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毕竟要在大学里考满分是不太可能的,方客侠无可避免地成为他自己口中的弱智。尽管他已经是我们全系第一,他还是胸闷不已。当天黄楼顶层就传来了慷慨激昂的钢琴声,据说那是他特有的发泄方式。
他对自己的苛刻,恐怕就是圣人都会觉得过分,可不知为什么,我很佩服他这种病态的自律。
不过也只是佩服而已,我从来没想过要跟他成为朋友。
其实,他是个很像言情小说里男主角的男生。皮肤白白的,眼睛不大不小很有神,鼻梁挺直,头发柔软有弹性,个子偏瘦,看起来很理性。但是一个人的个性必然会影响到他的外表,受那种二百五性格的制约,方客侠每时每刻都给人一种神经质的感觉,令人敬谢不敏。
我们学校的学生会选举都是辅导员说了算,不知道究竟是因为方客侠成绩好,还是他爸爸是校长的缘故,他一直是学生会雷打不动的主席。
一开始听说主席是方客侠的时候,很多活泼的学生就说完蛋了,什么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根本别指望,肯定都是些演讲比赛呀,文学沙龙啊之类无聊的聚会,连春游都不会出市区。
在这个学校里,主席如皇帝,一朝天子一朝臣。方客侠一上任,立刻开始培植一批自己圈子里的学生会干部。他的方法比较独特,用自己的奖学金买了一个超大的空间,一级国际域名,弄成BBS,公开招聘版主。
在网络时代,他的做法实在可以算得上是明智之举。学生会的BBS一个星期内注册会员过千,即使白天都有几百人同时在线。
那时候家里因为给我缴纳昂贵的学费,经济一下子跌入低谷。还好我不住校,所以家里人基本上不必给我什么钱。于是我开始自谋生路,埋头给各个杂志社写没有营养的快餐小说或者小资杂文赚零花钱,对学生会的变故一无所知。某天查资料时无意闯进了页面做得美轮美奂的文库,泡在里面一看就是一整天。
我贴第一篇文的时候,各大版块的版主都已经就任,正是“嘉年华”最兴盛的时期。
贴了自己第一篇文之后,电脑的网卡坏掉了,一连好几天没法上网。还好我的娱乐项目对电脑配置要求极低,那台内存只有32兆的电脑于我而言,能不能上网,网速如何都不重要,只要Word功能尚且健全就没关系。
我带着存了文章的软盘到网吧里E-Mail给杂志社,已经是半个多月后的事了。两块钱可以上一个小时,我几分钟就把文章发送完毕,接下来的时间无所事事,于是登陆学校的“嘉年华”BBS。
BBS上置顶了一则通知,关于版聚。所有留守本市的版友3号到学校附近的BOBO吧,国庆狂欢。
虹桥门户网。
第27节:一直不说永远(27)
BOBO吧离家很近,几乎每天回家都要路过,我琢磨着要不要去凑个热闹。
2号晚上我看了通宵的DVD,一觉睡到3号下午5点。醒来后,瞪着窗外渐渐变黑的天色发呆,犹豫着到底要不要去BOBO。
大约在床上赖了十来分钟,我终于还是爬了起来,看着空荡荡的家和冰冷的电饭锅,叹口气后套上外套,穿上鞋子出去觅食。
在附近的韩国料理店要了个拌饭打包,我一边想着明天干脆到后面那条街的池上便当要个双拼叉烧饭一边往家走,路过BOBO时,下意识地抬头看了一眼二楼的窗户。摇曳的烛光和剪影,似乎还可以听到震耳欲聋的吵闹声,我拎着我的拌饭推开门,叮咚的风铃声响起,门口吧台一个剪着一刀齐刘海的女服务生笑着抬起头来,“晚上好?”
“晚上好。”我在偌大的厅里扫视,“这里是不是有个版聚?”
“是有,你说哪个版聚?这里有三个。”
这么热闹?我不由佩服地说:“是个叫嘉年华的……”
“嘉年华的版聚是吗?”女服务生甜甜地笑了一下,拿出一个精美的大本子,“来登记一下吧。”
还要登记?我头痛地放下拌饭,接过笔,本子上写着来人的班级、姓名和BBS上所用的ID,我犹豫了一下,只写了发文时用的ID“捣麝成尘”。我想,反正也就一小人物,谁在乎我现实生活里叫什么。
写完我合上本子递过去,她笑着说:“请缴20元。”
我一愣,“啊,还要钱?”
“是啊,这是自助式,20块随便吃。”
我摸出钱包,有点忿忿不平地想,早知道就不买拌饭了——失策。
服务生接了钱,指着二楼说:“在那里。”
有人大声叫她,她一边答应着一边合上本子跑了过去。
我爬上有点复古感觉的螺旋楼梯,刚探出头,啤酒泡沫就朝我脸飞过来。
卡在狭窄的楼梯上,躲是不可能的,但我更不愿意被淋个正着,情急之下举起手里的拌饭外卖盒一挡,立刻有人叫道“齐浩,你泼到人了”。
那个泼啤酒的男生经人指点着转过身来,一边说着对不起,一边拽过桌子上的餐巾纸。
外卖盒就那么大一点,即使挡也挡不了所有的啤酒,我免去灭顶之灾的下场,就是身上被浇了个晶晶亮透心凉。还好穿的是富木那种深色的大格子呢衬衣,即使湿了也看不大出来。
“对不起,没想到这个时候还有人上来。”叫齐浩的男生忙不迭地道歉,递过一叠纸巾。
我果然来得不是时候。向他表示没关系后,我把拌饭放在桌上,开始找东西吃,我不能对不起我那20块钱,至于拌饭就留到晚上消夜好了。
BOBO里的食物很不错,尤其是三明治,当我发觉自己吃不下的时候正拿着第五个。
四个三明治、一片披萨、三杯奶茶、一些切片火腿、烤鸡翅、炒西兰花的意大利面和果冻,大概值20块了吧?我估摸着差不多后,满足地打着饱嗝拎起拌饭打道回府。
国庆结束后,我回校上课,骑车经过公告栏时被一张特大号字体的寻人海报吓了一跳。
那上面写着——捣麝成尘,你是谁。虽然只有七个字,却是鲜红色油漆龙飞凤舞画出来,感觉可以用触目惊心来形容。
“捣麝成尘”,我不过只用了一次,自己对它的感觉一直很淡很淡,就好像它是一个多年不见的朋友,与我相关却不太熟悉。此刻被如此醒目地提及,一开始起这名字的缘由不由得在心里慢慢地复苏。
捣麝成尘香不灭,拗莲作寸丝难绝。
这是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两句诗,听后竟然一下子记住,并且自以为是地将它理解为“爱到死也不忘记对方”的意思。
当我明白这是形容报效国家,尽忠到死的诗句时,我已经匆促地走过了相信飞沙走石般爱情的岁月。
那段岁月无比短暂,更要命的是太隐蔽。我才刚刚醒悟,还来不及追逐,爱的盛筵就已散去,只留给我追悼的残象。
我所能期待的,也只有不灭的余香而已。
看看四下无人,我一把撕下那张海报,团起来塞进垃圾筒,蹬着自行车离开。
虹桥门户网。
第28节:一直不说永远(28)
中午在食堂吃饭,由于国庆节吃得太好,大鱼大肉腻得要死,我干脆全要了素菜,尽管如此,那一丁点油星还是让我看得直反胃。
皱着眉头拿叉子戳那几片青菜时,一个人端着饭盆坐到了对面。
“这儿没人吧?”
我点点头,目光落到那装满红烧肉炒鳝片的碗里,嘴都扁成了倒三角,真想脱口而出:把你的盆拿走——
“怎么吃得这么清淡呀?减肥?”
我一瞥,眼熟的脸,在那见过。
“我是齐浩,BOBO吧里的,记得吗?”
他说着,把碗推过来,“要不要来点?”
我赶紧说:“快拿走,腻死我了。”
“咦,你不吃荤吗?”他笑起来,拢了拢衣领,用巨大的勺子使劲舀了一勺饭塞进嘴里咀嚼,“我是不吃素!”
他吃得无比香甜,每块肉在嘴里翻来覆去地嚼,始终舍不得咽下去。我看呆了,完全忘了自己面前的碗。
“想吃?”他问我。
“不想,只想看你吃。”我知道那些肉到我嘴里就完全是另外一种滋味。
齐浩点点头,爽朗地笑道:“看我吃饭很享受吧?”
“是啊。”
他笑着笑着又埋头吃起来,嘴边一圈亮光光的油渍。
我专注地盯着他吃饭,一边机械地搅拌饭盆里的食物,然后送进嘴巴里。
“对了,你叫什么呀?”
“周月年。”
“周、月、年?嘿嘿,时间表呀。这么说起来你小名里是不是有个日字?”
我摇头,“没,我家里人都挺爱国的。”
他大笑,把手拢在嘴边,接下喷射出的饭粒,然后用纸巾擦掉。
“你上嘉年华吗?”
“不怎么去。”
“那干吗去参加BOBO的版聚呢?”
这倒是个问题,我想是因为离家近吧?除了文库,嘉年华里的成员对我而言实在没什么吸引力。
“我只是买晚饭回家的路上顺道溜一下来着。”我说。
齐浩已经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吃完所有的食物并擦掉了嘴角的油渍,他说:“你是最后一个来版聚的版友,我看了签名簿上的登记,最后一个签名的是捣麝成尘,是你吗?”
他好奇地等待着我的回答,我隐约地觉得这个捣麝成尘似乎惹出了什么事端,在我贴完文后“潜水”的这段时间里。
我犹豫思考的过程中,齐浩一直很认真专注地打量我,“是你吧?”他说,“我想不出不是的理由哎!”
我只好说:“我是不是违反什么版规了,让你们公开贴我大字报?”
齐浩笑了,如释重负地松口气,拍拍肚子,“爽,终于找到了。”
他说:“贴了篇文章就消失了,用任何方法都联系不到的万年潜水艇,原来就是你呀。”
他始终不说捣麝成尘闹了什么事,我忐忑不安地等待裁决。
齐浩说:“你是不是很少上网?”
“是啊,我电脑才32兆。”
“我就说,这个作者肯定不是那种大架子的人。但是这年头,没有QQ、MSN和E-Mail的大学生还真是少见。”
“我到底违反了什么版规?”
“谁说你违反了版规?”齐浩说,“要是违反版规我们直接删帖就是了。”
“那你在公告栏通缉我干吗?”
“不是我通缉你——你干吗用通缉这个字眼。”齐浩啧啧有声地说,“是我们的学生会主席,方客侠同学,他无比狂热地想得到这个捣麝成尘的资料,为此不惜牺牲国庆去日本鹿儿岛旅游的机会,举办嘉年华版聚,抱着一丝希望等这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家伙来参加。快要放弃的时候,居然看到登记簿上出现这个ID,不过你来的时候他已经一怒之下走掉啦。我拼命回忆,就觉得最后一个到的你嫌疑最大。”齐浩喜不自禁地说,“还好我喷了你一头啤酒沫子,否则我绝对想不起来,版聚还有你这号灰头土脸的人物来参加。”
我本来是习惯性地撩起袖子要擦嘴上的油,听见这话灰溜溜地克制住了,但是又没有所谓的纸巾这类东西,只得尽量伸长舌头去舔。
齐浩说:“晚上有时间吗?方客侠那家伙一定迫不及待想跟你谈谈吧。”
▲虹桥▲书吧▲BOOK。
第29节:一直不说永远(29)
我直觉地反问:“谈什么?”
齐浩耸肩,“我不知道啊,不过他找了你那么久,一定有很多话想说吧?就这么说了哦,晚上去找你。”
他端着席卷干净的饭盆离开,站起来时,打了一个格外响亮的饱嗝。
我们系教学楼设计得很变态,三楼的墙上有一面大镜子,迎面对着上楼的人。镜子边有一句话:以铜为鉴,可正衣冠。
我每天经过这面镜子,从来不觉得它碍眼,直到今天,现在,这一刻。我站在它面前,看见里面那个邋遢的人:穿了一个星期没换的呢绒衬衫、肥大得可以去跳街舞的裤子、脏得看不出究竟是米色还是白色的帆布鞋,用根筷子别在脑后的头发和黑框眼镜——周月年果然是个灰头土脸的土包子。
我拔下筷子,想看看风情万种的波浪长发,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