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惠在下面,一手拉着缰绳,另一只手,取下了背上的弓,拉开的弦,搭上了一支箭。
其他人看着,她把那箭头突然瞄准向了敌人的城墙上方。
闻习元大惊失色,把自己身子藏在了朱琪后面,大声嚷道:“我会把她杀了!”
“要杀要剐随你便。”清惠清冷的声音,在冷风里好像一支她手里突破寒风的箭一样,一点都没有受到阻碍,说,“我来,也不过是不让她成为国王的绊脚石罢了。”
“她不是你女儿吗?”
“不是。她的心里,早就留在大明皇宫里的那位身上了。而且到至今都执迷不悟,以为那是天底下始终对她最好的那个爹。而我这个亲娘才是她认为该死的。”
清惠的这段话,可以说是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高贞的羽扇捏在掌心里,猛然扇了两声,却也无话。
闻习元疑惑地看着自己手中的这个少女,开始怀疑这个女子有价值吗?
“你和她的关系?”
朱琪铁青的一幅脸,嘴唇里突然迸出一句话来,冲着闻习元像是咆哮:“你不是问她吗?问我干什么?你说我爹让你们绑架我,是真的吗?!”
闻习元被她喷了满脸唾沫星子,皱紧了眉头,骂:“你清不清楚我现在一刀可以杀了你!”
“要杀就杀吧。你没看见她在下面说了吗?她要把我杀了!我在你们手里已经没有任何价值!靠我的话,你们是没有办法让护国公出来的!”
“谁说的?”闻习元脸部闪过一抹狰狞,嘴角勾起了一抹奸笑,“谁不知道,你为了护国公的弟弟,连大明皇宫里的爹娘都不要了,只身跑到了北燕。你要是死了的话,护国公的胞弟怎么办?隶王能对得起小理王爷吗?”
朱琪听到他后面那段话一怔,想他究竟是哪里得到这些消息的。莫非,真是大明的内部有人给他们高卑叛贼和东胡人通风报信。要说她喜欢朱理的事儿,真没有几个是知道的。
除了她身旁的福子,八爷,九爷,朱永乐,然后,护国公的人,当然更不可能和敌方人说。
“你胡说八道的话,谁会信!谁说我喜欢上护国公的胞弟了!痴心妄想!他哥和我爹是宿仇,我怎么可能喜欢他!”
“你说的话,你自己认为别人会相信吗?你说你为什么出现在北燕?再说了,这事儿,可是大明的皇上亲口告诉我们的,能有错儿吗?”
“你说我父皇?”朱琪眯紧了眸子。
“不信你可以问问你娘?她刚才不是都说了吗?当然,她的话,我一句也不信。”闻习元后面说不信任清惠刚才那些要射死朱琪的话时,却眼神不由自主往城墙下方瞟着。
见他的声音传下去以后,似乎,对方的阵营没有什么变动,朱隶没有出现。这让他冷哧一声:“原来隶王是夜叉的传说是没错的,连自己胞弟的女人都弃之不顾。”
“这是,我们高卑国内的政务,都说了,隶王不可能出现,不可能插手。你绑这个人,一点用处都没有。她是生是死都好,她不是我们高卑人,我们高卑人何必顾她死活。”高贞的声音平静地传回来。
闻习元简直不敢相信!
他那把架在朱琪脖子上的刀开始在对方的皮肤上擦出了道血痕。同时,清惠的箭更快,射出去的刹那,疾厉地破开了寒风。
闻习元尖叫一声,避开那箭风的同时眼疾手快推了手里的朱琪一把。朱琪这才侧身躲过了这支致命的箭,脸上则全都是雪白无色的了。那双饱满的眼珠子,俯瞰下去,是清惠那张没有一点表情的脸。
这刻,朱琪爆了:“你是我娘吗?你活该!你怎么不去死?!你想方设法得到我爹的爱,把他骗了。你这样的女子,丧尽天良的女子,本就不该生下我,更不该把我当你的棋子用。我爹应该把你杀了,而不是把你放出来!”
清惠冷冷声地说:“皇帝把我放出来,只是想借用你来威胁我恫吓我,让我回来杀我的国人。你认为我可能同意吗?”
“那也是你活该!”
“是。我让你选择,跟大明人,或是跟高卑人。你选择了大明人,选择了那个狗皇帝,当然我只能把你杀了。要我说的话,天下最蠢的,无非是你了。我从小让你看清楚那个狗皇帝做的一切事情,结果,你对他还是那样留恋。”
“他做了什么吗?他对你好,宠你,让你住进皇宫里,享尽荣华富贵。反而是你,费尽心机,为了你自己的目的,从小把我养成男不男,女不女的。”
“如果我把你养成女的。你看看,他如今膝下那些公主,一个个命运,比皇子还要凄惨。你以为他真的是宠公主吗?做梦!”清惠的嘴唇在北风里哆嗦着,散发着愤怒的紫色,“你以为五公主是怎么死的?还不是因为他断了五公主求生的念头。要是五公主不死,五公主的驸马爷怎么替他尽忠到最后。五公主,是为了帮他掩盖他的秘密死的。”
“你胡说——”朱琪的声音,在大风里好像逐渐变小了,“你胡说,五公主是自己寻死的,是因为皇后娘娘与淑妃娘娘之间的争斗——”
“这些事都是在皇宫里,他眼皮底下发生的,他能不知道?!他全都知道。所以,傻的人是你!我不是他后宫里唯一的女子,你同样不是他唯一的女儿。他女儿多的是,儿子多的是,缺你一个也没有什么可少的。他之前对你有点好,只是他认为你有点用处罢了。”
这些事,朱琪是不可能不知道的。在皇宫里耳濡目染之多,她怎么可能不知道。可是,朱琪冷笑一声之后,迸出一句:“天下乌鸦一般黑,他不好,你能好到哪里?高卑国内之前不也发生了兴州之乱,国王把娘娘都给斩首了。”
“那是事出有因。”
“我看是你好自为之吧!”朱琪吼完这句,猛的掉头,冲那拿着刀的闻习元,“要杀就杀!快点杀。爷我还不想死在那个贱女子手里呢。能死在我父皇的计谋里,爷我深感荣幸!”
闻习元的脸蓦然涨的犹如猪肝红,手里提着的刀仿佛忽然不知道往哪儿放了似的。
他当然不能随意杀了朱琪。如果杀了朱琪什么目的都达不到,杀来干嘛。杀了,还深怕大明皇宫里的皇帝后悔呢。
啪啪啪。击掌的声音,从城墙上左侧的楼梯处响起。
朱琪等人闻声望过去以后,见的是一个东胡人打扮的大胡子猛汉。
此人倒也是朱隶等人认得的,是呼延部落里的头领呼延毒的叔伯呼延赞,此次带东胡大军,与高卑国闻家军结盟的东胡将领,正是此人。
“好气概。大明皇上养出来的公主,就是与众不同。鄙人,都为大明的皇帝深感骄傲。”说着这话的呼延赞,眯了眯小眼珠,冲朱琪鞠了下躬。
朱琪眯着眼看着他身上明显东胡人的服饰,只是在嘴角挂上一抹冷冰冰的笑。
呼延赞走到了闻习元身边,嘀咕了两句话。接着,两个士兵走上来,把朱琪从城墙上架了下去。
城门口的谈判,似乎到此告了一段落。城墙上的闻习元等人,都走下了城墙。
而既然,闻习元都表明了自己已经看穿了高贞出马的策略,高贞没有必要继续留在城门口谈判诱敌,坐着马车返回到军队的大本营里。
清惠骑着马,在后面跟随着。
等进了军队里的指挥帐篷,清惠冲高贞两膝扑通跪下,道:“国王,臣妾罪该万死!臣妾如果早知道自己那孽种心里面全是那个狗皇帝,还真不如一刀先把她杀了。”
耳听清惠语气里说的十分真切,宛如声泪俱下的悔恨。
虞世南在旁边看着,心里头都不禁微震。突然觉得,那个夹在两国之间的少女,是有点可怜。
高治则冷冰冰地看着这一幕。
在椅子上坐下歇口气的高贞,吃口热茶暖和了下身子,温声软语地对清惠说:“快起来吧。这帐篷里虽然说了铺了羊毛毯子,但终究是寒冷的冬天,跪着挺冷的。”
“国王——”
“好了。朕都知道,朕知道你爱女心切。如果你刚才不对着对方说那些话,到底那些人肯定会把她杀了。倘若对方把她杀了的话,只怕隶王后来回去的话,也不太好给万历爷交代,找借口是挺麻烦的事。当然,我军,是不可能因为她一个人,放弃对叛贼的围剿。”
言外之意,如果清惠不插手,他高贞,也会眼睁睁看着朱琪被杀。
清惠的脸刷的一下子白的,低着头,两行清泪流了下来。她这点小技俩,怎么可能瞒得过高贞?
“国王愿意饶恕罪臣小女一命,臣妾已经不知道如何说好了——”清惠嗫嚅的声音,断断续续在帐篷内回荡。
高贞对她这话,也只是说:“到时再看吧。”
清惠周身打了个抖儿。
这时,帐篷的军幕被撩开以后,朱隶带着公孙良生进来。清惠抬头的话,能清楚地看见眼前这个被传说为夜叉的男子的脸。
那样的,宛如深夜一般浩瀚深沉的五官,俊美得宛如传说里的战神。在大明皇宫里的时候,她曾经多次,站在皇帝后面,那样远远地目睹过这个男子。只觉得每次目睹,都会感到心头的一阵不寒而栗。
不知道,她女儿怎么想的,那样的天真,竟然想嫁这种人的胞弟!只能说这个女儿从小被她宠坏了,无法无天,根本不知道轻重。
朱隶当然也知道眼前跪着的这个女子是谁,淡淡的眸光在清惠脸上扫了下之后,转回头,对高贞说:“今晚地道能打通吗?”
“明日凌晨可以行动。”高贞平静的面色,微微弯起的丹凤眸,与他对视着。
“那我们的人,和你们的人一块行动。杀东胡人的话,我们北燕人,和你们高卑人一样,都绝对不会手软的。”朱隶说。
原来,今晚上围城,并且做出攻城的趋势,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吸引敌军的注意力,并且,让守城的敌军一整晚感到精神紧张。紧张的神经,能造成身体上最大的疲惫,恐怕到了白天,这些叛贼,反而会容易疏忽了防备,一直只是想,对方只会在晚上再来袭击。
兵不厌诈。是要周全谋划。
回到城内的闻习元,看着呼延赞跟随在后面走进他屋里,不悦地皱了下眉头:“呼延将军,还有事要说吗?”
“没有。只是末将看着闻大人这个屋里,貌似比我那屋里好。”呼延赞打量这大屋里四处的环境说。
那还用说。这屋子,是紫阳城内巡抚大人的家,能不好?
巡抚一家,已经在之前紫阳城被叛贼攻破大门那天,一块儿被他闻习元下令杀了。
“不怕闹鬼吗?”呼延赞直接坐在了厅堂里那把昂贵的梨花木太师椅里,恣意地拍着扶手。
闻习元一边诅咒东胡人野蛮不知道礼节,只会烧杀抢夺,全身肮脏无比,另一方面,却是不太敢对呼延赞直接发脾气。
两个人这样僵持着,屋外呼呼的一道冷风,似乎一股儿要把门撕裂开一样直接扇开了门。这让屋里的两个人同时受到了惊吓。
闻习元是惊魂未定,一张脸都是白的。
呼延赞低声说:“闻大人这般惊惶失色可不好,眼看,您的皇位都快唾手可得了。”
“皇位?”闻习元冷笑的声音里,倒是听不出什么兴奋的感觉。
那是他爹一生追求的东西,然后,他爹,如今已经人头落地了,被高贞斩的。所以,是时候了,清算闻家与高家的这个仇。
大概很少人知道吧。大部分高卑人都没有想到。他们闻家,其实正是之前,高家一直追杀的欲赶尽杀绝的伏鬼国余孽。
夜色,浓得像化不开的墨一样。
胡二哥整理着出行的装备时,抬头看到这个天色,忽然想到:“那些人,经常说夜叉夜叉的,王爷是夜叉没有错,可是,谁知道王爷是什么时候的夜叉。”
孟浩明在他身旁,听到他这句话不禁失笑。不懂的人不知道。但是,跟随朱隶打仗的人,却都很清楚胡二哥这话的意思。
朱隶并不喜欢打夜战,更喜欢打凌晨的战。把自己的士兵夜晚养足精神了,到了第二天早上发起进攻,趁敌人守备最弱的时候动手。朱隶的这种动作,比起东胡人,更像草原上的动物本性。
看时辰差不多,是时候要进城了。他们这伙进城准备里应外合的人,处境最为凶险,所以被称之为敢死队。进到城里,基本是单独作战,或者是两三个人一组,兵力少,但是,有可能和城内最精良的部队打。携带的武器,又不能多。全靠自己体力和智慧。
最考验一个士兵的战斗力,在这里了。
说实话,胡二哥挺喜欢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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