义也是一个懂得进退的人物,见势不可为就偷偷退兵了。

听完了整个经过,姬凌云忍不住大声称赞了起来,“这一战打的真是漂亮,没有话说。”同时,也在心下凛然。一个女人统帅着一万个男人在前途未知的情况下深入深山寻求战机,这份对胜利的执着、向往,即便是他自己也不曾拥有。

一个女人能够作到这一点,走到这一步,当真是不容易。任清璇的这种精神令人不得不肃然生敬,发出由衷的赞叹。

姬凌云问道:“现在情况这样呢?”

任清璇所派来的传令兵道:“回大王如今匈奴已经往西撤退,我家将军因是步卒不敢追击,正在前方等候大王的驾到。”

姬凌云再次赞许:既有对胜利无穷的执念,又能控制这执念令自己不莽撞,不出阁坏事。这任清璇真的不简单。

想到这秦国一役的收获,姬凌云便忍不住笑出声来。

除了得到秦国与巴蜀的土地外,还得到了一批不错的人才效命,其中不乏云飞扬、聂行这类富有智谋的将才,还有史黄大夫、贾德大夫这类的廉洁之士。更庆幸的是除了他们,还得到了公孙圣、任清璇这两位罕见的,可以独当一面的大才。

收获何止能以“丰富”来形容,几乎让人高兴的流出了口水。

姬凌云心情如用当日的天气一般爽朗,马鞭一挥摇指北方,高声道:“所有骑兵随我一同追击匈奴贼寇。”

三万骑兵齐声高呼大喝,策马飞奔,带起了漫天的尘土。不一刻,就消失在送行人的视野之中。

经过两个半时辰的奔驰,姬凌云在天水城内汇合了任清璇的部队。

自从匈奴撤军以后,就带着墨西哥在天水安顿了下来,等候姬凌云的援兵。

天水本是秦国的第二大都会,但因最早受到匈奴的攻击城中以无任何值钱的东西,除了一切没有任何作用的老人家外,几乎看不到壮年与妇女的身影。可见,匈奴之残暴,人所公愤。

任清璇戎甲在身,玲珑有致的身材被一身女士铠甲包裹着,显得异常有味道,完全可以用“英姿飒爽”这四个字来形容。那一脸的风尘、疲惫,非但掩盖了她的姿容,反而充满了好男儿的刚强。

就在姬凌云打量着任清璇的时候,任清璇同样在打量着姬凌

任清璇见充满成熟味道的姬凌云,暗忖事事无偿。本来,她最大的希望就是能够在战场上堂堂正正的打败对方,以报在楚国战败之恨。谁又想得到再次见面的时候自己竟然成了他的部下。

虽然有些不情愿,但毅然上前拜道:“降将拜见大王。”

姬凌云下马让对方起身,大笑赞道:“赢公主好高明的手段,你的这一手玩的漂亮之极,这一战役,必然会流芳后世。”

任清璇淡淡的说道:“大王过奖了,这只是末将分内之事。还有,秦国以灭。在下身为秦国罪人早以不是什么公主,我以决定改回任清璇之名。大王,以后没要叫错了。”

姬凌云看了任清璇一眼,不知她在想些什么,关于她的私事自己也不好过问,只好道:“寡人尊重任上将军的决定。”

任清璇先是一愣,随即大喜,姬凌云身为吴国大王,自是金口玉言,这一声上将军足以表示他并没有因为自己是降臣而降低自己的地位。即便是在吴国,自己依然是上将军。说实话,任清璇因为自己付出的太多,所以对自己的地位看的非常的重,决定加入吴国以后,多次想到自己会不会因此而要重新来过,满心的忐忑。此刻终于放下心来,急忙叩谢道:“末将谢大王恩典。”

姬凌云问道:“匈奴那边怎么样了?”

任清璇立刻回答道:“他们进退有序,分两路撤退。一路由狄道出草原,另一路由陇西进入羌地。”

姬凌云奇道:“两路有什么区别?”

任清璇道:“狄道一路运送的是掠夺回来的所有钱粮,一路是押送我大秦十万百姓。”

第十二部 修养生息

第三十四章 步入陷阱

姬凌云再度问起了匈奴的兵力分布。

任清璇毫不犹豫的回答道:“在项鹰将军的攻击下,匈奴主力只余下了五万余。挛广义将五万主力平均分配两路各两万五千匈奴骑兵。”

姬凌云沉吟了会儿,立刻想通了其中的关键,暗赞挛广义的绝妙手段。在骑兵的数量上,吴国虽然自持财力雄厚,“飞马牧场”不断的向军中运送战马,但在数量上远比不上匈奴这马背上的民族。

对方一分为二,显然是在逼迫自己在两者之间做出选择。

姬凌云这一路中只有三万骑兵,项鹰、施猛各消耗了一些,在补上归顺的秦国骑兵,不多不少差不多三万左右。

三万骑兵吃下一路并不困难,但若分兵两路齐攻,恐怕反而会被他们击败。姬凌云虽未能见识到匈奴骑兵的厉害,但早已从项鹰口中知道了他们的战力一点也不逊色吴骑。

吴国骑兵的长处在于兵甲之坚固,但匈奴骑兵的长处却是吴国骑兵望尘莫及的,那就是………骑术。

据说匈奴人在小的时候会得到一匹小马,并且开始练习骑术。十年,二十年下来,即便是白痴也能练就一身超凡的骑术。

所以,双方对战胜负不过五五,分兵而战只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地。姬凌云看着任清璇问道:“你怎么看?”

任清璇早也洞察了对方的意图,高声道:“两者选其一,还是由大王定夺的好。”

“百姓吧!”姬凌云作出了选择,说道:“钱财乃身外之物,但人力却是无价。”

任清璇似乎早已料到姬凌云会这么说,马上就接话道:“末将已经准备好了一切,现在就可以出发了。”

姬凌云并未多做停留,一挥手大军往陇西飞驰而去。

因为要押送大秦十万百姓,所以这一路虽然能够最快的离开秦国疆域,但他们的速度却是快不起来。

虽然匈奴骑兵无情的逼赶着。但一日也难走三十余里。

姬凌云所率的骑兵仅仅三日就追上了他们。还没有交锋,那些匈奴骑兵就象是见到了瘟神一般,逃散无踪了。

吴兵一个个都看得目瞪口呆。

姬凌云摇头苦笑,想必这也在对方的计算之内。

吴国有雄兵四十万一些伤亡还是消耗的起,而匈奴虽然强大。但在人口上的劣势却是显而易见地。他们不敢跟自己打消耗战,也许这就是他们撤兵的真正原因吧。

姬凌云、任清璇相互对视了一眼,发现彼此的意思一致,默契的相视一笑。

随即,他们的目光都被那十万秦国百姓所吸引。一看望去,只见方圆数里之地都是密密麻麻地百姓,他们衣衫褴褛,全身的污垢,身上还散发难闻的恶臭。人人的眼中都出现着惊恐。害怕的意思。

两人相继露出不忍的神情。

姬凌云长叹了口气,传令大军安抚百姓。

看着如此庞大的百姓群,姬凌云心中突然生出一丝疑问,觉得甚是奇怪。十万百姓?会不会太多了一些?诚然。匈奴确实是缺少人口。但一次性掳这么多,他们能够消化的了吗?十万百姓一天所需要的食物,匈奴这游牧民族真地能够支撑的住?

掳掠百姓无非是为了扩充实力。或是充当奴隶。若扩充实力显然人数过多。不符合实际;要是充当奴隶更是荒谬了。这十万人群中至少有一半的妇女,这当哪门子的奴隶。当军妓也不可能啊,四万妇女地军妓团,那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想到这里时,不远处的人群中出现了一丝混乱,两位百姓相互扭打在了一起。

姬凌云好奇的策马上前。

骤然之间。

数道人影已由人群中掠出。

姬凌云已非没有见过阵仗地人。但仍未想过在这个时候会有人会对他下手。才惊觉有人偷袭,敌方已经来到了近前。

登时心中大懔。

众人惊骇。

姬凌云未及反应。刺客以即将杀到。

便在这时,月芽儿一阵嘶鸣,瞬间加速帮助姬凌云避开这一击。

原来,姬凌云心神被那两位百姓给吸引,忽略了身旁事物。而月芽儿却是难得地战马,察觉一人向它扑来,于是,本能的加速避开。

姬凌云惊魂未定,那黑影以被赶到的专韦一刀劈成了两断。又有二十余人相继冲出,他们个个都是好手,显然是想要制姬凌云与死地。

豫让飞身上前,刁钻的鱼肠匕首往对方的致命、要害处搓去。

姬凌云取出长枪或挑、或刺、或搓、或扫,一口气连杀五人。任清璇也拔出了干将、莫邪上前帮助。

这时,任清璇的身后冲出一人,他面有一块青色的胎记,挥舞着大刀竟有万夫不当之勇。姬凌云久闻任清璇麾下有一人是秦国第一猛将仲青虎,想必就是他了吧。

施猛地武艺在吴国诸将中少有敌手,但当年,施猛在伐楚战役中却曾败在仲青虎地手上,险些尚命。

忽然,姬凌云的余光处发觉在百姓群中升起了浓厚地黑烟。

姬凌云久经战阵,哪里还分辨不出这是用来传递信息的狼烟?

在电光火石间,已明白了是甚么一回事。匈奴的铁骑来了。

可能由于马蹄包了布,竟没发出任何声色。

布局巧妙,几乎天依无缝的文章,打开始就在一步一步的算计着他。

虽迫于无奈不得不撤退,但并没有打算就这样放弃。文章深知姬凌云重视百姓而轻视黄白之物。故儿早已料定姬凌云会选择百姓而不是钱物。他早在难民人群中混入杀手,等待时机刺杀姬凌云,

刺杀不一定必须成功,但至少能够制造混乱。然后,匈奴大军在趁乱来袭。

匈奴大军急急撤退,除了不想跟姬凌云硬磕以外,就是要使姬凌云等误以为他他们打算立刻撤回匈奴。其实他们只是逃了不远又迂回了过来,等待他们混乱的一刻。

姬凌云现已经完全的踏入他们的陷阱之中,唯一优胜就是他凭借揣测先一步知道敌的来临。

假若他现在立即逃走,就是在全军未到达天水以前,便被匈奴杀得全军覆没。但若是迎战也是败多胜少,除非牺牲部分兵马死战殿后。

姬凌云再不犹豫,将刺客交给了任清璇他们下令全军准备列阵,全力阻敌,或许还有一线生计。

但是在这关键时候,自己又怎能独自离去?

文章,你无愧是文种之子。

当年,文种九谋用其三就帮助积弱的越国打败了不可一世的第一强国…………吴国,而你现在却多次让寡人陷入布局中而不自知。这份才干,确实不凡。

阵势尚未布好,以万计的匈奴兵由左方草原杀将过来。

吴军训练有数,这号令一下,箭如飞蝗般往敌人射去。对方骑兵一排一排的倒下,但尚未换上另一批箭矢时,敌人已杀入阵中,瞬那间前方尽是敌人。

施猛一声发喊,拔出巨大的铁斧,带头冲杀了上去,以微薄的兵力与匈奴兵绞杀在了一起

一时间长达茫茫的原野处,尽是喊杀之声。

施猛的骑兵若冲击力丝毫不逊色于匈奴大军,但匈奴大军是冲刺而来,他们将骑兵的速度配合力量发挥到了极至。

而吴国的绝大部分士兵都在安抚百姓,维护治安,根本就没有准备妥当,更加没有战前准备。

骑兵是一种需要足够的路程冲刺才能将威力发挥到极至的怪异兵种。

匈奴骑兵与冠军骑本就实力相当,但加上冲击力的匈奴骑兵威力自然远远在冠军骑之上。

只是一接触,胜负立分。

冠军骑被匈奴骑兵那无与伦比的冲击力活生生的冲成两截。

冲在最前头的一人正是彻里骨和他的黄金大斧,在他身后的三千人也正无敌于草原的………狻猊铁骑。

怎么办!

是战还是逃!

“大王,撤吧!这里由我顶着。”项鹰已经召集了一小部分队伍,准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