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娇妻:老公,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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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娇妻:老公,验么-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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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第101章 婚前心塞(2)

  
  叶蓓回来了,并且说,从此留在国内,再也不出去了。
  这让麦小麦很高兴。
  有叶蓓在,她感觉她的人生,也就有了色彩,少了点孤独。
  一直到婚礼举行的前夜,因为要预演婚礼进行曲,她和乔楚天在举办婚礼的五星级酒店会面了。
  已经有十多天没有见到他吧。
  她发现他似乎清廋了点,那眼神看着她,就好像看着一堆木头一样,无波无澜。
  尽管早就有心理准备,不知道为什么,麦小麦还是被他这眼神伤了一下。
  她也不是那种热脸贴人家冷屁股的人。
  他看她冷漠,她也看他淡漠。
  两人相对,连个点头都没有,只是神情漠然在司仪的带领下,走进了已经提前布置好的婚礼现场。
  现场挂了几幅之前在试穿婚服的所拍的大照片海报,看起来倒是几分郎才女貌,天生一对的感觉。
  只不过,这都是虚假的表象。
  就连那司仪,都能感觉到他们两个人之间微妙的冷战关系。
  司仪努力的插科打诨,想要缓和两人之间冷漠气氛,却一点用都没有,反而让他自己感觉尴尬,也只好直接的告诉他们婚礼的环节,而走场的练习都不进行了,只是告诉他们到时候怎样做。
  “说完了吧!”
  乔楚天抬手看了看表,有点不耐烦的说。
  “呃,完了,到时候乔先生你根据我的指示做就是了,所需要做的并不多,不过,有个环节,不知道你们会不会做。”
  司仪有几分为难的说。
  “说!”
  “一般来说,新郎新娘交换戒指后,就是深情拥吻……”
  司仪还没有说完,乔楚天就皱眉打断,“这个环节可以省去!”
  “乔先生,不吻也行,但是至少要拥抱新娘,表示你们从此相亲相爱,幸福的在一起呀!”
  司仪又几分为难了。
  他也看出眼前这一对新人,貌不合神也离,根本就不是相爱而结婚的。
  当然,貌合神离的新郎新娘他也见多了,但是人家至少也是会装一下表面和。
  而这个乔楚天,连装都不愿意装。
  “行!”
  为了避免麻烦,乔楚天同意拥抱,看抬头看麦小麦的眼神,还是充满了嫌恶。
  小麦做了法医之后,遭受过很多嫌恶的眼神,她都不觉得怎样,一笑置之,但乔楚天这眼神就让她的心像被利刃刮了一下。
  她突然后悔自己和他契约三年婚姻了。
  难道在这三年里,她都要面对着他这样的眼神而活?就为了她打碎了他的一个水晶球?
  乔楚天看见司仪再没有什么要求,只是淡淡的对麦小麦说,“我走了,你自便!”
  说完,他匆匆的离开。
  司仪看着麦小麦的眼神有几分复杂,复杂得让她觉得自己是这个世上的可怜虫,好像被全世界嫌弃了一般。
  她勉强的笑了笑,也告辞离开。
  走出酒店门口,她并没有到公共汽车站等着,而是漫无目的在街道上走着。
  现在才是下午四点,尽管已经初秋,南国的太阳却依然有几分炙人。
  不过,她并不觉得晒。
  她只想在这阳光下,不断地走,让它可以晒走自己身上的阴霾,晒走自己心里那一丝委屈的郁气。
  

  ☆、102。第102章 街头偶见(1)

  
  “小麦!”
  一辆黑色的本田车在麦小麦旁边停下来,从里面走出了一个烫着大波浪,戴着大墨镜,穿着时髦的女郎,叫着她的名字。
  麦小麦认出这女的,正是她高中时期的班花罗伊。
  不过,她和罗伊向来都是没有任何交集的人,只听说她后来被人包一养了。
  罗伊把脸上的大墨镜拿了下来,露出她那张娇艳妩媚的脸。
  不过,仔细看这张脸,却已经是显示出风尘的苍老,高超的化妆技术已经遮掩不住了。
  “小麦,真没有想到是你耶!”
  罗伊很自来熟的叫嚷。
  “我也没有想到是你,好久不见了。”
  麦小麦淡淡的说道。
  “小麦,你变漂亮了好多,我已经比不上你了。”
  罗伊上下打量着麦小麦,“只是你依然穿着这么的朴素,真是浪费了你的身材!”
  “你过奖了,我哪里能比得上你漂亮呀!”
  麦小麦笑着敷衍,眼神漠然。
  “哎,你比我漂亮多了,只是不爱打扮而已。否则,程东城就不会只喜欢你,而不喜欢我,当时我还那样倒追着他好久呢。”
  罗伊叹气道。
  麦小麦的心一沉,脸微冷。
  在高中的时候,罗伊明明知道程东城和自己在一起,还经常去找程东城玩,甚至在一个晚会上当众向他告白。
  只是,程东城不为所动,远离罗伊,只和麦小麦在一起。
  最后罗伊只好放弃。
  不过,罗伊和别的女孩不一样。
  别的女孩,抢不到自己所喜欢的男生,就会对那男生的女友妒忌恨,会在背地里搞小动作。
  而这个罗伊,她从来不背后搞小动作,追程东城也是很高调,也从来没有贬低过麦小麦,就算被程东城当面拒绝,她也表现出豁达,很有输家风范。。
  叶蓓常说罗伊是个值得敬佩的人。
  不过,因为程东城关系,麦小麦是不可能和她有任何交往的。
  “对不起!”
  罗伊看见麦小麦的脸色有变,知道自己戳中了人家的痛处了,也就急忙道歉,“我并非是有心提起的。”
  “没事。”
  麦小麦淡淡的看了她一眼,“我还有事,不和你多聊了,拜拜。”
  “哦?你要去哪里吗?我有车,而且闲着,不如我载你过去,我们差不多有十年没见过了,也好温温同学情!”
  罗伊很热情的说。
  麦小麦并非有事干,而是她实在不想和她多待在一起。
  她不想面对和程东城有任何关联的人和物。
  但罗伊实在很不自觉了。
  “谢谢了,我只想自己走走。”
  麦小麦只好很直接的说。
  “这样子呀——”
  罗伊总算明白人家不愿意和自己在一起了,也只好点点头,“好吧,我们以后有空再聊。”
  “嗯。”
  “对了,小麦,我们班下个月同学聚会,你收到参加的通知吗?”
  罗伊突然的问。
  麦小麦摇头,“没有。”
  “你是我们班的副班长,怎么能不通知你呢?真是的!”
  罗伊嘀咕说。
  “我和同学联系不多,就算通知了,我也不会去。”
  麦小麦尽管如此的说,但心里还是有点堵堵的。
  

  ☆、103。第103章 街头偶见(2)

  
  “唉——”
  罗伊叹了一口气,“都怪你,没事选个法医的职业,天天和凶杀死人案打交道,让大家觉得恐怖。其实,我并不觉得有什么恐怖的,什么工作都是需要人去做嘛,没有你们这些法医,谁能为死者昭雪查明真相?”
  听到她这话,麦小麦忍不住抬头看了她一眼。
  罗伊的眼神是真实的,并没有虚假说辞,这让麦小麦有点意外。
  “谢谢。”
  “不用谢,我理解。”
  罗伊朝她友好地展颜一笑,挥挥手,上了车离开了。
  看着她的车子绝尘而去,麦小麦继续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着。
  “咦?你应该是小麦同学吧?”
  一个略显几分犹豫的声音问。
  麦小麦转脸,看到那个烤红薯的大婶。
  十年前,这大婶一直都是在学校门口卖烤红薯的。
  那时候,麦小麦非常喜欢吃烤红薯,每次放学,都要和程东城一起买一根红薯吃。
  久了,也就和大婶相熟了。
  大婶每次习惯性地给她留下最好吃的红薯,等她放学。
  后来,学校门口打击流动摊点,大婶也就得到其他地方烤红薯了,麦小麦也从此之后,再也没有见过她的摊档了。
  A市,说大不大,但说小也不小。
  有些人很容易相遇,有些人一旦走失了,哪怕是相邻一条街,可能都难以相遇。
  麦小麦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见这个大婶。
  “大婶,是我,小麦。”
  看到大婶那张慈祥温和的笑脸,麦小麦的心也暖暖的,回忆起高中时期那段和程东城一起分吃红薯的情景。
  那是她人生里,过得最美好温暖的日子。
  只可惜,美好的东西,往往都是短暂的。
  现在再回忆,那些美好也就化成了寒冷的利刃,滑向她的心脏。
  “真的是你呀?刚才看你从那边走来,就觉得特别的眼熟,你都变得这么漂亮成熟了。”
  大婶一边说,一边从烤炉上挑选了一根看起来香喷喷的红薯,放在纸袋子里面,递给了麦小麦,“来来来,大婶请你吃烤红薯,你看看是不是还有以前的味道。”
  “谢谢大婶。”
  麦小麦接过了烤红薯,低头掏出钱包想要给钱,被大婶制止了,“真是的,这是大婶请你的,不用付钱。”
  “大婶,这怎么好意思?你是做生意的。”
  “大婶赚的钱不多,还是能请得起你吃根烤红薯的!别客气,最多下次你再遇见我,就花钱买了。”
  “好的,谢谢大婶。”
  听着大婶这话,麦小麦的心涌上一股暖意,低头剥开红薯皮。
  烤红薯特有的香气扑鼻而来……
  也不知道是被热气熏的,还是怎样,她的眼底湿湿的。
  低头吃了一口,味道还是十年前的味道,但感觉有点不一样了。
  自从程东城离开后,她就再也没有吃过烤红薯了。
  “对了,小麦,你还和你以前那个小男朋友在一起吗?我前天看见他在这里路过呢。”
  大婶忽然说。
  麦小麦的手一滞,猛地抬头看大婶,滚烫的红薯,差点咽住她的喉咙了,“大婶,你肯定是认错人了。”
  

  ☆、104。第104章 街头偶见(3)

  
  “认错了吗?我看见那男人的长得和你以前那小男友很像呀,只不过成熟很多而已。不过,他当时匆匆从这里走过,我叫卖红薯的时候,他回头看了我一眼,停顿了一下,又走了。估计是不记得我了,但我记得他。你们两个,我印象实在太深了。”
  大婶微微摇头道,“我觉得绝对不会错。”
  “不可能的。”
  麦小麦的心像被人用刀捅了进去,然后又狠狠的被搅拌着,吃在嘴里的红薯,已经味同嚼蜡了。
  “不可能吗?真的是我认错了吗?”
  大婶看见麦小麦这态度那么的坚决,也就疑惑地怀疑了她自己的眼神了。
  “嗯,是认错了。”
  麦小麦点点头,拿着红薯对大婶说,“大婶,我还有事要赶路,不和你多聊了,下次有空再说。”
  “好的,那你慢走。”
  大婶察觉小麦的脸色有点不对,猜测她和程东城应该是闹矛盾分手了,才不想自己再提起他的,而不是因为自己眼神差认错人的缘故。
  麦小麦匆忙走开,看见刚好有公共汽车停,也就上了去,坐在最后排。
  眼里看着街景,脑海里却想着大婶的话,总觉得哪里不大对劲。
  但是,她又确定,大婶是不可能再遇到程东城的。
  他已经死了那么多年了。
  至于鬼魂这东西,作为一个唯物主义的法医,是不会相信这个东西的。
  人有相似吗?
  应该是吧?
  她正想着,忽然看到路边有个身影很熟悉,熟悉得让她窒息。
  程东城?
  她忍不住从车座位站起身,想要大声的叫。
  但转眼,他走进了街拐角处,不见了踪影。
  是自己眼花吗?
  她揉了揉眼睛……
  想要下车,但现在又不是汽车上落站,司机不肯停车,只好到了下一站,她急忙跑回来到处寻找。
  但那里还能找到踪影?
  她茫然地找了一阵,刚好叶蓓打来了电话。
  “叶子,我好像见到程东城了。”
  “小麦,这怎么可能?你出现幻觉了吧?”
  叶蓓难以置信的说,“程东城不是已经死了吗?是不是你快要结婚了,特别的想念他,产生幻觉呀?或者是有人和他长得很像?”
  “不止我一个人看见。刚才我在街上遇到了以前老在我们中学门口的大婶,她说前几天看过程东城路过。”麦小麦解释。
  “那大婶都已经有十多年没见过他了吧,还能认得出才怪呢。小麦,程东城死了!你也是见到他的尸体的,是不可能再活过来的。”
  听到叶蓓这话,麦小麦的心又是像被人用力的狠狠一撞。
  是的,程东城死了!
  她是亲眼看到他的尸体的,根本是不可能再活过来的。
  一定是有人长得像他而已!
  “小麦,不要再想程东城了,他活着也对不起你,死了也和你无关。你就当过去是一场梦吧,不要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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