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咪的工作已经忙完了么?妈咪会不会再走了?妈咪要走的话可不可以带远岚一起走……”白远岚一连串的问题问出了口。
“不走了,妈咪累了,想回家了。”如意低头看着远岚,“妈咪已经许久没有见远岚了,似乎长高了,又长胖了?妈咪都快抱不动了!”
“没有长胖没有长胖!”远岚抱着如意的腿,欢乐地转着圈圈,“妈咪,等远岚长大了以后,一定会好好孝顺妈咪,赚好多好多的钱给妈咪用!”
如意静静地笑着。这段时间来,她走了很多的地方,看过了很多的风景,见过了很多的人,走走停停的,到最后,她还是倦了,想家了,所以她回来了。
这一年多的时间内,很多东西都改变了,叶念琛因为癌症去世了,叶念铮出家了,而郝顺心最为凄凉,成了骇人听闻的一场分尸案的主角,至于曾经绑架过她的那个人投案自首了。人人匆匆百态,她经历的却是比别人多上了一些,人生之中过客很多,最后,她还是回到了自己的归宿之中。
白晋伸手拿过了摆放在一边的行李,伸出手去牵着她的,“走了,回家了。”
眼角有泪轻轻地划过,如意紧紧地握住了他的手,耳边白晋骞那宛若大提琴一般低沉的声音轻响,安抚了她的悸动的心,听着他诉说着这些年来的事情,霍家的,远岚的,只是只字不提自己的。
白晋骞不觉得苦,等待并不痛苦,时间其实是流逝的很快的,在睁眼闭眼之中,在手术之中就这么过去了,他终于等到了她。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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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开始番外……
人生若只如初见
医生说,我最多活着的时间大约只剩下三个月了。
我觉得三个月的时间对自己来说还是长了一些的,现在很怕自己睡着的时候,只要一睡着了,这思绪便是不由自主地想起和如意有关的,想到她从曾经在我的面前对他说,这辈子,她都不会原谅我这话。懒
想来,她也是不会原谅我的了,只是这离死亡的路越近,我就越发的悔不当初。他从报纸上知道,霍原中风了。
霍原中风的事情在B市也不算是一件小事,好在霍争辉这人一向是雷霆手段,这霍氏在他的掌握之中似乎也没有经受住多大的改变,而如意……
她走了
这是念铮对我说的,在霍原出院的那一天,这事是念铮对他说的,B市的报纸上同样的也报道了,甚至有不少的媒体都在臆测,在同一天离开是不是因为某些不为人知的事情,这事在B市掀起了好几日的风浪,直到有知名富豪的遗产争夺案子之后,才被压了下去。
这个时候的我,大半的时间已经是看不见了。
如果在以前的时候,告诉他有一天我会完全地看不见的话,我想一定是会很荒谬的,但是现在却是能够平静地接受这个现实,一天之中的大半的时间,他处于失明状态,这是因为癌细胞已经扩散到了视觉神经,从一开始的惊慌失措,到现在的镇定地面对那大阪黑暗的时间,我觉得自己似乎从来没有这么的安宁过,眼前虽然是一片黑暗,但是我的心情除了安宁还是安宁。虫
偶尔,我也会想起独自一人在国外的如意,在和白晋骞因为结婚而在加拿大三年,也不知道独自一人在国外的如意是如何的。在眼睛基本已经到失明地步的时候,我回了叶宅,不再接受任何的治疗,宅子里面的人我也遣走了大半,想一个人安安静静地走,晴天的时候,我会在花园里头坐坐,虽是看不见,但是却能够闻到树木的味道,感受得到天气渐渐地炎热了起来。
B市的初夏总是来的稍稍早一些的,在不经意之间,就这么来了。
念铮时常来看我,知晓我瞧不见,所以现在B市里头发生的一些消息,都是他同我说的,从念铮言谈举止之中,我觉得这个本应该还是血气方刚年纪的年纪的弟弟最近言谈举止之中倒是有些四大皆空的味道,身上也总是带着一股淡淡的檀香味儿,味道很清雅,闻着倒是让人觉得有种安神感觉,问了之后才知道,在没有陪着他的时候,念铮为了忏悔自己所做过的事情,时常去B市的华安寺找那边的大师畅谈一番心事。
我知道,念铮其实还在责怪着自己当初把远岚的身世告诉了如意,导致现在这种情况的这件事情,我们三个人之中,如意的心肠是最软的,但是最勇于承担责任的,我想还是念铮,他的身上其实还是有着这个世界上现在已经算是稍有的侠气,他自有自己的一番见地,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他只有自己的一套标准。
我知道,不用说也知道,我们这三人之中最没有良心的人,还是我——叶念琛。
我喜欢上了念铮身上传来的淡淡的檀香味儿,眼睛看不见了之后,我常常让念铮给我念着一些经书,其实那些个经书是很难懂的,又拗口,念铮倒也聪慧,弄来了一些佛教的歌曲,听着声响之中那传来的吟唱声,我的心是前所未有的安定。
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我让念铮送我上了华安寺,华安寺的香火不能算是特别的鼎盛,但是也不是很破败,跪在佛前,我虔诚地跪拜,不是想忏悔,而是祈求,祈求这活着的人不会因为我这个将死之人而痛苦,祈求这活着的人能够好好地活着。
夜晚的时候,我宿在寺庙的厢房之中,对于一个瞎眼的人来说,陌生还是熟悉的地方都是一个样子的,因为都是黑暗的。
摸索着开了厢房的门,我能够闻到后院之中树木的清香,还有清风吹过的时候树叶发出的清响声,淡淡的檀香味弥漫,我想外头的月光一定很好,我突然想如果有一天能够在这里安眠也是很不错的。
我在寺院之中住了一周,
除了念铮每天都来看我之外,在他不在的时候,有一个女孩来找了我,她的声音,甜美的,年轻的。
她说,她叫闵晓意。
她说,念铮是她的恩人。
她说,他的恩人想要出家。
闵晓意是一个不多话的女生,没有任何的要求,她似乎是真心地为着念铮,恍惚之中,我想起了如意,那个时候,她也曾经是那么为着我的,哪些荒唐岁月过后,我才真正地明白了,自己这最后抛弃掉的,到底是怎么样珍贵的东西,这些,我再也找不回来了。
“那么,你想我怎么做呢?”
我问。
“若是能劝,就劝着吧,如果不能,也就这样了吧。”
闵晓意这么对我说,我想,她是个好姑娘,而且还是个喜欢着念铮的好姑娘,如果有她相伴,念铮这辈子也算是无憾了。我看不见她,不知道她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是怎么样的神情,我猜想,她一定是蹙着眉头,眉宇之中有着有着淡淡的忧郁,却不想成为拖累和负担。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好姑娘,因为念铮从小就是个倔强的孩子,他决定的事情一般来说还真的是很难有改变的时候,那终究还是他的人生,我想。她为我念了一些经文,然后默默地离开了,安静的就像是以前时候的如意一般。
华安寺的主持是个睿智的人,偶尔他也会同我说上几句的。
“她是你们前世遇上的尸骨,他走过,瞧了一眼接着走了,你为她披上了一件衣,今生她还了你前世的那一点情,而最后和她相伴的,前世挖了坑埋了她的人。”
主持在对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不能开口说话了,癌细胞已经扩散了很多很多,听说得了脑癌的人最后脑袋都会大上一圈,在失去视力之后,接着失去的就是言语。
我听懂了主持说的那一番话。
“她会忘记你的,这辈子,她会过的很好的。”
主持的声在我耳边响起,我很想说“主持,你是在宽慰我这临死之人吧”,但是即便是宽慰也是好的。
史上最残忍的事情,就是遗忘。
我宁愿她残忍许多,至少不要再记得我这个没有半点好的男人。
佛经在我的耳边接着响起,模模糊糊的,我已经不能猜测主持这念得是什么经文,但是想也是知道的,必定是一些超度的经文,这主持的声音之中又带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他的声音微微有些哽咽。
我知,是念铮的。
他最终还是执意要出家了,拜了主持为师,出入佛门就已经底下一群小沙弥叫着他“师叔”。
我瞧不见他现在的样子,我知,其实念铮才是我们之中最勇敢的一个。
我死,尘归尘,土归土。
他活,用一生去铭记。
若有来生,若有来生……我想,最好还是人生若只如初见吧!
人生若只如初见2
郝顺心一直在想,自己怎么就会沦落到了现在这个地步,这一切似乎都已经跳脱了她的预想,她最初的规划不是这样的,就算不能成为叶氏企业的大少奶奶,每天过着挥金如土的生活,至少也不是像是现在这样成为这万人唾弃,不敢出了家门,就怕被人认了出来自己就是那被通缉的人。懒
这风头小了一点的时候,郝盛钦不知道从哪里搞了一辆车子,破败的看一眼都会让人嫌弃,光是看着就让人有些怀疑,这样子的老爷车还能够动么?
事实上,这车子还是能动的,而他们也真的离开了B市,走的是国道,在经过收费站的时候,郝顺心觉得自己的心脏几乎是在喉咙口,只要轻轻一吓,它就完全能够脱膛而出,在车子开过国道,渐渐地远离了之后,她那猛烈跳动的心跳还是没有停下来,直到他们在某一个小村落租了一个房子安定下来了之后,她才觉得那些个纷扰有一种远去的感觉。
郝盛钦依旧是个好吃懒做的汉子,这小村落里头年轻一辈的不是在外头做活就是在外头念书,留下最多的也就是些个老人,还有在家干点农活,养养鱼塘的中年人,都是各家各户的,一般和外乡人也很少联系,所以对于他们这两个想住在这里的外乡人一时之间倒也没有空余的房间给着,其实不是没有空房间,但是在这些人的眼中,这些房间毕竟是自己家的,每天有着两个陌生的人进进出出地,总觉得有些不安全的,好不容易的才说服了一个孤身在家,两儿子儿媳都在外地搞养殖,孙子孙女都在城市里头上班的老太租了一个平房给他们俩。虫
村上娱乐项目也不多,闲暇时用来打发时间的不是玩两把纸牌就是搓两把麻将,而郝盛钦是不想去村边上那些个工厂里面做点力气活什么的,郝顺心也强扭不得,她自然是不肯去工厂里面当女工的。
当女工,这种心思郝顺心是想都没有想过的,她十指纤纤的,那么多年吃好喝好地过来了,怎么就能够为这个男人洗衣做饭当黄脸婆呢!
这两人一个每天和那些个老头老太搓着那五毛一块打发时间的麻将,一个每天就在那边无所事事,也不自己做饭,倒是每天都从那老太那边吃饭吃菜,每个月每个人给四百块的伙食费,倒也是过了一个多月。
这日头一热,郝顺心就各种嫌弃起这小平房了起来,一到夏天,若是没有空调她要怎么活,这租的时候,这老太就已经说了,这房子里头的电线线路都是老式的,这一装上空调,这线路肯定是要吃不消的,肯定是要跳闸的。再者,这小平房小的装上一个双人床,就只够摆上一个小桌子,转个身都嫌弃困难的,还装什么空调电视机的,就连这厕所都小的用木板一隔,这时间一久,郝顺心觉得这整个房间里面,就连她的衣服上,甚至是她的身上都带着一种排泄物的气味,可这郝盛钦居然还不觉得。
这一天,这老太去了隔壁几个村上的自己出嫁的女儿的家里头,大清早的才五点多点的就敲响了他们的房间门,对着她们两个这睡眼惺忪的人兴冲冲地说着自个要去做客去,把厨房的钥匙留给了他们之后就走了。
郝盛钦是没有想过顺心会洗手给他做羹汤的,如果时间倒退十年,或许还是有这个可能的,但是这眼下,是绝对不可能了的。
所以等到睡醒了之后,他就去了厨房,去给这个养尊处优的女人做一顿饭。
他这菜还没洗,打扮得光鲜亮丽的郝顺心拿着自己的里头装着不少珠宝首饰和钱的小行李箱到了他的面前。
“虽然很想不通知你就直接走了,但是好歹也算是一起处了这么久,我觉得还是和你说上一声算了,这种日子,我实在是过不下去了,你要过,你就自己一个人过着吧!”
郝盛钦的手上还拿着那一把不算是特别锋利的菜刀,这乡下的老太阿婆就是喜爱节省,这菜刀一类的明明都已经钝得和什么似的,就是不舍得扔,每次使用的时候还得用盘子底来刮上两下稍稍磨快之后才能切东西,但是钝是钝了点,又费了点力气些,但是这种刀子用来剁骨头还是不错的,即便是每次都剁的砧板砰砰作响。
郝盛钦看着她,说不出话来,当然的,他也找不到什么理由去挽留,以前的时候他贪图她的钱罢了,现在,她要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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