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语言游戏,“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的老和尚对小和尚说: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有这么一点味道,当然比这个要复杂得多。今天的文学里有若干这样的情形,以回到开始的方式来结束,《暴雨将至》是特别典型的例子。《暴雨将至》是一部杰作,绝对是不能不看的片子,你会受到很大的震动,因为没看之前你不能想象电影还能这样拍。它比那些表面上看非常极端的比如表现主义的电影丰富许多。 9?得而复失。 有个成语叫“失而复得”,而在20世纪叙事结构里有一个反其道用之的方式——“得尔复失”。一个典型的例子是《老人与海》。看《老人与海》,最后简直会觉得莫名奇妙。而且你会觉得他们的渔夫跟我们的渔夫不太一样,是不是上帝对待我们中国这边的海有些不公道呢?海明威小说里写到的这种马林鱼我们好像捕不到。他们很小的渔船居然就能捕到重几千磅的大马林鱼,而且在他们的海滩上经常有这种鱼的骨架。老渔夫桑地亚哥费了那么大的力量,历尽千辛万苦,结果却只带回去一具毫无用处的鱼骨架,因为类似的鱼骨架在海滩上不是一两具,渔民们捕完鱼取下鱼肉后,经常就把鱼骨架留在海滩上。 得而复失这种方式,非常直接地显示出生活本身的虚无色彩:你付出这么多,最后你却发现什么都没得到。得而复失与今天被抽象之后的人类生活的情状尤其相似。民间有一个说法是——你有多少钱你都带不走——这和西方的说法有点像:“来自泥土,归于泥土”。人生就是这么回事,看上去你来到世上轰轰烈烈,波澜壮阔,有各种各样的经历,但是到头来,你仍旧是赤条条来,赤条条去。 我特别推崇的法国大作家纪德,他的著作里有一个庞大的系列是回忆录,他的回忆录标题是《假如种子不死》。纪德愿意把灵魂的存在看成是种子,这个本身就虚妄得不得了。不知道纪德能存在多久,纪德已经死了半个世纪,我设想纪德如果运气好的话,也许他还能活三个世纪,也许他运气再好一些的话还能活三十个世纪,但也不过那么点有限的时间。地球已经存在了几十亿年。加缪的小说里也有太多的这种生命的无意义,加缪的哲学里也太多地谈到人生的重复和荒谬,“得而复失”特别能显现这种荒谬。 10?走出叙事人视野。 刚才我讲的“有去无归”是导向虚无的一种结局方式,但它充满了悲壮感,还有一种方式是索性走出叙事人的视野,故意地消失掉。这和“有去无归”走入虚无的方式还有不同,它可能更多呈现出无奈。毛姆的杰作《刀锋》就是以这样的方式结尾,据说《刀锋》的主人公拉里是以大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为原型。拉里的结局方式是典型的走出叙述人视野。拉里忽然不见了,叙述人从此再也追踪不到他,叙述人对他可能的行踪作了若干假设。但是最后他说,“这些不过都是我的假设,拉里究竟在不在这世上,我也不知道,因为他已经走出我的视线。” 小说《总在途中》,仍是讲姚亮的故事。姚亮本来早就死掉了。姚亮死于一篇小说《充满古怪图案的墙壁》;小说里,姚亮是在拉萨死掉的。后来姚亮忽然又活了,是怎么活的我也不清楚。再发现姚亮的时候,姚亮已经离开回到故乡沈阳,他发现自己特别失落。原来由生活构筑起来的那个结实的架构突然就崩塌了,不存在了。他和妻子之间若即若离,他和工作之间若即若离,他和他的悠闲生活也是若即若离。这时他经历了一场莫名其妙的事件。他一个人去一处皇帝的墓葬,沈阳的东陵,他打算一个人去寻找安静和悠闲,结果遇到原先认识的一个女孩。女孩也是从离开回到沈阳,他们在同一个城市里,但互相不知道。东陵偶遇之后相约再来,第二个星期再见面的时候,他们之间也没发生实质意义上的故事,但是由于他们在外面呆到很晚,遇到了几个歹徒,歹徒让女的留下放男的走,就是要劫色。这时姚亮为了做骑士,与歹徒搏斗结果被刺伤了,当时就休克了。他醒来的时候,看见守在床边上的是那个女孩,不是他老婆。而且女孩照看他这几天,他家里人都不知道。他老婆赶来的时候,姚亮突然发现有很多事情需要对他老婆解释,这是个特别尴尬的###第九章:十三种方式下
11?以死亡来终止。 我前面讲过博尔赫斯的《等待》,类似的例子很多。这个方式和我在这次课上一开始说到的死亡结局是不同的,那个是属于传统悲剧美学的范围,是以死亡把人生有价值的部分毁灭给人看,而这个不是。《等待》里的主人公,他活着跟死了没有太大差别,他死了跟活着也没有太大差别,他早就把生和死本身模糊了。海明威说,一个故事讲到没办法结束的时候,只能让主人公死掉,没有别的方式。《等待》是很典型的例子,你甚至可以说,他这个死亡是自己找来的。类似的例子还有像海明威的《杀人者》,虽然安德瑞森作为杀手的目标在小说里没有被杀;杀手在餐馆等他,但这天他没出门,没去餐馆,所以他逃过一次。但是我们读了小说之后,我们觉到的是,他终究难逃追杀,他的命运和《等待》里主人公的命运基本上是一致的。一个故事讲到一定程度的时候,由于故事本身的无奈,使得故事的结束只能停留在死。 12?歪打正着。 这可以说是特别能显示生活荒谬性的一种结局方式。歪打正着的方式在古典主义小说中也有运用,但不强烈,典型的两个例子是被誉为存在主义和荒诞哲学的两个大哲学家萨特和加谬。萨特的小说《墙》是诠释他的“人生荒诞”这个哲学命题的特别明确的例子。主人公是个者,主人公被俘了。本来他肯定是要被枪毙的,他拒绝配合,但是到最后临刑之时,他想反正免不了要被处死的,何不要弄他们一下,他就顺嘴胡诌了一通,说你们要找的那个人我现在告诉你们他的下落,他就藏在一个古墓里,他完全是想趁最后的机会嘲弄一下敌人。结果在他等着被处决的时候,突然传来命令要释放他;他自己都糊涂了,不明白为什么要释放自己。敌人告诉他,跟据他提供的情报,他们来到古墓,正好那个人拿枪还击,于是他们一下子把他击毙了。前面他完全是顺嘴乱说,他根本不知道敌人要他交待的那个人刚好真的在古墓里。居然被他说着了,典型的歪打正着。我以前讲到过的加谬的名剧《误会》,情形差不多,也是典型的歪打正着。 13?迷失。 我还是把这最后一个方式凑上。博尔赫斯的小说里有大量的以迷失作为结局的例子,很出名的有一篇小说叫《沙之书》。有一个人上门推销书,他说他有各种版本的《圣经》,“我”说“我”不缺《圣经》,然后他说他有一本书叫《沙之书》,他把书拿出来让“我”看。这本书没有页数,任何一页都不会重复,没有任何秩序,无始无终。当然这是个哲学小说。一开始“我”还充满热情地看这本《沙之书》,看到最后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没有意思;这种东西太玄了,于是“我”想让它消失掉。因为我供职在一个图书馆里,这时我想到一句话,“藏匿一片树叶最好的地方是森林”。于是“我”把这本无边无际无始无终的奇书,随便放到了图书馆里一个书架上,“我”故意不记是哪个架子,那么这本书一下子混迹于图书馆浩瀚的书海里,书本身变成了一颗渺茫不可寻的沙粒。“我”有意地让这本书迷失在一个庞大的国立图书馆里。###第十章:网络创作上
核心提示:网络小说创作技巧,无论用文字、还是用颜料、还是用其它媒介所“虚构”的一切,只有被“真实”之光照亮,才算得上艺术。――可是他忽略了一点,就是如果人类的精神萎缩到不再需要那种真诚的、发自肺腑的、以虚构的方式使他的精神意志得到陶冶和激励的优秀艺术 网络小说创作技巧 无论用文字、还是用颜料、还是用其它媒介所“虚构”的一切,只有被“真实”之光照亮,才算得上艺术。――可是他忽略了一点,就是如果人类的精神萎缩到不再需要那种真诚的、发自肺腑的、以虚构的方式使他的精神意志得到陶冶和激励的优秀艺术作品,如果人类不再幻想一种比现在的生活更为美好的生活,那么奥斯维辛还会再来。四、小说的人物:人物,是小说艺术中很重要的一个元素。当然由于小说的多样性,在某些小说家的作品中,根本就没有人物,这也是可能的。或许有人会这样质疑:“小说为什么总是要写到人?”是的,我也并不以为每篇小说都一定要写到人,都一定要有人物在其中穿梭;但是我在经过思考之后还是觉得,无论任何形式的艺术,无论写不写到人,它最终所表达的都是与人有关的一切。我们不可能虚构出一个处在我们(人)的观察和思维能力之外的东西,比如我们在虚构外星人的模样时,往往会以我们的模样作为参照。文学作品中之所以会出现外星人或者非人的东西,都是源于我们人要对自身进行解释和探讨的目的。这也就说明了大量的小说直接以人为研究对象、直接描写人的生活、直接讲述人的故事,是很正常的。小说中的人,就是这里所说的“人物”。 在一本以虚构为主要特征的小说中,人物当然也是虚构的。那些被我们津津乐道的人物,比如林黛玉、薛宝钗,只是曹雪芹笔下虚构出来的人物。我们可以说林黛玉、薛宝钗的原型,是曹雪芹生活中的某某和某某,但是林黛玉和薛宝钗,却并不等同于她们的原型。她们永远只是生活在《红楼梦》中的人物,离开了《红楼梦》,她们就什么也不是了。这大概就是小说家特有的权力吧――小说家有权从他的生活中采撷众多活生生的原型,以塑造他小说中的人物,而不被追究捏造和诬陷的责任。如果明确了这一点,我想就没有必要在小说的前面加上“本小说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之类的告示了。这个看似蛮横无理的权力,是小说这个艺术形式本身所赋予小说家的。因为小说的真正来源应该是现实生活,或者与现实生活相关联的事物。而要使人物“活”起来,对人物的动作、内心活动、对话(包括独白)和与别的人物之间的关系的刻画,则是必不可少的。这些大概有经验的小说家都能够做到的。现在的问题是,小说家花那么大的精力去刻画人物,到底是为了什么?是什么样的动力促使小说家去刻画这种类型的人物,而不是那种类型?他想通过这些虚构的人物表达什么样的对生活的看法?这些,是由小说家本人的志趣、爱好和他的思想、艺术观等等决定的。有多少种小说家,就有多少种人物。有多少种小说家,就会有多少种人物的命运。 对不同人物的处理、以及对同一种人物不同命运的处理,就是判别小说家优秀与否的关键之处在今天这个强调技术化的时代,以我所看到的大多数小说家而言,他们也许更多的是关注小说的叙述方式,而不是小说中的人物刻画。这与20世纪的小说风尚有关系,小说观念的不断革新大大地破坏了小说家对于塑造完满人物形象的雅兴。在人们大谈福克纳和乔伊斯的“意识流”的同时,我们是不是也要去关心一下他们曾经塑造过的昆丁、布卢姆等等小说人物?—— 所谓的意识流,正是这些小说人物的意识流。五、小说的故事和情节:小说的基本功能在于“叙事”。假如说“小说的题材”是指小说中的那些“事”,是一个静止的概念的话;那么“小说的故事”和“小说的情节”,则是与“叙”有关的两个处于运动之中的概念。这三个概念(题材、故事和情节),是用光线从不同角度射向“小说”而产生的三个不同的投影罢了。一个创作十分旺盛的小说家,他大概不会详细研究这些概念的区别。他运用他多年来的创作和阅读经验,就能写出像样的小说。这是小说家的本能吧。凭本能创作,就和孩子吮手指、蚂蚁搬食物一样,是一种很自然的过程。如果斤斤计较于小说的各个概念之间的区别,恐怕反而会使小说家丧失创造的能力;就像成语“邯郸学步”的那个人,最终步没学成,只能爬着回家。我要不是在写分析小说的文章,我恐怕也不会刻意去思考小说的那些模模糊糊的概念的具体所指,当然我这是在为自己辩护了。据英国的E?M?福斯特――此人写过《印度之行》等小说、发表过著名的演讲《小说面面观》――所云,“故事”是指“按照时间顺序来叙事”,而“情节”则是指“在按照时间顺序叙事的前提下,强调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