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家势,我楚合欢有财,他公孙宇有势,老爹是当朝丞相,大哥公孙琛是西陵大将军,国之栋梁,一个姐姐,封飞凤郡主,和亲北国,嫁当朝四王爷,就连两个妹妹,也不是等闲之辈,大妹公孙雅嫁给西天翼,成为如今母仪天下的皇后,小妹公孙媚更是才色双绝,几天前嫁给秦剑,一想起秦剑,心又开始抽了一下。
他公孙宇,不是长子,却是嫡出,他老娘是公孙浩的正妻,在公孙家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他的风流在他一周岁抓周,已经初见端倪。
第一次他拿了一只鸡腿,众人摇头,看来此子日后好吃懒做,难成大器,他老爹公孙浩脸色不善,要求再抓。
第二次,他拿了女孩子的胭脂,然后放在嘴里嗅,一脸陶醉,有人偷笑,此子风流,公孙浩的脸有点挂不住。
第三次,他竟然不爬了,奶娘去抱,摇头兼摆手,年轻貌美的丫环跑过去,他竟然伸开双手笑得欢,众目睽睽之下,扑哧地亲了丫鬟一口,亲完满足地咯咯笑,羞得丫环一脸通红,众人哗然,此子绝对好色,还一周岁就开始轻薄府中丫鬟了,日后还了得?公孙浩的脸差点气绿了。
想不到日后,公孙宇果然天生风流种,自小就爱泡在脂粉堆,这个喊姐姐,那个喊妹妹,弄得府中丫鬟个个春心荡漾,天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公孙府的丫环一个比一个漂亮,一个比一个窈窕,天天莺歌燕语,好不热闹。
我俩第一次相遇就是在风月场上,那年公孙宇九岁,我五岁,我是娘带过来,他是自己瞒着家人,摆脱书童偷偷溜来。
我来这里是喝酒,他来这里是闻脂粉香,他说这里的姐姐长得真好看,尤其衣服好看,因为都那么薄,看到心痒痒的,很想去帮她们脱光,他还问我为什么我不穿薄一点?
我当时呸了他一口,就扭着腰肢走了,他说这位妹妹的腰扭得真好看,不过不怕扭断吗?我气得朝他翻白眼。
再次相遇,我骑着红马,甩着鞭子,正在大街上横行霸道,他爹公孙浩恨铁不成钢地将他从雏凤楼拖出来,他没有鬼哭神嚎,反而一本正经地对他爹说:“人不风流枉少年,老不风流枉此生。”那模样滑稽极了,惹得我咯咯大笑。
那时我才知道这桃花眼,就是公孙家那风流种,而他也知道我就是大名鼎鼎的天下第一淫娃,西京小霸王楚合欢。
“爹,这位妹妹我想娶回家。”他色迷迷地指着我说,结果被他爹一掌打晕了,那时他头衔还没我的响,只是后来有赶超的趋势。
十三岁,这家伙就独自去了当时名头很响的醉春风,用了白银一千两买了醉春风的花魁柳月芽的初夜,轰动一时。
十四岁,包了几家青楼的红牌,夜夜销魂,几乎将妓院当成家了,对青楼的姑娘简直如数家珍,个个似乎都是他的老相好。
十五岁,媒人开始陆续上门,他竟然光着上身调戏那老媒婆,要与她春风一度,将老媒婆吓得老命都没了,忙说作孽,连滚带爬地逃了,从此无媒婆敢上门,他爹公孙浩差点气背过去,直骂他怎么那么老的都不放过?
“大小通杀,老嫩皆吃,才知人生百般好滋味。”公孙宇此话一传出去,整个西京哗然。
十六岁,在我追求秦剑最热烈的当儿,他突然跑来对我说:“楚合欢,你是淫娃,我是浪子,你淫一荡,我风流,其实我们也蛮衬,要不跟了我吧,现在先定着,等你大点再风光娶入门,何必死求烂乞秦剑那破男人。”
公孙宇说这话的时候,眯着他那对桃花眼,似笑非笑,样子极为轻佻,但又不得不让人想到一个词:妖孽。
我记得那天,我软软地靠向他,然后更为轻佻地勾起他的下巴说:“我楚合欢非秦剑不嫁,你公孙宇我看不上。”
…说完我咯咯地笑,公孙宇那润泽性感的唇瓣,在我的笑声中变白。
“如果秦剑不肯娶你呢?”公孙宇的声音带着不甘,又带着愤怒。
“我楚合欢要的从来没有得不到的,除非我不想要的。”说完我一手将他推开,然后扬长而去。
十七岁,他竟然去柳色馆包了几个男人,光明正大地养起男宠来,老少通杀变成了男女通杀,西京再次哗然,弄得公孙浩抬不起头来,几乎扬言不要这个儿子,而公孙宇从此声名大噪,大有将我这个淫娃压倒之势。
追求秦剑之路,漫长而艰辛,就在我快绝望之时,秦剑竟答应娶我,送来聘礼之后,我骑着我的小红马准备冲到大街上炫耀,想不到公孙宇宇就立在我楚府门前。
他对着我吼:“楚合欢,你这蠢材,不嫁给我,你会后悔的,楚合欢,你这个不识抬举的女人,有本少爷看上你,你三生修道,五世吃斋都换不来,你混账——”那天他的眸子猩红的吓人。
我不屑地应了一句:“嫁给你,我才会后悔的。”说完高傲地骑着我的小红马,呼啸而过,而公孙宇则呆呆得立在那里,直到我走到街的尽头,他还保持着同一个姿势站立着。
如今再见,他依然是翩翩风流公子,而我则是落魄如乞丐,双目相对,关于我们两人的记忆倒全涌了上来。
他对我说:“楚合欢,我养着你吧?反正我那么多女人,多你一个也不多,养你一个,也还养得起。”
他对我说:“楚合欢,你什么都没了,迟早堕落风尘,与其跟那么多男人上床,倒不如就跟我一个上吧。”
*
044:鬼来了
公孙宇说完,那双桃花眼又微微眯了起来,好看得让我禁不住想摸一把,但我都还没来得及动手,他已经下手为强,修长白皙的手朝我的脸颊摸来,很轻很温柔,但他指尖冰凉得让我打了一个寒颤,这家伙敢情刚从阴间跑上来。
“对不起,忘了将手搓暖了。”说完公孙宇真的一本正经搓起手来,那好看的桃花眼微微弯起,带着浅浅的笑意,风大,扬起他的长发与衣袂,整个人显得既飘逸又不羁,我旁边的小叶花痴般地看着他,就差没滴口水。
“楚合欢,你的脸可真脏,不过我还是要的,反正我也不缺那几桶清水。”公孙宇一边搓着手一边说,那干净的手自摸了我几把之后,真变得黑乎乎的,我的脸有那么脏了吗?
“楚合欢,跟了我吧,你成过亲,是二手货,我有过大把女人,也不再冰清玉洁,大家半斤八两,我们依然很般配。”公孙宇的声音很温柔,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就有点泛酸,赔了整个楚家,就是捞回一个二手货。
“我跟了你,你就不怕我将你那些男宠全勾上床?”公孙宇听完不怒反笑,笑了很久才迸出这样的一句话:
“楚合欢,你有多少斤两旁人许不知道,我公孙宇还不知?你是有色心没色胆,要不我这样的一代尤物,你还能放过?”
身旁的小叶扑哧一声笑了,这死丫头没心没肺的,公孙宇这家伙不但咒我一定堕入风尘,说我是二手货,她居然还笑得出来?其实不知道为什么,公孙宇的话虽然字字戳心,但我生气不起来。
“那你准备多点银两,等我他日真的堕入风尘,你再来赎我回来,我楚合欢虽然是二手货,但胜在经验丰富,也不便宜的哦。”
“楚合欢,别跟我说这些混话,我是认真的。”公孙宇的声音略微沙哑,那双好看的桃花眼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有点红,手扬起似乎想将我一把捞入怀中,我禁不住猛地后退了几步。
秦剑也说过爱我,秦剑也说过要与我长相思守共白头,但连那刻入石头的誓言都可以是假,这个世界还有什么是真的?
“公孙宇,你这样的尤物我哪敢要?男女通吃,老嫩皆可,说不定我哪天走到大街上被年届古稀的老太婆、老头子追杀,说我抢了他们的老相好,那就不好了,我不想死得不明不白。”
“楚合欢你——”公孙宇俊脸被我气得发白,指着我的手指颤抖着,那目光吃人般凶狠,看得我有点发毛。
“真的不跟我?”
“不跟。”
“真的不肯做我的女人?”
“不做。”
“楚合欢,你这个蠢女人,你这个不识抬举的女人,你这个——”说到最后,公孙宇气急败坏地吼着我,不再顾及他翩翩风度,如此场景实在熟悉。
这家伙也不小了,怎么还那么毛躁?九岁时是这样,将近二十岁了,还是这般模样,没点长进,我最后拽着小叶离开了。
“楚合欢——”他远远地喊我。
“嗯——”我也远远地应了一声。
“楚合欢,哪天想男人了,回来找我,再饥渴,也不得随便找一个,听到了没?外面的男人没有我好。”
“楚合欢,不许想男人,除非那个男人是我。”
“楚合欢——”公孙宇的声音渐渐小了,最后再也听不到了,男人是最信不过的,誓言是最虚假的,从今之后断情绝爱,我谁也不想,哪个男人都不要。
离开长平大街,我和小叶去了东城的破庙歇一晚,这破庙也真是破,四面通风,冷得我俩直打哆嗦。小叶刚开始害怕,说这风声像鬼叫,没想到她刚说完,我真的听到几声轻微的脚步声。
“不是勾搭上公孙宇了吗?怎么还那么凄凉睡破庙。”听到这把熟悉的声音,我整个人跳了起来,淡淡月色下,秦剑一身白衣,立在我的跟前,风大,他那身白衣被扬起,显得飘逸而出尘。
“你这死丫头,我说了多少次,不许半夜说鬼,你就是不信,你看现在怎么办,鬼真的来了。”我狠狠拍了几下小叶那脑瓜子。
*今天状态不好,先更这些,不要意思,明天尽量更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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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4:离开
想不到小叶这蠢丫头,真的以为鬼来了,吓得从地上猛跳起来,一只手死命扯着我的衣袖,就差没将我的衣袖撕裂。
“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你这死丫头一定是坏事做尽,惹了这么一个恶鬼上门。”我一边说一边拉开小叶的手。
“秦剑,是你?你骗财骗色还不够?莫非还想斩草除根,以绝后患?”小叶一见秦剑,双眼几乎要喷出火来,这死丫头,敢情是嫌她家小姐丢的脸不够大,痛得还不够彻底,居然还将骗财骗色嚷得那么大声?
“我困了,睡去了,我没有半夜跟鬼讲话的癖好,你们慢慢聊。”说完我打了一个哈欠,然后倒地睡去了,小叶迟疑了一会,也在我的身侧躺了下来,但我却一点睡意都没有,满腔的怒火想压都压不下来,如果秦剑现在被人点了穴,我一定爬起来,抡起最粗的一根柱子,打他一个嘴青鼻肿,七孔流血,但偏偏他生龙活虎,我忍,我死忍。
秦剑,不声不响地转到我跟前,然后蹲了下来,近距离静静地注视着我,那深邃的眸子如一汪深潭,一眼竟然看不到底,看着看着,他那爪子竟然朝我的脸抚来,我怒了,我楚合欢的脸谁都可以过来摸一把吗?
“秦剑,你如果想女人想疯了,就回去找你的公孙媚,她如果满足不了你,就花点银两去醉春风找姑娘。”他站了起来,静静地看着我,不怒也不笑。
他对我说,楚合欢,你还是那么凶巴巴,媚儿比你好多了。
他对我说,楚合欢,回到那个小镇,从此永生永世不要回西京,虽然偏僻点,起码比你流浪街头好。
我呸,还想我回到那个鸡不生蛋,狗不拉屎的地方?我恨得银牙都咬碎了。
他对我说,楚合欢你享受惯了,这日子你是过不了的,除了青楼妓院,你能去哪?我不想去逛窑子的时候,无意间嫖了自己的前妻。
我承认我道行不够,我承认我修养不足,我气得猛地跳了起来,一把揪住他的衣领,然后一巴掌扇了下去,但手刚好半空,就被他捉住。
“你这混蛋去死吧,我就是下妓院,落窑子,我就是一天接十个客,我都不做你的生意,我就是做乞丐也不讨你的饭。”我狠狠地甩开他的手。
“凭什么都认定我一定投靠青楼?我告诉你,我就是死在外面,我也不会入青楼,我告诉你,他日我楚合欢一定风光大嫁,嫁一个比你好一百倍,好一千倍的男人。”我恨极,我怒极,但更加痛极。
“嫁人?”秦剑低声沉吟,最后笑了,笑声充满嘲笑与不屑。
“如果欢儿嫁人,记得通知一声,到时我一定带上厚礼恭贺,不过楚合欢,你别忘了,你已经嫁过人了,哪个男人愿意娶一个残花败柳回去?哪个男人愿意娶一个声名狼藉的淫娃?”残花败柳、淫蛙这两个词,就如两把尖刀直直插入我的心。
“你——你——你这个混蛋——你这个禽兽,你——”我觉得满口腥甜,恨意充盈胸腔,痛意弥漫全身。
我从来么没有如此憎恨过一个人。
秦剑最后走了,走得也很突然。
“为什么要这样对我?”这是我积压在心中的疑问,终于在他离开的时候吼了出来。
“楚合欢,你知不知道,第一眼看到你,我对你已经厌恶到了极点。”我怀疑我已经痛得麻木了,居然听到这句话不会痛了,但身子却禁不住晃了晃,小叶忙过来扶住我,一脸的惊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