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华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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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华衣-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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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清书突然感觉到压力大增,微微流汗,但仍是咬牙道:“谨遵师诲。”
  

第 15 章

  常清书毕竟是家中女儿,虽然不如几个姐姐,但说话还是颇有用处。很快她便在她的书房附近收拾出一个干净的小院子,让我搬进去。
  我虽然有心只半天授课,黄昏依旧做我的转糖生意,这样就只用住在现在的院子就好。但对着这个必恭必敬的弟子,为着她的面子想,还灭了这心思,遂了她的意思搬进去。
  搬进去其实也是为了另外一个目的,探察常家人的底细如何,一方面为清书筹划,一方面也是为春姐做个不怎么敬业的探子。
  进了清书的书房,我略有些惊讶,书房里有书我不吃惊,可另一面却是挂上几把一望就知是上品的宝剑。
  我转头问道:“清书喜欢习武?”
  常清书低了头:“我平日没有别的爱好,不过是喜欢与人较量两招。只是娘不喜欢,说一个商人学武有什么用,所以只借口锻炼身体,并不敢认真练习。”
  我见她委屈的样子,不由得觉得好笑又可怜,安慰道;“美人如玉剑如虹,大女人立世勇武刚烈些,也是正理,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常清书惊喜的抬头看我:“先生是不反对我习武了?”
  我敲了下她的脑袋,道:“以后每天上午两个时辰到我这里来。下午完成我给的功课后,就可以自由活动了。每学六天,给你一整天的假,可以出去郊游玩耍,只记住一条,别给我惹事生非!”
  常清书没有想到我的课业要求的这样松,欢呼一声。她以前也有过不少夫子西席,谁也没敢说整个下午都不上课的。她以前虽然玩劣,碍着母亲的压迫,也只敢在下学后出来游玩放松下,这也才遇到我的转糖摊子放出来。
  我仔细检查了清书以前的课业,常家的所学很多除了所有人都有学的一些常识性知识外,算术,商道两门是必不可少的。另外针对常家皇商的身份,皇家的礼仪和制度也要学,常家所经营的几门主要生意比如盐,米,棉布,丝绸,其中的产,供销,每个环节要明白,品种的优劣,各属几等,什么时候什么价位也要明白。与供应商谈价压价的谈判技巧,如何结交当地的权势人物,如何送礼如何收礼,都有一定的规矩和道理。高一份低一份都不行,失面子事小,得罪人事大。
  我看了常清书以前的课业,除了书法和算术还过的得去,其他的基本都是惨不忍睹。想到她那大大咧咧的性子,那里受的了这弯弯绕绕极折磨人的算计和判断,更不用说商业中常见的尔虞我诈。我忽然有些头疼,眼光落在她书房中的几支宝剑上。
  剑身光洁,看起来是经常擦拭过,我心中一动,忽而笑了起来,此刻已经有了主意。
  

第 16 章

  第二日,常清书准时到了我的书房,此刻我提笔在宣纸上写了四个字。
  “三十六计?先生,这是什么?”常清书好奇的问。
  我放下笔,问:“清书,你既喜欢习武,可了解过兵道?”
  常清书苦笑道:“我连剑都无法好好练,那能奢望谈什么兵道。”
  我仔细观察她,没有忽略她眼中一闪而过的渴慕,心中最后一丝疑虑放下。
  “一人习武,可以强身,也可以护命,但终究是一人之力,匹夫之勇,而兵道之用,在于万人之敌,以一人之智慧,抵御千军万马,才是上算。”
  “可先生,这与商道又有什么关系?”常清书犹豫的说,毕竟他是常家子弟,从出生开始便种下只能从商的信念。
  凡事都要循序渐进,我心中的计划,需要一步步实现,当下并不急说破。只是解释道:“你可听说过,商场如战场,世上万法,归纳到最精髓,都是一样的道理。今天开始我便教你这兵道的三十六计,再教你如何把这三十六计运用在商场上。”
  听到我这一翻解释,常清书不再疑惑,开始兴致勃勃的听我以故事的事情将那三十六计相关的军事案例一一讲述出来。
  我每日只讲两计,多余的时间便将历史上这些计谋衍生的一些事件,无论是军事的,还是政治,甚至是民生的,都拿来说于她听。常清书听的入迷,每每我一讲完,她便开始问东问西,一开始的问题还都很浅显甚至可笑,后来逐渐深入,会问到一些直切关键的地方。过了七八日后,我便只举出案例并不给出历史上解决办法,让常清书自己寻找答案,她一面心急火灼的想知道下文,却对自己想出解决方案很有兴趣。
  课后我给的课业并不多,只让她搜集一些有名的商业案例抄写下来。她完成课业后,便录下上午的未完的课题,自己在纸上涂涂摸摸,写出一个来,否决掉,然后又写出一个,再否决。我偶尔去找她自己的书房找她,便见一地的乱墨纸屑,她甚至没有发觉我进来,只是拿着笔对着空气发呆。听她的身边的书童说,偶或弄到子时才睡,或者是早早睡了半夜又突然跳起来,拿笔记下个什么。
  我听了微微一笑,不疯魔不成佛,并不阻止,只让嘱咐书童让她半夜若起来就多加件衣服,不要弄到生病才好。
  三十六计很快说完了,常清书虽然依旧会来问我为什么,却不会像以前那样有了疑问马上开头,通常是三五天还解决不了,才来求教。她先是因我不肯给答案还骂她不动脑子,不敢马上来问,后来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习惯,没有脑汁绞尽,不肯轻易开口。
  我很欣慰的看着她一点点进步,从混乱无措,逐渐的摸索,求证,再摸索再求证,终于形成了自己的思考方式,并且在我的有心督导下,考虑问题力求大局又不失细节,有序又不失灵活。
  日子过的很过,一个月转眼过去了,常清书对我的教学依旧乐此不疲,我也很高兴的看她渐渐不在局促于我教授的内容,开始自己寻找自己需要的资料开始学习。人有了自发自动的目标,比有一百个护航的保镖都有用。我看的出清书对商道本身依旧没有太大的兴趣,不过对于能将她沉迷的兵道在商场上实践,她还是乐于奉陪的,毕竟她现在并没有指挥千军万马的资格,只好借其他方式过过过干瘾。
  

第 17 章

  我进常家的时候,只见过常家的管家,后来也见过常三夫侍来看他女儿,好在常清书她爹虽然看起来有些娇弱,却并不学一般男子的柔媚,只让人觉得清爽,所以并不难相处。而其他常家的重要人物,包括清书的几个姐妹,我都没有遇到过。
  我住的院子里,清书应我的要求只一名女仆来做做收拾打扫的工作。连衣服也是她每天拿走让其他房的粗使小子洗。清书会每天让她自己专用的厨房给我送饭菜来,茶点也是从来没有缺少过。偶尔我发一回善心,亲自下厨,叫她来吃,便喜得不得了。
  如此平静的过了三个月,就到了五月。五月初五是一年一度的踏青节的开始,一直持续15天。这可是大日子,尤其是年轻人的大日子,春暖花开的日子,年轻人结伴出游,身边是赏心悦目的景和赏心悦目的人,何等的快活惬意。
  连我的心里都有些蠢蠢欲动,在屋子老是赖着,也不是什么很快活的事情,虽然我一向是懒得动弹的。
  我自己本有几分想去的意思,被清书一怂恿便答应和她一起去。清书既答应我不再出去胡为,这几个月又被课业所限,很少出门,与以前那些浪荡的朋友便疏远了。她现在经过一翻思维的锤炼,如今的眼界和见识都变化颇大,以前的种种消遣和行为在她眼中忽然都变的乏味无趣起来。虽然先前有几张请贴送了进来,她也都借口课业推掉,如今一起踏青,她就立刻把目光放在我身上。
  这让我很是苦恼。
  踏青之伴,或是同窗朋友,或是家人姐妹,或者是意中人都为不错。却从来没有听说过同自己老师一起出去踏青的,这又不是小学生出去春游,非要老师带着出门。
  而且到时候清书向人介绍我是她老师,可老师只比学生大一两岁的样子,那里有人相信。
  我便与清书约好,说我是她的一个远房亲戚,来京城游玩,正好在她家落脚。说起来春姐家在金橘镇,我在她家也住过一段时间,借口是远方亲戚,也并不为过。
  清书还特别为我定了两套新衣服,说若打扮下,说不定这次可以给她找个小师爹回来。我顿时恼了,拿起从来没用过的戒尺狠狠打向她的屁股,被她一扭身逃掉了。
  五月的景色可能是京城一年最美的时候,绿柳红堤,游人如织。我骑在花花身上,眯着有眼睛看着眼前如画美景,有些感慨,真是什么时代配什么文,如此风景配上诗词歌赋,方是十足风情,若在前世的充斥着光电的钢铁森林里,也只能听听那嚼字不清的周杰伦了。
  “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少年足风流。”我喃喃的念着,这里的应该换过谁家少女了吧。
  “师,额,表姐,前面就是京城的十景之一,归雁塔。据说在若是一对情侣爬上顶层,在山盟海誓时能听到塔顶的风铃响起,就是白首到老呢。”常清书兴奋的说道。
  我笑着反驳:“那有何难,只要在盟约的时候拿一竹竿,将风铃敲响便可。”
  常清书看了看周围听见我“惊人”之言后怒目相向,连忙厌世道:“人为穿凿怎么可以。只有铃自己响才显示是良缘天择,命中注定。”
  周围的人都点点头。
  我笑道:“难道盟约的时候,风铃不响那情侣就要闹分手不成。良缘天择,命中注定,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又有什么区别,只不过从父母换成了老天爷而已。喜欢一个人并不是老天叫你喜欢的,既然如此,又要他答应什么?”
  常清书那里说的过我,只好跟周围怒视的人陪笑。
  我见她郁闷的样子,不由得乐了,我果然是没有什么浪漫细胞啊。安慰的拍拍她的肩膀:“好了,我只是开玩笑而已,你当什么真,我不会去敲落雁塔的风铃的,何况我现在也没有什么情侣啊。”
  “原来是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周围的人看着我露出这样的表情。
  

第 18 章

  归雁塔有九层,对于年轻人并不算什么。不过仿佛是约定俗成,爬上这座塔的多半是青年情侣,少有游客。
  我站在塔顶眺望了一会风景,感觉空气似乎也比塔下的要轻薄一些。
  常清书嫌塔顶无聊,陪我站了一会便下去了,我们约好半个时辰后在不远的茶摊见面。
  过一会又有人上来了,本以为她站一会也会下去,没想到却站了未离。我有些好奇,向另一侧移步稍许,瞧见那人的侧影。
  这一瞧,却让我愣住了。
  心中微微苦笑,我前世看惯电视和杂志上决难俊男美女,总觉得人的相貌在美丽终有个限度,不过是一只鼻子两只眼睛,再怎么完美的结合,也不至于真叫人神魂颠倒。
  如今见着他却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给我这个种自信的克星。
  他虽然现在是一袭女装,大约是为了出游的便利,我却是一眼看出他就是那日在我摊子前买我大凤凰的男子。
  惊鸿一瞥。
  仿佛察觉到我的探视,他也回过头来,看着我,修长的眉毛一挑,似乎也为这里竟然还有其他人在感到意外。
  我微微向他欠身点了下头,笑了一笑。
  “这里的风景很不错。”我随口说了一句。
  归雁塔虽然是不新了,但胜在一个高,而且建在半山,俯视大地,万物复苏时那层层叠叠的绿,如同绿海之波浪,拍岸而行,绵延天边,与蓝天白云接合,别有一翻滋味。
  他点点头,算了是还了我的礼。身为朝中武臣之首的大将军之子,他肯回应我一介平民的问候,在这个时代都算的上是礼数周全了,但若换的别人,我心中肯定是有忿忿不平感叹一下古代的等级森严,民权丧失,可此刻脑子里竟然乱乱的,找不出话来指责他。
  点头后,又打量了我两眼,犹豫的说:“我似乎在哪里见过你?”
  我笑了一笑:“三月前,京城大街,糖凤凰。”
  他眼睛一亮:“原来是你。”他又纳闷的看了看我的装束,那个是时候的我一身灰蓝色的粗布衣,头上为着不让头发散乱掉落而束的发髻,正是走商小贩们一般的装扮,如今却是一身天青色丝缎长衫,长发只在肩下两寸处用同色缎单束起,典型的酸腐文人装扮,却也算是教书先生的行头,只是衣料未免过于华贵了些。
  我先也有些头痛清书送我的这两套招摇的衣服,可瞧瞧我在京城后的后买的那些,也确实不适合同她一起出去。
  “你现在不做生意了吗?现在在那里谋了更好的差事。”他的猜测倒是很准,我一拱手:“托小姐洪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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