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在第一篇里引过培根的那一段活。
但在上面对于生命意志的否定,或是对于一个高贵心灵的事迹,一个谦心无欲,自动忏悔的圣者的事迹,我的描写也恰好只是抽象的,概括的,因而也是冷静的。意志之否定所从出的认识既然是直观的而不是抽象的,那么这种认识也不能在抽象概念中而只能在行为和事迹中有其完整的表现。因此,为了更充分地理解我们在哲学上所说的生命意志之否定,人们还得从经验和实际中熟悉一些范例。人们当然不能在日常的经历中碰到这些例子,斯宾诺莎说得好:“因为一切卓越的东西既难能又稀少,”那么,如果没有特殊的幸运作一个亲眼的见证,人们就只得以这类人物的传记满足自己了。如我们在至今还只是由翻译才得知的少数几篇'经文'中所看到的,印度的文献有很多圣者们、忏悔者们的生活记述;他们都叫做什么“印度修行的圣者”,“印度仟悔者”等等。在德·波利尔夫人所著有名的,但在任何观点上也不值得称道的《印度神话》中就包含许多这一类卓越的例子(尤其是在第二卷第十三章中)。在基督教徒中也给这里打算要作的说明提供了些例子。人们可以阅读那些时而叫做“圣者之心”,时而叫做“虔教徒”、“清教徒”、“虔诚的宗教幻想家”等人物的传记。'不过'这些传记大半都写得不好。这种传记也在不同的时代出过集子,如特尔斯特根的《圣心传》。莱兹的《再生者的轶事》。在我们的时代则有坎尼所搜集的一些传记,其中多数都写得很坏,不过也有一些写得好的,特别是《倍阿达·斯督尔明传》是我认为写得好的'一篇'。《圣芳济·冯·阿西西传》完全是属于这儿的,他是禁欲主义真正的人格化,是一切托钵僧的模范。比他较年轻的同时代人,也是经院学派中的有名人物圣朋纳文杜拉曾为他写过传,这本传记最近又重版了,就叫做《圣芳济传:圣朋纳文杜拉编》(苏埃斯特版,1847年)。不久以前在法国还出版过沙文·德·马兰精心整理,利用一切有关资料写成的一本详细传记:《圣芳济·冯;阿西西传》。和这些寺院文献平行的还有远东方面的姊妹作,这是斯宾斯·哈代一本极为可读的书:《东方僧侣主义,翟昙佛创始的托钵僧派述事》(1850年)。这本书在另外一件外衣下给我们指出了同一件事。人们也可看到在'圣者禁欲'这件事的本身上,不论从有神沦宗教或无神论宗教出发,都没有什么分别。但是作为最卓越的一本传记,我可以介绍德·顾蓉夫人的自传。对于我所确定的概念,这本书提供了特别适合和最详尽的例证,乃是一个事实的说明。每一缅怀这高贵而伟大的心灵,我心里总是充满敬意。认识这一心灵而公正地对待她心灵上的优点,同时又原谅地理性上的迷信,必然是任何一个善良的人所乐为的。这恰好和思想卑鄙的人,亦即大多数人,看这本书总要认为有问题,是一个道理,因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任何人无论在哪里一贯都只能赏识那些和他自己相投的东西,至少也得他和这些东西稍微有点天性'相近'。'这个道理'在知识的领域内可以这样说,在伦理的领域内也可以这样说。在一定程度上人们甚至还可把那在著名的法文斯宾诺莎传看作是属于这里的'又' 一个例子,如果人们把斯宾诺莎那篇极不够完善的论文《智力的校正》开始那一段卓越的文字作为阅读这本传记的钥匙',那就更好了'。就我所知,我可以介绍这段文字是平伏汹涌的激情最有效的一服清凉剂。最后还有伟大的歌德,尽管他是那么有希腊气质的人,他却并不认为把人性中最高贵的这一方面,表现在他的使事物明朗的文艺这面镜子里,有什么和他的气质不相称的地方。所以他在《一个优美的心灵之自白》里,以理想化的手法为我们描述了克勒登柏尔格小姐的生平;后来在他的自传里又对这事提出了历史的资料。此外他还给我们讲过两遍有关圣者菲利波·奈瑞的一生。——世界史固然总是要,并且必然要对这些人物保持缄默,而这些人物的事迹对于我们这考察中最重要的这一点却是最好的,唯一充分的说明,这是因为世界史的题材完全是另一套,是相反的一套,亦即不是生命意志的否定和放弃,而是这意志的肯定和这意志在无数个体中的显现。在这显现中,意志和它自己的分裂以充份的明确性出现于意志客体化的最高峰;于是出现于我们眼前的时而是个别人由于他的聪明机智而胜过别人,时而是群众由于他们的数量而具有的暴力,时而是偶然机会人格化为命运之后的权威,而常见的却是这一切挣扎的徒劳和虚空。但是我们,因为我们在这里并不追求现象在时间上的线索,而是作为哲学家在探讨行为的伦理意义,并且是拿这一点作为唯一的绳准来衡量我们认为有意义的和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们就不会因畏惧庸俗和平凡总是多数'人的属性'而被阻止不去但白承认世界上所能出现的最伟495大、最重要、最有意义的现象不是征服世界的人而是超脱世界的人,——事实上也就不是别的什么而是'后者'这样一个人静悄悄的。不为人所注目的生平事迹。这样一个人由于'上述'那种认识使他茅塞顿开,他根据这认识放弃了,否定了充塞一切,在一切事物中推动着,挣扎着的生命意志。意志的这一自由直到这里才仅仅在他身上出现了,由此,他这个人的行动才恰好是一般的行动的反面。所以对于哲学家来说,圣者们,否定自己的人们的那些传记尽管写得那么坏,甚至是混杂着迷信和荒唐而写出的,但因为题材的意义重大,故仍然要比普禄达尔克和利维乌斯重要得多,教育意义丰富得多。
此外,为了更详细和更充份地认识到在我们这论述的抽象性和一般性中叫作生命意志之否定的是什么,再考察一下那些充满这种精神的人们在这种意义上所定出来的伦理训诫'也'是有很大帮助的。这些训诫同时也会指出我们的'这一'见解,尽管在纯哲学上的表出是这么新颖,'实际上'是如何的古老。同我们最接近的是基督教,基督教的伦理就完全在上述精神的范围之内,并且不仅是导向最高度的博爱,而且也导向克制欲求。最后,'否定意志'这个方面在那稣门徒的著作中显然地已有了萌芽,不过直到后来才有充分的发展,才明显的说了出来。我们看到使徒门'已有这样'的训诫:爱你邻近的人要和爱自己一样;要行善,要以德报怨,以爱报怨;要忍耐,要柔顺,要忍受各种可能的侮辱而不反抗,饮食要菲薄以抑制佚荡,要抗拒性冲动,如果可能的话就完全戒色'等等'。这里我们已看到禁欲或真正否定意志的初阶。否定意志这一词所说的正就是福音书里所讲的否认自己,掮起十字架。(《马太福音》第十六章二十四、二十五两段;《马可福音》第八章三十四、三十五两段;《路加福音》第九章二三、二四两段。第十四章二六、二七、三三、三段。)这一倾向不久就愈益发展而成为忏悔者、隐士和僧侣的缘起了。这本来是纯洁而神圣的,然而也正是因此所以完全不能适合于大多数人,'所以,这种倾向既在许多人中间流行起来,'由此而发展出来的就只能是伪装的虔诚和可怕的丑行了。这是因为“滥用最好的即是最坏的”。在后来建成了的基督教里,我们才在基督教圣者和神秘主义者的著作中看到那种禁欲的萌芽发展成为茂盛的花朵。这些人的布道除了讲求纯洁的仁爱而外,还讲求彻底的清心寡欲,自愿的彻底贫困,真正的宁静无争,彻底漠然于人世的一切;讲求本人意志的逐渐寂灭和在上帝中再生,完全忘记本人而浸沉于对上帝的直观中'等等'。关于这一切,人们可在费涅隆著的《圣者们所沦内在生活规范解说》中找到完整的记述。但是基督教精神在它这方面的发展,可以说没有哪里比在德国神秘主义者的著作中,也就是在迈斯特尔·埃克哈特理当有名的《德国的神学》一书中,还有更完善,更有力的说明了。路德在他给这本书写的序言中说,除了《圣经》和奥古斯丁外,他从任何一本书也不能象从这本书一样更懂得什么是上帝,什么是基督,什么是人。——我们一直到1851年才从普菲费尔校订的斯督特迎特版本得到了这本未经改篡的原文。这本书里所记载的规范和训诫对于我所论述过的生命意志之否定是一种最完备的,从内心深处的信心中产生的分析。所以人们在以犹太教加新教的自信而对此作出否定的武断之前,应该好好的拿这本书学习一下。在同一卓越的精神中写下来而不能和这本书完全同样评价的是陶勒的《基督贫困生活在后世的摹仿》和《生命的神髓》。我认为这些真诚基督教神秘主义者的说教比之于《新约全书》,就好比是酒精对酒的关系一样。或者这样说:凡是我们在《新约全书》中象是透过一层轻纱或薄雾看到的东西,在神秘主义者的著作中却是毫无遮拦地,充分清晰明确地摆在我们眼前的,最后人们还可把《新约全书》看作第一次的超凡人圣,把神秘主义看作第二次的超凡入圣——“小神秘和大神秘”。
可是我们在上古的梵文著述里就看到我们所谓生命意志之否定已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已有更多方面的说法和更生动的描写,'这些'都是基督教和西方世界所不能及的。至于人生的这一重要伦理观点所以能在印度获得更进一步的发展和更坚定的表现,主要原因可能是由于这儿完全没有外来因素的局限,不象犹太教之于基督教。基督教崇高的创始人,或意识地或不意识地不得不迁就犹太教以使新的教义与旧的犹太教相衔接;于是基督教便有了两种性质大不相同的组成部分,我想其中纯伦理的部分首先应该是基督教的因素,而且是基督教专有的因素,并想以此区别基督教和原有的犹太教教义。如果人们在已往就曾多次担心过这一卓越的,造福人类的宗教有一天会要完全濒于崩溃,特别是在现在这个时代更要担心,那么,我认为可以为这种担心找得到的理由,只是这个宗教不是由一个单一的因素所组成的,而是由来源不同,卑凭世事变迁牵合到一起去的两种因素组成的。由于这两种组成部分对于逼到头上来的时代精神关系不同,反应不同而产生分化,在这种情况下,基督教的解体可能是势所必然的。不过在解体之后,基督教的纯伦理部分仍可永保不受损害,因为这是不可能毁灭的部分。——尽管我们所知道的文献还很不充分,我们现在就已看到在《吠陀》中、在《普兰纳》中,在诗歌、神话、圣者轶事、语录和生活戒律中已从多方面有力地表出了印度教的伦理。在这种伦理中,我们看到有这样一些训诫:要完全否定一切自爱以爱亲邻,慈悲不仅以人类为限,而要包括一切有情、施舍要不借散尽每日辛勤的所得;对一切侮辱我的人要有无边的容忍,不论对方如何恶劣,要以仁德报冤仇;欣然甘愿忍受一切羞辱;禁各种肉食。追求圣道的人则绝对戒色并禁一切淫逸之乐,要散尽一切财产,抛弃任何住所,亲人,要绝对深密的孤寂,在静默的观照中度此一生;以自愿的仟悔和可怕的,慢性的自苦而求完全压制住意志'等等等等'。这种自苦最后可以至于以绝食,葬身鳄鱼之腹,从喜马拉雅山圣峰上坠崖,活埋,以及投身于优伶歌舞欢呼簇拥着的,载着菩萨神像游行的巨型牛车之下'等等为手段'而甘愿自就死亡。这些训诫的来源已达四千余年之久,直到现在,尽管这'印度'民族已四分五裂了,依然还是他们所遵守的,个别的人还不折不扣的履行到极端。一面要求最沉重的牺牲,一面又能够在一个拥有几千万人口的民族里这样长期地保有实践的效用,这种东西就不可能是任意想出来的怪癖,而必然是在人性的本质中有其根据的。但是还有这么回事,那就是人们在读一个基督教和一个印度忏悔者或圣者的传记时,对于双方那种互相符合的地方还有不胜惊异之感。在各有着基本不同的信条,习尚和环境的同时,双方的追求和内在生活却完全相同。双方的训诫也是相同的,例如陶勒谈到彻底的贫苦时说:人们应该自求贫苦,而办法就是完全散尽一切可从而获得任何安慰或获得人世间任何满足的东西。显然,这是因为这一切东西总是给意志提供新的营养,而这里的目的原是要这意志完全寂灭。在印度方面,我们在佛的戒律里看到与此相对应的说法,这些戒律禁止忏悔者不得有住所和任何财物,最后还禁止频频在同一棵树下栖息,以免对此树又发生任何亲切或爱好之感。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