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钱财上亏待他。可正是因为王德如的厚待,尽管柳清风着急想要离开,却有不好意思在病人这么多,事情这么繁杂的时候,弃这家收留了自己和夜榆的药店不顾。
柳清风看着夜榆的后脑勺走神的功夫,夜榆却感觉自己的双腿有些发软。
想跪不能跪也是痛苦的。当过去保命的经验和现实相冲突的时候,夜榆感觉自己总是茫然无措。
按照夜榆以往的经验来看,自己实在是应该立刻跪下去向主人请责的,可是近来的教训又告诉他,自己面前的主人不喜欢自己下跪或者请责。柳清风只“罚”过夜榆两次,一次是罚他在床上躺着修养了三天不许下地忙活,一次是罚他喝了近一个月的汤药,可这些哪里是惩罚?分明是宠爱么,夜榆只有感动感谢外加感激,自己的主人竟肯在自己身上浪费这么多的药材和精力,他无法报答……这让他有些为难,或者,对于这样和善的主人,自己该更清醒些本分些,然后实施一些必要的自我惩罚?
自己还是太笨,夜榆想,离开了主人的命令,就什么办法都想不出来,甚至连讨好主人的法子,都还得跟一个外人讨论。幸好,那个叫阿桃的姑娘也算聪明伶俐又细腻体贴,不会干不该干的事情,出的主意也都似乎有效,如果,陪在主人身边的不是自己,而是阿桃,主人想必会欢乐许多吧?
夜榆咬咬唇,试图压抑自己的不安,但是却依旧禁不住会想,若有一日主人身边有了别的人陪伴,比如阿桃,而不再需要自己拙劣的讨好了的时候,他,该怎么办呢?所以,夜榆固执地认为阿桃只是个外人,也许主意是好的,可以听听,可是不能太没防备,更不能给她走近主人抢走主人的机会。也正是因为这个,尽管夜榆一面期待阿桃的主意并且为这些主意的可行而微笑,一面对阿桃的警惕越来越大。他尽量背着柳清风见阿桃,或者说不给阿桃接近柳清风的机会。
那一日主人似乎提到自己和阿桃是不是……夜榆也会为主人的误会而难过紧张,却总不想做太多解释。他意识到,似乎柳清风因为阿桃和自己的亲近,而显得有些厌恶阿桃的出现,这让他偷偷兴奋。主人厌恶阿桃,阿桃就没办法取代自己在主人身边的位置,那么,他夜榆就是安全的。所以,哪怕主人误会呢,最多最多,责罚自己,冷落自己,总比被人抢走要好得多。
厄……夜榆有时也会为自己心底的这些小算计,而感觉到不安,作为主人的奴仆,工具,自己是不该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算计主人的,可是,他无法控制自己,他无法面对失去的恐惧,无法想像若有一日没有了这么温柔的主人的注视,自己该怎么办。作为自我安慰,夜榆想,自己这点儿欺瞒并不会伤害主人,也不会需要他直接对主人说谎,即便有一日被发现……被发现的后果,夜榆拒绝去想。
所以……木头疙瘩有时也是会动一点花心思的,当这花心思似乎没有违背他那拧在一起乱成一团麻毫无道理的原则时。
作者有话要说:嗯。。。计划外的加更。。。别瞪眼,某鱼我可是一开始就说过,这文是周更,所以这章理所当然是加更。。。嗯,加更,献给一直支持我的彻底大大。
第六章
过年前有一件一定要做的事情,就是买年货。
年货里面最重要的一件东西么,自然是他和他的他的新衣服。
柳清风趴在柜台上,一面算计着王德如给他的银子,一面算计什么样的衣服最适合他的夜榆,也最能讨夜榆的欢心。前些日子匆忙间,只给夜榆添置了三两件黑灰色的短衣裤子,虽然干净利落,却实在是不够养眼。
隐约记得,以前有过一款小女生们很喜欢的游戏,就是给一个漂亮的卡通少女换各种各样的装扮,那个时候,柳清风只觉得这游戏很无聊,不过现在,却是禁不住把夜榆的形象在脑海里卡通化了开始一遍遍地换装,玩得不亦乐乎。
夜榆劈完了后院里所有的柴火,转了一圈发现似乎的确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于是犹豫着走到前厅来找应该正在柜台处帮忙和对账目的柳清风。
抬眼,夜榆却看见柳清风正歪着脑袋,微红着脸,痴痴地笑着趴在柜台上。
近日来柳清风麦色的皮肤飞快地又被保养回做少爷时白嫩嫩水润润的样子,不笑还好,一笑起来,便是乌黑的大眼弯起,脸颊边酒窝若隐若现。
王德如常常调侃,凭柳清风的样貌,说做是女子也有人信。
柳清风听了这话,每每只是弯起眼笑得更灿烂,并不着恼,似乎反而只觉得有趣。
倒是夜榆有一次听见了很不高兴,斟酌了半天才反驳说柳清风那是浊世佳公子,金童玉子,虽然诱人了点儿,可怎可和女人相比?夜榆说完了,就后悔了,直瞥柳清风的脸色。
柳清风听了更是只有开心份儿,笑得红光满面春花灿烂,他是巴不得自己能长得诱人一点,因为在他看来,越是相貌诱人,他诱拐夜榆的成功性也就越高。
可怜夜榆自那以后,一看见柳清风笑弯的眼,就会想起自己的一时冲动,忍不住就要脸红,就想落荒而逃。
可是柳清风怎么会给夜榆逃掉的机会呢?
不等夜榆转身,柳清风就已经笑着离了柜台迎上去拽住他的手往外走,一面走一面说:“你出来正好,和我一起出去走走转转吧!”
夜榆自然是舍不得甩开柳清风忽然的亲近与碰触的,尽管他还不太清楚那究竟意味着什么。
亲近意味着什么呢?
柳清风笑盈盈拉着夜榆的手,面上满是无辜。仿佛他既不是要宣告自己对夜榆的独占心思,也不是要趁机要和夜榆培养感情,让对方习惯自己的接近,而仅仅是随手牵住了夜榆,并且忘记了松开。
夜榆低垂了眼,下意识想要保持一贯的温驯而低调的态度,却发现被柳清风拉着手,很难再继续保持那落后一步半的标准距离。
他犹豫了很久很久,直到从药店路过了寿衣店又路过了棺材店又路过了木匠店又路过了一个小饭馆儿,两个人站到成衣店门口时,他才终于决定开口:“主人,您……”
柳清风拽着他进了店,才反应过来夜榆似乎叫了自己,于是松开了拉着夜榆的手,回应着店里伙计的招呼,一面去接店家递过来的东西,一面转头问:“夜榆有什么事么?”
夜榆怔怔地看着空落落地手心,抿了下唇,摇了摇头。
店主人递过来的是一个小册子,里面贴着小块的各种各样的布料。
三月前柳清风来这里,挑选布料却被带着进入了一个巨大的杂乱的仓库,于是就问,为什么不把每种步都弄一小块下来让人在库外慢慢看呢?仓库里光线不好,味道不好,很影响人心情的。
这布店的主人倒果真听话,或者真的有着拿顾客当上帝的优良品质?柳清风心不在焉地接过册子翻着,忽然有些理解这小镇子上的布店为什么能做得如此成功,果然是服务决定一切啊。
耳边却听见店主人问:“您觉得这册子做得可还行?”
柳清风一怔,立马摆出灿烂的笑:“哪里,为了清风无心一言,麻烦店家如此,深感窝心呢!”眼角却瞥见发呆完毕夜榆满身的不自在。
伸手招过夜榆,把册子在他面前铺开,柳清风轻声但温柔地问:“看一看,你最喜欢哪一种布料?”
夜榆听话地细细看起来。
柳清风也不再去打扰他,转身,拽过这正一脸诡异打量夜榆的店主,去看这店里的成衣,顺便讨论一会儿挑好了布料要做的衣服样式。
店主一面应承了,一面打探:“年关将近,柳大夫这是要制备新衣?”
“嗯。”柳清风点头。
“听闻柳大公子外出走商,这过年也要回来罢……那么,也就是这几日的事了?”
“是啊,生意又不急这一天二天,我哥哥也还是蛮顾家的,何况,再过十几日,节前,是他大儿子的周岁生日。”柳清风微微地笑,侧头看着店主:“那可是个极可爱的,白胖胖,胖墩墩的小家伙儿,很得宠爱呢!”
“可是,您哥哥当初…如今……”
柳清风面色不变,温和地回答:“过了年,我也就准备要离开这镇子了,想出去转转……”
“嗨,”店主只当面前这小大夫是为了躲避哥哥的为难,于是也就自然替自己的主顾不平起来:“柳小大夫,当初,您可也是个小少爷,如今,却被您那黑了心的大哥赶出来。这镇上的人可都是看着呐,您是个心软的,可也不该就这么算了。”
“那么,我应该怎么办呢?”柳清风似是很诚恳的请教,藏了自己的敷衍和不耐。
“要我说,咱这县太爷是个好官儿,您何不……还有那李状师,也是柳老爷的故交,总不至于看着故去好友的儿子流落无依……”
“可是,我大哥并没有做错什么,我找县太爷做什么呢?”
“啥?”店主一惊:“我的小少爷呦,他吞了家产,把您赶出来了,还叫没做错什么?!”
“是啊。”柳清风目光清澈如水,诚挚地回答:“您看,我爹爹在世时,他们都是很宠我的,算是尽了亲人的本分……可我却无所长,不过是个拖累。这家财是爹爹和哥哥辛苦挣来的,爹爹去了,自当是归哥哥。我白白吃了那么多年饭,他们都没说啥,我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已经有不少人劝过看似好说话,实际上又固执又任性的柳清风,所以柳清风的这番话已经说得无比熟练,随后还跟着无数个版本的进一步补充版,保证噎死人不偿命。
“这、这……”
这话不是这么说的啊!
店主还想反驳,可柳清风的注意力却已经又被夜榆吸引过去了。
夜榆站在那儿,已经合上了下册子,正用一种难解的目光盯着柳清风衣服的下摆。
作者有话要说:唔唔。。。鱼鱼有罪。。。高估自己能力了呢,这文,不该是说是周更,该是月更或者年刊的。。。。
总之,不会坑
只是更新会慢到一种比不能再慢还慢的程度。。。有耐力的大人,就勇敢的继续跳坑吧。。。
没有耐力还跳了坑的大人,不妨躺在坑底慢慢等,顺便修养生息
第七章
柳清风发现自己竟然不忍心拒绝夜榆的要求,哪怕夜榆的要求是这样的不符合他的期望,但是……
夜榆说,喜欢朴素……于是丝绸锦缎都该做了棉布麻衣。
夜榆说,喜欢简洁……于是诱惑的长袍广袖只好改成最简单的短衫劲装。
夜榆说,喜欢黑衣……于是大红绛紫的新衣就全变成了黑得不能再黑的黑色。
于是,夜榆感激涕零地抱着新衣服满足地笑,柳清风攥着拳头在寒风中凄凉凌乱。
于是,夜榆穿着新衣左转右看直夸做工合身,柳清风软在椅上闷闷地恶狠狠磨牙。
他决定了,以后再去买衣服装扮眼前这家伙,绝不能事先打招呼,更不能带着他一起去,柳清风想着,要不然……
夜榆那漆黑但剔透的,满含着信任的目光在他身上停驻片刻,就足以让柳清风变成一个只会点头的家伙了。
这么下去可不行啊!柳清风摩擦着自己的下巴,苦思冥想,却找不到对策。
走神再回神的功夫,柳清风看见夜榆已经又换回了旧衣,噼里啪啦地开始把大块的劈柴砍成一小块一小块的堆积起来。
唉,这个人啊!
感叹着,柳清风迷迷糊糊地感觉,自己左肋间有些隐隐地疼痛。
大概真的是有代沟存在吧,柳清风的确是非常不能理解夜榆在很多时候的逻辑。比如,为什么会为了他随手的救助就认他为主,并且表现得这样勤恳谨慎又恭敬,再比如,为什么会这样容易地就满足,可满足了却并没有就此对自己亲密起来。
柳清风不得不开始琢磨,自己是否应该也涉入江湖,体验下腥风血雨,顺便研究下江湖人的大脑回路,由此推断出夜榆的脑袋里究竟都转悠着什么念头。
可是……柳清风有些默然地看看自己光洁修长但纤细的手指,他这么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家伙若是跑去那些莽撞武人堆儿里,只怕不是自己送死,就是要把夜榆拖累死了吧?
于是,一向有些自恋,即过分自我满足的柳清风柳少爷,难得有些自卑起来,为了自己的孱弱。
王德如很吃惊地发现,从来是催一催动一动一知半解不求甚解的柳清风,在年关已近正是人人浮躁懒散起来的日子里,忽然变得勤奋好学任劳任怨起来。
不仅抢着整理处理了所有的药材,通读了王德如所藏的所有医书药经,柳清风近来的表现简直就像是半本十万个为什么——只有十万个“为什么”,却没有半个答案的那种。见了什么,小到豆腐为什么是豆腐,大到皇帝为什么是皇帝,柳清风近来都能很敏捷地从一个匪夷所思的角度提出一个刁钻却恰到好处的“为什么”,而后用非常认真和谦虚的神色目不转睛地看着那被抓住的无辜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