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夫影帝李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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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影帝李小龙-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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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仑折合4。55市升)的由花生油奶油综合的果汁制成。这种饮料的味道,李,振辉曾偷偷向母亲描述过:“这鬼东西,全世界就二哥一人喜欢吃。”每次,李小龙先狂饮而尽,然后再来逼迫弟弟喝,非喝不可。李振辉形如喝药,每喝一口,两眼滚出豆大的眼泪。
  晚上,李振辉很难静下来专心读书。他先得跟李小龙练1小时功夫。其后,两兄弟都坐下来看书,李小龙看的多是武学书。略有所悟,便在弟弟身后一声大吼,叫弟弟陪他去演习新招式。李振辉充当活靶子,给哥哥的老拳老脚打得人仰马翻,虽有护胸护膝等物,仍落个伤痕累累。
  李小龙抠苗助长,终究未将李振辉培养成武士,仍是一介书生。
  总之,在兄弟同处的日子里,李振辉给李小龙折磨得精疲力尽,苦不堪言。这种倍受煎熬的痛苦日子,一直到李小龙离美回港发展才得以彻底解脱。
  李小龙离美回港发展,是他在好莱坞发展不顺促成的。
  平心而论,李小龙在好莱坞站稳脚跟,与他的那些名人学生有很大关系。但是他要进一步发展,实现影星的愿望,却不是那些名人学生所能帮助,或所愿帮助的。
  拜李小龙为“一日师”的学生,几乎遍及好莱坞各家公司。但是,美国人绝无中国人“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概念。就算是亲生父亲又怎样?美国人无赡养父母的义务,这就是:我长大了,能独立生活了,我再不需要你了。
  跟李小龙维持较长较稳固师徒关系的不到10位。大部分虽有名气,但无权力。有权势的有两位,一位是电影制片人温特劳布,另一位是大导演罗曼波兰斯基。
  好莱坞实行的是明星制。但明星只是受宠,而无实权,说穿了明星是棵摇钱树。真正有权的是主宰明星制的制片人,一部影片的策划、剧本创作、导演风格、演员风格、影片投资等等均由制片人一人说了算。制片人只对公司的总裁负责(有的本身就是公司的老板或经理)。温特劳布在好莱坞的地位非同小可,他曾做过《泰山》的制片,那是一部极轰动极卖座的影片。
  罗曼波兰斯基是好莱坞的星级导演,他拍摄过多部卖座电影,深得老板和制片的青睐。因此,他虽不能对一部影片说了算,但说出话举足轻重。罗曼波兰斯基作为李小龙的功夫学生,很使师傅风光一回。那是他在瑞士休假,心血来潮,想在风景如画的日内瓦湖畔学中国功夫,于是订好往返机票,请李小龙飞往瑞士。这件事,使得好莱坞及武术界人士对李小龙刮目相看。
  他们都有能量促成李小龙担任重要角色而不是串演,但他们没这样做。这里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条,是他们没有中国功夫弟子报师恩的概念。
  在他们看来,他们已付了李小龙的钟点费,不再欠师傅一丝一毫的情——这又是一条美国的法则。
  同时,李小龙是个硬直的人,不会向弟子开这个口。他总把成功的希望放在自己实力上,即使很不成功时,他也初衷不改。
  不能说美国人除了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就没有一点人情味。李小龙的功夫学生史达灵·施里芬、詹姆斯·高宾在这方面,就颇有东方功夫弟子的味道。
  施里芬是一位著名的电影剧作家,高宾则是一位资深演员。他们为功夫老师李小龙在好莱坞所受的待遇忿忿不平,有意促成李小龙的愿望,千方百计为李小龙在电视电影中找角色。
  施里芬在一篇文章中回忆道:“詹姆斯·高宾和我从某种意义上,简直成了李小龙的私人顾问。即使是如接受一项工作应该索取多少报酬,或在一部电视剧中拍段戏要多少钱,我们都为他出谋划策。”
  但他们心有余而力不足。李小龙的潜力在好莱坞远远没有发挥出来。
  在美期间,李小龙参加拍摄的电视剧都是以配角的身份出现。其中最成功的一部是叫《盲探神犬》。
  《盲探神犬》是施里芬与李小龙共同策划的。那是一部多集电视系列剧,主角盲探贯穿到底,配角是一集换一个,每集故事独立成章,李小龙则演其中一集中的配角。
  施里芬刊文回忆道:“那一集的名字就叫截拳道,也就是李小龙那套独门功夫的名字。由詹姆斯·佛兰斯饰主角盲探;李小龙饰一个卖古董的商人,在码头上救了因办案而被一些恶人欺辱的盲探。当然,这个盲探想要知道他到底是怎么办得到的。李小龙演出的那个角色拒绝了他的请求,因为为了要复仇的动机是不对的。故事接下去就是这个瞎了眼的私家侦探怎么决定去学截拳道。李小龙精湛的表现,不仅赢得观众的垂青,也使美国的导演和制片对东方武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和尊敬。第一集《盲探神犬》震撼了好莱坞之后,其他美国的电影工作者开始找李小龙参加其他片集的演出。”
  李小龙在这一片集中,通过东方的古董商人表现出古老的武道理想,学武为的是行侠,而不是出于个人的目的——古代的功夫师往往会拒绝为报私仇而来拜师的弟子,俗称:“无欲则刚”,“仁者无敌”,“背水一战”,“置于死地而后生”,等等。当然美国观众不会去深究其内涵,他们看好的是李小龙表演的功夫。
  《盲探神犬》第一集的片名最后不叫《截拳道》,而叫《窄巷》。
  片集在电视网播出,效果出奇之好。美国大小报刊,其中包括《纽约时报》、《洛杉矶时报》这样的大报,莫不口径一致地叫好。这种赞誉跟当年播出《青蜂侠》所获得的溢美之辞迥然不同。评论《青蜂侠》只侧重李小龙的功夫,而漠视他的演技。对《盲探神犬》的评论却是看好他的表演才能。
  李小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无得意地说:“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听到有人谈论我的演技。”
  《盲探神犬》由派拉蒙公司出品,首播仪式十分热闹,李小龙兴奋不已。
  李小龙是1971年离美赴港的,他初次上荧屏就不同凡响。这期间,李小龙在好莱坞呆了5年,有足够的时间让他去施展,而好莱坞只给了他很有限的空间。
  是好莱坞无视李小龙在前期演出时放射的光芒吗?不是。是好莱坞有意压制这位华裔功夫演员吗?也不是。
  在好莱坞权威人士看来,能让这位华裔演员呆下去已是很不错了。他能不时串演电视,并在电影中担任武术指导。各大公司均无将李小龙包装成明星推出的打算。
  各大公司中,数华纳兄弟公司和美国国家广播电视公司(涉足好莱坞的新户,发展速度惊人,可与老牌公司比肩)最赏识李小龙的功夫及演技。他们口头上许诺在适当的电视剧中让李小龙担任主角,但一提到议事日程上,就被否定掉了。
  他们认为,李小龙的个子太小,够不上美国观众所期望看到的功夫高手。李小龙太中国化,存有种族偏见的美国白人,能接受这样一位中国英雄闯入他们的社会吗?李小龙的名气不够响亮,恐会影响电视剧的收看率。李小龙虽演技、功夫出色,却不是久经沙场的资深演员,担心他支撑不住每周播映一集的连续剧。
  种种考虑,一次又一次扼杀了李小龙冒头的机缘。
  一位影评家说:“一句话,因为李小龙是中国人。不是好莱坞的首脑对李小龙本人有什么偏见,而是美国根深蒂固的种族偏见如无形的手,窒息了他们的思维。”
  就连敬佩李小龙的名人学生兼挚友施里芬也有与好莱坞首脑相似的看法,施里芬承认:“我在较长的时间内,认为李小龙不宜一步登天演主角,那样会把片集弄砸了。”
  李小龙在好莱坞立住了脚,但总是原地徘徊难以前进。李小龙苦恼过,但从不丧失信心;他不善毛遂自荐,却好自吹自擂。李小龙逢人就向好莱坞的同仁宣讲自己的宏伟理想。这使得不少人觉得好笑,认为他是痴人做梦。
  可李小龙说得那么认真,好象宏伟蓝图己在他脚下崛起,触手可摸。李小龙担心他大功告成日,这些同仁已忘却他对自己未来的预测。便在1969年年初的一天,把自己的预言写在一张白纸上,展示给他的朋友同仁看。
  预言的标题是:“我绝对可以达到的目标。”
  内容是:“我,布鲁斯·李,会成为美国第一个片酬最高的东方超级巨星。我能演出最刺激的功夫表演,表现一个演员所能有的最佳业绩。从1970年开始、我会赢得世界性的声誉,从那以后,一直到1980年底,我的财产会达到1000万美元之巨。我能随心所欲地生活,能得到内心的和谐与幸福。”
  就他当时的情景,这般神吹海夸,谁会相信?
  这成为好莱坞一则不见经传的笑料。
  第十二章  印度之行  山重水复疑无路
  生不逢时,在好莱坞的岁月,正是影业陷入深重危机的时期。在电影方面的发展很不顺,决定从沉沦中崛起,与朋友策划一部《无声笛》的影片。他们去印度勘外景,大失所望,拍摄计划被迫取消。曾有主演电视连续剧《功夫》的希望,他又一次幻想成功,最终发现又是水月镜花。他愤怒且绝望:我在好莱坞还有呆下去的必要吗?
  60年代,是好莱坞电影业空前危机的时代。
  由于电视的竞争,电影观众人数急剧减少,迫使影片的产量也随之减少。1944年——1951年间,美国故事片的年产量在350部——450部之间;到1958年下跌为258部,1960年跌至历史最低点,为151部;以后略有回升,维持在年产200部的线上。
  面临这种境况,电影不得不低下高贵的头颅,出卖影片版权给电视网,为电视网制作电视片,向电视网出租摄影棚及制片设备。到1968年,来自电视的收入已占好莱坞收入的1/3。
  阴影笼罩着好莱坞电影业的演职人员。别说是新手,就是资深演员都面临失业的危机。作为国际影城的好莱坞素来瞧不起电视,但在电视的威逼下,陷入生存危机的演职人员不得不屈服,暂时转向电视剧的摄制。
  这就是李小龙在好莱坞能多次串演电视剧,却难得在银幕上露脸的主要原因。
  李小龙在电影中扮的角色远不及他在电视中那样“显著”。那是真正跑龙套,挥拳蹬脚,匆匆而过,既未在字幕上留下名字,也末在观众中留下印象。
  唯一值得一提的是,李小龙在影片《丑闻喋血》中扮演一名中国移民的黑社会杀手。主角神探马劳是由李小龙的功夫弟子詹姆斯·加纳担当。李小龙的戏不多,他所饰的杀手受一犯罪组织的派遣,去袭击神探马劳。马劳讽刺他是个同性恋者,使得他暴跳如雷,疯狂扑向马劳。在与马劳的生死搏斗中,他跌出窗外,坠地而死,血溅街头。
  此片由米高梅公司出品,摄于1969年。也就是说,李小龙在好莱坞苦盼死守了5年,才守到一个“带有丑闻”的角色。这是李小龙在好莱坞唯一上镜较多的影片。
  李小龙在香港所饰的所有角色皆是在影片中出现,拍电影是他的夙愿,在赴美后定的另一大事业目标是做个电影明星。拍这部影片,对李小龙来说是痛苦的,他喜欢饰英雄,即便是歹徒,也应是鲁悍骁勇的硬汉。可他饰的角色,是一个阴阳怪气的同性恋者。这种性错位行为,深为中国武师所不齿。但李小龙还是接受了这个角色,可见李小龙演电影的愿望有多么迫切——已到饥不择食的地步。
  这部影片反响一般,这个同性恋杀手末给李小龙带来任何光彩。因为在美国,绝大部分人是鄙夷这种人的,而不是李小龙演技不行。
  李小龙更崇拜电影,投资浩大的电影是鸿作巨制,而小打小闹的电视只能算“小儿科”。
  李小龙在好莱坞的发展,电视小有成就而电影前景黯淡。
  在60年代,电影公司均被财政困难搅得焦头烂额。为了生存,派拉蒙电影公司成了石油托拉斯海湾及西部工业公司的子公司;联美电影公司屈尊加盟跟电影毫不搭界的全美公司集团;环球电影公司成了美国音乐公司的一员;华纳电影公司卖给了加拿大的控股公司;20世纪福斯电影公司落入大通——曼哈顿银行的控制之下;米高梅电影公司被迫将部分地产押给拉斯维加斯赌场的老板。剩下的哥伦比亚电影公司等少数几家惨淡经营,维持着摇摇欲坠的自主权。
  好莱坞外表依然煊赫,游人和影迷潮水般地涌来,掩饰了影业的萧条。
  60年代,好莱坞较少推出新人和新类型的电影。这必须以强大的经济为后盾,并且要冒赔血本的风险。手头拮据的电影公司是不敢轻举妄动的。而李小龙,他所能主演的影片是功夫片(这是好莱坞不曾有的),他还是个美国影坛的无名小辈。就这两点,李小龙作为“包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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