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不是胡先生大意,主要是越是移月楼这种地方,安全越不用担心,他更是绝对想不到,会有人想和一个十二岁的少年过不去。
杨蕴秋也没在意,正好不用应付胡先生,还有两个漂亮小姑娘依偎在身边,揉肩捏腿,好不惬意,连思路都大开,想出几种幻阵变换来。
不多时,雪园的大门开了,一行人下楼,依次进入雪园。
杨蕴秋刚到门口,就让守门的护卫堵住了路。
“你是哪里混进来的小毛孩儿,这地方也是你能来的,快走快走。”
他的声音极大,这么一招呼,所有人都扭过头来,已经进了雪园的也停步观望,人嘛,都喜欢热闹,尤其是本来就是来消遣的。
第六十二章 热闹
杨蕴秋扫了他一眼,转头就走,潇洒至极,连个眼角的余光也没给那人半个。两个陪着他的女伎也迷迷糊糊地跟着他掉头,
那汉子一愣。
孙兆阳也皱眉,他那朋友一口茶喷出:“……这什么反应!”
要是换了别的十二三岁的少年,正是最冲动的时候,又在美人面前,只要是男人,哪怕还是男孩儿,在女人面前最不能丢的就是面子。按说他被个移月楼看门的下人呵斥,肯定会发火,只要一发火,一闹大,别管谁对谁错,都是他丢脸。
没想到,人家不按常理出牌。
孙兆阳眯了眯眼,使了个眼色,就见一个膀大腰圆,锦衣华服,显然是个商家打扮的中年男人,忽然走过去挡住杨蕴秋的道。
杨蕴秋脚步一顿。
中年男人厉声喝道:“原来是你这个小贼,我刚才找你找不到,居然跑这儿来了,不许走,把我的玉佩还给我。”
说着,他跨前一步,横眉怒目。
移月楼居然有人闹事,客人们顿时围过来,场面十分热闹。
那中年男人看杨蕴秋动也不动一下,还以为他吓到了,脸上闪过一抹喜色,一伸手,就要去揪他的衣领,结果,还没接触,忽然天旋地转,横飞起来,哐当一声,砸在地上,顿时眼冒金星,口鼻喷出一团血。
周围的客人吓了一跳,却也有人高声叫好。
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家伙在,一个高高壮壮的中年汉子,让一个瘦瘦弱弱,才十二岁的小孩子摔了一跤,总比大人欺负孩子更好看些。
杨蕴秋若无其事,慢条斯理地收回手,一抬脚,踩在倒在地上的那人的右手上面,那人立时发出杀猪一般的惨叫。
好些女伎都给惊了下,幸好移月楼的人见惯了世面,到不至于太惊慌失措。
殷朝的文人士子也好武,进士们多佩剑,最是尊敬那些文武双全的人才,就是朝堂上,都有大臣们一言不合大打出手,杨蕴秋这么爽利的举动,到让不少人暗暗叫好。
就连楼上都有几个贵客,看见他的举动,忍不住好笑,“这是哪一家的孩子?这么小的年纪就这般有魄力,好好培养,将来一准儿成就不凡。”
杨蕴秋揉了揉耳朵,随手拿出一方帕子,弯腰堵住那人的嘴,笑道:“抱歉,最近有点儿紧张。不过,正好教你一个乖,别随便不经允许就靠近别人,容易出人命。”
说着,他便又从那中年男子的右边衣袖中,掏出一块儿玉佩,拿在手里掂了掂,皱眉:“质量也太差了,就用这玩意诬陷我?好歹换一块儿值钱的。”
移月楼里顿时哗然。
一群文人士子立在一边指指点点,不过到没什么人认识中年男子,只知道他是远方来的商人,到移月楼见世面的。
胡先生正好也出来赴宴,乍一见此等情形,顿时脸色铁青,眉毛都竖起来:“这是做什么?明哥儿,你赶紧站好,歪歪扭扭的什么样子,一点儿仪态都没有。”
杨蕴秋耸耸肩,乖乖地立好,身量笔挺如青松,一副很斯文的模样,一群刚才看见他发飙的客人彻底无语。
如此吵闹,自然是惊动了移月楼的老板风娘子,听说这位是靖王爷的娇宠,反正在场的这些人身份地位再高,也要给她几分薄面。
她一过来,立时静了,风娘子未语先笑,到果然是个漂亮女人,年近三十尚能让靖王爷挂念着,还是这样的身份,没本事可不行,先一步客客气气地冲胡先生道歉,又转向杨蕴秋:“孙少爷,实在是下人无礼……”
她话未说完,就听外面有人传报——“卫王爷到!”
风娘子一怔,所有的客人都站起身,一起转头,就见卫王果然来了,而且走得很急,一阵风似的就卷进了移月楼,额头上还挂着点儿汗珠。
在这种天潢贵胄面前,大家都不会仔细看他,自然也就没察觉出来,只纷纷出来见礼,风娘子也顾不得其他的,赶紧迎了上去,就是一直架子拿的很高的孙兆阳,也认认真真地整理了一下衣襟,脸上恰到好处地带了谦虚温和的笑容,他母亲娘家出了一位贵妃,算起来他也能和卫王扯上些关系,振了振衣袖,便向前走了几步。
其他人自然也给他面子,不着痕迹地让出一条路来,让他上前。
卫王爷大笑几声,也向着孙兆阳的方向走过来,孙兆阳面上顿时笑得更灿烂,心里也不觉有些得意,果然,于家的娘娘在宫里还真有几分面子,他紧了几步,抱拳行礼,就要说几句场面话,不曾想,卫王轻轻飘飘地就从他身边擦了过去,连看都没看他一眼。
“我才说要去你家吃你说的那道什么东坡肉,没想到,提前在移月楼见面了,不过,明哥儿你的年纪小,可莫要喝这里的酒,阿应,你把咱们带着的果酒拿一瓶给他,尝尝味就是了,等过几年,你再好奇这些烈酒也不迟。”
卫王明显就像是对待自己的一个晚辈,连称呼都直接称‘我’了。
移月楼里的声音顿时一静,一群人不可思议地瞪着杨蕴秋,还互相打探,这到底是哪一家的公子,居然和卫王有这么好的交情,结果谁都不知道,眼前这位根本没在圈子里出现过,就连胡先生也瞠目结舌,他那群同窗朋友的追问,他也只能含含糊糊地糊弄过去,他自己都迷糊呢。
至于孙兆阳,眼中也闪过一抹不可置信,不过,到丝毫没有表现出来,还很温和地跟了一句:“王爷说得是,明哥儿,等你及冠,大哥把家里窖藏的好酒送你,现在还不快谢过王爷。”
刚才人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卫王身上,根本没注意到他的举动,他这会儿的表现,还真是相当不错。
听他这么一说,人们才知道,原来是孙家的少爷。
好些人脑子里转了好几个弯,这孙家莫不是抱上了卫王的粗腿?只不过就算如此,卫王也不至于对孙家的小辈这般关心?
别看卫王在朝中几个王爷中,并不占优势,但那人家也是皇家的人,他们这些外臣,无论哪个王爷来,也得哄着供着。就是有人背后有靠山,那也不敢随便在别的王爷身上扎刺,否则人家不好和你主子过不去,收拾你,可就是抬抬手的事儿,只要你不是那种不可或缺的角色,到时候连主子都不会为你出头,显然,泉州本地的人,绝对没有一个敢不把卫王放在眼里的。
杨蕴秋先谢过孙兆阳:“多谢大哥,我就等着大哥的好酒。”
才对卫王笑道:“卫王这果酒还是从我庄子里拿的,这会儿到拿来挤兑我,您也好意思,怎么也要把您家的‘玉白’送一瓶给我。”
这语气也够亲近的。
卫王眼睛闪了闪,大笑着应了:“对了,你不是来参加赏雪宴的?还不快进去,胭脂姑娘都到了,哪能让佳人久候?”
这话一出,刚才拦路的那两个人,早就缩着身子悄无声息地溜走。
杨蕴秋也没说出让移月楼难堪的话,很是自在地走到胡先生身后站好,等着入园,耸耸肩示意卫王自便。
卫王这才和周围的乡绅官员,文人雅士打了声招呼,当先一步,带人进了园子。
今天晚上之后,杨蕴秋就再没办法低调,哪怕他在宴上一首诗词都作不出,也会比作出名言佳句,令人交口称赞的人更出名。
今年就要开始科举考试,出点儿名还是有好处的,有时候名气也能带来底气和运气。
进了园子,杨蕴秋知道藏拙,老老实实地跟在胡先生身边,偶尔和同坐的年轻学子说说笑笑,都是些风月话题。
至于孙兆阳,诗词一首接着一首,无论是不是提前准备好的,但每一首都质量上乘,杨蕴秋听了也深感佩服,能作出如此优秀的诗词,他显然是相当用功了,只这一点儿,便让人敬佩。
娃娃也道:“这孙兆阳是个人物,就是莫名其妙地对秋哥你有敌意,也不知道为什么。”
“对我们没有什么影响,无须在意。”杨蕴秋没再关注他,他现在的身份是孙家的子弟,只要一天披着这张皮,孙兆阳的举动就绝对不会很过分,哪怕他不喜欢,甚至‘恨’自己也一样,他这样的人,可不是那种为了自己不爽,连损人损己的事儿也不吝于做的那类。
既然如此,关注他作甚!
“秋哥,刚才你敢肆无忌惮地‘闹事’,是不是知道卫王会来解围?”
娃娃很好奇,它的主人往日可并不是特别喜欢招惹是非的人。
杨蕴秋微笑,按了按眉心,压低声音道:“我只是猜测,卫王应该不会不探查我的消息,不过,他比我想象中来得慢。”
卫王其实也很郁闷,当时有人拦住杨蕴秋路的时候,他便在附近,没有第一时间出现,是想选最好,最容易让杨蕴秋欠下人情的时机,不曾想,眼前这少年比他想象中动作迅速‘威猛’,他还没回过神儿,热闹就大了。
说了几句话,旁边又有人找杨蕴秋喝酒,他便笑着举杯。
第六十三章 宝石
一场赏雪宴,平平稳稳顺顺利利地过去,娃娃还颇为失望:“……明明看小说的时候,总会有人来挑衅主角,让主角现场作诗什么的,然后主角就一鸣惊人了。”
杨蕴秋无语——刚才已经够一鸣惊人的!
再说,要真有人来挑衅,非让他赋诗一首,他就是作出来,恐怕也只能得一个中平的评价,那是自曝其短。
至于抄袭,他能抄一首两首,可一直抄下去,迟早有露馅的一天,若是到了关键时刻,也不是不能拿这一手来撑场面,可现在这种情况,显然不算什么关键时刻。
酒过三巡,无数文人雅士的诗情也散发过了,赏雪宴临近尾声,最让人关注的胭脂姑娘,终于派了个侍女出来,要选出今天的幸运儿,到紫云斋聆听胭脂的妙音。
按照惯例,每逢这类聚会,紫云斋若是到场,胭脂姑娘便从那些送礼的客人中,选出送了最得自己欢心的礼物的人,弹琴烹茶以待客。
“这次怕又是孙兆阳孙公子。”
几个熟客瞧好些男人都很期待的模样,摇头失笑:“只要是有孙兆阳在,紫云斋的大门就很少为别人开,好像上一次靖王爷来了,胭脂姑娘都没给面子。”
“不能这么说,我记得上个月锦绣阁的苏公子送了一匹雪缎,就让胭脂相中,到紫云斋待了两个多时辰。”
“就是,虽然紫云斋的大门难入,咱们也不是没希望。”
像这种名妓,好多人就是喜欢她这种高傲的调调,鲜花未曾攀折下来之前,才水灵可爱,一旦得到了,过一阵子也便自然而然觉得无趣。
胭脂显然很清楚这一点,还做得不错,她早就给自己赎了身,现在只呆在紫云斋,哪个青楼妓馆开比较盛大的宴席,有贵客到访,她就去转一转,心情好的时候,也会随意在泉州的青楼现身,那些青楼的老板,老鸨们,自然都供着她这么个招财树,到弄得她虽是名妓,身份超然。
杨蕴秋既觉得这个时代的女子实有可怜之处,也觉得胭脂其实十分聪明洒脱看得开,她很清楚自己的出身便是如此,就算被什么人收入后院当妾,也是能随意买卖舍弃的妾,等新鲜劲过了,日子还不知道怎么熬下去,可要是嫁给普通人当正妻,先不说她看不看得上眼,过不过得了那种为柴米油盐发愁的日子,就是她的丈夫,恐怕也是贪恋她的美色和金钱,终究会看不起她,有朝一日,不知会发生什么不忍言之事。
胭脂如果知道杨蕴秋的想法,必然会引为知己,她在青楼待得久了,这等事情天天都在发生,那些女人打落牙齿和血吞,她看了着实不忍心,便决定在还有花容月貌的时候,多赚银钱,等到年老色衰,无论是顶下个青楼,自己做老板,还是找个没人认识她的地方,度过余年,也许都不比像大多数女伎那般,希望寻一位良人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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