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血珊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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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章
阳光从铁栏杆之间透了进来,早晨的空气稍稍洗去了一些牢里面隔夜的霉味,潮湿的空气为挂满斑驳苔藓的牢房墙壁带来更多的水份,虽然光照并不是相当充足,墙上的苔藓长得倒是不错。
早晨的牢房里面永远充斥着各种声音。睡了一天的囚犯们不耐烦得敲打着铁栏杆,狱卒对于这种状况早已经习以为常了,除了两个精神好的,冲着牢里吵闹得最凶的犯人呵斥几句,用手中的长杆子警棍用力敲打两下铁栏杆,其他的守卫都自顾自的在那里聊着天。
上了一整夜夜班的守卫等候着换班的守卫来顶替自己的岗位。他们可没有闲工夫同那些囚徒们一般计较。牢房中那些身上有杂役的犯人一个个被叫了出来。狱卒给他们套上轻镣铐,让他们开始工作。这些犯人罪行比较轻,胆子也小,容易使唤。这些杂役犯人里面很多还没有成年,他们是牢里年纪最小的一批,如果年岁再小一点就不会关在这里了。
在监狱最偏僻、最阴暗的一个牢房里面,法英哥是唯一一个还在睡觉的犯人。他对于牢里那狗食一般的牢饭一点兴趣都没有,今天该是他出狱的日子。有着一头火红头发的法英哥是监狱中唯一一个未成年但是用不着干杂役的少年犯。
“当,当,当”狱卒敲击着法英哥牢房的铁栅栏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
“小子,起来了,收拾一下你的东西,你可以出去了。”狱卒说道。说着狱卒摘下腰间挂着的那串钥匙将牢门打开。
“小子,回头见。”一个蓬头垢面的囚犯说道。
“下次我进来时,别占我的床铺。”法英哥说道。
“喂,别忘了,下次进来帮我带条毯子。”另一个老囚犯嚷嚷道。
“行,不过你先给我毯子钱。”
“小气。”
看着法英哥还在那里同犯人闲聊,狱卒有些不耐烦起来了。他用包铁的长木杆捅了捅法英哥肩膀说道:“快,罗嗦什么?反正你隔几个月要回来一趟,有话下次说。”
法英哥将被子和毯子留给了其他犯人,走出牢房。一路行来,旁边牢笼里面关着的那些犯人纷纷同法英哥打招呼。
“下次见。”
“多久回来啊?”
“替我回家捎个信……”
“快去快回。”
……
听到这些囚徒的吵嚷,狱卒厌烦透了,他最讨厌这些积年的囚徒,这些腐烂透顶的人渣。想到这里,他又一次拿手中的铁头木杆推了推法英哥说道:“快走,快走。”
到了典狱长办公室,典狱长看了一眼法英哥,这可是个将监牢当作旅店,常来常往的家伙,同他没有什么好说的,典狱长也不打算费什么口舌,他麻利得签署了法英哥的出狱证明。
“你可以走了,不过我知道,不久你还会回来的,不是吗?”典狱长信口说道。
“是啊,是啊,我希望下次进来时这里的伙食能够稍微好点。”法英哥嬉皮笑脸得回答。
听到这些,典狱长并不高兴,他转过头向狱卒吩咐道:“把他带出去吧。”
听到典狱长的命令,那个狱卒立刻将法英哥踢出了监狱的大门。沉重的铁门在法英哥背后“哐铛”一声关上了。法英哥耸了耸肩膀,拍拍身上的尘土,径直向市中心走去。
对于城里的每一条街道,法英哥再熟悉不过了,但是他并不急于回巢。
法英哥在街上转悠了一圈,随脚拐进了街南口的衣帽店。衣帽店里面并没有其他人,法英哥拍了拍柜台前的铃。随着一串清脆的铃声,柜台前的小门打开了,店主人从矮门里面走了出来。当看到法英哥的时候,他高兴得说道:“啊,你出来了!今天是你出来的日子,我都忘了。”
“给我一套新衣服,告诉老头一声,我出来了,我先到街上转转去。”法英哥说道。
“呦,正好不巧,你那尺寸我手头没有,有一件稍微肥大了一点,你先穿着。”说着店主钻进身后那道矮门,不一会儿拿来了一套七成新的衣服。
“不错,不错,将就着吧。”法英哥点了点头说道。拿起衣服,法英哥走进试衣间,很快就穿戴整齐出来了。
换了一身装束的法英哥显得极为精神。走在大街小巷上,法英哥看着四周的行人,在牢里待了三个月,人们已经脱下厚厚的冬装换上轻薄贴身的春装了。
“法英哥,是你吗?”身后有声音响起。法英哥回头一看,是南街贝塔手下的快手杰恩。
“这趟出远门走了三个月吧?”杰恩笑嘻嘻得说道。
“是啊,回来都快认不得路了。”法英哥正愁不知道眼下的状况呢。
“噢,城南开了一家新铺子,听说东西不错,全是丝绸,皮革。”杰恩说道。
“谢了,我转转去。”
“祝你玩个痛快。”
法英哥得到了消息,立刻往城南走去,对于这个城市,他再熟悉不过了,就像大多数店都清楚他是什么人一样,法英哥也知道每一家店都是卖什么的,掌柜的是怎么样子的一个人,伙计警惕性高不高,都有些什么样的顾客上门。因此,用不着杰恩指点,法英哥很快便知道了那家新店在哪里。
新店的掌柜的果然不认识他,不过有两个伙计是本地人。法英哥知道,下手必须要快,乘着那两个伙计没有看到他,尽快找到目标。这家店是卖香水、首饰之类高级货色的,确实如同杰恩所说那样,出入的客人都是些身穿丝绸,或者是珍贵毛皮的有钱人。
这些人的马车就停在店门口,身边有仆人跟着,实在不太容易下手。不过,这可难不倒法英哥,乘着没有人注意,法英哥溜进店里转了一圈,等到出来的时候,他兜里面已经放着两个钱袋了。
对于有这样的收获,法英哥相当满意,闪身躲进街边的小巷,看看左右没人,将钱袋掏出来数了数今天的收获。至于那两个空钱袋,法英哥是绝对不会放在身上的,他信手将空钱袋扔在巷子里面。
拍了拍满口袋的钱币,法英哥心满意足得往老巢走去。等到他一踏进老巢前的小巷,立刻有人注意到了他。
“法英哥,真的是你啊。”
“欢迎你回来。”
“杰恩说你回来了,我原本还不信……”
“今天手气怎么样?杰恩说你去南城了。”
听到这话,法英哥用力拍了一下自己的口袋,那清脆响亮的钱币碰撞的声音,比什么都有说服力。
“有本事,第一天就开门大吉。”
“法英哥,你有本事。”
……
在众人的喧闹声中,法英哥被簇拥着回到老巢。
老巢是一座建造在深巷子里面的三层楼房,同城里其他那些三层楼房并没有什么两样,简单粗陋只要能够住人就行。因为巷子太深,阳光并不充足,狭小的房间堆得极为杂乱,看上去并不比监狱的牢房好多少。但是,在法英哥看来,这里是他真正的家。
“是法英哥吗?”随着一声苍老的询问声,一个矮小老头从楼上走了下来。
只见他微微有些秃顶,花白的头发稀疏得荡在脸颊两边,胡子也同样稀疏得不成样子,一身老旧的黑色衣裤,边脚的地方已经磨得泛出了亮光。
“欢迎你回来。”老头说道。
“你还没有死啊。”法英哥笑嘻嘻说道。
“我死了就没有人替你开欢迎会了。”老头同样笑着说道。
“你死了,我们天天开欢迎会。”法英哥说道。
“好了,不开玩笑了,你今天收获不错吧,拿来!”老头将手一摊。
法英哥抓起一把钱币放到老头手里。
“这可不够,今晚的酒还没有买呢。”老头摇了摇头说道。
“老吸血鬼。”法英哥笑着咒骂了一句,将兜里的钱全掏了出来,临末了,将衣兜翻了个底朝天。
“你先去洗个澡,老皮已经将合身的衣服拿来了,有点旧,但是样子确实不错。”老头说道。
法英哥笑着听从老头的安排。
热水澡是牢里面唯一无法享受的乐趣,三个月来法英哥顶多用比冷水稍微多点热度的温水勉强冲个澡,因此一回到老巢,法英哥首先想到的就是好好在浴池里面泡泡。这种享受让法英哥完全忘记了时间,等到有人来叫他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渐暗淡下来了。
法英哥换上新衣服,老头说得果然不错,衣服有点旧但是式样确实不错,只可惜,这套衣服只有今天这种场合穿穿,走在街上太过显眼了。穿戴整齐的法英哥走进大厅,大厅里面早已经准备好了,中间的桌子上放着一个大桶,散发着阵阵酒香。
三个月没有喝酒了,对于法英哥来说,这可是他预定清单里面排在第二位需要好好享受一番的东西。至于吃的,虽然称不上豪华大餐,不过已经相当丰盛了。
烤肉,烧鸡,大条的鱼,加上一锅炖得烂烂的羊肉,对于吃了三个月牢饭的法英哥来说,绝对是极大的诱惑。不过法英哥并不急着动手,他将所有的菜尝了一遍,便给自己满满得倒上了一杯啤酒,然后坐在门口看着陆续归巢的小兄弟们。
法英哥回来了的消息,显然已经在这群人当中传开了,天还没有完全黑,小兄弟们就一个个归巢了。他们每一个见到坐在门口喝着啤酒的法英哥,都要上来问候一声。
老巢里面很快便变得喧闹起来了。晚上的老巢是法英哥最喜欢的地方。法英哥虽然年岁不大却是老巢中“金手指”们的领班。
老头叫派姆,是这里的头,专门管着他们这群“金手指”。
法英哥并不清楚,这三个月里又有几个新的小兄弟加入了这里,现在算算老巢里面至少有三四十人了,看样子又得像两年前那样,将一部份人分成一个新巢,到别的城市去讨生活了。
法英哥看着一个个归巢心切的小兄弟,暗自寻思,刚才老头告诉自己,别喝得太多,待会儿还有事情要跟自己说。这个事情是不是要叫自己领着一伙兄弟,自立门户?
法英哥琢磨着自己六岁就认识老头,跟着他在街上掏包,从眼线,到过桥手,最后当到金手指,眼看着十二年过去了,老巢里面分分拆拆了四次。
当初的那些领班现在早已经分出去了,他们里面有相当成功的,在外边立住了脚跟,也有翻了船的。如果自己给分出去,等待着自己的又是什么样的命运呢?
法英哥心里琢磨着。
如果真的分巢,哪些人愿意跟着自己?到哪个地方去开辟新地盘合适呢?
南港是附近最好的码头,但是南港治安极严,第二个分出去的领班就是在那里翻船的。法英哥还记得当年给他悄悄收尸的时候,看到的那凄惨的模样。
瑟思堡有钱人最多,但是那是伯爵的领地,管得严不说,还要防备打仗。
皮顿和巴特太穷,养不活人。
想着想着,法英哥暗自皱眉,现在分出去实在不是好时机。他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正当法英哥想得出神的时候,一个小兄弟端着一盆子烤肉走了过来说道:“老大,你再不过去,好东西都抢没了。”
法英哥笑了笑,确实现在这时候,能够快活一天就快活一天,等到没有路走的时候再说。这才是一个金手指的生活方式,大不了顶多到牢里去吃住,也不见得就会饿死。
放开心思的法英哥加入了争夺食物的行列,毕竟今天是庆祝他归巢的一天,他是这场宴会的主角。如果宴会的主角没有吃到好东西而饿着肚子,那实在是太说不过去了。
法英哥毕竟记得老头的吩咐,啤酒虽然喝得过瘾,但是,他始终注意着节制,不过对于四五十个人来说,一桶酒原本就未必够,因此法英哥就算是想要喝醉也没有足够的啤酒给他喝。幸好菜肴的数量足够填饱这些人的肚子。
老巢如同往常一样喧闹着,在这个地方每天都像是过节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懂得尽可能得享受今天,至于明天,那就是明天的事情了。
对于每个顺利渡过今天的人来说,这件事情本身就相当值得庆祝。平时没有这么多美味佳肴,现在既然还有啤酒助兴,大家更是闹个不停。等到吃饱喝足了,法英哥可没有忘记老头的吩咐,他走上三楼推开老头的房门。
老头的卧室是巢穴里面收拾得最整齐的,墙上还挂着几幅画。法英哥知道那些画后面就是老头藏东西的地方。靠着西面的墙壁,排着一溜书架,法英哥始终弄不明白,老头找那么多书来干什么?
法英哥清楚老头的底细。老头没有什么学问,顶多认识两个字,能够通顺地读懂官府的告示而已。他可不像埃克特那样,懂得那么多学问,这些书放在这里根本就是摆样子的。
法英哥看到卧室里面没人,信手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来。阅读,可不是法英哥喜欢的消遣方式,他宁可蒙头睡觉也不愿意看书。只不过他对老头这些摆样子的书籍相当感兴趣。
法英哥看了看书的封面:《论神性与理性的关系》。
法英哥一点都弄不清楚什么是神性,而理性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