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元代的名医余士冕,也是因自学与家传而成名的。据《歙县志》载:“冕字子敬,父幼白,精歧黄理,辑有苍生司命。冕尤能世其家学,沉疴立起,试多奇中。”明代的名医潘仁仲,相传四世皆为“回春妙手”。我想这些就不需要详述了。《礼记》上说,“医不三世,不服其药。”这句话的意思固然不应该机械地加以解释,但是大体上说,学医的要几辈相传才能积累可靠的经验,这不是没有道理的。我希望给我写信的这位老医师和他的女儿,能够在我们今天崭新的社会制度下,以自学和家传相结合的办法,做出新的成绩。
当然,这种自学与家传的途径和办法,绝不限于医学一个方面,其他方面同样可以采取这个办法,以解决与此类似的其他困难的问题。
行行出圣人
“家中父母叫我毕业以后,赶快回乡参加生产。一是跟我父亲种菜,二是跟我哥哥去学理发,三是在农场的公共食堂里当炊事员。我想了又想,我家没人读过书,只我一人现在初中刚毕业,干么又回去生产呢?再说,种菜、理发、做饭有什么学的?将来见到同学们一个个升学干大事,自己也怪难为情的。请你说说,我该怎么办?”
这是抄录一位青年读者来信中的一段。我把他提出的问题,认真地做了一番考虑。估计到这个问题也许不是极个别的,所以我决定在这里做一个公开的答复。
我并不认为父母之命是不可违抗的。但是,如果父母的意见正确,当然就应该服从。这位青年读者的父母,要求儿子在初中毕业后回乡参加生产,这无疑是正确的。现在乡村里需要劳动力,各种生产事业都等待着年青人去经营,这是客观的实际需要。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服从客观的需要,自觉地把客观的需要变成我们主观的志愿。这样,主观的志愿和客观的需要,自然而然就统一起来了。
参加生产劳动的这个志愿如能确定,那末,具体选择种菜、理发、做饭或其他,就好说了。不管你干哪一行,只要你肯努力,一定会有显著的成就。谁要是轻视任何一种劳动,那至少证明他是一个目光短浅的庸人。对于这种庸人,你又何必说什么呢!
俗语说:“行行出状元。”你果真努力,将来也许会成了状元。不过,所谓状元本来是专指进士的第一名,它是唐代以后科举制度的特殊名称。如今人们借用状元来称呼各行各业有显著成就的人,其实并不很恰当。对于这些有显著成就的杰出人物,我以为应该称他们为“圣人”。按《书经》《洪范》篇载:“恭作肃,从作又,明作哲,聪作谋,睿作圣。”宋代蔡沉注云:“睿者通乎微也,圣者无不通也。”可见彻底精通一门知识的人,都应该称为圣人。各行各业既然都有精通业务、成就显著的人物,因此说“行行出圣人”也无不可。
先以种菜为例。要种好一片菜园子,可真不容易啊!老菜农都有一整套内容丰富的技术知识。最有经验的种菜的老把势,无疑地可以称为圣人。大家知道,在我们中国古老的历史上,孔子总算是被公认为最博学的圣人了;但是,孔子对于种菜的老农民却非常尊重,他说过“吾不如老圃”这样谦逊的话,你以为是偶然的吗?绝对不是。历来因为种菜而成名的人很不少。比如,宋代有一位苏云卿,就是种菜的高手。据《宋史》《苏云卿传》载:
“苏云卿,广汉人。绍兴间来豫章东湖,结庐独居。……披荆畚砾为圃,艺植、耘芟、灌溉、培壅皆有法度。虽隆暑极寒,土焦草冻,圃不绝蔬,滋郁畅茂,四时之品无阙者,味视他圃尤胜。又不二价,市鬻者利倍而售速,先期输值。”
当时张浚当宰相,派人去请他出任重要的官职,苏云卿坚决推辞不干。其实象他这样的人,各个时代都有不少。在我们今天的社会制度之下,种菜是不可或缺的生产事业之一,当一个种菜的好手,比古代逃避现实的隐士更要高尚得多了。
再以理发为例。这个行业也有很长久的历史。虽然古人理发没有象现在这么多的样式和复杂的操作技术,一般人都能自理。明代屠隆的《考槃余事》中说:“小文具匣以紫檀为之,内藏小裁刀、锥子、穵耳、挑牙、消息,修指甲刀、剉指剔指刀、发剔、镊子等件,旅途利用,似不可少。”这就证明当时一般旅客要理发、修面等等,自己都能做。但是,古时候也有专门替别人理发的工匠。宋代张端义的《贵耳集》中有这样的记载:
“京下忽阙见钱,市间颇皇皇。忽一日,秦会之呼一镊工栉发,以五千当二钱犒之。谕云:此钱数日间有旨不使,早用之。镊工亲得钧旨,遂与外人言之。不三日间,京下见钱顿出。”
这个例子中说的秦会之,便是遗臭万年的卖国贼秦桧,他当时如何祸国殃民,自不必说。我们引用这个例子只是为了说明,宋代不但已经有了专门理发的工匠,而且有的理发匠手艺很高,所以秦桧一次就赏了他五千当二钱。至于从前理发业供奉黄帝轩辕氏为祖师,也不是毫无根据的。张华《博物志》说:“轩辕作镜、镊、剃刀。”有了这一条做根据,当然也可以说理发是由远古圣人创始的了。
如果再说做饭,那末,传说中的庖牺氏就是以庖厨而得名的。司马贞在《补史记》《三皇本纪》中写道:“太皞庖羲氏,……养牺牲以庖厨,故曰庖牺。”还有,古代另一个大圣人伊尹,也是由厨师出身,后来当了商汤的宰相,这在《史记》《商本纪》中同样记载得很清楚,恕我不再征引。
总之,无论哪一个行业,都会有精通业务技术知识的圣人出现。古代尚且如此,何况我们这个时代呢?今天的中学毕业生,各方面的有利条件很多,只要自己努力,毫无疑问都能做出显著的成绩。否则,即便继续升学,将来也干不成什么大事!
一块瓦片
偶然同编辑同志谈定了这个题目。这意思是说,我写的文章可能比抛砖引玉的砖头还不如,只能算是一块很平常的瓦片。
对于一块瓦片,谁会重视它呢?然而,仔细想想,问题却也不少。
我们的祖先老早就会烧瓦片。相传三国时代西蜀的大学者谯周所撰的《古史考》说:“夏世昆吾氏作屋瓦。”晋代张华的《博物志》说:“桀作瓦。”看来古代学者对于瓦片的起源,只上溯到夏代为止。可惜他们当时不懂得考古发掘,这也没有办法。但是,我们的祖先却很重视瓦片,把它大书特书,传之千古。后来瓦片太多了,人们慢慢地熟视无睹,也是很自然的。
为了在无数的瓦片中能够知所区别,历来造瓦的匠人,往往独出心裁,运用各种材料,制成各种花样,以引起人们的注意。
走进北京的故宫,到处看见的琉璃瓦,就是屋瓦的高级品种之一。宋代王子韶的《鸡跖集》说:“琉璃瓦一名缥瓦。”这种屋瓦在宋代以前已经相当普遍了。所以唐代诗人皮日休《奉和鲁望早春雪中作吴体见寄》的诗中写道:“竹根乍烧玉节快,酒面新泼金膏寒。全吴缥瓦十万户,惟君与我如袁安。”当时盖琉璃瓦的房屋,居然动辄有十万户之多,这样豪华的建筑与皮日休、鲁望的卧雪生涯相对照,恰恰反映了唐代封建社会的阶级对立。而皮日休这一派诗人大胆地揭露了唐代封建制度的黑暗面,这正是他们进步性的表现。
除了琉璃瓦以外,历来的封建贵族还不断出奇制胜,采用许多贵重的材料,造出种种比琉璃瓦更加希罕的屋瓦。你说什么材料最贵重,他们就用什么材料去造瓦。尤其是金属,由恶金到美金,几乎都被历代的贵族豪门用去造瓦,简直无一例外。
铁,古代称为恶金,用它造瓦自然是不奇怪的了。《大明一统志》载:“庐山天池寺,洪武间敕建,殿皆铁瓦。”明代诗人,号称十大才子之一的李梦阳,在诗中写道:“庐山绝顶天池寺,铁瓦为堂石为柱。”这座“天池寺”虽然早已毁坏了,但是有一部分铁瓦却一直保存到现在。
再说用铜造瓦,也不奇怪。《天中记》有一节文字,描写“西域泥婆罗宫中,有七重楼,复铜瓦,楹栋皆大琲杂宝”。由此不难想见,在那样大建筑的屋顶上,尽是铜瓦,光辉灿烂,多么富丽堂皇!然而,那又是古代多少劳动人民血汗的结晶啊!
这还不算,还有一些古代国家的贵族阶级,竟然要用银子造瓦,以装饰自己豪华的宫殿。据《新唐书》的《南蛮传》记载:“骠……自号突罗朱闍婆,……王居以金为甓,厨复银瓦。”这一段文字记载用不着解释,一看便知。当然这是历史的往事了。在中国南方的一些地区,象这种银瓦的建筑物似乎也有的一直保存了相当长的时期。
至于五代时期蜀主王建诗中所谓“月冷江清过腊时,玉阶金瓦雪澌澌”。这里说的“金瓦”是否真的用金子造的,谁也不能断定。但是,至少可以相信,它也决非普通的屋瓦可比,也许是涂了泥金的,或者比泥金更为讲究。那么,这些不也够奢侈了吗?
与历代贵族们穷奢极侈的各种金属屋瓦相比,过去无论在什么时候,中国一般人民建筑的房屋可就简陋得很了。
在北方,我们到处都能看到农民们的屋顶铺着石瓦。这种石头的瓦片由来已久。南北朝时期梁元帝的九贞馆碑文中就曾写道:“日晖石瓦,东跳灵寿之峰;月荫玉床,西瞻华盖之岭。”可见石头瓦片之用于建筑,已经有了长久的历史。令人奇怪的是,如今新式的建筑物,为什么对于这样坚固、耐久而又富有民族特色的建筑材料,却不多采用了呢?
在南方,因为大量生长着竹子,一般人民更普遍地用竹片做屋瓦。这种竹瓦也有很久的历史。唐代大诗人元稹写过“竹瓦风频裂”的句子。王禹偁在《黄冈竹楼记》中写道:“竹之为瓦,仅十稔;若重复之,得二十稔。”明代钟惺的《江行俳体》也写道:“处处葑田催种麦,家家竹瓦代诛茅。”历来还有许多类似的诗文,都可以证明竹瓦在南方的大量出现。
还有许多穷到无立锥之地的贫苦农民和手工业工人,既然连立锥之地都没有了,当然也不可能有房子,不可能有一块瓦片了。正如《新唐书》的《五行志》所载:“咸通十四年,成都童谣曰:……头无片瓦,地有残灰。”又如蔡珪在《花亭图》诗中写道:“头无片瓦足无土,不犯清波过一生。”这的确可以反映中国历史上被剥削阶级极端穷困的生活情况。”
可见就讲一块瓦片,也有种种复杂的情形,需要进行历史的分析。而且这里同样用得着阶级的分析。看是什么样的阶级,就用什么一种瓦片,界限分明,混淆不得。无论你是学历史的也好,学建筑的也好,学工业的也好,似乎都应该由小小的一块瓦片开始,对一切客观的事物,继续不断地进行仔细的分析研究。
讲一点教授法
在高等学校读书的同学们,暑假在一起谈心,偶尔批评到他们的老师中有的人太不讲究教授法,使得学生们不愿意听他的课。这个问题很值得注意。教授法的好坏,对教学的质量关系重大。一切为人师者都不能不注意教授法的问题。
同学们批评有的老师在课堂上讲课往往似懂非懂,叫人听不明白,讲得很费劲,好象老师自己也不明白似的。再加上有的老师对学生的预习和复习又抓不紧,不好好进行帮助,学生听讲时就抓不住要点,没有明确的目的,下课以后总是忙于补习听不懂的课,精神十分被动,深感苦恼。对于平时作业,老师也很少深入检查,学生只要把作业交了,老师带起就走,过几天退回,对的就对了,错的老师就改了,彼此不闻不问。日常的考查更少,一到了大考的时候,免不了要手忙脚乱。特别是自然科学的课程,本来要重视在实验室中的实验操作,可是有的老师不能进行确切的指导,操作对不对,往往也不清楚。大考之前的复习也缺乏认真的帮助,以致学生不知道应该怎样进行全面的系统的复习。这些都可以说明,有的老师还没有掌握一套教授法,因此,要想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就有困难。
为了改进教学,我们的各级学校领导干部,帮助教师们讲究教授法,我看是很必要的。毛泽东同志早于一九二九年在红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的决议中,就特别提到了教授法的重要性。他当时提出了十条教授法,这就是:一、启发式(废止注入式);二、由近及远;三、由浅入深;四、说话通俗化(新名词要释俗);五、说话要明白;六、说话要有趣味;七、以姿势助说话;八、后次复习前次的概念;九、要提纲;十、干部班要用讨论式。这十条教授法实际上不单适用于人民的革命军队,而且是可以普遍适用的,任何教学方法都离不开这十条原则。毫无疑义,毛泽东同志所规定的这些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