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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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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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幕幕就会不时如真似幻的出现在我眼前。那是个满是班驳的童年,也是个欢乐而甜蜜的童年。
    我出生在一个不富裕的家庭,父母都是普通工人。在我还没出生时,他们两夫妻就为了一个简单的居所而苦恼,我出生以后,他们依然要面对这个问题。
    我的降生对于父母来说是一件能带来额外运气的好事,因为那能让重男轻女的爷爷给予我们一家三口一间住房。四岁前,我们一家三口和我爷爷,以及父辈里排行最小的叔叔,一家人挤在那套连客厅都没有的两居室里。
    那时候最喜欢夏天,因为夏天有西瓜吃。因为小孩都比较邋遢,所以每次吃西瓜时,母亲都把我放到一个大洗澡盆里,让我光着屁股站在里面,举着一块比我脑袋还大的西瓜啃。一块西瓜吃完,基本全身都流满了西瓜汁。母亲说这样是个好办法,即能从小锻炼我的独立能力,又省得我吃了一地还得墩,并且,连衣服都不用去洗了。当然,这些都是我母亲讲给我听的,那时我还没有记事。
    我能记住最早的一件事,是在4岁的一个夏天。一块甘甜的西瓜吃过后,我疯了一般的在屋里学小飞机。张开双臂,在屋里来回来去的跑,嘴里还不停的大喊着:“我是小飞机!”几分钟后,我的脑袋撞在了棱角分明的暖气上,致使在医院缝了五针。这个伤口,至今还很明显在我前额的发根处留存着。
    同年的秋天,农历八月十五。由于叔叔要结婚用房,而我又太过吵闹顽皮,我们一家三口被我爷爷轰了出来。无奈下,父母只能在一个很便宜的地方租下了一间简陋的平房。后来他们告诉我,那间平房大概只有10平米大小。虽然记不得房间的大小,但我却清晰的记得房间的样子,床的位置,桌子的位置,以及那个三块铁板和一块玻璃组成的房门。
    房东是个老太太,她很喜欢我这个大眼睛的男孩子,时常给我一些零食。老太太有个比我大几岁的孙女,喜欢带着我在黑漆漆的街道上跑来跑去。记得有一次来了个卖糖人的,活计做的不错,一块粘糖在他手里一会吹成公鸡,一会吹成小兔。那个女孩当时就掏钱买了一个,而我却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她在我面前来回摆弄。我扭头回家在母亲面前死磨硬泡才要了一毛钱,欢天喜地的买了一个小猪往回跑。结果刚跑没两步,就摔了个大马趴,我生平的第一个糖人也就在那一刹那变成糖渣儿了。我举着上面只剩一小片糖的竹签回到家,母亲看了二话没说就把我一顿暴揍。
    那天晚上,我把竹签的上上下下舔了个遍,脸上挂着泪珠,安然的入睡了。
    除了这些,对于在那里的一年生活我就不记得什么了。由于户口问题,第二天的秋天我们就搬到了离现在住所不远的那个家属院里。一住就是十年。
    我的小学是一所破庙,在那里,我上了六年半的学。那所破庙直到毕业的前一年才开始翻修,临毕业时,那所小学已经被归纳为国家二级保护单位了。毕业后的某年路过小学门口时发现了一块新立的匾额,上书“摩诃庵”。这才知道,原来这六年多的时间里,我一直在一所尼姑庵里修行,从而想起我也该当归属“恒山派”了。
    当时很羡慕那些在教学楼里上课的孩子们,总觉得低人一等,在人家面前,有一些抬不起头。不过现在想想,那所破庙给了我无尽的欢乐和财富,苦涩的,美好的回忆尽在其中。
    因为我的生日是9月以后的,那时上学对于年龄卡的很严,所以我必须得晚上一年学,7岁才能上。在7岁以前,我上了半年的学前班。其实也就算是大龄的幼儿园,学一些简单的一年级知识。
    我们和那些正式上学的孩子在同一所学校里,看着人家大一些的孩子背着书包进校门的时候,说不出的羡慕。因为我们每天的课程,大部分都是体育课,也就是自由活动。当时最大的愿望就是赶快拿起书本,摇头晃脑的念上几段,不让那些大一些的孩子斜着眼小觑了我。对知识的渴望,正是由那时开始的。
    布满黄土的小操场成了我那时唯一的活动地点,起初还是丢丢沙包,玩玩老鹰捉小鸡。到后来,天性顽皮的我就发明了新式的攻击性武器。一段1米长的粗胶皮水管,里面填满了土,由两个孩子在前面抬着跑,我在后面对着管子追着女生吹。脚步稍慢的女生最后一定会被我的终极武器给予致命一击,那个灰头土脸才是名副其实的。因为这类事情,老师没少请家长,我也没少挨揍。可如此幽雅的游戏是我所发明,很难让我释手。所以基本每隔几天,我的嘴周围就会套着一大圈泥印子回去,再挨顿臭骂。那段时间的饭量很小,后来想想也能明白其中的道理,天天吃土,能不饱吗?
    二年级的时候,我总喜欢和班里的一个女生说话,只要她一笑,我的心里就有一种莫名的悸动。算初恋吗?应该不算,只是一个略微早熟的孩子对于异性的些许好感吧。
    二年级升三年级那一年,分班了,她被分到另一个班里。临别时我看了她许久,最终还是鼓足勇气写了个小条给她:“我喜欢你。”她看后大哭。我本以为她是在哭离别时分手的伤感,可下午我母亲被老师叫到学校来的时候,我知道事情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她告老师了……
    那次母亲没有打我,她无法相信一个只有9岁的孩子能做出如此成熟的事情。那天的晚饭,父亲和母亲一直在用惊疑的目光看着我,我却无比的伤心那个女生为何出卖我。
    三年级的夏天,由于上课说话被老师轰出教室罚站。那天下着雨,站在屋檐下,我看着大雄宝殿左右的那两棵大芙蓉树,心中说不出的寂寞和凄冷。芙蓉花的一丝丝花叶上缀满了微小的水珠,更加显得艳丽和不凡。水珠好似水晶一样,在花叶的顶端凝结着。那一天把我看痴了,视野里的所有东西都消失了,只剩下雨和芙蓉花。
    从那天起,我开始喜欢了雨,开始喜欢了芙蓉花。
    那次因为被雨中罚站,我患了重感冒,最后又转成了肺炎。我父亲暴怒的找到了那个老师,随后,她也被开除了。但我还是因病休学了半年,那年夏天,我再没看到过芙蓉花。
    四年级的时候,北京已经开始流行穿旅游鞋,当然,价格也是不菲的。一直清贫的父母没有多余的钱给我买上一双去追赶潮流,对此,幼小的我一直闷闷不乐。在上下学的路上,看到大部分的人已经穿上崭新的旅游鞋时,看着脚上那双已经破旧的棉窝,也觉得没有以往那么温暖了。
    我是一个心重的人,从小就是那样。心里有事的话,就总是闷头不语,把所有事都写在脸上。但我又不敢开口直接要什么东西,因为我清晰的记得4岁时在天安门附近,我哭着要一把塑料的大刀。父亲不但没给我买,反而严厉的打了我的屁股,直到我自己哭的不想哭为止。并且家教甚严的家族理念从小就告诫着我,无论如何都不准开口向亲戚或朋友要钱,要玩具,甚至是一口零食。整个童年,我没有什么玩具。唯一的几样就是一个魔方,一个父亲自己动手制作的吊车模型,和跳棋、军旗、围棋以及象棋了。所以从那时就养成了看书的习惯,因为那是消磨时间不想玩具的最好办法。
    从小一直如此的家教,让我深知即使向父母要鞋穿也是枉然,故此虽然心里有些委屈,却也一句也不敢提及。
    母亲是个心细的女人,她能看到自己的儿子在心里盘算的任何事情。有一天我父亲上夜班,母亲就问我想不想要一双旅游鞋。我说想,当然想。翌日的清晨,那是自打我上小学以来母亲第一次送我上学,那天我们提前了半个小时出门。在离学校不远的一个胡同里,母亲带我来到了一个专门批发鞋的人家,和人家好说歹说的便宜买了一双旅游鞋。那是我一生的第一双旅游鞋,我清晰的记得那双咖啡色的棉制旅游鞋因为上面烫了个小洞不好卖,所以被母亲花20块钱买了下来(当时正常的旅游鞋大概在80元左右)。母亲脱下了我那双棉窝,放在包里,让我穿着新鞋上学去了。
    那时冬天很冷,我家旁边的运河水都冻上了冰,所以我一般都喜欢在冰上走着回家,又不耽误回家,又不耽误玩。当天晚上,我和我一个同学一起步行回家。在河面上玩的正美,不知是哪个缺德的捞鱼人把河面砸了个大洞,但没有围起来,我一脚就踏进了窟窿里。幸好洞不很大,我下半身掉了进去,上半身卡住了。等我爬上来,已经冻的不成人样了。
    我同学买了一盒火柴,我们就在河边点起了一小堆火,烤烤衣服裤子。我看着那双湿漉漉的棉鞋,想起了母亲给我买鞋的样子。怕她心疼,也怕她生气,就想脱下来烤一烤。
    一个小时过后,鞋烤干了。穿上后突然发现劣质的泡沫鞋底已经烤化了,除了一个完整的鞋面,脚下连一点鞋底都不剩了。
    怀着歉疚和不安的心,我穿着那双鞋回了家。吃饭时,我望着母亲的脸几次便想开口,可又几次欲言又止。我不想她生气,更不想因为我在一天就浪费了她很珍贵的20块钱而挨顿好打。
    就这样,我穿着那双没有鞋底的鞋足足走了两个星期才被母亲发现,因为她发现我的袜子一双双的被磨烂。结果可想而知,我不但穿回了那双白底黑面的破旧棉窝,脸上也多了几个清晰的手印。
    五年级。我和我们班的几个蹲班生混在了一起,大多比我大上3岁左右。几个人在一起除了学抽烟学喝酒就是偷看女厕所或者女洗澡堂子。从那时起才开始真正的早熟,懂的东西比同龄人要多的多。
    某日,看过一部香港黑社会武打电影以后,几个人都觉得热血沸腾,弄来几瓶啤酒就开始推杯换盏。酒到酣处,不知哪位仁兄提议我们几个结义金兰,携手共创一个今后叫人闻风丧胆的帮派。一致通过后,就开始着手给帮会起名字了。
    这位说:“不如叫十三太保吧!”
    那位说:“别逗了,那是一部电影,多俗啊!”
    这位说:“那叫十三匹狼?”
    那位说:“你丫是不是看《七匹狼》看多了?怎么不叫十三只豹子!”
    如此这般,这般如此。最后起了一个俗不可耐的名字——冷血十三英。
    那日按年龄排好了名次,记不得我是第几了,不是11就是12。十几个人走到了玲珑塔下(位于西三环),撮土为香,一同跪倒在一座不知名的孤坟前。手持酒杯,齐声郑重道:“今日你我十三兄弟在此义结金兰,虽不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苍天为父厚土为母。今日这位已经过世的前辈乃是我弟兄几人的见证,望您在天之灵保得我弟兄周全,能闯出一片江山。”言罢,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
    背手走到一处土坡之上,放眼望去,自己将来的天下就在不远处的那片平房区中。但觉云淡风轻,天高地阔,胸襟也为之一畅。
    两个月后,我们被一帮大我们几岁的另一小型团体打的落花流水。几个人见面都觉得脸红,哪里还敢提什么十三英之类的名讳。
    六年级,不知为何我的学习成绩出奇的好。老师刚开始讲,我基本就会了,这也越发的讨老师喜欢。那一年,我终于成为了少先队员。虽说是全校入队的倒数第4人,但为此,我父亲还是奖励了我一辆破旧的自行车。从那天起,我终于可以不用走着上学了。
    下半学期,我获得我毕生唯一的一次三好学生。因此也为我争取到了一个推荐生名额,因为推荐生才有资格参加一所市重点中学的复试。由于奥数知识的不够,我仅差3分落选了。想想也怪不得自己,奥数这东西学校是不教的,想学就得交钱去自己找中学单独补习。人家休息日时在环境舒适的教学楼里学习深奥的奥林匹克数学时,我在哪里?我在拍洋画,捞鱼,粘知了,挖沙坑呢。我在端着一碗面条蹲在公共厕所门口玩弹球,我在学习忍者,在一排平房的房顶上练习飞檐走壁呢。我在不远处的菜地里偷人家的倭瓜,我穿插在树林间,拿弹弓子崩人家刚要亲热的情侣呢。
    我并不后悔没有学习那些奥数知识。虽然失去了一所重点中学的学业,却换来了无比酣畅的童年。我现在有无尽的回忆,那种回忆是一种乐趣,虽然班驳,却永远甜蜜着。可他们呢?那些很小就戴上眼镜死抠书本的孩子们,想来他们值得留恋的生涯,难免要从大学时代才可以开始。如果非要回忆童年的话,就是那些无休无止的数学题目和外国文字了。
    虽然没有考上那所重点中学,但我还是以推荐生的资格进入了另一所不错的学校。开学典礼那天,我看到了一个站在我旁边的女孩,她是隔壁班的。看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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