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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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池-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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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候机时买的那把报纸,银牙暗咬。
  旅途漫长。顾望悠忍不住抽出那份报纸,竖在眼前努力实践“眼睛是怎么瞪大的”。
  头版头条上,是宋卿书在机场里迷死人不偿命的侧影。夏日午后的阳光均匀的洒在宋卿书身上,添一分嫌多,减一分嫌少,恰好勾勒出完美的脸型和诱人犯罪的身材。他穿着一件款式简单的衬衫,袖口半挽,正半靠在红丝绒的沙发上,他的目光是前所未有的柔和,如同盛满金色蜜糖,随时有可能把人溺毙。宋卿书身侧,立着一枚窈窈窕窕娉娉婷婷但绝对不扭扭捏捏的大美女,美女着一件剪裁得体的藕色及膝裙,一字领口处露出一片雪白的香肩,正在巧笑倩兮——这副画面美好得让人窒息,那角度那场景那色泽,连摆拍都照不出这样惊为天人的效果。
  顾望悠扶额,全球化浪潮未免也太汹涌澎湃了一些,地球可不就是个村儿么?她和李斯意兜兜转转,居然又开始在同一个男人身上较劲。
  她郁闷啊。
  两人言笑晏晏的样子真是怎么看怎么扎眼,眼不见为净,顾望悠掏出眼罩戴上,偏偏邻座的小姑娘们叽叽喳喳的不肯放过她的耳朵:
  “这是谁啊,长得那么帅!哪个公司捧的新星吗?我居然居然都不知道耶!”
  “宋家大公子携传媒新贵飞赴澳共度佳期——这么大的字儿你都看不见吗,你那双死鱼眼还真是中看不中用!”
  对方啧了一声:“我怎么不中用了,我看出这是副美图、大美图、大大大美图——你说啊,最近的狗仔也忒不敬业了,找个好点的相机么,看看我家宝贝这一脸的噪点。”
  顾望悠在心里暗暗的呸了一声,插嘴道:“什么噪点啊,根本就是一脸痘——我跟你们说啊,这全是PS的,弄出这样的效果蒙你们呢!”
  姑娘们连连抽气,活泼点的那个已经捧起了她的手:“长痘也没关系,洗吧洗吧又是个美男——姐姐,你居然认识他?!”
  你才姐姐,你全家都姐姐!
  顾望悠恨恨的把手□,笑嘻嘻的说:“认识,当然认识,我还知道这痘痘怎么来的呢!”
  “咋来的?”
  顾望悠把眼罩往下一拉,眼里露出狼外婆般的凶光,嗤嗤笑道:“他、便、秘!”
  平白抹黑了宋卿书一把,顾望悠觉得解气极了,连极为漫长的旅程都显得可爱万分起来。
  下了飞机,南半球犹在落雪,隔着玻璃窗雪花正一坠一坠的落下,在昏暗的天际下闪闪发光,像一把把小小的降落伞。
  冬季的墨尔本,黑白分明,颜色简练而不单调,有种灰白色的温暖感觉。
  顾望悠在免税商店买了身衣服,又在optus置办了一张电话卡,准备单枪匹马的去找邵俊荣。
  峰会会场安保非常严密,用通俗的话来说,那就是飞不进一只苍蝇。
  和苍蝇比起来,顾望悠简直算得上一只庞然大物,自然被不由分说又客气的拦了下来。
  不管顾望悠好说歹说,身材高大的安保怎么也不同意,操着一口澳洲口音的英文对她大摇其头。
  顾望悠忽然想起宋卿书这根救命稻草。,她晃着手机上的照片递给保安大哥,笑得那叫一个志得意满。
  安保动了动厚厚的嘴唇:“你和宋先生是什么关系?”
  顾望悠毫不客气的占了宋卿书的口头便宜:“他是我孙子~”。
  安保不可置信的瞪大眼睛:“你居然有这么年长的孙子?”
  顾望悠微微一笑:“在中国这样的国家里,任何奇迹都称不上奇迹——因为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国家,本身就是无与伦比的奇迹。”
  安保的眼睛瞪得更圆。顾望悠见他那副傻头傻脑的样子,就知道这事儿有戏,立刻天花乱坠的吹了起来,哪知安保最终还是抵住了她的车轮战,把粗粗的手指在顾望悠面前一晃,无比清楚的吐出一个单字:No。
  不准进就是不准进。
  顾望悠无奈,垂着肩膀往后退,闪眼间瞥见LED屏上的转播,宋卿书正在演讲,黑色西服雪白衬衫,脸上坚定神色显得分外打眼。而他身边的李斯意,穿着一袭黑色职业套装,在宋卿书演讲的间隙穿插说明——两人合作非常默契,何止是默契,简直是天作之合。
  演讲内容关于印度疟疾,正是宋卿书带领的慈善团队今年做的项目。而这个团队的另一个核心,正是李斯意。
  哦,原来是这样。
  顾望悠恍然大悟,原来两人一夜情之后,互生情愫,互相欣赏,在印度并肩作战的时候将这种感情升华,是这样,哦,就是这样。
  顾望悠了然的笑了笑,不想脚下踏空,整个人从高高的台阶上摔了下去。
  街道上细碎的雪粒嵌进脸里如同一把把小刀子在缓缓凌迟,在安保错愕而且同情的注视下,顾望悠勉强抽动了一下嘴角,掩住微微发红的眼眶,默默的往外走。
  顾望悠又冷又饿又乏,严重缺乏睡眠导致她脚步虚浮,融雪渗进淡薄的鞋底里,腻湿冰冷,就像行走在薄薄的刀刃上。
  恍恍惚惚的仿佛被人撞了一下,顾望悠吃力的抬起眼睛,看到一个外国的小阿飞把她的钱包甩给她。
  她居然把钱包掉了,幸亏小阿飞拾金不昧,真是人不可貌相啊。顾望悠迷迷瞪瞪的想,吃力的笑了笑,有气无力的说了句谢谢。
  小阿飞灰色的眼睛微微惊愕,眼里闪过一道暗光,像是被她吓得不轻,立刻头也不回的跑了。顾望悠左右觉得不对劲,打开钱包一看,除了壳子还在,里面的现金护照信用卡全都不翼而飞了——原来他是小偷,怪不得,怪不得。
  一股前所未有的懊丧从心脏的罅隙中间生了出来,顾望悠看着空空如也的钱包,眼睛上的阀门像是突然失灵,眼泪刷刷的流了下来,从指缝里软弱的一滴一滴渗出来,像是一条条狰狞的蚯蚓,像是用尽了她所有的力气。
  她意识到,她没钱了,一分钱都没有。
  有个孩子正咬着面包,一脸幸福的从她身边路过。甜甜腻腻的、烘焙的香气丝丝缕缕的散发开来,像是阳光香甜的气味,一点一点引诱着她干瘪的胃袋和贫瘠的唾液——可她没钱了,真的是一分钱都没有了。
  她一分钱都没有了。身无分文的顾望悠,最害怕面对的就是顾氏的员工。每逢月底结算工资,顾望悠总是失眠,她瞪大眼睛看着天空微微发黑,看着天空蒙蒙点亮,直到天光大亮。顾望悠记得有个员工老何,通红着眼睛冲到总经理室向她要钱。他的老来子得了小儿麻痹,如果不及时拿出医疗费,孩子的前程就全完了。
  全完了啊。
  但她能做的,只能是厚颜无耻,只能一脸尖酸刻薄的嘴脸打发他——她给不起也不能给,老何的动静闹得太大,所有的员工都虎视眈眈的要从她手里掏钱。如果她结清了他的工资,那其余所有人的工资,她都要一一付清,可是她没钱了,她再不是高高在上、挥金如土的顾望悠了,不是少吃一顿大餐,少买一件衣服,就可以救济别人的顾望悠,她再不是了。
  她连着几晚都没有睡好,噩梦套着噩梦,像是永远都走不出去。
  她痛恨自己仍旧温热的心肠,所以会痛,会于心不忍,会妇人之仁。她最后还是没忍住,跑去找沈天凌当时的新宠,希望她能吹吹枕头风,让他宽限几天,至少让她过了这个月,至少能付老何的医疗费。
  佳人眨眨眼睛,亲热的牵过顾望悠的手,仔细的端详着,好漂亮的手,好漂亮的指甲,我一直想要这样的甲片呢!
  话音刚落,她拿出一块薄薄的铁片,直直的□顾望悠指尖的嫩肉里往上狠狠一撬。
  佳人的笑容很美,佳人的声音很冷,她说,给我一片指甲,什么都好说。
  视金钱如粪土的前提是,你有许多的金钱。当她一名不文的时候,什么尊严什么骄傲,都像橱窗里亮晶晶的奢侈品,看得见摸不着。
  当宋卿书的父亲宋斩然找到她的时候,她望着秃秃的小指,几乎是呜咽着答应了。
  这之后,她的日子好过了许多,好得她快要得意忘形,心里又不合时宜的燃起一簇小小的叫做希望的火。
  可是,墨尔本的雪太大,大到把所有的希望都掩埋。
  顾望悠记得以前看过的一部电影,凯奇的《天使之城》。变成凡人的天使,能感到水流从指缝滑过,能知道情人滑腻的皮肤是种怎样的触觉,美好得让顾望悠啧啧称奇。
  时至今日,顾望悠才知道,从云端跌进泥里,除了这种细小快乐,更多的是烟熏火燎,无能为力让人痛彻心扉。
  第 12 章
  会议结束之后照例安排了酒会。与会的大都是常年漂泊海外的旅人,听到熟悉的乡音,看见熟悉的肤色,都显得格外激动。水晶酒杯一只只的垒成金字塔的形状,在灯光下晶光闪亮。金色的香槟酒潺潺流下,翻着细小的白色泡沫,带出酒精特有的香甜味道。
  宋卿书喝了不少,酒精充斥在血管里微微有些热意。这群人里,他是极少数归国发展的,有不少人都替他惋惜,他只是轻描淡写的笑笑,开玩笑似的说:“人各有志,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哦,我愿以身许国。”
  一句话逗得众人都哄笑起来,不停的取笑他:“哟哟,不愧是T大毕业的才子,拿两弹功勋的话压咱们呢!”
  有人知道个中渊源便说:“这你就孤陋寡闻了——宋家那是满门忠烈,这句话正是宋公子的祖父说的。”
  人群中发出恍然大悟的啧啧声。
  宋卿书闻言只是一如既往的微笑,连唇角的弧度都没有一点改变。
  李斯意着一件宝蓝小礼服,鱼尾状的裙摆勾勒出线条优美的雪白玉腿,她站在人群外围,举杯远远望着宋卿书。李斯意心里有种微不可查的隐秘快乐,她想,只有她知道,宋卿书绝不只说说而已。
  李斯意记得,在美国的时候,宋卿书一直在做社区志愿活动,另加在拉斯维加斯马不停蹄的捞人;汶川地震,他几乎是第一时间赶到了重灾区,和一线官兵并肩作战;宋卿书报名了无国界医生,回国前大半时间都耗在了荒芜的非洲大陆上。
  遇到宋卿书之后,李斯意终于明白,富和贵终究是两回事儿。沈天凌那样的花天酒地,为所欲为,对人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并不是贵族,撑死只能算作冥顽不灵的封建主。
  罗素说,有三种精神支持着他,那就是对知识的渴求、对爱情的渴望和对人类苦难不能遏制的同情心。李斯意觉得,宋卿书在骨子里是一个理想主义者,除了对爱情是一贯的无可无不可的态度,其它两样精神元素都让他占全了。
  对顾望悠,李斯意不以为杵。真正让李斯意好奇的是,宋卿书的初恋究竟是倾国倾城到了什么地步,才能让宋卿书至今都因噎废食。
  捱到酒会结束,李斯意也被灌得差不多,头晕脑胀的,非常不舒服。
  除了医生,八卦也是无国界的。异国他乡,一群人起哄起来依旧是不依不饶。犹以她的老板欧哲为甚。
  他勾着宋卿书的肩膀不住的笑:“卿书啊,冷落佳人这招早过时了啊,花堪折时直须折,看着咱们斯意蹉跎青春,你就真这么忍心?90后有句话说得可对极了,再不相爱就老了,我可怜的斯意啊,居然也做这种借酒浇愁的傻事儿。”
  宋卿书摇着头笑了笑:“这么多年没见,阁下除了无赖还长进了什么?不愧是资本家,对自己人都这么心狠手辣,刚才带头灌李斯意的是欧哲欧公子吧?”
  欧哲讪讪的笑了笑:“我这是磨砺她,锻炼她,塑造她!”
  宋卿书慢吞吞的吐出四个字:“你就扯吧。”
  话虽如此,宋卿书依旧风度翩翩的携李斯意出来。
  大雪纷飞的墨尔本街头,灯光如豆,纯白的雪花落在他纯黑的大衣上,光泽疏落,说不出的好看。
  宋卿书口气温和的问:“没怎么吃吧?宾士街的咖啡馆不错,不知李小姐能否赏光。”
  李斯意的脸被酒蒸得温温的,脑袋也被酒蒸得晕晕的。她心里生起一丝一缕柔软得不可思议的情绪,一种名叫“痴心妄想”的情绪。被那么多人围着,宋卿书依旧能注意到被欧哲灌酒的可怜巴巴的自己,是不是说明,他其实也是在乎她的呢?
  她揪着宋卿书的衣袖,一字一顿的问:“宋卿书,你是不是对所有人都这么好?”
  宋卿书笑了笑:“也不是。我和欧哲不是挺不对盘的么?”
  她讨厌他这种玩笑的口气,讨厌极了!李斯意不死心的问“宋卿书,在心里到底认为我怎么样?”
  宋卿书呵的笑了一声:“你是完美的工作伙伴,做事干练,效率也很高——我很欣赏你。”他在她的头顶浅笑,笑容湛然,两粒眼珠黑葡萄般的黢黑,黑得像要夺去人的呼吸。
  做事干练效率高?李斯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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