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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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弦-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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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弦》
作者:随风飘摇

    '血弦 / 随风飘摇 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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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籍介绍:
       一个老实平凡的人,善良圆熟是他的写照,低调隐忍是他的座右铭。因为身体变异被迫加入特殊部门的他,如何笑傲人生;在国家机器的天罗地网下,能否躲过自己人的层层暗算。甘于幕后无闻的他,如何成为世界各大势力角逐的焦点。身为突变人类,是否还需要保持人性,是否要把普通人类踩在脚下,是否要独立于国家民族之外,是否要为了力量而不顾一切,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如何选择……答案尽在《血弦》。
感谢读者心是无常朋友提供的简介!
作者在这里郑重说明,内容完全是科幻元素,来自于日常信息的积累与推论,请不要与现实挂钩,如有雷同,实属不幸。


 ………………章节内容开始…………………

    正文 第一章 刘家老四
     更新时间:2008…11…3 16:32:01 本章字数:3539


“刘老四,俺想和你唠个事儿。”婆娘抽完一袋烟,磕打两下烟灰,细声细气地说道。
“咋,啥事儿你就说呗。”刘老四没回头,依旧坐在炕上扒拉着他的小算盘。
刘老四的大名叫刘天宝,光绪四年生人,今年三十有一,在家排行老四,旗人出身,父母死的早,大哥分家还算公平,给了他一间铺子,六年前手头终于有俩闲钱又替他说了个媳妇,算是尽了当大哥的义务。
“俺踅摸着嫁到你老刘家六年了,小子也生了俩,小二都能满地跑了,是不是该回趟娘家?”婆娘依旧低声说道。
婆娘的娘家在傅家甸,死冷死冷的一个地方,当初领婆娘进门的媒婆都说,那种地方一到冬天,连日头都会被冻住。
要说老四这婆娘,虽是大脚,穷苦人家出身,不识字,可是操持家务也是把好手,这几年把老四伺候的没话说,连带铺子的生意都好了不少。
刘老四将算盘清零,扭头看看坐在门槛上的婆娘,虽说连着生养了两个,可着身段还和进门时没啥区别,细腰,肥臀,奶子涨鼓鼓地眼见要撑破那件花棉袄,用邻居二愣子的话讲,就冲刘老四占的这块‘好地’,上辈子不知道积了多少德,烧了多少高香。
刘老四自己也知道这样的婆娘确实打着灯笼都难找,算算日子,在过十天就入冬了,正好去北边上点山货赶在年前回来卖,这几年婆娘很辛苦,回趟娘家也是应该的,刘老四将算盘放到匣子里,点点头,说道:“应该,咱回!”
“真的?”婆娘扭过头,笑得连牙花子都露出来了,又问了句:“别是忽悠我吧?”
老四笑了,招手让婆娘关门上炕,将一整块‘好地’搂在怀里,说道:“赶明上罗剪子那给大牛,二狗都弄身新衣服,信儿就不用提前捎了,别让老丈人忙活,再备点钱货,回趟娘家不能让你空手不是?再说,我估摸着,这段时间铺子正是清淡的时候,今年年景不错,胡子闹的轻,路上太平,去北面弄点好山货回来,年前还能卖上个好价钱。”
婆娘轻轻拍了拍刘老四的脸,嗔道:“就知道你花花肠子多,这么一会就转了十几转,有几个俺都算不过你。”
“嘿嘿,算不过就乖乖让你当家的舒坦舒坦吧!”
“瞧你那猴急的样儿!等等,我先去把门插好,省得咱娃听墙角。”
“给他们两胆儿!听他爹的墙角!打折他的腿!”
“得了,哪回听你说的狠,真打的时候下手又轻。。。。。。”
转天起来,夫妻俩忙活了整一天,将礼钱都备好,又从车马行雇了个车把势,谈好路钱,三天后一家四口高高兴兴跟这个大商队上路了。
这一去,竟成永别。
到了傅家甸,就听说有人病倒,起先老四和婆娘还商量备点货,看看婆娘的老爹就走,可想到,第四天头上,婆娘串门回来就先病倒了,接着是俩小,然后是刘老四。
婆娘开始咳血,拼命的咳,那一滩滩的鲜红触目惊心,直到咽气,嘴角还有血沫子,第七天下晚儿,老四的两个娃也随着他们的娘离开了人世。
刘老四在第八天头午咽下最后一口气,他的老岳父一个人将老四的尸体拖到了掩埋场,回家后也病倒了。
第九天夜里,婆娘家上下十四口人,死了个干净。
多年以后,当傅家甸被改名成铁道区成为冰城的一部分时,有许多老人依旧记得一九一一年那场可怕的肺鼠疫。
刘老四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他不知道自己在死人堆里躺了多久,为什么死冷的天没把自己冻死,为什么自己明明不成了还能活过来,也没有人关心一个失魂落魄的家伙在掩埋场附近转悠,直到刘老四感觉肚子饥饿难耐,这才下意识地走回已经空屋冷灶不知道多少天的老丈人家。
面对空荡荡的房子,已经麻木的脑袋这才意识到全家死光这个事实,这个平庸半生只求温饱的老百姓终于发出了平生第一次撕心裂肺地哭嚎。
哭累了,刘老四擦擦眼泪,重新将火生起,给自己弄了顿夹生饭,他知道自己不能一直哭下去。那个年代,天灾人祸,乱世为人,生死见的太多,人祸可以找人报仇,天灾又能去找谁呢?洋人、日本人、当官的、跑腿的早就将刘老四这种小人物的些许尊严践踏干净,小店主自有一套做人道理。
好死不如赖活着,努力活着,活着就有盼头。
疫区交通断绝,听说瘟疫已经蔓延到许多地方,刘老四坐困家中,还好十几口人的米粮都给他一个人吃,温饱不成问题,沉浸在全家丧命的悲痛情绪中,老四并没有太在意自己的身体起了变化。
起先是发烧酸痛,大冷的天,刘老四发烧整整三天,出了身透汗,莫名其妙地退烧后,又吃了顿饱饭,这浑身上下忽然清爽不少。接着是脱皮脱发,那层老皮连同头发在几天内蜕掉,新生的皮肤与头发一个嫩白细致,一个乌黑发亮,从西洋镜中一照,老四还真唬了一跳,自己仿佛年轻了十岁,猛一看也就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后生。最后是喜吃生食,老四发现自己对米面肉菜吃的都不多,一天吃一顿热饭就够,可是对血豆腐却格外钟爱,尤其喜欢生吃,老丈人家打算过年吃的血豆腐,让他几天就当冰棍啃光了。
到了快开春的时候,瘟疫终于平息,孤家寡人的刘老四将老丈人家的一些值钱物件收拢起来打成包裹,一个人踏上回家的路途。
回程前,小店主还特意去找过婆娘与孩子的尸体,结果却一无所获,负责掩埋尸首的差人也早就死了。人都说阎王门前走一回,生死都会看开许多,刘老四勉强收拢心情,依旧打理着铺子。
几年过去了,当初瘟疫来的时候,那些老邻居死的七七八八,新搬来的关里人家对这个外表年轻行事却很稳重的后生都是赞誉有佳,也有人动过招赘的念头,却被刘老四以各种理由拒绝。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越发觉得自己重生后的与众不同,算算日子,婆娘死了五六年,自己已经是奔四十的人,可这外表还是二十上下,老四再木衲也觉得事情不对,生怕自己身上的怪事让人察觉,带来杀身之祸。
况且刘老四发现每到阴历十五前,他都会对生血,尤其是人血产生难以抗拒的渴求,那种饥渴的感觉让他难以忍受,就连来了月事的大姑娘,小媳妇到铺子里买东西,他都恨不得扑上去啃两口。
到了第八年头上,传言终于出现,老四感觉事情不对的当天晚上,收拾好细软连夜出逃。那年头的老百姓对妖魔鬼怪的处理并不象现在的小青年,充满好奇与叛逆地接纳心态,如果有人发现刘老四几年不老,吸阳气,练邪术,下蛊阴人,各种传言都会套在他身上,到头来,几个乡头族老一合计,不经官府直接把他炼了都有可能。
后来老四听说,那间小铺子就在他出逃的后半夜,被人一把火烧成了白地。有了这次教训,刘天宝将隐藏身份的重要性放在了获取血液之前。没了家,老四趁着乱世四处游荡,也曾九死一生,也曾遇过倾心佳人,也曾有幸学到一些小手段保命。可是,这种特殊的体质让曾经的小店主不敢在同一地点停留太长时间,为了活下去,他只能不停的流浪。直到有一天,老四发觉自己可以利用小技巧伪造身世,被周围人所接受,他才开始了十五年一换地点的定居生活。
此时,新的国家刚刚建立,刘老四的真实年纪正好七十,可是他却依旧保持着二十多岁的年轻外表。几十年的战乱,让老四看到了太多的生离死别,太多的悲欢离合,此刻的他躲避在东北山区的穷山僻壤,靠着野兽血液为生,从猎户做到护林员,过着与世无挣的闭塞生活。
转眼又过去三十年,已经百岁的刘天宝‘送走’他自己,利用当年和俄罗斯军医学来的催眠术将自己变成了户口本上的刘宝瑞,并且拥有了一个儿子,叫刘昊。
半年一下山的刘老四听着村里人讲述那些新鲜事,听到那些新名词,新政策,看到缝纫机,收音机,组合家具以及那一张张久违的笑容,忽然有种外出看看的渴望,当他第一次看见十五层的高楼,隐居几十年的‘老家伙’忽然意识到,外面的世界不一样了。
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的新国家让刘老四有些不知所措,幸好他很快凭借着当小商人的交际手段融入到新生社会中,不断学习着新的生活方式,甚至报考了夜校,二十年又这样飞快的过去了,刘宝瑞变成了刘昊,旁人眼中从山沟里走出来的老实青年。
此时的刘昊甚至对早年老四家的那些生活都有些模糊,毕竟,人的记忆容量是有限的,不可能把百年来的所有事情全都清楚的记得,不过他依旧谨守着那那套做人原则。
低调做人,努力活着。





    正文 第二章 午夜逃亡
     更新时间:2008…11…3 16:32:03 本章字数:3597


午夜时分,小雨淅沥,作为这个国家最北方的省会城市,即使是初夏的夜雨也让人感受到一丝丝凉意。这种时间,这样的气候,彻夜喧嚣的街边烧烤早早熄火,原本三三两两坐在楼栋口消暑聊天的大爷大妈们也趁着热气消散回家休息,百分之九十九的省城人似乎都陷入到最深沉的睡眠之中。
有人没睡,他在逃命。
刘昊并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招惹上追杀他的家伙,用追杀这个词描述或许不准确,对方似乎并不打算要他的命,因为打在刘昊身上的不是子弹,是麻醉针。
可怜的刘昊此刻正踉跄着穿行于昏暗的居民楼之间,如果任凭眩晕感觉不断增强,再这样下去自己会象一头死猪一样载倒在任何地方,他找了个角落蹲下,死命扇了自己两个耳光,又将脑袋探在楼顶排水口用雨水冲冲燥热的脑袋,企图抗拒这种让自己昏迷的感觉。
努力无效。
刘昊勉强提起精神听了听周围,没有纷乱的脚步声,自己暂时还是安全的,咽了口雨水,他将目光放在了手中始终紧紧抓住的包裹上,此时此刻,晕头转向地刘昊想要走到距离这里最近的,有出租车经过的主要街道,只能依靠包裹里的东西了。
再次确认周围安全后,刘昊迫不及待地将包裹打开,抓出里面的塑料袋,隔着那层薄薄的袋子,倒霉的家伙甚至能感觉出里面润滑清凉液体那种如丝绸般的质感,回想起以前喝下液体的那种畅快感觉,刘昊有些迫不及待地将塑料包装撕开小口,将液体倾倒进口中。
这是怎样一种感觉啊,甘甜美妙的液体向喉咙流去,几乎不用吞咽,刘昊的肉体就自动作出反应,他贪婪地将一袋液体吸尽,意由未尽地舔食掉最后几滴,这才感觉好了一些,迷糊的感觉在减弱,身体内火烧火燎地饥饿感也小了许多。
此刻的刘昊,从外表看依旧不到三十岁,身高一米八,却总给人驼背的感觉,相比于普通人,只是皮肤稍微苍白了一些,少一些血色。至于他刚才喝光的一整袋液体,是普通人难以想象的东西。
那是血浆。
没人能够象刘昊一样生于一八七九年,活到现在还是个年轻人的外表,不过,在将近一百三十年的生命之中,一直在北方地区生活的家伙很少思考诸如他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等等类似的问题。
毕竟,曾经的战乱年代让刘昊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只要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他宁愿每天平静的活着,用多年来学会的几种小技术隐藏身份,依靠经营小店赚取一些购买血浆的费用,也不愿意去琢磨自己的身体发生了什么变化,以及利用这种变化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影响。
当然,最近二十年,走出山村生活的刘昊多少明白一些有关吸血鬼、血族之类的传说与描述,最早知道僵尸这个东西,还是当年刚有录相厅的时候从林正英的电影中了解到的。
刘昊也曾经将自己的身体情况与那些怪物做过对比,除了样子年轻,每个月都需要吸食血液抵消饥饿感,受伤难受时血液可以作为他的专有灵丹妙药,刘昊认为自己再没有与怪物相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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