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间,洪世健扛着两个铲子、一把锄头来了。
三个人挖了一会儿,就真挖出了点东西。一小堆骨头,一节一节的,每一节两三厘米长,有些像吃剩的鸡爪,但看骨骼的粗细又不像家禽。还有一根一根的,有长有短,拼起来大概可以看出轮廓——灵掌类动物的手和脚。
又挖了一阵,毫无所获。
也就是说,这里只埋了一双手和脚。
刚才挖开土壤时,每个人都亲眼看见这些骨头是杂乱地堆在一起的,如果是完整的手脚,那么骨骼的排列应该很整齐,不需要他们挖出来后自己拼。也就是说,它们不是整个埋下去然后自然腐蚀的,而是在埋进土里时,已经断成一节一节的了。
二楼诡异的棺材,槐树下森森的白骨,这个鬼屋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
☆、第67我章 你在明我在暗
林曦联系了市局法医科;和洪世健一起跟着左擎苍上二楼抬棺盖。也许是因为人多;他胆子也肥了,一时间觉得没什么可怕的。但是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带了一把铲子。洪世健打趣说那是盗墓用的洛阳铲;林曦干脆不理他。
舒浔刚才被左擎苍小心地抱进了后院,现在蹲在树下看他们挖出来的尸骨。既然选择埋了,为何要拆分成一截一截的?尸骨上的肉和筋干干净净,可骨头看起来年代并不久远;还没有被腐蚀;按照尸体在土里腐蚀的速度规律;皮肉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一点不剩。是被蚂蚁一点点切割后运走了?还是……
拾起一节骨头,看着顶端几道裂缝和痕迹,她心里有个猜想;但一切得等验尸报告出来再说。
话说三个男人来到棺材边,合力掀开了棺盖,放在一边,只听几声尖利的“吱吱”声,几只毛很长、个头又大的老鼠在里面凶狠地跳动,它们脚下踩着一具完整的、发黑的骸骨,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好像刚刚被啃干净的骨头,有的可以看出是老鼠遗骸,还有的……像更大的动物。棺材里还四散着许多焦黑的物体,一块一块好似羊粪,不知道是什么玩意。
“我靠!这些老鼠!!”洪世健拿手电一照,大吃一惊,“变异了还是怎么的,吓死人!”
只见棺材里的老鼠有的长着两只头,有的长着八条腿,其中四条腿长在背上,还有的脑袋上长满肉瘤,非常可怖。
林曦的铲子派上了用场,他三两下把老鼠赶走,因为计较自己刚才被里头的老鼠吓到了,就拍死了几只泄愤。
左擎苍戴上手套,捡起一块焦黑的物体,又看了一眼死老鼠,释然道:“这些是当年剩下的鸦片,最近有人动过棺盖,藏了点东西进来,由于力气有限,没推开后没能盖紧,这些老鼠偶然钻了进来,有的吃了鸦片被毒死了,有的吃得少,成瘾之后经常来,知道不能一次性吃太多,之后又带来了自己的同伴。老鼠繁殖很快,它们体内的毒性导致生下的后代变成畸形。它们集体染上了毒瘾,啃掉了里头的尸块,并已经开始因为鸦片所剩不多而开始自相残杀。”
“凶手把一部分尸块藏在棺材里?”林曦不解,“可这里为什么有棺材?!”
“这口棺材放在这里很久了。”左擎苍想到洪世健神神叨叨说的那个故事,“或许这家人中的一个良心发现,知道卖鸦片这种事损人不利己,死前留下遗嘱,把剩下的鸦片放进了自己的棺材里。又或许是有人也吸了毒,怕死后吸不上,干脆拿鸦片当陪葬品。一家人如何都死于非命,现在无从知晓,出殡前遇到了什么事,也不得而知。唯一可以解释的,是那些土匪的死。他们一定也发现了这口棺材,并且打开过,发现这里面有鸦片,想着被处死之前逍遥一次,于是有人直接被毒死,有人吸入过量,在幻觉中死去,所以他们有的面色惊恐痛苦,有的面带微笑。”
“原来如此!”洪世健一拍大腿,“毒品这东西,真是碰不得!”
警车呼啸而来,六十多年来无人敢踏足的鬼屋被警戒线围了起来,引来周边的群众议论纷纷。
“怎么了?”“鬼屋死人了!!”“太可怕了,哪个不要命的自己跑进去?”“你看你看……一包一包的,是被碎尸了吧?”“对对对!前阵子发现的也都是尸块!”“猛鬼吃人哪!”
一个人安静地站在人群中,没有参与大家的碎碎念,而是专注地看着忙碌的警察们和陆续被抬上车的尸块,脸上漾起冷笑。
没想到藏匿尸块的地方这么快就被警察发现了,他们还真是厉害,又或许是因为……左擎苍来了?这人的目光开始在忙碌的人们中搜寻着,几个来回,找到了站在警车边的一个高个子男人,警察们偶尔跟他说几句话,脸上都带着一丝尊敬,想必那个就是左擎苍了。
或许自己很快就会暴露?呵呵,有意思!你在明,我在暗,看是你破案的速度快,还是我杀人的速度快!
许是感觉到一阵不友好的注视,左擎苍的目光忽然扫向警戒线外围观的人群,那里的人伸长脖子看来看去,还低头神秘地叽叽喳喳,很是吵杂。
“你在看什么?”舒浔从一旁走过来。
“……没什么。”左擎苍甚至一侧,挡住了舒浔。刻意制造恐慌的变态杀手都喜欢混在围观人群中欣赏自己的“成果”,如果凶手真在那群看客中,那么最好不要让自己身边的舒浔引起他注意。
经过现场勘察,法医告诉大家,槐树下和棺材里的骨头都是人类的,从骨架上看,树下的是女人,在棺材里残骸的是男人。
法医们把骨头带了回去,验尸的结果令人震惊。树下的骨头是章晨芬的手和脚,棺材里的残骸是詹旭的躯干。其中,章晨芬的手脚骨头是熟的,从部分骨髓中发现了氯化钠和谷氨酸钠的成分,詹旭的躯干一部分被烹煮过,一部分没有。另外,法医按照左擎苍说的,对章晨芬的乳。房和詹旭的脚进行检查,发现前者有小叶增生的症状,后者患有脚气,就是俗称的香港脚。
几个警察便衣开始在周鼎巷44号附近盯梢,看看有没有可疑人物。但当时拉警戒线的行为可能已经打草惊蛇,所以几天下来,毫无收获。
大嘴巴的洪世健把林曦被几只老鼠吓得屁滚尿流的事反反复复说给很多警局的同事们听,以至于跟刑侦支队少有来往的出入境管理窗口的几个小姑娘都知道了林曦的孬事,都说他看起来高大威猛,其实败絮其中。林曦气得要死。
重案讨论会在验尸报告出来后召开。
左擎苍坐在小会议室里,看完两份验尸报告,眉头好似打了一个结。
部分骨髓中发现了氯化钠和谷氨酸钠……前者是盐,后者是味精的主要成分,如果不是为了吃,放这么多调味品干什么?丢掉患有小叶增生的乳。房和脚气的足部,是因为他认为这不能吃;躯干部分被抛弃,是因为他认为不好吃!
——果不其然,这次遇上的,是个有吃尸癖好的超级变态!
左擎苍脑中迅速调出几个震惊世界的杀人吃尸案件——2008年8月,加拿大一个巴士上发生暴力砍杀乘客事件,一男子被捅50多刀后死亡,凶手把他的头颅割下,剖开肚子吃内脏和肉;2012年,美国一个21岁的黑人将他37岁的舍友杀掉后肢解,吃掉了他的心脏和大脑,剩下的尸块被家人发现后,恶行败露;同年,一个男子袭击一个流浪汉并啃食了他大半个脸,警察到现场后仍不停止,最后被击毙。
吃尸案中最着名的当属日本的“爱情汤”事件,一个女人将移情别恋的男友杀了之后,挖出内脏煮汤喝,起名为“爱情汤”,再用极度残忍的手段把小三虐待致死,并将自己杀人吃尸的经过写进日记。警察来逮捕她的时候,她正在用勺子吃男友的脑子,并镇定地对警察说:“我吃完这些就好了,一会儿就跟你们走。”
左擎苍停止回忆,看向舒浔,她随意地扎了个马尾辫,还在看报告。让未出世的孩子接受这样的“胎教”,真的好吗?大狗不禁为未来的狗宝宝捏一把汗。
“两个遇害者死亡时间间隔一个月左右,恐怕就是因为上一个死者吃得差不多了,开始捕捉下一个。”说罢,舒浔又感觉一阵反胃,推开验尸报告,闭着眼睛按压着太阳穴提神。感觉好一些后,她说:“心理变态都有个渐渐发展的过程,忽然变成一个吃尸狂是不可能的,就算是精神疾病,不能控制自己,也会有个病情发展过程。但这两个案子的凶手反侦察能力很强,行为虽然疯狂但思路很清晰,不是个精神病患者。”
一组的警察们听说这个结论后都感到一阵深深的反胃,即使他们见惯了各式各样惨不忍睹的尸体,但一想到有人居然会烹制人肉后津津有味地吃掉,都觉得不可思议。中午在食堂吃饭的时候,他们不约而同吃起素来。
因为还有大部分尸块没有找到,按照左擎苍说的排查范围,大家开始在旧城区展开地毯式搜寻,一方面排查有冷藏条件的独立处所,另一方面,继续寻找方便抛尸、埋尸的地方。
大家心里都明白,这个案子的第一现场一天找不到,就一天破案无望。
凌晨两点,舒浔一觉醒来,望着还在电脑前梳理案件资料的左擎苍,不禁有点心疼——他不是神,破案迅速准确都是建立在勤奋的基础上。她起床,披上衣服,按下烧水开关,走到左擎苍身边,捏了捏他的肩膀。
左擎苍头也不回,“医生告诉我前三个月不能碰你,我才选择这种分散注意力的方法。别担心我,好好休息。”
舒浔无语,重重捏了一下他的肩膀。
“你是在提醒我,你可以用手?”
“左擎苍!”
左擎苍清了清嗓子,表示自己知错了。
舒浔无奈地捶了他一下,“我在想,凶手把章晨芬的人头寄给你,第二个死者詹旭又是你的学生,他杀人会不会是专门针对你?”
“如果要针对我,可以选择跟我关系更亲密的人。虽然我不常交际,但也有一些亲戚朋友对我来说很重要。”左擎苍抬头看她,拉住她的手,让她坐在自己腿上,刮了一下她的鼻子,“常言道‘一孕傻三年’,你说对不对?”
“不对。”舒浔马上否认,努力想证明自己的头脑还很好用,可刚醒来,脑子朦朦的,一时还真难发表什么让人醍醐灌顶的结论。
电脑边有两份个人资料,来自两名死者。舒浔瞄到几行,詹旭身高179,大学时还是摔跤冠军这个信息在她眼前仿佛挥散不去,忽然脑中灵光一现。她站起,“你接着办案,我先睡了。”
左擎苍颔首,亲昵地拍拍她的背。
舒浔假装离开,又悄悄回来,站在他身后,忽然伸出食指顶了一下他太阳穴。他有点诧异地转头,用询问的目光看着她,见她得逞似的一笑,本是有点疑惑,却有忽然顿悟,“原来如此。”
“谁说的一孕傻三年?”舒浔佯装生气地质问。
“我收回刚才的话。”巨型犬投降,并开始摇尾巴。
作者有话要说:上一章评论小红包送给 大豚子 亲~
感觉此文已变成盗墓文!哈哈哈哈!!!
你们不觉得林曦和洪世健两个冤家有点萌??
☆、第68章心 最掉以轻心之处
舒浔与左擎苍心有灵犀;刚才那个动作让他想通了一件事——
普通男人想袭击并制服在学校就获得散打冠军的詹旭并不容易;他身高179,在中国男人中已经算是中上等身高了;在光线不足的地方;要准确扎进他太阳穴才能一招把他制服。且不说一个章晨芬一个女人走夜路会不会警惕些,刑警詹旭一个人在发生过凶案的旧城区巡查,必定时刻警惕;更何况他还会路过传说中的鬼屋“周鼎巷44号”。
只有在詹旭完全放松警惕的时候,才可能猛地刺向他而让他措手不及。就像刚才那样;左擎苍对舒浔毫无戒备之心;且背对着她,所以她能轻易偷偷站在身后“袭击”他。
这说明什么?说明章晨芬和詹旭都不是在路上被人袭击的,而是去了一个他们认为可以放松下来的地方,这个地方光线充足,且在室内。比如,认识的朋友家、餐馆、澡堂、超市等等。考虑到章晨芬独自回家时是凌晨5点多,不可能去朋友家做客,普通餐馆也不可能那么早开门,那么她和詹旭去的地方很可能是通宵营业的澡堂、超市或者餐馆。
这三个地方都具备杀人、分尸的条件。澡堂最让人放松,价格便宜,疲劳时谁都会产生洗澡放松一下的念头,有大量的水可供冲洗血水、尸块,私人储藏柜可暂存尸块,分批运走,但缺点是容易暴露,但如果凶手就是其员工,那么可以做得更加隐秘;超市最吸引人,里面货物齐全,章晨芬可进去买食品、生活用品,詹旭可进去买烟,另外,它拥有大型冰柜设备,方便用来藏匿尸体;餐馆也有大型冰柜设备,章晨芬和詹旭都有可能因为肚子饿选择进去吃点东西,凌晨5、6点仍开业的餐馆数量较少,排查起来相对比较容易。
这么说,明天基本可以确定下一步的排查范围——旧城区所有通宵营业的店铺,重点清查其中的澡堂、超市、餐馆,里头有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