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北京》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迷失北京- 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
    他求我原谅他,说他来自山区,好不容易考上大学,费劲周折才留在城里。他两个妹妹为了他连初中都没念完,他发过誓,要让她们离开清贫困苦的山村。可是他走进社会后发现他太卑微太渺小,没有权没有势也没有资历,根本不可能实现他的愿望,所以他只有依靠别人的力量了。
    牛顿不也说过吗,他之所以看得远,是因为他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巨人的肩膀能成就伟人,凡人的肩膀也有可能成就凡人,虽然站的目的不同,但结果一样,方便快捷的获得成功。
第一部分: 第3节:初到北京
    我没话可说,故作大方地祝他美梦成真。他的美梦成真了,而我不过是南柯一梦,醒后成空。
    他感恩戴德地对我说了千万遍对不起。〃对不起〃三个字让我输得一无所有,三年情深似海的感情在权势面前苍白无力,美好的梦想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不堪一击。
    后来他真的如愿以偿,让两个妹妹坐在长沙城里某个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了。
    拿是拿得起,放却放不下,我满心惆怅。
    庄一回长沙过年,见我愁眉不展,得知我的境况后,劝我去北京。她说树挪死,人挪活,北京有的是机会,何必在一潭死水里泡下去,泡到最后,只怕淡了红颜,想找个人嫁都难了。她过完年回北京前还给我做了一番思想工作,说长沙是个小地儿,她在北京生活了几年,说话比北京人还北京人,一个儿又一个儿的。
    不过在她儿发音的话中我动心了,我的确厌倦了这种死水般的生活,没有激|情,没有希望,没有未来。时光最是容易把人抛,这样下去真怕是不知不觉中时光老去,淡了红颜。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我决定去北京,和父母经过N次唇枪舌战后,终于说服了他们。他们可惜当初为我找工作白白花费了那些精力,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离开过父母,第一次出远门心里百般滋味,父母也是,给我准备了满满一箱东西,吃的用的穿的,当然也没忘给我的储蓄卡上加一笔钱。虽然母亲平时念叨我没出息,一旦我离开她,她还是舍不得,我虽说也有些不舍,但更多的是觉得解脱。
    我特地在箱中塞了庄一爱吃的酱板鸭,她总说北京的烤鸭是名声在外,比起酱板鸭来,味道差了十万八千里。庄一家的保姆每个月都给她寄几袋真空包装的酱板鸭,她常常一手抱着电话筒,一手抓着鸭脚板和我煲电话粥,我听她在电话里辣得嘴巴唆唆的。
    在一个风沙满天的上午,我走出了北京西客站,当时我穿着长沙时兴的格子短裙,刚出站只觉腿上刺骨的冷。我在出站口见到了庄一,她不及我高,她1米63,我1米7,我在长沙和女孩子们站一块,鹤立鸡群,所以她们不喜欢和我站一起,除了庄一,她很自信,因为她漂亮。她苗条的身子裹在黑色的羊绒大衣里,一见我笑得花枝乱颤,忙脱下大衣披在我身上,笑我美丽〃冻〃人。告诉我北京不比长沙,这时出门在外得穿大衣。
    我撇了撇嘴,这时长沙的树木早已发出新芽,北京居然还天寒地冻,而且风沙满天,弄了我一身灰。它似乎不欢迎我这个外地人,而我却千里万里地向它奔来。
    我刚开始住在都市时尚公寓,庄一的房子虽不大但装修得时尚前卫,家具电器样样俱全。我买了张单人床睡客厅,尽管庄一让我和她睡一起,而且她的床是加大号的,可我喜欢一个人睡,另外她习惯裸睡,我受不了。
    来北京的第二天,庄一带我拜见了一家国字号广告公司的老总,我在他的办公室刚一落坐他就拍板了:〃明天来报到!〃本来我对广告业很反感,电视里见缝插针的,马路旁飞扬跋扈的,电话亭上躲躲藏藏的,全是广告,无孔不入,实在令人厌恶,而且在我的印象中广告就是卖〃狗皮膏药〃,把死的吹活,把活的吹上天。
    〃妹妹,你错了!〃庄一给我上了一堂深刻的思想教育课;〃广告并不是你想像的那样,广告中的好创意很有思想,有的轻松诙谐让人捧腹大笑,有的深遂内敛令人沉思,看好的广告是一种精神享受。而且传媒业在中国乃至全球都是最后一块奶酪,一旦从事把传媒业和IT业结合起来的工作,更是前途无量。〃庄一引经据典举了不少成功例子,最后说服我去了那家广告公司。
    公司在阜城门,距地铁站近,交通方便,尽管上下班在车厢里贴相片,但不堵车很幸福。在庄一的安排下,我开始了我在北京的生活。
    庄一借了辆车,花了一天时间,带我从西到东,从南到北,从二环到四环,把北京城兜了个遍。我像刘姥姥进大观园,看得晕头转向。她问我对北京熟悉了没有,我摇了摇头,她骂我笨,给我买了张地图,我看得晕晕乎乎。
    庄一在北京生活得游刃有如,生活丰富多彩,白天上班晚上泡吧。庄一的公司在CBD,所以她大多选择三里屯的酒吧,她说没准在三里屯一个不小心就钓到了哪国王子,澳洲平民女子玛丽·唐纳森不就是在悉尼某个酒吧里遇见丹麦王储费雷德里克成为王妃的吗,人生有很多意外与偶然,不可小瞧灰姑娘。
    刚开始我还和她去酒吧玩,后来受不了酒吧暧昧的灯光,男人迷离的眼神,女人妖艳的笑容,不怎么去了。酒吧里老外较多,喜欢找中国女孩调情,叽哩呱啦的,我学的是哑巴英语,比不上庄一还能和老外调侃几句。我在那种环境里也不自在,笨嘴笨舌,而且在衣着妆扮方面比起酒吧里的其他女孩子总像少了点什么,我在长沙还算时尚,可在这里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新潮和前卫。
    庄一平时沉默寡言,总是一副慵懒的样子,可是一到灯红酒绿的酒吧,如同鱼儿到了大海,活蹦乱跳起来,表情夸张,笑得妩媚之极,或在舞池里疯狂摇摆,或在幽暗的角落里和男人大胆调情。她说生活太压抑了,需要发泄。
    我觉得酒吧里的庄一最真实,真实得淋漓尽致,一丝不挂。不过这种生活属于庄一,不属于我,我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除了庄一我不认识一个人。然而对庄一来说,除了我她还认识这里的每一个人,只要她愿意去认识。用英文表达,我和庄一是except和besides的区别。当我不再去酒吧后,就不需要用except了。
    我在那家叫百维思的广告公司做媒介人员,总经理说这个岗位很锻炼人。有本畅销书叫《黄金是怎样炼成的》,他是不是想把我这一块连铁都难以炼成的石头炼成金,我不得而知。我对媒介工作毫无经验,而且又是IT行业,有点摸头不知脑,糊里糊涂。我以前只懂教书育人,教导那些十三四岁的学生尊老爱幼,谦卑有礼。
    同事的脸像一尊尊冰雕,让我这个南方人体会到北京到底有多冷了。同时在百维思我也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快节奏的生活,从早上9点到下午5点半,除了中午休息一个半小时,我要不停地打电话,不停地查资料,不停地跟着同事跑媒体,不停地扯着肌肉对记者笑。
第一部分: 第4节:邂逅秦渊
    一天下来累得我的每一根骨头都发酸,每晚早早上床睡觉,而庄一深更半夜才回来,不是加班就是泡酒吧,时常喝得醉醺醺的又唱又跳,吵得我睡不好,而且她烟瘾大,每天两包〃芙蓉王〃都打不住,这烟大多是别人孝敬她父亲的。在这种浓烟中我像被熏的腊鱼腊肉,我实在无法忍受,于是在网上找了与人合租的房子搬出了都市时尚公寓。
    我和庄一的生活方式不同,她也不想改变她的生活方式,对我搬走没说什么,也不留我。还好我们并没因此事生疏,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们仍是好朋友。
    我的新家也是一居室,在翠微路,地段不错,距地铁不远,在北京距地铁不远的地方就是好地方。房子虽不大,但收拾得干净整齐。室友叫白纯,在中关村一家公司做文员,辽宁人,和我年龄相仿,明眸皓齿,面似桃花,穿粉红色的衣服,涂粉红色的指甲油。她睡卧室,租金八百,我睡客厅,租金六百,我是一个客人,庄一的客人,出租屋的客人,北京的客人。
    白纯却说我是厅长,我不解。

()免费电子书下载
    她说:〃睡客厅的难道不是厅长吗?〃
    我说:〃你睡卧室就是室主任啦?〃
    〃两个傻瓜都想当官,做白日梦!〃她哈哈大笑。
    〃有梦总比没梦好吧。〃
    她说了句英文;〃Ihaveawonderfuldream!〃
    精彩的梦,我曾经有一个美丽的梦,但是破了,我把它留在了长沙,北京能否给我好梦,梦能否成真,我不知道。
    第三节邂逅秦渊
    庄一的父母回去后,庄一死在公寓的消息不胫而走,在家属大院里传开了。我父母因此十分担忧我的安危,几次三番打电话要我回去,说走走关系没准还能回学校教书。一想到那些调皮早熟且目无尊长的孩子,我就头疼,不肯回去。
    其实,庄一死后我也考虑过离开北京,但是刚来不久就回去面子上过不去,同事邻居怎么看我,在家呆久了母亲没准又给我念经,我可受不了。我不愿轻易服输,坚持留在北京,虽然没有了庄一这个好朋友,一个人难免孤独,但是我相信没有她我也能呆下去,白纯一个人不也在北京呆得好好的吗?父母拿我没办法,只好不时叮嘱我注意安全,晚上十点前一定要回家。我说行,大街上没那么多杀人犯。
    庄一的案情没什么进展。庄一性格孤僻,同事对她的私生活不清楚,而且她自从来北京后很少和父母沟通,她父母对她在北京的情况也不清楚,所以案子查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我若不是刚来北京和她住过一段时间,否则连她常去酒吧喝酒的事也不知道。
    石友为拿着她的照片去酒吧调查过,但没什么结果,一则生活在都市的人们并不爱关心身外之事,没人注意过庄一,另外即使有人见过她也不愿提供信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北京流动人口多,各种各样的案件也多,北京台的《法治进行时》不时播出各种案件,打工妹惨遭轮奸,无业男网上骗取钱财,行人过地下通道被抢……庄一的死在形形色色的案件中十分普通,在社会上也无多大影响,不过是都市时尚公寓里人们茶余饭后聊天的话题,聊久了如一杯冲淡了的茶,索然无味,少有人像祥林嫂那样执著,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某一件事,19层的ABCD四张防盗门依然紧闭,电梯厅里依然静悄悄。没人打听19C是空着还是住了新人,住进来的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北京人还是外地人。
    一天下了班,我去了趟都市时尚公寓,窗台上的玫瑰花已经枯萎,掉了不少花瓣,暗红,如凝固的血。那张加大的床罩上了一块干净的白布,像裹着白布的庄一的尸体,冰冷冰冷。
    我站在窗边看了看下面,突然觉得19层不好。19,一个阶段的极致,凡事到了极致总是不好,花开到极致会衰败,人乐到极致易生悲。我不知道庄一是否在某方面达到了极致,所以才如花儿开到极致一般凋零了。她快乐吗,我不知道,她悲伤吗,我也不知道。我是庄一最亲密的好朋友,却不清楚她快不快乐悲不悲伤,我突然觉得我似乎对她一点也不了解,她像一个陌生人。
    我拿起书柜里庄一的照片看了看,她表情冷漠,眉宇间有一丝谑弄的神情,似笑非笑,看着她的照片我心里空落落的,把照片放进了书柜。她的书柜塞得满满的,有美术方面的专业书,有小说,有诗词,有花花绿绿的杂志。还有很多碟,音乐,故事片,很丰富,像她的夜生活。
    我无意中看到《飘》,我上大学时看过一遍,非常喜欢这部小说。没想到她也有,不过我以前看的是装订成一本的,而她的是装订成上下两部的。我抽出来一翻,很意外,里面居然不是小说,而是一个笔记本,扉页上龙飞凤舞地写着四个字;〃青春飞扬〃,内容用透明胶带封住了,我于是又抽出下部,一翻也是个笔记本,扉页上写着〃雾里看花〃,但内容没被封住,是日记。庄一的日记?
    我十分惊讶,同时也十分意外,不明白她为什么要用《飘》的封皮把日记包装起来,难道她是怕别人看到她的日记?我翻了翻〃雾里看花〃,时间是从9月开始的,第一篇是泰戈尔的一首诗,第二篇是她第一天参加工作的心情,估计是她去年开始写的。
    我还来不及仔细阅读,门铃响了。我感到意外,是什么人来找她,难道不知道她死了?我从猫眼向外一看,只见一位三十岁左右的男子站在门外,看上去文质彬彬,气质不凡。
    我问道:〃是谁呀?〃
    〃秦渊。〃
    看来他还不知道庄一已去世,也许误把我当成庄一了,我问:〃你找她有事吗?〃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