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没事,真是……太好了。
杀人!古往今来,看到恶徒行凶,见义勇为者弄死穷凶极恶之人,那是大快人心,痛快万分的事!谁会真正心生愧疚?心中无愧,胆气生!程凛眼中,这些反周复唐之人其实就是一群反社会的渣渣儿!弄死他们心中毫无压力可言!顶多有点恶心。
“哈哈哈!”姜教头却联想到这药丸子从何处得来,只觉程凛能在第一次杀人后,还能谈笑自如,不愧将门虎子,放声大笑起来。
牛家小哥拉起程凛的手,就劲儿站了起来,一没想明白程凛所说的,二没琢磨懂姜教头到底笑什么,干脆什么都不说,去折腾死胖子。
“老哥哥莫笑,能不能借着送信回京的时候,顺便帮兄弟带个口信。”程凛后怕了,一曲南山临走之前,哀怨仇恨的眼神一直在她脑海中挥之不去。
“多大点事儿!老弟尽管说来。”成功救下西夏王子,彰显国威,功劳大大的,姜教头心情大好,别说程凛只是要捎个口信,就是现在结拜个兄弟什么的,都没问题啊!
“程某这次杀了李唐余孽几人,深恐殃及家人。烦劳老哥哥带信,请家里小心防范即可。”程凛苦笑起来,颇为无奈。若是李唐余孽手中没这么厉害迷药,程凛都不会多说。家里的女将们都是彪悍主儿,就这么点反贼想到家里闹事,分分钟就弄死他们,老太君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
生死符,中了就真的等于身陷生死诅咒,痒起来撕碎灵魂,深入骨髓,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一曲南山要真在反贼当中甚为重要的话,势必还要回来寻自己找破解的法儿。不怕他们正面找来,就怕他们玩迂回,不可不防!
“包在老哥哥身上,不光话给老弟你带到。奉天府尹廖坤还是要给老哥哥几分薄面的!”姜教头混迹京城几十年,闻言大包大揽。
程凛闻言大喜过望,连连道谢。
午后,勤政殿。
“圣上,唐玉一系的反贼妄图行刺西夏元昊,所幸姜将军在,事情并未闹大。”暗处,有人跪地,头压得极低,头帘垂下,怎么都看不清他面庞。
“唐玉都被孤收在天牢中,居然还能兴风作浪?”景宗坐在椅上,双目微合,闻言勾起唇角,睁开眼睛,晓有兴趣道。
“据说是程公子几人在赌坊中设局时,刚把西夏第一勇士打伤,这伙反贼便趁虚而入,用迷药企图趁乱杀人,不成想偷鸡不成蚀把米,铩羽而归。”那人语调平稳,毫无起伏,就事论事,一点感情都不掺杂其中。
“本想多留他们几日,现在看来,还是早些铲除吧。”景宗右手手指无意识的敲击着龙书案,发出细微而杂乱的声响。
“可圣上您之前不是还利用逆贼唐玉的名头给……”给党项人设局几个字生生被那人吞回了肚子,没敢深讲。
“唐玉去西夏混迹了几年,独独看重元昊,可想而知,这人必有不同凡响之处。他不知唐玉深陷囫囵,又曾尊其为师,锦囊计,何尝不是计中计?只是唐玉的余党出来搅局,早些扼杀吧。”景宗换了个姿势,似是累了,冲着那人一挥手,示意他退下。
“臣,告退。”那人向后退去,正要没入暗处。
“等下,你观程凛几人可用否?”景宗忽而正襟危坐,盯着那人沉声问道。
“圣上慧眼独具。”那人答得毫无迟疑,却是官样文章。
“恩,另外,记得务必早些寻到张天师,退下吧。”
做君王累,想做千古圣明的君主更累,景宗年少,心怀大志,想让大周在自己手中盛世太平,更想开疆拓土,开创不世之功。弱冠之前不碰女色,只因张天师耗费十年寿数,做出的预言,不,那甚至不算预言,只是告诫“陛下真龙天子,紫薇降世。重武曲,盛世一甲子。切记切记,弱冠之前,莫近女色!”
前面一句好懂,身为皇家唯一正统子嗣,自己不是真龙天子,还能有谁是真龙天子!重武曲,盛世一甲子。这句也通俗易懂,说的大概是有一位盖世武将,得之,帝王之幸,需要重用人家,自然能保证盛世太平六十年。至于是大周盛世太平六十年,还是身为君主的盛世太平六十年,在少年景宗眼中,其实是一样的。可问题是,弱冠之前,莫近女色到底所为何来呢?
当年太后求教张天师多次,却被告知“天机不可泄露”。后来,兴许是老神仙一般的张天师被皇家逼迫得急了,闲云野鹤,云游四海去了,直到现在都行踪飘渺,无人知道他真正所在。
龙虎山,张天师,金字招牌,他耗费寿数做出的预言,在大周哪个敢不信?尤其是当年大周开国皇帝还是泥腿子的时候,而立之年的张天师就凭借一双慧眼,道破天机“此子不凡,必能化龙!”
皇家的人信张天师,比世人更甚!以至于素来重视皇家血脉,重视开枝散叶的太后,都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往景宗身边塞女人。张天师的话就是天机,万一因为女人的问题,动摇了大周的江山……这事吧,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事关老赵家万世基业的!
话说这武曲到底是谁呢?会不会是程凛?思及此处,景宗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深呼吸,左右殿中无人,暂时不用注重自己的形象。
难道是因为武曲会与自己有感情纠纷?景宗忽而想到趣处,捂嘴笑了起来,分外好看,自己可没龙阳之好!或者是未来自己会与武曲爱上同一个女人,以至于反目成仇?
程凛力能举鼎,或许真是武曲降世也说不定。这么瘦弱的少年,清秀,真扮作女装,说不定比宁国还要漂亮些。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古人诚不欺我!
景宗正在胡思乱想间,就听小邓子在殿外喊道:“宁国公主到。”
“皇兄,我听说……”风风火火的宁国公主步履急促,转眼便到了景宗近前。后边小邓子一路小跑,追进来伺候,一边追一边喊:“殿下,殿下,慢点,小心脚下。”
“宁国,你怎么过来了?”景宗好奇,见自家妹妹满脸委屈,呼吸急促,眼角含泪,不由怒道:“到底哪个欺负孤的皇妹?”
“皇兄,京城这些世家太欺负人啦!”小公主听见景宗给自己撑腰,眼圈一红,掉下眼泪,泪珠顺着面颊留下,抽噎起来。
“怎么回事?”宁国如此一说,景宗就更奇怪了,世家子骄横跋扈或许有,但是骄横跋扈到明目张胆欺负皇家公主,似乎不大可能。
“他们家里尚未婚配的,都匆匆订了姻缘!”宁国公主霞飞双颊,扭捏起来,双手绞着衣角,脸气得鼓鼓囊囊的,嘴撅起来能栓头驴。
“嗯?”景宗被妹妹逗乐了,捂着嘴差点没笑出声来。小邓子站在宁国身后,脸憋成了猪肝色,双手捂着嘴,生怕公主看见抽他。
“哼!你们都是坏人,大坏蛋!本公主就那么洪水猛兽!让他们一听见我要择婿,就赶紧把自己摘出去?”宁国自允容貌不差,虽然她心中不喜世家子,可不喜欢是一回事,你们一听见本公主要择婿就和见鬼一般是几个意思?
皇家公主的悲哀之一,尚公主的驸马不能担任朝中要职,只能担任散官。想在庙堂之上有所作为者,必然不愿意拿仕途去换“安逸”。驸马呢,当得没意思,上朝要跪皇上,回家要跪公主,搞不好上床之后,还得请人家在上面。想去外面偷偷鱼腥儿,都得小心翼翼的,没一点男主人的舒爽感。除了真心甘情愿吃软饭的小白脸,大周短短的建国史上,还真没人愿意当驸马。
“孤的妹妹,大周的宁国公主,身份尊贵,能配上的自然是盖世英雄。宁国,天下好男儿千千万,何必介怀他们?”景宗柔声劝慰道。做了皇帝,也不是事事顺心的。人家联姻,自己总不能下旨,宁国择婿期间,天下人不得谈婚论嫁吧!真那样,就等着被暗中骂成殷纣吧。
“那,那也不成!流言四起,多难听!”小公主恨恨道。
“对了,告诉你个好消息。程凛把西夏第一勇士打得落花流水,想想党项人吃瘪,孤就开心啊。”景宗挑眉,把话题引到别处。
“真的?程凛好厉害!皇兄,你要封他大官不?”
☆、47|6。20
第四十七章钓鱼
“真的?程凛好厉害!皇兄,你要封他大官不?”宁国公主闻言一乐,连忙追问道。党项人跑来求联姻是宁国心头大石,宁可终生不嫁人,都不能和粗鲁的西夏人生活在一起。
“十四岁,年纪还轻,终归要磨练磨练的。”景宗挑了挑好看的眉毛,笑得柔和,如是答道。
“还磨练什么?人家有举鼎之能,又打败了党项第一勇士,恩,甚至还有可能是那天救驾之人。这样的人不封赏要封赏什么人?”宁国气鼓鼓道,转脸把京城世家子争相谈婚论嫁的茬儿忘到脑后。
“将门之后,国难之时,自是要上战场的。”程凛驱虎吞狼的提议太诱人,景宗怦然心动。大将军正面御敌,挥军北上,为正。程凛则带精兵悍将,轻装简行,去敌后游走,为奇。正奇相辅相成,甚妙!如今国库吃紧,支撑不了太长的战争,只有把敌国后方同时拖入战乱,才能尽可能缓解整个国家的压力。
只是,真要让程凛深入敌后,行“借刀杀人,驱虎吞狼”之计,就断不能让宁国对程凛有“非分”之想。凡事就怕万一,万一呢,自家的妹妹岂不是要当寡妇?景宗之所以一直迟疑不定,一方面是宁国的态度,另一方面,考校的却是老程家满门忠烈,程凛则是人家唯一的独苗,尚未婚娶,没留下子嗣。真有个三长俩短,百年之后,黄泉之下,自己无颜去见程家将满门忠烈啊!
可这样的人一直雪藏,便如神兵蒙尘被弃一般,令人遗憾。
“辽人与西夏真是可恶,不老老实实在自家过日子,总想欺负咱们大周!早晚有一天,本公主要亲自披挂上阵,扬刀越马,去抽耶律老匹夫的屁股,抽到他喊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为止!”宁国未笈笄,少年心性,鼓着腮帮子,噘着嘴,气话都说得极为有趣。
又哄了一会儿,好不容易才把宁国公主哄得破涕为笑,欢欢喜喜去寻太后,景宗脸色一沉,吩咐道:“小邓子,去查查京城中到底谁家最近在谈婚配?孤的妹妹都敢嫌弃!”
景宗腹黑,最善隐忍,现在不能将人家如何,可不妨碍孤将你们的破事记小黑账本。世家子总归是要入仕途的,孤任人唯贤,赏罚分明,赏自不在话下,可等你们真犯错的时候,嫌弃过宁国的,一律罪责从重!
日昳时,太阳偏西,天蓝,无云,空气干燥。景宗在记小黑帐的时候,程凛在墨阳城中一个人独自闲逛,行走“钓鱼”。
熊孩子左思右想,去悠忽西夏人的事轮不到自己出面。曾小胖长醉不起,其他人中了毒,虽然醒了,可身体虚弱,禁不起“长途跋涉”,回不了京城。就她一人只受了点皮肉伤,目前活蹦乱跳,精神十足。与其让反贼去骚扰家人朋友,不如自己以身作饵,钓鱼执法来得痛快。有姜教头几十御林军时刻准备增援,程凛表示自己去作死的时候,还是能抢救一下的。
墨阳城是京城近邻,规模之大,仅次于大周帝都。城中繁华,店铺小贩应有尽有,吆喝声,叫卖声,此起彼伏,街上熙熙攘攘,迎来送往。
只是,这么热闹,钓不到鱼啊!程凛此刻一袭黑衫,双臂包扎着,左臂用布兜着系在脖子上,腰间别了个小酒葫芦,蓝色烫金,一副伤残人士打扮。上午打架拼命,衣衫染血,不换衣服都不成。
熊孩子溜溜达达,见到胡同之类,便往里拐,专门捡僻静无人的地方走。时光匆匆,她运气太背,整整逛了一下午,直到夕阳西下,炊烟袅袅之时,别说鱼,连只虾米都没见着。
“空气这么干,连点风都没有。”程凛叹了口气,仰头看看,阳光依旧刺眼,这天没云彩,也没个降雨的迹象。
谷雨节气已过,今年京城都未降雨……旱灾,兵祸,景宗这急不小啊!
“咕噜。”腹中空空,五脏庙抗议声起,程凛摸摸头,寻思着要不找个地方先垫垫肚子,否则一会儿万一打架都得没力气。
“程公子,留步!”程凛忽听背后有人轻唤自己,转头看去,身后一人白衣飘逸,抱胸靠墙而立,懒洋洋,桀骜不羁,五官分别看都不出色,组合在一起却说不出的和谐与舒服,典型的第二眼帅哥形象,不惊艳,却耐看。
“这位兄台,唤的可是在下?”帅哥入眼,赏心悦目,可来历不明,甚至还有可能就是自己要钓的大鱼,程凛表面洒脱自然,实则肌肉紧绷,天山折梅手时刻准备着。
“不错,在下唐乾,阴阳乾坤之乾。想请程公子移步,去舍下一叙,不知程公子可否赏脸。”第二眼帅哥立起身体,身姿挺拔,甚至比程凛要高出一头左右,嘴角噙着笑,正经起来,与刚才懒洋洋形象一比,判若俩人。
程凛本意就是来钓鱼的,如今有了线索,哪肯轻易放手。
“兄台盛情,程某岂敢不从,请头前带路!”武侠片看多了,程凛侠范儿十足,走江湖路子。
“好!不过,唐某脚程快,可不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