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流浪记正传之风流韵事》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孤儿流浪记正传之风流韵事- 第3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我说‘赌就赌,我阿钟会怕你一个小丫头不成。’说着话,就叫门房开牌。”



    “‘呵,那你可点忧着点啊,别一把给输光了,请不起我吃饭。’小芳说。”



    “‘放心吧,我阿钟虽然不是很富裕,但请你个丫头吃顿饭的钱,还不至于没有,这点你不用担心,我看,你就不如先担心着点自己,如果这把你输了,哼,自己先去开个房间,洗好了晾晾干,在床上等着我来操你。’我们二人说着话,门房那边已经大叫着开了牌,结果是庄家六点,我七点,而小芳,她八点。我的脸瞬间刹的一下黑了下来,虽然说这把我扳回了一万块钱,可气的是,我丫的,又输给了小芳儿。”



    “哈哈!”我哈哈大笑,道:“阿钟,我说你可真够衰的了,这么好的牌面,你怎么就是赢不到一把呢?”



    “这当然也是当时我最想知道的一个答案,但输了,就是输了,男人嘛,输不起,算什么男人。”阿钟淡淡一笑,说:“那天小芳看着我,她丢下了手中的牌儿,对我笑笑道‘怎么样?小帅哥,我现在肚子可是正饿着荒兮兮呢,是不是也该陪我去吃饭了?’看着她那一脸淘气天真的神情,我丫的骂了声‘真他娘的晦气,下次打牌,绝对不能再和女人坐在一桌了。’后,我用赢来的钱还了几筒炮子,就跟着小芳一起出了门,丫的,真他娘的还没有那么狼狈过呢。”



    我哈哈笑倒。



    “阿钟啊,你的故事,倒是真非常有趣的呢,只可惜我武不能上战场,文写不来小说,要不然,我一定给你出个专集,让你也尝上一尝当主角的味儿。”



    当时,我从没有想过,自己在以后的日子里,真的会动笔写小说,我更没有想到的是,一个不小心,他阿钟就真的到了我的故事里。



    “那天晚上。”阿钟笑了笑说:“小芳把我带到了当地最好,价钱最高的一家酒店,一口气,就吃掉了我近三千块钱,凶狠之势,唯有虎狼可以与之比拟。”



    我也跟着笑了笑,说:“你这种行为,那就是‘偷鸡不成丢把米’的最为贴切解释,呵呵,想操人家啊,这下好,倒是被人家给强奸了一次。”



    “呵呵,孤儿你小子又在耍我了。”阿钟呵呵一笑,说:“不过说真的,这一次三千来块钱,倒是也真没有白发的,因为它,我才能认识了小芳,从和她的谈话中,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她叫毕芳,是我大哥毕升的堂妹子,因为家里读书不想读了,又在家里呆着无聊,跑了出来投靠她堂哥,升哥很疼她的,又拿她没有办法,看她无聊,就给她钱,让她到场子里来玩,我说这丫的,为什么总是赢钱呢,丫的,原来有这么一重关系,我心中在想着,这世上怎么会有这种哥哥的同时,丫的也暗地里给自己擦了一把汗,还好刚才那一把没有赢,如果一个莫名其妙的,把大哥的妹子给操了,那我大哥还不得直接的阉了我?”



    我笑得在床上打起滚儿。



    “从那次之后,我和小芳因为聊得来,一步步的走在了一起,最后发展成为了恋人……”



    “呵,又是一双因寂寞而而坠落的灵魂。”我接过阿钟的话说。



    阿钟狠狠的白了我一眼,接着又说:“呵!孤儿啊,说来你也不信,和小芳在一起的那段短暂的时间,也是我阿钟活了三十多年不最为快乐的一段时光,小芳是个很特别的女人,身上的任何一个特点,都足够的吸引到我,让我不能自拔,她刁钻,但却也温柔;她懂的体贴人,但却又不死板;她通情达理,但却并不会随性而为;她外在柔弱,但内心却坚强有主见;有时看来大大咧咧,有时却又警惕好学……总之,她的好处,我一时说不完,讲不尽,我常常在想,我阿钟是不是上辈子干了什么大的善事儿,上天赏给我一个小芳这样的尤物?”阿钟的嘴角,勾勒起一弯无限向往陶醉的弯。



    我也笑,但却是苦笑,其实正如阿钟所说“在每个男人的心中,多多少少都会住着一个女人”我想说,在每个男人的心中,都会有这样的一个女人的,她们独一无二,无与伦比,无可替代,如小芳之于阿钟,如秀儿单单之于我(后者虽然说伤害过我,但在我心中,她的形象一直都是很完美的)。其实,这一类人,她们也并非是什么神圣,她们不过也只是一些普通人罢了,她们或许会很美,又抑或是很温柔,很特别,但那却也只是限于某某的个人自己心中。我想对阿钟说,并非只有他的小芳才是完美无缺的,她也不过只是一个平常的女人,撑破了天儿,也就一个多变的女孩子罢了。



    当然,这些话,我不会真的说出来,阿钟有他自己的主见,有他的尊严和个性,我如果把这些话说出来,他会认为我在污辱他心中无上高贵的“神”,他会用刀子砍我,我孤儿虽然看上去有点呆,但是却一点也不傻。





第60章·阿钟不简单——5


    (阿钟不简单——5)



    “那段时光,呵,多美”阿钟说:“我与小芳,除了我的工作外,成天的呆在一起,出入于各式各样的场合,生活的分外甜蜜,和小芳之间,我们彼此相爱,如胶似漆。当我问小芳,她喜欢我什么时,小芳常说:‘你这个人什么都好,什么我都喜欢就是很讨厌你现在的这种生活方式’”



    “‘怎么了?’我问她。”



    “‘看你一整天的都呆在场子里,在那种地方,干的全是伤天害理的活儿,我这心里不踏实’小芳这样的回答我。”



    “我知道,小芳是对我的职业产生抗议感了,我想,任是一个正经的女孩子,该都是不会喜欢自己的男人成天的混迹在堕落场合,以打人施暴为职业的了。”



    “于是,为了小芳,我想到了退出,刚好,那时的我,也早已经深恶痛绝了这种无聊又残暴的打崽头头工作,我想,我就像是一条本来没有泊靠岸的小船,现在,我有了小芳,是时候,也该停下那飘荡的生活了。”



    “呵,呵,我原本也以为,日子会如我想象中的那样去进展,会一天天的好起来,相信自己与小芳的爱情,能够开花结果,但是,有太多的事情,都在我们的想象之外”阿钟苦笑着摇了摇头,说:“我是一个浪子,这点,无可厚非,而小芳,她只是个女孩子,她需要的,不是一个浪子,我知道,她需要的,是一个‘家’,我爱她,所以我想给小芳这个‘家’,但是,我到底能为她干点什么呢?”



    “我打算,今天晚上,就是我在这场子中的最后一个工作日”阿钟加重了口气:“今天过后,我会向升哥提出辞职,从此后,和她小芳过自由的二人生活……你别这样看着我,我们虽干的不是什么正当行业,但是,盗亦有道,做什么行业,就有什么行业的规则,再不然,没始没终的,不是全都乱套儿啦?”阿钟白了一脸愕然的我一眼,一脸不屑的看了看我,又转过了头,说:“呵,我没有想到的事情,就发生在这个本该平静的夜晚,那天晚上,帮会内部出现了问题,几个大哥不知什么事情,集在一起,紧急的开了一场会,不知是否因为意见产生了什么大的分歧,几个老大开始发生争吵,而后,争吵白热化,大家分成几派,大打出手,我大哥毕升在帮会中德望最高,自然的也受到了最大的排挤,那天晚上,他们几个首脑人们,其中一人,一个拳头,把我大哥的鼻梁骨给打了个碎踏,一群人不欢而散……”



    我很想说,丫的报应啊,但这话我也没有说出口,我自己也是正过坏事的人,呵,可是,就我一个人干过坏事吗?为了在这个世间中生存,谁个不在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毕升与阿钟他们那种人,过的那种生活,虽然说对人民和社会危害很大,但有很多事情,本便就是两情相愿的,谁也不能说,他们那,就不是一种“生活”,居然大家都在“生活”,只是生活的环境和方式不同而已,那么,谁也没有资格高高在上,同样也没有任何人有资格看不起任何人,每个人都应该是一样的,我们就正生活在这样的一个病态肮脏的尘世里,各取所需,有好的,自然也就一定会有坏的,再者说了,有很多时候,好与坏,就一对孪生兄弟,原本便是很难能于客观的分个清清楚楚的……



    “那天夜里”阿钟沉沉的说:“我一如以往的却场子中上班,但当我到达场子里时,我才发现,气氛有点不大正常,因为今天的场子,并没有正常的开业,冷冷漠漠,里面没有一个客人,几个小混混们手中提着家伙,门神般的立在那里,好像是在等待着个什么人。”



    “我走上前,才知道,原来今天升哥被人给打了,看来情况很严重,已经打了电话过来说,这里要准备打仗,小混混们为了那所谓的仗义,一个个一脸的兴奋,蠢蠢欲动,大有大干一场的气势儿,我正在犹豫着要不要加入他们的队伍时,升哥开着车子过来了。”



    “他一入店,就是一声喝‘娘的,老子也敢打,都准备好了没有,今天我们要让他们竖着来,横着回去。’我看见,升哥的样子很狼狈,在他的脸上,有几条抓伤的瘀迹,鼻梁上,贴着一个难看的创可贴。”



    “‘好了,升哥!’小混混们自是应和得跟着一阵吼,叫的他娘的好不洪亮”



    “只见升哥他点了点头,走到了我的身边,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阿钟,这一队人,就交给你带着,等下,你听我在前头开了一枪,你就带着人打第一场,记住,一见到不是我们自己的人就砍,什么也不必多说,知道了吗?’”



    “呵,升哥的话,也激起了我的斗志,我重重的点了点头,应了声好的,已经有一个混子,将一把砍马刀递到了我的手中。”阿钟笑了笑说:“我心想啊,升哥,不管怎么说,那对我,是有知遇之恩的,今天我定然要再帮他这最后一次,就算是明天要离开了,我也好开得了口,不至于好像自己总是欠人家太多似的。呵,可是啊,我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去,我这恩,虽然是报了,但是想要再全身而退,那却成了一件不再可能的事情……”



    阿钟不再说话了,我也不好再问,我知道,这故事才刚刚开始,就是我不问,阿钟自然也是会讲出来的,这下面的故事,定然会让我听得热血沸腾……只是,有些事儿太沉重,要再回味一次,需要好好的缓一口气罢了……



    “那天晚上……”半响之后,阿钟终于开了口:“天在下雨,阴蒙蒙的,很冷,我的身子在不停的颤抖,我不知道,那是因为天冷,还是紧张的原因。我们一干人,好几十个,放在一起,密麻麻的一片,我们就聚集在一条还未完全开发出来的高速公路前,我们等待着,在寒风中等待着……”



    “对方的人马终于还是来了,他们来的很缓慢,那步子,轻轻浮浮的,就如这雨夜上的一群无主游魂,那领头的家伙,是一个胖胖的大汉子,我只知道,他叫‘李克’,是除我大哥毕升外的,另一个在川建帮中很有实力的首脑。他一步步的,走到了升哥的面前,大手一举,那身后的一群游魂们停在了他的身后。”



    “战争,一触即发。只见升哥也走上了前,一脸的傲慢,二人开始谈判……”阿钟顿了顿说:“忽然,我听到了‘轰’的一声枪响,然后便见升哥手高举,那枪口朝天,在黑夜中冒着烟火,李克则捂着肚子,缓缓的坐了下去,坐在了一片新染的鲜血当中,本来还在梦魇中的我,被这一声响亮的枪声惊醒,这才记起升哥说的话,口中大喊一声:‘娘的,上,砍这群狗娘养的。’一群人如蜂般的一涌而上,彼此冲向了对方,两伙人打激烈的打在了一起,一瞬间,原本宁静的天空,便血腥与嘶叫声掩盖……刀光,血影,那场面,你或许除了在电影中,一生也不可能看过一次,而我,已经经过了一次,而且我敢和你保证,孤儿,那场面,你这一辈子,只要看过一次,必定让你终生难忘……”



    阿钟没有讲到那一场火并的全过程,他只是一笔带过,但我,却似乎能感觉到那气氛的凶杀与肃穆惨烈了,我知道,阿钟是不会再说了,任是一个人,只要你还是一个人,一个从血泊与刀光中,一个从尸体群里爬出来的人,都不会,也不愿意再去回忆一次当时的那场情形,因为我们都是人,不是杀人不眨眼的魔鬼,就是死刑犯,到了临行前,也会忏悔自己的罪行。



    但却不想,阿钟还是开了口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