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朱灵实在不愿意复读,她的父母也没有再强迫她,不是读书的那块材料,再怎么打磨也没用。朱灵的高考成绩勉强够的上三本线,但是专业没得挑,都是砸钱才能上的艺术类。
那个时候大学生已经遍地都是了,许多所谓名牌大学的学生毕了业也不能做跟自己专业对口的工作,不过是混个学历,有块敲门砖在手。朱灵的父母决定先让女儿读个大学,好得别人有的自己也有,也不至于以后完全没有竞争力。毕业之后能做什么,都是说不准的。
朱灵其实一开始也是这么打算的,跟父母达成共识之后就开始选学校。她的分数可以选择的学校就那么几家,更何况她一心想去北京,选择范围基本也就定下来了。
s大没什么名气,生源却是不缺的,朱灵锁定这所大学后随便选了个自己分数够的上的专业,便等着通知书开学了。
三本院校的学费本来就高,更何况朱灵选的还是最贵的艺术类专业,林林总总地交完所有费用,朱灵家的家底也去了三分之一。帝都消费高,朱家父母心疼女儿,给了中上水平的生活费。这就意味着他们二人每个月的工资都直接用来供朱灵吃喝,另一人的工资维持家用和各种应酬。
朱灵知道,她一旦踏进s大的校门,父母都没有节余的钱存来养老了,所以她得让自己好好的,以后让爸妈跟着自己享福。兰兰没有做到的事情她要拼尽全力做到!
真正学习好的不会进三本大学,不爱学习还能进来的都是有点小钱的,毕竟穷人家的父母不会舍得每年五位数的学费供孩子读一所根本没有前途的大学。所以入学没多久,朱灵就发现她周边的有钱人还是不少的,人家才是真正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当然大部分人还是像她一样的普通工薪族子女,甚至还有比她家条件还不如的,室友小周就是。
其实像她们这样的,就是出来混个学历,以后不管回县城老家还是大城市的老家,父母托人给安排起工作来比较好说话。不管怎么样,也是大学毕业,工作总不会差到哪里去。但是有群人就像朱灵这样,虽然没有狂傲的资本,就是想凭着自己闯出一片天地来,不让父母操心。好像是一直以来学习成绩不好,没给父母长脸,所以私心里觉得学习不是唯一的出路,现在就是她们证明的好机会。所以在聊天的时候,朱灵发现,大家以后都不愿意回家乡发展,都想留在北京,尤其是像她一样从小县城闯进大都市的。
可是朱灵也不傻,知道凭借自己的力量绝不可能在帝都过得像模像样。也许兰兰就是认清了这一点,所以才用自己的身体作为交换,最后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对女人来说,依附男人确实是一条捷径,但是不能病急乱投医。朱灵经过一番认真思索之后,觉得她的出路也是男人。但她不会像兰兰那样广撒网,她要放长线钓大鱼。
这个城市太大,大到朱灵常常找不到自己的坐标。进入大学之后,追求她的男生只增不减,但是没有一个能够入得了她的法眼。其中也不乏土著小富帅,但是即便为了他口袋里的钱,朱灵都觉得委屈了自己。那人不仅长得不对朱灵口味,脾气也让她反感,以为自己有几个臭钱就拽得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
朱灵不喜欢这样的男生,她喜欢有自身人格魅力的,让她俯首称臣可以,但是他得有那个本事。
她就像是一只披着绵羊皮的狼,等待着征服她的猎人出现。
后来他确实出现了,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
朱灵时常回忆起那个午后,她背着书包刚走出图书馆的门,便被那天的太阳和从一辆豪华商务车里走下来的男人闪到了。
那个男人长得实在是英俊,白色的商务衬衫,最上面的两个扣子是解开的,笔挺的西装裤让他的两条腿看起来又长又直。他手上戴的那只腕表,一看就价格不菲,在阳光下闪烁着让人头昏脑涨的光芒。
朱灵当时看着他,心底里突然冒出来的声音吓了她一跳:这才是我喜欢的男人该有的样子,风度翩翩,气质出众,哪怕富甲一方,身上也问不出一点铜臭味。
也就是陆恒阳驻足的一瞬间注定了他跟朱灵的纠缠。
他从车里出来后,只在原地站了一会儿,便走进了图书馆旁边的理学院办公楼。后来,朱灵猜想,那一天他应该是来找苏老师的,因为苏沫就是理学院数学系的老师。
她跟陆恒阳的第二次见面,是在新实验楼的落成大典上,他作为捐献方出席剪彩仪式,朱灵是司仪小姐,托着红绸布和盘子站在他身后。
有不少姑娘是第一次见到陆恒阳,下了台之后像是发现新大陆一样议论纷纷:“你们注意到没有,那个陆总真是帅啊!而且好年轻,比电视剧里的演员都吸引人!”
朱灵冷冷想着,那是当然,多少演员都是演出来的,他们真的在商场上叱咤风云过么,真给他们一个企业,还不得分分钟垮掉,不过是绣花枕头罢了。陆恒阳在商业界拥有自己的帝国,他是那里的国王,是有真本事的。
就在一群姑娘讨论得如痴如醉的时候,坐在朱灵身旁卸妆的一个女生说道:“你们的口水流了也是白流,还是省省吧!陆总是有老婆的人了,他老婆就是我们学院的苏沫老师,人家夫妻两恩爱着呢,还有个特别可爱的儿子。陆总可是爱老婆出了名的,你们啊,这辈子是没希望啦!”
“真的吗?陆总不仅结婚还有儿子了?!看着不像啊,他这么年轻,怎么结婚那么早?!”其中一个姑娘惊呼道。
“当然是真的啦,他儿子还蛮可爱的,苏老师带着到学校来过几次,陆总也带他来接过苏老师。他们两个是大学的时候在一起的吧,然后结婚生子,一家人美满幸福,我当时听说的时候,也是嫉妒得不行。苏沫老师太幸福了!”
“那个苏老师也太幸运了吧!嫉妒啊!”又有一个女生哀嚎道。
“也不能这么说吧,苏老师跟陆恒阳在一起的时候,他还不是陆总呢,e兴也是在他们结婚后才创建起来的。有次陆恒阳来给我们学校讲座,提起那段创业的日子,他自己都说不堪回首。所以苏老师应该是陪着他熬过了那段苦日子,才有今天的好日子的。他自己也说,这辈子最感激的就是老婆的不离不弃,最大的心愿就是陪着老婆一辈子到白头。当时他这句话说出口,我们专业所有女生都被感动得眼泪哗哗。”
“不行,我也得找个潜力股,说不定十年之后也能成阔太太,好羡慕这种爱情啊!可惜君生我未生啊!”
“……”后来大家又围绕着陆恒阳的妻子苏沫八卦了一番,她漂不漂亮啊,脾气好不好啊,这么有钱了为什么还来s大当老师诸如此类的问题。
朱灵只是静静听着,一句话也没说。当她听到陆恒阳结婚有孩子了时,心里也是震惊的,就好像她特别喜欢的一款裙子,正打算努力存钱把它买下时,发现它已经被别人买走了。
她对陆恒阳的感觉不是其他女生那个样子,花痴一下,八卦一下,也就放一边了。对于那个男人,在她第一次见到时,就想拥有他。
哪个少女不怀春,陆恒阳是她第一次心动的男人,这种心动和渴望并没有因为他是有妇之夫而减少一分一毫。
朱灵通过校内网查到了苏沫的课表,她一定要去看一眼那个女人。她想知道,能成为陆太太的女人,能让陆恒阳感激和深爱的女人是什么样子。
见到苏沫,朱灵的第一反应是承认她是个有姿色的漂亮女人,三十岁的人了,仍旧有着二十几岁小姑娘的皮肤和状态。同时岁月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迹还是能够看得出来的,比如,她举手投足间总透着一股娴熟。
朱灵坐在大教室的最后一排,专注地打量着讲台上的苏沫。她真的是个负责人又有耐心的老师,尽管已经没多少人在听课了,依旧认认真真地板书了一黑板。这个女人的精神状态很好,这是婚姻幸福,爱情美满的女人的象征。陆恒阳一定十分疼爱她,才能让一个女人到了三十岁,依旧像她这样不紧不慢地美丽着。
陆恒阳到底有多爱苏沫呢?朱灵忍不住地想到,男人对于一个女人的热情真的可以维持十年吗?现在他们之间是爱情多一点,还是亲情多一点?
☆、第22章
就算苏沫是一盘美味的红烧肉,一连吃了十年也会腻的吧,难道陆恒阳从没想过换盘青菜尝一尝?男人都是喜欢新鲜感,喜欢寻求刺激的,朱灵坐在图书馆,胡乱地翻了几页剖析男性心理的教科书。她准备了三年,终于等来了要等的人,这个世界本就是优胜劣汰的,朱灵合上书,脑子里想的全都是陆恒阳。
在做出决定之前,朱灵躺在床上给自己催眠,可是她睡不着,因为她想着别人的老公。
如果,你非常喜欢一样东西,但是它已经被别人捷足先登了怎么办?如果你喜欢的这样东西是你日日夜夜盼了许多年才找到的,但是它已经有主了怎么办?如果你喜欢的那样东西全世界独一份,但是所有权在别人手里怎么办?
朱灵一遍一遍地问着自己,怎么办?怎么办?最后终于有一个声音被压制久了,但它早已在她心底成形,最终冲破重重阻碍,到达她的脑海:抢过来!陆恒阳是人,他的所有权不属于任何一个女人,哪怕那个女人是他老婆,也不代表她会拥有他一辈子。把他占为己有,你就是陆太太,到时候北京城里会有你的一席之地。带着这样的男人回老家见父母,不知道得有多风光!
可是,她不就成了众人唾弃的小三了吗。小三又怎样,爱情是不分先后的,倘若陆恒阳真爱他老婆,又怎么会给你可趁之机?!你只是爱上了一个男人而已,同样是女人,你应该给自己的爱情一个机会。苏沫守不守得住是她自己的问题。等你成了陆恒阳身边的女人,最终将苏沫取而代之,到时候谁会记得你是不是破坏别人婚姻的第三者?!
朱灵从小就知道,这个世界是守恒的,你想要得到某些东西的时候总要付出点什么去交换。她想要的就压在心底,那么明确,现在正是实现的绝佳机会。那个男人那么耀眼,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冲动之下到底是为了他的人,还是他的财。
如果能够成为陆恒阳的女人,如果得到他要以灵魂作为交换条件,那么那一刻,朱灵做出了决定。哪怕出卖灵魂,她也要得到自己想要的。
后来的一段时间,她没有再去听苏沫的课,现在她的目标只是接近陆恒阳,还没有进展到与大房斗智斗勇的阶段。
陆恒阳似乎很忙,听人说他现在来s大接送苏沫的次数少了,因为苏老师自己考了驾照,她现在自己开车上下班,接送孩子。于是,朱灵几乎没有再在学校里见到过陆恒阳。
她来到陆恒阳的公司楼下,想要制造跟他偶遇的机会,但是都失败了。陆恒阳一般都是开着车从公司直接离开,除非她迎着他的车头撞上去,不过这样的桥段实在没有什么技术含量,肯定会被他看穿。
后来,在有意识地观察了陆恒阳一段时间后,她发现每个周五晚上,陆恒阳都会在回家的路上去一家包子铺打包一份小笼包回去。
在寻找机会的人眼里,即便没有生机,创造机会也要上。
朱灵是个十分聪明的女孩,就在陆恒阳像往常一样提着打包好的笼包准备回车里时,一个女孩儿朝他奔了过来,“先生,麻烦你救救我!救救我!”
朱灵就是那个向陆恒阳求救的女孩儿,而迫害她的人是被她用钱收买的三五个小混混。小混混提着酒瓶,满嘴酒气地冲到陆恒阳这边来。朱灵立即躲在了陆恒阳身后,瑟瑟发抖地说道:“我根本不认识他们,他们非得让我陪喝酒,还……还撕我的衣服。”
陆恒阳高大挺拔,身上有好闻的古龙水气息,他回过头去安抚性地看了朱灵一眼,“不要怕,有我在,他们谁都不能把你怎么样的。”
明明是朱灵自导自演的一出戏,她却因为陆恒阳的一句话完完全全入了戏。
那几个小混混也挺尽职尽责的,走上前来警告陆恒阳不要多管闲事,说着就要去抓躲在他身后的朱灵。
这是一座鱼龙混杂的大都市,尤其是到了晚上,像朱灵这样四处求助的姑娘总是很多。陆恒阳根本不可能多想,二话不说就对着上来抓朱灵的混混打了一拳。被打的人趴在地上哀嚎着,骂骂咧咧得爬起来后没有再上去找打。其他几个人也都上去领了一拳,最后东倒西歪地“落荒而逃”了。
其实陆恒阳以前练过散打,大学的时候还是散打武术社团的会长,那几个人在他看来根本不值一提,瘦弱得像是小鸡仔,更何况还是被灌醉了的小鸡仔。
每个女人内心深处都是有英雄情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