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
“放心!”季初樱不觉又动了气,“等我吃两口,有了力气,就去背书,不会再连累你受罚。”
她鼓起腮帮,一边奋力往嘴里塞牛肉乾,一边大力拍着胸口帮助下咽,吃得太急,好几次险些呛到。
萧扬忍住笑,想递果子给她,却被她堵气地推开。果子像球一样落至地面,弹跳弓两下,碰出一片蜜汁。
不一会儿,她开口说:“吃饱了!来吧,你翻书,我背诵。”
萧扬无可奈何的摇摇头,暗叹着打开书卷。
“行稽首礼时,拜者必须屈膝跪地,左手按右手,支撑于地面,然后缓缓叩首,头着地后,稽留多时,手在膝前,头在手后。此乃‘九拜’中最重的礼节,一般用于臣子参见君王或祭祖先祖。”
她朗朗背诵,一边念着,一边不顾才吃饱的肚子,躬下身去,逐一演练。
“顿首礼,与稽首礼大同,异者处,在于拜时必须急叩头,其额触地,此举一般用于下对上之敬礼……”
或许是因为吃饱后习惯打盹,又或许是因为生气太过消耗体力,也或许是因为练习礼仪太过疲劳,她说话的声音渐渐的弱下去,做了最后一个磕首的动作,身子便趴在地上,再无动静。
萧扬焦急地连忙上前搀扶,翻过那垂着的小脑袋,不由得笑了,她竟然睡着了。
顺手一揽,她的头便搁在他的肩上,散落的青丝拂过他的面庞,umd/txt电子書下载到}wwω~ūmdtΧt~còm萧扬的胸膛微微的起伏。
雨停了,月亮穿过重云,幽蓝朦胧的月光映着季初樱小巧的樱唇,萧扬瞧见了,顿时全身血液逆流,浑身发热。
脑海中随即浮现出冶艳的画面,萧扬晃晃脑子,不让自己乱想,他一窜而起,掀下一张装饰粉墙的斑斓虎皮,铺至地面,将季初樱抱到上边。
她躺得舒服,他也松了一口气。
她大概不记得了,可他却永远无法忘记初见她的情景。
那一天樱花烂漫,他在粉瓣纷飞里,看见一个穿淡红衫子的女孩履舞仙仙般于林中旋转,笑颜、花颜交相辉映,是他从未见过的美丽,他的心不自觉的打下了烙印。
从别人口中得知,那就是归海弦的未过门的妻子。
呵,好遥远的距离,他永远都不可能接近她,只得站在角落里默默观望。有时候他会略施小计,把归海弦从牡丹楼带回她身边,只为了一让她伤心空等;有时候,他会在暗地里送她一份小礼物,搏她寂寞时的倾城一笑。
比如那满树的绢樱。
没错,那偷白绢的贼就是他,至今,他的怀中仍揣着残留的绢花,那是他贴心的秘密。
甘愿为她做一个赴汤蹈火的人,并非单纯迷恋她的美貌,是因为他欠了她一份情。
某一个寒冬的早晨,发热的他以为自己快要去见阎王,然而到马厩欣赏白骏的她,发现了他的不对劲。
“去请大夫!”他听见她对仆人这么说。
“小姐,他没事的,您甭操心。”
她转身就给了那个顶嘴的仆人一鞭子。
“倘若人死了,你出棺材钱?”喝斥的声音扬起。
仆人不敢再多话,连忙找来大夫,并把快晕厥的他移至温暖的厢房。
事后她得到一个恶女的名声,不少仆人都私下议论著,“正主子还不至于这样欺负咱们呢!她以为自个儿是谁?”
萧扬始终觉得自己欠她一条命,一条她用自己名声换回的命,虽然对她而言只是举手之劳,做过就忘的小事。
所以当单于淳找他扮演归海弦时,他一口答应了,即使这样做,是欺君犯上,会掉脑袋,他也答应了,因为这让他有机会接近她。
厚而软的虎皮将她的小脸儿焐得通红,他想抚一抚她的凝滑玉肌,但手抬到半空中,还是硬生生的止住。
第三章
一行人马如期出了城。
季初樱怀里搋着银票,心里异盘算着,等过了前边的地界,她就开溜。
银两已经到手,还待在这儿做什么?难不成真的跟随这群人到尧国那荒蛮之地,等着真相披露,然后被砍头?她自认没有那么傻!
天色已晚,单于军师吩咐就地搭起帐篷,明儿个早晨再继续前行。
季初樱想着未来的自由生活,兴奋得难以入眠,待众人睡下后,她独自来到溪水畔,寻了块大石坐下,藉着月光摊开地图,仔细研究逃跑路线。
轻哼一支民间小调,看呀看,把一张图看透了,她才打了个呵欠,准备回帐篷就寝。
逃跑也是需要精力的,她得制止自个不停地遐想那即将开张的绣坊,和那划着小船游荡西湖的情景。杭州的湖,有莲吗?她可否撑着如伞的碧绿荷叶,拨弄那清如水的莲子?
踏着石头蹦蹦跳跳的,顺原路返回,季初樱忽然发现湖边多了几只大狗,三三两两地蹲着直盯着她。
狗?这荒郊野外,哪来的狗?
季初樱心里一哆嗉,霎时明白了──那是狼!不幸的,她遇到了一群野狼!
想到书中野狼白牙森森、目光如炬,吞噬人肉的狰狞,她便如同被施了定身法般动弹不得。
突地,一只大掌搭上她的肩,吓得她想狂喊出声,幸好身后的人眼明手快,立即捂住了她的嘴。
“萧……萧扬?”顺着月光,看清了那张熟悉的脸,她才松了一口气,但声音仍在颤抖,“你、你怎么在这儿?”
“你呢?”萧扬未答反问。
“帐子里闷,我、我出来凉快凉快。”季初樱随口编了个不经大脑的谎言。
“我出来小解。”他坦然的说。
这小子,说话可不可以不要这样直截了当?她的脸儿都红了。
“你、你有没有看见?”季初樱抑住脸红心跳,指着下远处盯着他俩的狼。
“别怕。”萧扬沉着脸,拾起一根树枝,将她拉到自己身后,“跟着我走。”
只见他一面后退,一边手臂绕动,将那树枝于空中画出一个又一个圆圈,连绵不断的圆弧悄无声息,像道道催眠的咒。
说来也怪,狼群瞪着他,还真似着了魔,眼睁睁看两人越退越远,竟没有起身追击。
他护着她,直到不见狼群才牵过她的手,一拔腿奔得老远,把危险完完全全抛开。
“呼──”季初樱挨着帐篷,跌坐在地上,长这么大头一回觉得明亮耀眼的篝火如此可亲,因为有了它,野兽不敢靠近。
“想不到大小姐也有害怕的时候。”萧扬讽笑着,递过一碗水助她顺气。
若是平时,她会一巴掌打歪那张嘲笑她的脸,但这会儿,她非但没有动怒,反而觉得那张脸十分可亲。
微颤着捧过瓷碗,晃动的茶水映着天上的明月,季初樱忽然啜泣起来,眼泪滴入那蛋黄般的月影中。
“怎么了?”萧扬微愕,怯怯地覆盖住她的柔荑,不让茶水溅出。
“我以为我会被野狼吃掉……”那种独孤与恐惧并存的感觉,让她心有余悸。
“不会的,有我在。”
萧扬的声音轻轻飘过来,不知怎么,竟比清凉的茶水更能抚慰她的心。
“刚才……你施的是什么法术?”季初樱泪眼迷蒙地抬头问。
“法术?”萧扬笑了,“不,那不是法术,小时候听说野狼最怕圆圈,所以我才急中生智,用了这个法子。”他重拾起那根树枝,得意地再次画了个圆弧,“记住,遇到野狼画圈圈,遇到毒蛇拐弯跑!”
“真的吗?”季初樱满脸好奇,十分崇拜。
“哈哈哈!’萧扬忍俊不住,“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反正听人这样说,我就这样做!”
“幸亏没被你害死!”她努努嘴,也跟着笑了。
看着那灿烂如星的眼眸,季初樱发现萧扬其实也有几分英俊。
风儿轻拂,季初樱惬意地顺了顺汗湿的发,突地,在发间的手顿了顿,刚破涕为笑的脸,再度发皱,“哇”的一声,又哭了起来。
“又怎么了?”萧扬愣了一下。
“我……我的簪子不见了!”刚刚跑得太急,那支滑润的玉簪不知什么时候没了踪影。
“只是一支簪子,有什么好哭的?”萧扬从来就不会哄女孩子,有点手足无措。
“那是我最喜欢的簪子,没了它,我盘不了头发。”
最喜欢的,又不是惟一的,换一支代替就好,怎么会盘不了头发呢?萧扬这才知道女孩子有时候很不可理喻。他叹了口气,拔出靴中的匕首,就着手中的树枝,仔细的削起来,月影西斜的时候,树枝不见了,他的手中变出一支木簪。
“你先用这个。”萧扬将木簪递过去。
“咦?”季初樱惊奇地瞪着他,好半晌才回答,“我的是碧玉簪,这一支……好丑!”
“天黑着,哪有人会瞧见。”萧扬不耐烦地皱眉,“明儿个到了镇上,再买新的。不想要?我扔了它!”
“不!不!”她接过木簪背过身子,“不许你动我的东西。”
她的东西?明明是他削的……萧扬微微扬起唇角,这句蛮横的话,倒让他欣慰不已。
“小时候,我爹也常帮我用木头削各种小玩意……”缓缓盘着发,她幽幽的道。
木簪子其实不丑,看不出萧扬竟是心思细腻的人,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木簪的尾端雕了只镂花的蝴蝶,伏在发髻上,甚是可爱。
“你爹?”他挑挑眉,“季老爷?”
“他也姓季,不过不是你现在看到的这个季老爷。”止不住的回忆让她继续开口,“他是季老爷的堂弟,在我十四岁那年去世了,爹走后,娘就跟人跑了,于是季老爷便收留了我。”
“看不出季老爷竟是个好人。”萧扬看她的眼神似有一丝怜悯。
“你以为他收留我真是出于善心?”季初樱哼了一声,“他不过是要一个可以远嫁尧国,替他赚取利益的‘女儿’。”
“季家赚的钱难道还不够多吗?”
“在中原,商贾之家虽富有,但身份地位却很卑微,若能攀上皇亲,哪怕是异国的皇亲,对季家来说,也是天大的好事。”
“原来如此。”萧扬点点头。
“你呢?”季初樱好奇心顿起,“你的父母在哪里?”
“我不知道……”他神色一黯,“打从有记忆开始,我就跟着单于军师了。他是我师傅,也是我的养父。”
“你们为什么会流亡到中原?”
“我也不是很清楚,听说公子的父亲,也就是当今尧皇的二哥,当年意图谋从,东窗事发后,被抄了王府,判了斩刑。我师傅十分忠心,于混乱中救出年幼的公子,携了金银珠宝和一队死士逃到中原。”
“那……这次尧皇召你们回去,你们不怕?”
“师傅说,有富可敌国的季家替他招兵买马,今非昔比,不必害怕。此趟回去,不过是讨个封号,为的是从此以后可以名正言顺进出尧国。既无谋乱之心,尧皇也不会在内忧外患之时,费力剿杀咱们。师傅说什么,我自然是听什么,从小到大,他的话我都照做。”
季初樱蹙了蹙眉,如此说来,他们此行不仅有冒充皇子被尧皇发现的危险,还有作为乱臣后被剿杀的危险,看来她逃跑的打算是明智的。眼前的他,也许将因他加盲目乐观的师傅,而与她后会无期。
季初樱心中莫名的刺痛,怨自个儿自身难保,想帮忙却无能为力。这个为她雕簪子、给她食物,于狼群中救了她性命的少年,她该拿什么报答他?
“天快亮了,进去歇一会吧。”萧扬见她良久无语,以为她累了。
“如果又有野狼,怎么办?”其实她是想赖在他身边多坐一会儿。温暖的篝火边,知心的交谈,让她恋恋不舍。
“不怕,有我在。”他还是那句话。
但,这没什么新鲜感的话语,却让她欣悦。爬进帐篷里,她看见火光中,他的身影依然在原处,像是守护着她似的,让她一颗心狂跳不已,难以阖上眼。
季初樱一夜无眠,内心矛盾交织,在逃走与留下间徘徊。
自十四岁那年,在爹的坟前流乾最后一滴泪,她便发誓从此只为自个儿活,绝不同情任何人。今儿个,是怎么了?
天底下无奈的人、无奈的事,太多太多了,她哪管得了?穷则独善其身,还是按原先的计画溜走吧。
天明了,一行人马继续启程,到达一处小镇,季初樱知道这是她离开的最好时机,因为前面那条河,直通杭州,错过了就没了。
趁着大夥在茶肆歇脚,她起身道:“我得到附近的首饰铺里买支簪。”
单于淳看了看她,招来两名手下,“陪着大小姐去,帮忙提东西。”
“不敢耽误两位哥哥喝茶,”季初樱连忙阻止,为了避免单于淳怀疑,她笑着拉过萧扬,“叫阿扬陪着我就好了。”
“原来大小姐是想要阿扬陪?阿扬有福喽!”一群人哄堂大笑。
单于淳也莞尔,没有为难她,只说:“好吧,反正你们俩是‘未来的夫妻’,多相处一会儿,不是坏事。”
“军师怎么也没个正经?跟着取笑人家!”季初樱故作娇嗔,在人声喧哗中拉了萧扬就走。
到了街头,季初樱才发现彼此的手握得太紧,一惊之下,尴尬地放开手,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