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在岭南偏远的溪洞中,那里据说生活着飞头族,别号“飞头獠子”。头飞前有预兆:前一天,脖子上有一圈红痕,这时人会陷入一种奇幻状态,需要家人看守。到夜晚,突然会像中了魔一般,两耳变大,一如翅膀,头即脱身飞走,或飞着玩,或在岸边找螃蟹吃,天快亮时才返回。
关于飞头族,西晋张华《博物志》中亦有记载:“南方有落头民,其头能飞,以耳为翼,将晓,还复著体,吴时往往得此人也。”后王嘉《拾遗记》中言道:“昔汉武时,因墀国有南方有解形之民,能先使头飞南海,左手飞东海,右手飞西海,至暮,头还肩上,两手遇疾风,飘于海外。”《酉阳杂俎》另有记载:“晋朱桓有一婢,其头夜飞。”段成式的外国朋友梵僧菩提胜也曾介绍:“阇婆国中有飞头者,其人无目瞳子……”
打开泛黄的古书,居然会有那么多来自时光深处的头颅,它们面目生动而诡秘,无一例外地朝着你微笑。
第八卷 异话:
唐朝人的小众故事
李廓得知此事后也很好奇,亲自审讯。为首的盗贼说:“在我们这行,有个老大,现已隐退。但说起此人,算得上大唐巨盗了,是我们的偶像。经人引见,已金盆洗手的他老人家,接见了我们。在央求下,他传授给我们一个秘诀:盗窃前,如果吃点人肉,那么入室内,其家人必昏沉不醒,或如中魇症一般,呆傻而不知反抗。我们按他老人家说的去做了,果然十分灵验。”
江湖的起源
《酉阳杂俎》中有这样一条细微的记载:“葳蕤草一名丽草,亦呼为女草,江湖中呼为娃草。美女曰娃,故以为名。”无意去琢磨这种美女草,而是想说说这里提到的“江湖”一词。
“江湖”最早见于《庄子》:“今子有五石之瓠,何不虑以为大樽而浮乎江湖!”从具体语境上理解,此处之“江湖”可作自由天地讲,切合庄周“逍遥游”的梦想。到后来,该词象征林泉高逸,与宫阙仕途相对。
唐朝佛教大盛,六祖慧能之后,在中唐时代,出现两位划时代的伟大禅师:在江西传法的马祖道一和在湖南传法的石头希迁。一时间,各地朝拜者如云一般前去江西和湖南,这就是“走江湖”一词最初的含义。
“江湖”的范围由此缩小,成为某种固定生活之外的特指,并限于一种带有民间性质的状态。也是从这个时候起,这个词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唐人诗歌中。杜牧:“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李商隐:“永忆江湖归白发,欲回天地入扁舟。”
为什么中晚唐时“江湖”频频出现在人们的嘴里与笔下?
涉及一个“蝴蝶效应”问题。大约没有人会注意到,隐秘的源头是当时绵延近半个世纪的“牛李党争”。李党领袖为世家贵族出身的李德裕,牛党领袖非通常认为的牛僧孺而实为另一名大臣李宗闵。当时,“李党”得势,就把“牛党”成员扫出朝廷;反之亦然。所以,大臣们如走马灯般被贬到外地,士人的心灵结构也发生巨大的变化:因受牵连、远贬他地、仕途失意,江湖情结越发严重。
当时,藩镇割据,路途多险,侠盗众多。他们的身影在草莽中频繁出现,更使江湖成为一种魅力独具的传说:烟树浩渺,天高水远,负剑浪迹……这是一个词在时光中的变迁。《酉阳杂俎》就专门开辟“盗侠”一门,记载那个时代的江湖异士。
段成式有个朋友叫广升,是长安慈恩寺僧人,原籍四川的他,就曾讲了一个有关暗器的故事。据回忆:唐德宗贞元(公元785年~805年)末年,川地阆州有一僧叫灵鉴,善用手指发射泥丸。当然不是普通的泥丸。这位和尚手中的泥丸是用以下东西配方制造的:洞庭湖岸边的沙土三斤、炭末儿三两、瓷器末儿一两、榆树皮半两、泔水二勺、紫矿(一种豆科植物)二两、细沙三分、藤纸(以古藤制成的纸张)五张,渴拓汁(不知什么玩意儿)半合(十分之一升)。
把这九种原料均匀搅拌,捣上至少三千杵,然后将其制成丸,在阴处晾干,就成功了。
随后的故事就跟这种暗器有关了:“慈恩寺僧广升言,贞元末,阆州僧灵鉴善弹,其弹丸方:用洞庭沙岸下土三斤,炭末三两,瓷末一两,榆皮半两,泔淀二勺,紫矿二两,细沙三分,藤纸五张,渴拓汁半合,九味和捣三千杵,齐手丸之,阴干。郑彙为刺史时,有当家名寅,读书,善饮酒,彙甚重之,后为盗,事发而死。寅尝诣灵鉴角放弹,寅指一枝节,其节目相去数十步,曰:‘中之获五千。’一发而中,弹丸反射不破,至灵鉴乃陷节碎弹焉。”
阆州刺史郑彙身边有门客叫寅,此人既好喝酒,又爱读书,还会舞枪弄棒,长于各种暗器,为郑器重。只是后来转入林莽,当了大盗,最终事发而死。寅活着时,曾与灵鉴和尚进行了一次对决。
唐朝夏日午后,清风徐来,花叶不惊。在刺史的庭院里,朋友们闲坐着,侍女不时穿梭其间。寅起身来到阶前,指着几十步外一棵松树的某段枝节,对灵鉴说:“禅师!如果我击中了,当赢你五千钱,反之亦然!”
郑彙和他的朋友们表示赞同。
寅说罢,从囊中取出一粒泥丸,用中指和食指相夹,甩出而击中,随后泥丸又反弹回来,没破碎。
轮到灵鉴,和尚起身,手指间夹着用特殊材料制成的泥丸,静默如偶,突然发力,宽袖飘荡,惊起飞鸟。众人诧异间,泥丸已中目标,深深碎陷于树中。
灵鉴手里的泥丸不是用九种材料制造的么,怎么还碎了?泥丸自然没问题,之所以碎于树中,只能说灵鉴发力更狠、内力更强。武林中人都知道,手发丸状暗器,最难的是既击中目标,又碎其中。想达到这种境界,需要特别的功力。
灵鉴,可谓高手了。
泥丸击中树后,既没弹回,也没在树外破碎,而是深深碎嵌于硬木之中。
如此推测,要是击中人的脑袋,又是何等场面?比之于灵鉴,寅手头上的功夫还嫩点,难怪后来没当好强盗。如果有灵鉴的功夫,逃跑时回头发射几粒,早就把捕快干掉了,也不至于最后被逮着处死。
灵鉴身怀如此绝技,你很难说他是一名普通的僧人。如果说他有江湖的背景,甚至更为令人惊讶的真实身份,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下面故事中出现的主人公,同样善使弹丸,在一次行旅中,他就遇到了一名身份可疑的僧人。
那是唐德宗建中(公元780年~783年)初年,士人韦生搬家去汝州,荒野中遇一僧,两人相谈甚欢。当时天色将晚,僧人指前路道:“再过几里,便是我的禅院,可否光顾?”
韦生答应,叫家眷先行,自己跟僧人在后面。走了十多里地,依旧不至,韦生问僧人,后者指着前方的一处林烟,说:“那就是。”
又走了一段路,天已全黑,韦生开始怀疑。韦生平素擅长弹弓奇技,百发百中,于是悄悄从靴中取出弹弓,装上铜弹丸,对僧人说:“我赶路是有程期的,路上相遇,因相谈投机,所以共行,并接受您的邀请,可现在已走了二十多里,依旧不到,什么意思?”
僧人只说:“跟我走好了。”
僧人又往前走了百余步,韦生已知其为江湖大盗,于是在身后发射弹丸,正中其后脑。僧人似乎没什么感觉,韦生又连续发射,五发弹丸皆中其脑,僧人这才摸了摸后脑,说:“你别再搞恶作剧了好不好?”(凡五发中之,僧始扪中处,徐曰:“郎君莫恶作剧。”)
韦生知道遇见了高手,无可奈何。
二人行至一庄,有数十人举火炬出迎。僧人拉韦生来到中厅,说:“公子莫怕。”
随后,僧人问左右:“这位公子的家眷安排好了吗?”
左右遂引韦生去看,后者见其妻女别在一室,被安排得很好。韦生回到中厅,僧人握手道:“我确是大盗,与君共行,本来无甚好意,欲行加害,但公子身怀绝技,为贫僧敬佩。当然,也就是我,若逢他人,早被你击倒了。弹丸都在这里——”
说罢,僧人摸了一下后脑,五颗弹丸坠地有声,其脑竟无伤痕。
在唐时,很多大盗披着僧人的外衣。唐玄宗的哥哥宁王曾到鄠县打猎,搜索山林时,在草丛中发现一个大柜,上着特别牢固的锁头。宁王叫人将柜子弄开,发现里面竟然有一漂亮少女。少女称,自己跟叔伯住在前面的庄子,昨晚遇到强盗,当中两人是僧人,把她抬到这里欲谋祸害。当时,宁王刚捕捉了一头黑熊,于是在带走少女的同时,把黑熊装进柜子,重新上了锁。
三天后,传来一则新闻:在鄠县,两个僧人抬着个柜子住进了一家豪华客栈,出手阔绰,给了店家一万钱,说要做法事,待一天一夜,但别人不能进入他们的室内。到了后半夜,旁人听到僧人住的屋子有搏斗之声。天亮后,店主感到奇怪,往里一探头,就觉得耳边生风,一头黑熊冲了出来,再看那两个僧人,都已经被啃得露出了骨头。
当然,被熊所食的僧人跟韦生遇见的僧人是有很大区别的。前者不过小小的好色之徒而已,后者则是资格极深的武林高手。
却说当夜,僧人邀韦生夜宴,说:“我有几个兄弟,愿意引见给你。”
不一会儿,进来红衣大汉五六名,列于阶下。
僧人说:“快来拜见公子,若是你们遇到他,脑袋早就成齑粉了。”
吃完饭后,僧人说:“我虽为僧人,但做大盗已久,现年岁高了,欲改前非,可不幸有一逆子,名飞飞,本领已超过我,我令其退出江湖,但不奏效,今晚你能否帮我将其除掉,以绝后患?”
正说着,飞飞出来了:“知有高人前来,我欲与之比武。”
飞飞年方十六七岁,碧衣长袖,肤色如脂,看似羸弱,而目光如鹰视狼顾。
僧人呵斥:“退下,后堂相待!”
飞飞走后,僧人取出一把长剑并把地上的弹丸捡起交给韦生,说:“希望你使尽浑身武艺,为我斩杀飞飞。”
韦生见僧人杀意真挚,遂入后堂,将门反锁。此时,飞飞手持一马鞭站于堂中,房屋四角点着蜡烛。韦生引弓发弹,心想必能击中飞飞,结果是弹丸叮当落下,而飞飞已现身梁上,沿壁而行。韦生大惊,又发弹丸,却无效,举剑刺,皆不中。飞飞始终离韦生一尺多的距离,最后韦生虽砍断了飞飞手中的马鞭,但终不能伤其人。
韦生负愧而出,僧人怅然若失,对歪着头的飞飞说:“你此生终为盗矣!奈何?”
僧人安慰韦生,当夜与之共论剑艺与弹丸暗器之事(“僧终夕与韦论剑及弧矢之事,天将晓,僧送韦路口,赠绢百匹,垂泣而别”)。但可以想象在二人中间,始终有飞飞的阴影在徘徊。飞飞的故事对后世武侠小说影响很大,王小波也将之改写为短篇小说《夜行记》。
僧人是资格极深的江湖大盗。本人武功高强,手下一帮兄弟。但青出于蓝,其子飞飞虽年少,但已是高手中的高手。韦生剑术出众,弹无虚发,但终不能伤其身。
这样的少年高手,在当时并不算少:“马侍中尝宝一玉精碗,夏蝇不近,盛水经月,不腐不耗。或目痛,含之立愈。尝匣于卧内,有小奴七八岁,偷弄坠破焉。时马出未归,左右惊惧,忽失小奴。马知之大怒,鞭左右数百,将杀小奴。三日寻之,不获。有婢晨治地,见紫衣带垂于寝床下,视之乃小奴蹶张其床而负焉,不食三日而力不衰……”
小奴在偷弄打碎主人的玉碗后,藏到了床下,负床三日而力不竭。但他只有七八岁而已。最后主人仍将其扑杀:“破吾碗乃细过也。”意思是,打碎一个碗没什么,但如果这样的孩子长大,走上贼盗之路,就没人能降服了。
而在飞飞的故事里,僧人之所以请韦生帮助他除掉飞飞,大约有两个原因:首先,飞飞毕竟是其子,就算他武功力压飞飞一筹,但也不好亲自下手;另一个原因或许是,僧人此时已经较量不过飞飞,只得借助于江湖中人,而在寻觅中发现了韦生。
令人一声叹息的是命运本身。当韦生在反锁的室内不能致飞飞于死地时,飞飞为大盗的命运就已注定。故事中另外一个细节是,当僧人看到韦生没法杀死飞飞后,只好接受了这个现实,当夜拉韦生灯下论剑。可见,当时的江湖中人对剑术越来越重视。
由此,一些奇异的宝剑,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
唐人郑云达,得一剑,剑柄雕鳞,剑鼻刻星,舞动之时,随风而吼。一日把玩于庭院中,“忽有一人,从庭树窣然而下,衣朱紫,虬发,露剑而立,黑气周身,状如重雾”。郑素有胆气,装作没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