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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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相报告-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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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年轻人相比,贾母似乎更爱吃粥,不过,千万别被她那种“有稀饭吃些罢了”的语气骗过去,要知道,贾母第六十二回中“只吃了半碗”的稀饭其实也不省油,那粥是用“御田胭脂米”煮成,据清代刘廷玑《在园杂志》记,胭脂米是康熙在丰泽园御田布种的御田道中的良种,为内膳所用。米色微红而粒长,气香而味腴。
  尽管曹家当年也曾富贵过,但是曹雪芹困居黄叶村撰写《石头记》时,过的却是“举家食粥酒常赊”的清苦日子。
  随园先生写道:“见水不见米,非粥也;见米不见水,非粥也,必使水米融洽,柔腻如一,而后谓之粥。”按照这个标准,水米各行各路的泡饭,就很像是介于粥和米饭之间的第三种势力。
  泡饭曾经是每一个上海屋檐下必备的标准早餐,同时也是上海人在外地人口中落下的话柄之一。我曾在报上读到女作家蒋丽萍嘲笑上海女人的文章:“一说到上海女人,必然要摆弄到‘情调’。(注:以下的关键词包括:酒吧、咖啡、晃动着灯影的酒杯、仿古家具、party)。可在我看来……假如你选择了一件别致的衣裳,那不过就跟你今天吃了一碗泡饭和酱瓜一样平常……不就是写过日子的东西么?有什么好显摆的?”
  说的倒也是,上海人早上在家里吃的泡饭,与衡山路上的酒吧的确有相当之大的反差。所谓上海泡饭,就是早上起来把昨晚吃剩(或者故意剩下)的米饭用开水一淘,弄成一锅饭不像饭,粥不像粥的东西,要是赶时间,通常也就免了加热的程序,借着开水的温度,就着咸菜油条,也是一通连捎带打。
  平心而论,除了“隔夜饭”以及“开水泡”所造成的寒酸感觉属于在所难免之外,跑饭其实并不怎么难吃,隔夜的冷饭一旦被早晨的第一壶滚烫的开水泡醒,非但全无粥的那种黏糊和缠绵,反而条理清晰,有大梦初醒的感觉。此外,泡饭也堪称环保。当然,要获得这种愉快的感受,须做到心中无饭,亦不可有粥,这不是粥,也不是饭,这就是泡饭,泡的就是饭。
  台湾人也吃泡饭,不过他们之所泡,九成是日式的茶泡饭,又叫茶渍饭,基本大法是:白米饭一碗,一个人喜爱洒上柴鱼粉、白芝麻、海苔丝、盐、绿茶粉、芝麻、鱼片、菊花等等,或摆一颗梅子,蛋黄,最后淋上适量的煎茶……那种滋味,温暖和煦之中有一点缥缈的甘甜,有一点隐约的苦涩,泡的是小津安二郎的电影。
大话火锅
  朔风渐起,新凉入序,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火锅。
  汉族的饮食文化,差异不可谓不大。不过,地不分南北东西,人不分男女老幼,火锅是一致的爱好。即使是处处标新立异的新新人类,“哈锅族”亦大有人在。
  火锅本不属于汉族,当年随清兵入关而传入中原。在宫里,乾隆不仅无火锅不欢,六次南巡途中,皆着地方接待单位沿途备火锅伺候。另一种流行的说法是,早在公元六一八至九零六年间,火锅就开始了由北向南的传播,李白之“胡姬美如花,当炉笑春风”说的就是涮羊肉的情景。也是学者认为,火锅出现于成吉思汗时代,由蒙古而东北。
  无论如何,这种被广东人称为“打边炉”的进食方式,已由最初单纯的涮肉滥觞至无所不涮。只是火锅的基本形态依然故我:一口锅(陶、瓦、金属、玻璃),底下生火(炭火、电火、柴火、蜡火、酒精、煤气),锅里有水(高汤、麻辣或药材汤),水一滚,就开涮,万变不离其宗。
  广东人对“打边炉”的酷爱,往往令外地人诧异。作为一种苦寒地带的饮食,竟然大行其道于“愆阳所积,暑湿所居”的岭南,实在令人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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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岭南的冬天也是冷的,虽然气温皆在摄氏十度左右,却有另一番销魂蚀骨的冷法,那种湿湿的阴冷,未曾在广东过冬者很难体会。御寒的同时,粤人“打边炉”的另一个动机,乃是贪图食物的新鲜与生猛。凡新鲜之物,肥牛、鱼虾、龙虾、象拔蚌、生鲍、鱼头、猪脑、狗肉、甲鱼、鸡、鹅肠、驴肉、蛇段,肉丸以及各种蔬菜,几乎无所不用来“打锅”。
  有杀错无放过,有涮无类,很容易就磨灭了个性。说到个性,我认为京派的“涮羊肉”、川式的“麻辣烫”,远在“打边炉”之上。
  与粤式打边炉以及四川的麻辣烫相比,京式的涮羊肉,属于火锅大系里另一派的掌门。
  这一派,不妨称之为“单一品种派”,即独沽一味,只涮羊肉。与此同时,汤底也简单得多,除了羊肉之外,外置的调味料是成败的要害。
  最适宜涮食的羊肉,取自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十四个月大的小尾黑头绵羊,选料之后,切割更考师傅,因为只有切得薄,才可一涮即熟。过去夸谁家的涮羊肉好,一半是在称赞师傅的刀工。别猜,我说的就是“东来顺”。现在好了,科技的进步打破了手工的垄断,一概改用机器,每五百克可以切出一百片,比人手切的还薄。
  说老实话,其实我并不特别喜欢吃这一片片的薄薄的东西,论羊肉,我只喜欢大块的。但是,只要是冬天,只要人在北京,我就非得去涮上几回。空气里都是涮羊肉的味道,还有煤烟,那才是北京。一旦闻不到,整个人顿时就安全感尽失,惶惶不可终日。
  是故,我只在北京的街头露天地开涮,不管有多冷。百年老店以及时髦的这居那居的,无不人山人海,头顶上火炉乱飞,脚底下油腻横流,怕死了,再说那里面的暖气也让我窒息。我喜欢在住处就近找一家小店,条件只有两个:
  第一,羊肉尚可;第二,可在户外进行。
  此外,再来一瓶红星牌二锅头,就用不着理我了。
  论火锅,北京不止涮羊肉,韩国料理店的牛肚火锅以及延吉鲜族人卖的朝鲜狗肉火锅,也好吃得很。其实,包括涮羊肉在内的北派火锅都有一个特点,就是主料单一,汤底不繁,直奔主题,与川、粤形成了鲜明的对照。牛肚火锅,主料就是牛肚、面条,至于狗肉火锅,除了实打实的狗肉之外,最多也就是添点狗肠、狗肝,汤料也是狗肉汤,再加入豆腐、蔬菜、粉条之类,爽与不爽,一半取决于辣与不辣的“狗酱”。
  不管是不是从北方游牧民族处“骑来”,火锅的确是一种很中国的饮食方式,而且非常地具“亚洲价值”。
  如果说饮茶是广东人的身份认同,那么全体中国人的身份认同,就是火锅。世界上很少有一个种族,像中国人这样热爱火锅,当然,法国人偶尔也会来一道“布艮地锅”,至于瑞士的芝士巧克力火锅,其实更像是一道甜品,尽管上述地区的年平均气温都远低于中国。
  在御寒和求鲜的表面证据之下,国人对火锅的倾情,可能还有以下这几个心理上的原因:
  第一,热闹,非常地热闹,非常地“大一统”;前几年从香港传入的所谓“个人火锅”,虽然便宜,却终不成气候,原因就在这里。
  第二,非但人气与火气齐旺,而且时间与快乐俱长。除了满汉全席之外,火锅无疑是中餐里最能消磨时间的进食方式,尤其是四川的麻辣烫,出于对汤料的信仰,一锅汤熬得愈久,一桌人吃得越酣,此乃川菜的基本常识。前一阵子有报道说,四川有一个骗子,专门诱骗外籍游客做东请吃火锅,上当的老外每有察觉而欲撤离,该骗徒皆以“火锅吃得越久越好吃”相阻留。
  每一次在一家火锅店围炉三个小时以上,酒酣耳热之际,我就会不期然地去想,“酱缸”恐怕是一个过时的东西了,现在,无论如何也该轮到了“涮”。举目皆“涮”也,亦无物不可赴“涮”,多么热闹,多么无休无止,多么的无厘头。
  “酱缸”的统治久矣,子曰:“不得其酱,不食”(《论语·乡党篇》)。然而,终于有这么一天,火锅消解了“酱缸”,最起码,酱料在火锅席上只占有从属的地位,锅里锅外的众声喧哗,才是后现代的性格。
  也有一些人极端地厌恶火锅,例如以精食著称的袁枚。
  《随园食单》有“戒火锅”一节:“冬日宴客,惯用火锅,对客喧腾,已属可厌;且各菜之味,有一定火候,宜文宜武,宜撤宜添,瞬息难差。今一例以火逼之,其味尚可问哉?近人用烧酒代炭,以为得计,而不知物经多滚总能变味。或问:菜冷奈何?曰:以起锅滚热之菜,不使客登时食尽,而尚能留之以至于冷,则其味之恶劣可知矣。”
  就烹饪及待客之道的基本原则而言,袁枚的说法,字字到位,句句中肯。站在食客的立场,对于火锅,我却是一则以喜,一则以悲,所喜所悲,皆因热闹而起。
  热闹或喧哗的种种场面,不独火锅。问题在于,不管哪一路的火锅,总是离不开酱料,酱油、姜丝、辣椒、沙茶酱之类,只是最基本的,此外尚有数不清的酱料小碟,星罗棋布地摆满了餐桌。而吃火锅的手持器具,起码在两种以上,动作幅度和频度极大,那所涮之物,随波逐流,随时有溺水失踪的危险,在转瞬间消逝了踪影。在深不见底的老汤里打捞垂钓,难度不亚于在巴伦支海底搜索失踪的俄罗斯潜艇。与此同时,还得不时调节火力,控制火候,三头六臂,七手八脚,只是把厨房搬上了饭桌,局面之混乱,始终处于失控的边缘。
  闻鼙鼓而思良将。每当这种悲喜交集的时刻,我就渴望能有一个铁腕人物从天而降,力挽狂澜,牢牢地把握火锅的大方向。
  前年冬天的一个雪夜,我和一伙人在东四的“忙蜂”喝到昏天黑地,又被裹胁至东直门谋“麻辣烫”。恍惚间,但觉座中一女指挥若定,使桌面上自始至终秩序井然。口腔麻痹,声音渐远,心中惟存一念:我的下半生,就交给你来安排吧。
我们爱这条刺
  这里是“刺秦”的另一个版本:
  秦始皇喜欢吃鱼,同时又常常因鱼刺而郁闷,凡食鱼而遇“刺”,必定要取烹鱼人的性命。(司马迁援引尉缭的说法:“秦王为人,蜂准,长目,挚鸟膺,豺声,少恩而虎狼心”,这里的所谓“豺声”,据现代医学推测很可能是患支气管炎一类的呼吸系统疾病所致,也可能是被鱼刺刺成那样的。)所以宫中的厨子无不因此而闻风丧胆。一日,适逢姓任厨师当值烹鱼,心惊肉跳之际,下意识地以刀背拍击案上之鱼,传膳声中,不觉已将鱼段拍成鱼茸,鱼刺却奇迹般地被剔除在外。任师傅遂将鱼茸一团团挤入豹胎汤,汤既滚,鱼丸即成。秦皇食之大喜,当场命名为“皇统天疆凤珠汆”。
  嬴政既是个“暴人”,又是个如假包换的老粗,当然无法体会鱼刺的奥妙,实际上,我猜测他还很可能把鱼刺也视同为他的政治反对力量之一员。那么,知识分子又是如何对待鱼刺的呢?
  知识分子者,雅人也,雅人也是人,咽喉一旦为鱼刺所鲠,雅人的郁闷往往胜于粗人。区别只是在于他们的表达方式。粗人遇刺,总是火冒三丈,怒不可遏,粗而有权者,就会像嬴政那样以最暴力的形式迁怒于厨师。雅人遇刺,火也是火的,只是这火乃是一种文火,而且也不是明火,这样的火,用金圣叹的话来说,就叫做“恨”,金圣叹总结的“人生三恨”为:“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三恨红楼梦未完。”
  “恨”是一种复杂的情感,至少比“怒”要复杂得多,而且还有一点女性化的色彩。如果说“怒”的反面就是“喜”,那么“恨”的对应便是“爱”。“喜”与“爱”的差别,至少不应该低于“鱼刺”和“鱼翅”。这么说吧,对鱼刺之“恨”完全是基于对鱼肉之爱,爱之深,恨之切。事实上,世上凡是好吃——准确地说,凡是被中国人认为是好吃的鱼,几乎都是多刺的。道理很简单,多刺的鱼,肉质总是格外的细嫩,犹如那多虑之人的心思,往往也缜密得匪夷所思。
  在“鱼刺”的问题上,老外的看法恰好相反,他们比秦始皇更厌恶鱼刺(与其说是厌恶,不如说是惧怕)。彼等咸信,一条少刺或者无刺之鱼,才是真正好吃、脱离了低级趣味并且有益于人民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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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观念在实施讲求实效的美国人那里已经被弘扬到极致。“鱼有没有刺?”你去问一个十岁以下的美国儿童,得到的回答一定是No。这是因为,不仅在麦当劳里吃到的鱼柳包是百分之百无刺的,更有甚者,鱼刺这劳什子,早在进入麦当劳们的上游产业、即超市的冷柜之前,就被处理得一干二净了。
  据说在英国境内的任何一家Fish and Chips只要吃到一条鱼刺,轻则可以得到费用全免,重则可以把店主告上法院。
  在德国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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