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透斯以征询的目光望向我,我无奈地耸了耸肩,表示自己并非故意的同时,也默认熊瑶月说的大多属于实情。
彭透斯雄壮的眉头间出现了一条刻痕,他清了清嗓子之后说:
“这样严重的问题,只好让麟负起责任来了。”
诶?彭透斯你这是什么意思?这些事情如果放在宫彩彩身上,可以说是相当严重,但是放在熊瑶月身上,算不得十分严重吧?不用上升到封建时代,女子的白胳膊被人看见就要嫁给对方,那种不合情理的负责程度吧!
“负、负责?”熊瑶月也有点意外,“我只是生气而已,我又没被叶麟搞大肚子,不用他负责的。”
“不行!麟一定要负责!”彭透斯斩钉截铁地说,好像他一下子变成了熊瑶月的娘家表叔,我正在疑惑不解的时候,彭透斯附耳跟我说了几句,我才恍然大悟。
彭透斯对我说,这座广场上有哈根达斯专营店,他这次除了遛狗,第二个任务就是帮艾米买一只冰激凌,对于正在生气的熊瑶月来说,没有比哈根达斯更适合让她消气的东西了。
于是我接替了彭透斯去买冰激凌的任务,在给艾米买回一个低热量的甜筒以外,就是给熊瑶月买回了一个她最喜欢的三球杯。
远远地看见我手里拿着三球杯,熊瑶月的眼睛就亮了,但是她刚揍过我,有点不好意思伸手去接。
“抱歉啊,”我说,“我不是故意想占你便宜的,只是你总不把我当男人,有时候我管不住自己的眼睛嘛……”
熊瑶月把脸侧过去,装作不为所动,但其实在用余光观察三球杯有没有融化。
最近被减少喂食,想吃东西想到发晕的奥巴马,见我把三球杯放到它能够到的高度,心下按耐不住,一跃而起,宽大的舌头眼看就要往三球杯上tian去。
我全部的注意力都在熊瑶月身上,对于这个紧急情况的发生,反应速度慢了一拍,正当价值65元的三球杯要膏于犬口的时候,一直关注着三球杯状态的熊瑶月,突然断喝一声,上来就用类似警用擒拿术的方法,扼住了奥巴马的脖子!
“混蛋!那是我的冰激凌,哪轮得到你吃!”
自从身高体壮、一身黑衣的彭透斯走过来,本来围观的群众都被吓跑了,此时见到穿迷你裙的少女和一只哈士奇扭打在一起,大家又把目光转回来了,觉得真是百年一遇的奇景。
奥巴马的哀嚎声,熊瑶月的叫骂声,混在一起真是热闹无比。
熊瑶月终于用她的执着战胜了奥巴马,奥巴马在少女的扼喉攻击下自觉进入装死认输状态,透露出十足的弱者气息。
不注意形象,蹲在地上掐狗脖子的熊瑶月,此时站起身来,也不顾及自己的手刚刚跟狗做过亲密接触,一把将我手中的三球杯夺了过去。
理直气壮,如同三球杯是她通过奋战在比赛中赢来的一样。
彭透斯说自己要趁着甜筒没有融化,赶快给艾米送回去,装死的奥巴马在地上被他拖了两步,打个滚又复活了。
“汪!汪!”奥巴马装腔作势地对刚刚打败自己的熊瑶月,狂吠了两声。
熊瑶月居然跟狗认真较起了劲儿,她也一脸凶相地吼回去:“汪汪汪!”声音比奥巴马还大,输了格斗又输了声势的奥巴马,夹着尾巴跟彭透斯回家了。
吃完三球杯以后,熊瑶月的脸上洋溢了幸福的表情,我估计她已经不生气了,吃货还真是好打发。
“叶麟,从明天起,你把物理作业借给我抄吧!”
熊瑶月决定道。
“诶?我都是收作业之前现写,可能来不及的!”
熊瑶月在自己的大腿上拍了一下,“别气我啊!我早听说了,物理那么难懂,你居然能在宫彩彩开始收作业的时候现写,收到你那里就写完了!期中考试你物理也考了全班第一,你明明就是物理天才嘛!以后早点把作业写完了借我抄!那样我就不生你的气了!”
“那……以后还是好朋友?”我试探地问。
“好朋友多见外!”熊瑶月望着夜空说道,“你只要经常借我物理作业抄,咱们就是好兄弟嘛!虽然当不成闺蜜有点可惜,不过兄弟也是一样的!”
看来,熊瑶月误会我是同性恋的事,终于被我扭转过来了,虽然以后要付出按时写物理作业的代价,但是能够被当做男人看待,还是蛮值得的。
星期四,曹公公按约定,把20片安全套还给了我,虽然这些安全套是打算让舒哲吹成“爱心红唇tt”的,但是我既没有带口红来学校,又没法把吹好的tt带回家,所以只好暂时作罢。
我把这些安全套装进书包夹层的时候,被时时刻刻盯着我的小芹给看见了。
474 吓死人的浪漫
意外的是,被小芹看见我往书包里放了20片安全套,她却什么话也没说,装作认真预习下一节的数学课(其实书都拿倒了),对此视而不见。
我惊异于她为什么突然变老实了,然而我在做完广播体操回来以后发现,书包里的安全套被人做了手脚,每一片,都被人用缝衣针扎了一个窟窿。
小芹认真预习下一节的化学课,摆出“与我无关”的架势,嘴里喃喃道:“蜡烛燃烧的时候外焰温度最高……”
别此地无银三百两了!咱们班特准不用出广播体操的只有你啊!嫌疑人只有你一个!
而且你的小脑袋瓜到底在想什么啊!难道……难道你以为,这些安全套是我准备在你身上使用的吗!把安全套的密封性破坏掉,你是想怀上我的孩子吗!
别开玩笑了!现在任阿姨怀着我老爸的孩子,我都快为此愁得秃头了,要是再让你怀上我的孩子,我绝对英年早逝啊!
“喂,你把我的安全套都戳破了是什么意思?”我以审讯的态度问小芹,“这是我家的商品,我还打算用来卖钱呢!”
我说的是实话,虽然马上就过期了,但是可以让舒哲吹成“爱心红唇tt”,满足变态们的购买需求。
“不、不是我用班长书桌里的缝衣针戳破的!”小芹仓皇得连作案工具都交代了。
我鄙视地看着小芹,“要是我没发现,把这些安全套当成合格品卖出去了,有些计划外的孩子因此被生出来怎么办?如果有弃婴被扔在医院,那就是你的责任!”
明显被我夸大后的指责,让小芹低下了头。
“对、对不起,人家只是,想和叶麟同学生孩子而已……”
这是14岁的健全少女应该说的话吗?这是极有可能成为我义妹的人应该说的话吗!
我不由得开始同情起任阿姨了。
眼看着小芹陷入自己当年的痴恋状态当中,却没办法阻止,一定非常揪心吧?
何况现在自己又怀了孕,孩子的父亲是正是女儿男朋友的父亲?
真难以想象,任阿姨要怎么跟小芹解释啊!难道任阿姨不打算解释,还是抱定主意要把孩子打掉吗?
做广播体操回来的班长,很轻易地发现,自己放在书桌里的针线盒被人动过。
倒不是她小气地不许别人用针线盒,而是患有强迫症的她,对缝衣针的摆放顺序特别敏感,她花了整个课间休息的时间,把缝衣针恢复了原来的位置。
另外,熊瑶月果然来朝我要物理作业了,她翻了翻我的作业本,欣喜道:
“理科作业的好处就是字很少,一眨眼就能抄完了!”
吹着口哨离去的熊瑶月,惹起了小芹的强烈不满,她指着熊瑶月的背影说:
“叶麟同学为什么要把自己的作业借给别人抄?我也想抄叶麟同学的物理作业啊!怕叶麟同学嫌我麻烦才没有提出来,结果被别人捷足先登了啊!”
“我是用心良苦,希望你自己用功读书啊!”我言不由衷地说。
“那中午跟我一起吃饭吧!”小芹要求道,虽然两件事毫无关系,我还是答应了。
在小吃街的一个路边摊用过了午餐,小芹说要看看文教用品,拉着我走上了一条不经常走的路,结果文具店不知为何卷帘门紧闭,倒是人行道上有一个写粉笔字乞讨的人,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这名乞丐身体瘦弱,衣衫褴褛,戴着已经成为暗绿色的军帽,但是双目有神,写出的粉笔字更是虬劲有力,比我任何一个任课老师的板书都漂亮。
有竖版的诗词“黄河之水天上来”,有横版的口号“钓鱼岛是中国的!”宋体、楷体,甚至小篆,无一不精,看得周围的群众啧啧称奇,不时有人慷慨解囊。
对于这种不拉不扯,身怀一技之长的乞丐,我的印象是蛮好的,于是我把兜里的三块钱零钱放到了他的钱盒里。
“我也想要!”小芹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
然后她就走到乞丐旁边,指着乞丐手边的数支粉笔问:“大叔,能给我一支吗?”
乞丐见小芹是跟我一道来的,又开口叫他“大叔”,就很大方地把粉笔给了小芹一支。
于是小芹欢天喜地地拿着粉笔,在距离乞丐不到5米的地方蹲下来,也开始在地上写东西了。
尼玛这是要干什么啊!你要抢人家的生意吗!虽然你的字体算得上娟秀,但是跟人家不是一个重量级的啊!难道你要玩常见的那套学生行乞的把戏,写上“我家里穷即将失学”,或者“在陌生城市迷路需要路费回家”,你刚才说“你也想要”,你到底是想要什么啊!
乞丐也很疑惑地回头看小芹,我走近一点,才发现,小芹不是在地上写东西,而是在画画啊!
小芹不是要跟乞丐抢生意,而是作为“水芹老师”,发现乞丐吸引了好多人的注意力,心里不服,想要用自己的画作吸引更多人啊!
别丢人现眼了好不好啊!你画在人行横道上的东西,如果被美国间谍卫星拍了去,被白宫的正牌奥巴马看到,可能会把他气得吐血啊!别一脸得意地画那些自以为很优美的东西啊!
小芹选择了一只猫作为模特,一只挺胖的猫,它卧在乞丐大叔身后不远处,不知道是不是乞丐大叔养的。
刷刷刷,不到20秒,小芹笔走龙蛇,便完成了对猫的速写,不论是下笔的豪迈,还是收笔的冷峻,都极具大师风范。
被当做模特的猫颇通人性,它见小芹画完了自己,居然懒洋洋地站起来,走到小芹身边,观察小芹画得怎么样。
然后猫的脸立即就变得很苦逼了啊!我绝对没看错,从安逸闲适,变成“卧了个大槽”了啊!
猫回过脸来,仿佛不但在质问小芹,还在质问苍天:
“这画的是我吗!是我吗!?我的腿是酱紫吗??我的尾巴是酱紫的吗??”
公平来讲,小芹画的这幅猫肖像,还是超水平发挥的,至少能让人看出来是一只猫。
不过猫却长着土豆身子、土豆脑袋,脑袋上的猫耳如同尖锐如电钻,再加上四条细长的蚊子腿,尾巴更是螺旋形的。
画中的猫笑得很欢乐。
但是真猫嫌弃地最后看了小芹一眼,甚至还看了我一眼(潜台词是:你女朋友画画这么差还出来现眼?),然后回到乞丐大叔的身边,继续卧着休息了。
倒是有一些好奇的行人,过来看小芹的画作,所有人的相同反应是,看了一眼马上捂嘴便走,如果不是旁边有我这个目光凶恶的人站着,他们可能早就说出苛刻的评价了。
没有自知之明的小芹从地上站起来,摇头晃脑道:
“在沉重的社会压力下,我的画作能让人会心一笑,应该算是了不起的杰作了吧?”
拜托!那不是会心一笑,是从心底里在对你嘲笑啊!乞丐大叔在看了一眼你的完成作以后,也忍不住噗噗地几乎笑出声来啊!
为了小芹不再继续丢人,我把粉笔从小芹手里夺过来,还给乞丐大叔,然后拉着小芹的手把她拉走了。
这是一条学生们不经常路过的小街,于是我拉着小芹的手也比较肆无忌惮了。
虽然对于我把粉笔抢走颇有微词,但是由于我肯紧紧拉着她的手,一切烦恼都被她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她也紧紧握住我的手加以回应,就连擦去另一只手上的粉笔灰,都是单手完成的。
很快我们就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再往前面就是大路,差不多要遇上很多出来吃饭的二十八中学生了。
我下意识地想松开小芹的手,但是她紧紧握住不肯放松分毫,好像一松手我就要消失掉一样。
心里觉得小芹这样执拗地抓住我的手,根本毫无必要,突然发现,有一辆从斜后方开过来的大型卡车,突然转弯,向着我和小芹的方向撞过来了。
卧槽大白天的,卡车司机这是公然醉驾吗?看这车的行进轨迹,简直烧的不是汽油,而是牛栏山二锅头吧!
如果把我和小芹换成年过七十的老爷爷老奶奶,就此被卡车撞死也说不定。
但是好说歹说,我们俩也练过武术,虽然不敢说身法如电,但是躲开一辆卡车还是毫无压力的。
我急忙拉着小芹往左边跑。
结果,同样也发现了身后有卡车袭来的小芹,却开始往右边跑,并且紧紧拉住我的手不放。
卧槽你别在这个时候跟我闹别扭啊!吉米的《向左走向右走》顶多是个爱情悲剧,你跟我方向不同的话,马上就该变成绳命的悲剧了啊!
电光火石之间,因为小芹的马步太稳,我拉不动她,于是打算放手,让两个人各自向左向右躲开,让卡车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