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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奶爸》
作者:步枪
第1章 序章
这是一处低矮的平房,亮着昏黄的灯光,外面迎接新年的鞭炮声响彻天地,而这个乱七八糟的出租屋里,一个邋遢男子平躺在破床板上,褪色严重的军用被子盖在身上,几个空空荡荡的二锅头酒瓶散落在身侧。
一只耗子从床头的破桌子上奔过,撞倒了相框。
“哐当!”
相框掉落,玻璃破碎。
邋遢男子伸手把玻璃碎片拨开,锋利的玻璃切割了他的手指。他毫无知觉,捡起相片,注视着。
据传,这是第11短刀突击队五名幸存战士的唯一一次合影,在退伍聚会的那个晚上。
要走了,按照惯例,返乡前一天的晚上,大聚餐。
不再禁酒,不再安静。
猎人部队所有指战员,上到少将,下到列兵,这一夜模糊了森严的等级。你可以毫无顾忌地向少将部队长敬酒,同样可以毫无顾忌地熊抱着少将部队长痛哭流涕。
短刀突击队,影子部队,隶属猎人部队,至今已经走过了十一批人。这一点从突击队序号可以看出——“11”代表着他们是第十一批短刀突击队队员,猎人部队中的精锐。
第11短刀突击队也成为了最后一批短刀突击队,此五名战士退役之后,短刀突击队将不复存在。
因该突击队过于恐怖的战斗力,上级决定将其解散——已经有人感受到了它正在朝着不可控的方向继续壮大。
九名队员,在过去的五年时间里,四人牺牲,幸存五人。
他们的平均年龄只有23岁。
照片的背景是部队食堂,敞亮宽大,整齐的饭桌,以及或仰脖对吹、或拥抱痛哭的、穿着没有任何标识冬常服的战友们。五个身高几乎一致的大头兵站成一列,有的撸起了袖子,有的规规矩矩地站着,有的摆出了有力的姿势,唯有中间那位嘴巴里叼着一根烟,下巴微昂,双手插袋的十足的兵痞模样。
他就是李麦,也是此时此刻人不人鬼不鬼的邋遢男子。
这一张照片,是李麦唯一能够从部队里带出来的东西。
其实他应该有一次解释的机会——我刚刚点起烟抬起头,宣传科那摄影干事就摁下了快门,绝对不是故意摆出那副模样。
不管如何,他们五个人最后一次相聚,被定格在这一个瞬间。
望着相片,李麦缓缓地闭上眼睛,思绪飘回了那一天……
校场之上,一片肃杀之气,凛冽的寒风刮过,平添几分杀气。
整齐列队于观礼台下的,是一队身着剥除了军衔和标示冬常服的士兵,但这丝毫无法影响他们身上蕴含着的绝对气势。
年过半百的少将缓步走下观礼台,站在队伍前面,目光从左到右仔细地看着每一张面孔。
一共是五张面孔。
“从今天起,你们将脱离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服役序列。”
少将的声音低沉浑厚。
“但是!”
“祖国和人民永远不会忘记你们在过去的五年里所流下的每一滴血!”
“你们,是最强大的男子汉!你们不会被击倒,包括你们即将要面对的社会!”
少将缓缓吸了一口气。
“我希望你们,脱下了军装,不要脱下信仰!退出现役,不要褪掉红色!”
“你们是猎人部队最精锐的士兵,在过去五年里你们执行了九十二次实战任务,你们的功绩,理应获得一个老兵的崇高敬意!”
少将后退一步,敬礼!
五名士兵,用力抬手,最后一个敬礼,向着八一军旗!
其中一名浓眉俊朗脸庞的士兵,透过军旗,仿佛看到了那个等了自己五年的女人。
李麦在心里默默念道:
“翟晓雨,我回来了。”
而你,却不在了。
李麦喃喃地自言着:“老首长,我不想倒下,可我没有办法……”
第2章 我有个儿子
三个多月后,晌午。
镜头中出现南港市区的容貌,暖阳之下的现代化都市多了一份温暖,冷冰冰的高层建筑群被笔直宽敞并且车水马龙的道路分割、连通。
最繁华的城区商业干道解放大道,道路两侧绿化带以及高大树木上悬挂着的彩灯,以及两侧张灯结彩的商场卖店,昭示着现在正在欢度春节。
高楼大厦围绕着的一大片区域里,几乎都是低矮的民居,柏油马路成了繁荣与落后的分界线,那一边是南港市区最后一个城中村。
乱糟糟的电线和弯弯曲曲污水横流的小巷子之中,一名衣着普通身材强壮的男子手里拿着一张纸条,艰难地去寻找模糊甚至看不见的路牌。
胡文兵对着纸条上的地址,一路问过来,费尽了力气,终于找到了这里。
穿过一条淌着生活废水的小巷,他看到了那扇半掩着的木质房门。走过去推开门,映入眼帘的是紧闭窗户的单间里,亮着昏黄的灯光,一个头发乱糟糟的邋遢男子背对着他,蜷缩在一块床板上熟睡着。
一股刺鼻的酒味扑面而来,胡文兵扫眼望去,乱七八糟的房间里,横七竖八地扔着空荡荡的红星二锅头酒瓶,在那张只有三只腿的桌子上,还放着一些已经发出异味的卤味。
一只耗子沿着墙角一闪而过,绊倒了一只空瓶,发出哐当的声音。
那邋遢男子的身体只是动了动,随即便继续酣睡。
胡文兵看着眼前这一幕,心里难受非常,转眼看向床板上的男子,却是一股恨铁不成钢的怒火腾上心头。
狗日的,终于找到你了!
“李麦!”
他大吼一声。
邋遢男子转了一下身子,睁开迷糊的眼睛看了一眼,朦胧中看到一张熟悉的国字脸和一具魁梧的身躯,但晕晕的脑子没有找到相对应的印象,随即复身酣睡。
胡文兵大步走过去,把手包扔在一边,掰过他的身体,两手揪着邋遢男子的衣领,猛地把他给拎起来。
“你他妈的给老子站起来!”
胡文兵松手,邋遢男子摇晃了几下,费力地睁开眼睛看了几眼,又倒下去,蜷缩起身子睡觉。
重重地呼出了一口气,胡文兵拽过一把椅子坐下,拿出烟点了根,指着邋遢男子的脊梁骨。
“猎人部队?短刀突击队?我看你就是个窝囊废!你什么风浪没有经历过?怎么这关就过不去了呢?!”
回头看出门外,几个衣着鲜艳的孩童手里拿着烟花从门前跑过,兴奋地唧唧喳喳。新年的氛围会一直持续到正月十五,门外门内的气氛却是落差巨大。
“李麦,过去了,已经过去了,人死不能复生,你这般糟践自己,是她想要看到的吗?!”
缓了缓语气,胡文兵苦口婆心地劝说着,“她不在了,但你的生活还要继续!你堕落至此,想要干什么?说句难听的,女人不多得是吗……”
他最后一个音节落地,邋遢男子猛地转过身,瞪着血红的眼睛看着他,那瞬间迸发出来的犀利目光仿佛穿透了胡文兵的心脏,让他没来由的一阵恐惧。
那慑人心扉的目光只是一闪而过,邋遢男子再次复身过去。
无奈地摇了摇头,胡文兵一口抽掉了半支烟,拿过手包,从里面掏出一封看上去有些发黄了的信封,皱巴巴的。
“就你这种状态,我很为我干儿子担心。”胡文兵叹着气说了一句。
邋遢男子没什么反应,突然,他猛地睁开眼睛,缓缓转过身,单手撑在床板上,“你,你刚才说什么?”
胡文兵把信封递过去,“前几天收到的信,是她寄给我的,辗转了好几个地方,寄到了我新单位。但是信的内容是写给你的,你自己看吧。”
邋遢男子伸手接过信封,拿出信纸,缓缓摊开,熟悉的笔迹,熟悉的文字逻辑,是翟晓雨。
“李麦,我隐瞒了你,我怀了你的孩子,你入伍的时候,已经三个月了。不管如何,我会把他生下来,我会带着我们的儿子等你回来。你牺牲了,我就把他养育成人送进部队!”
日期是李麦入伍三个月的时候,信中只有短短的这么两句话。
这是一封寄往部队的信件,但彼时李麦已经结束了新兵训练,被选入了猎人集训营进行隔绝式训练。信件被打了回来,翟晓雨把信件重新寄出,寄给了李麦的死党胡文兵,但那时胡文兵恰好换了新工作,信件经过辗转以及意外的遗忘,居然五年后的现在,才寄到胡文兵手中。
李麦看着信件发呆,嘴巴微张着。
胡文兵沉声说道,“我托人查过,翟晓雨是因为难产死在手术台上。她为了保住你的骨肉,牺牲了自己。”
李麦目光呆滞。
“她是一个好女人,但是她已经死了,你要面对现实,振作起来。为了儿子,你必须振作起来,你听见了吗?!”胡文兵重重地说道。
李麦的眼珠子终于动了动,喃喃地念了一句,“媳妇,我们有一个儿子……”
胡文兵突然站起来,扬手就甩了李麦一巴掌!
“你他妈的清醒点!翟晓雨已经死了!她已经死了!”
他抓住被他打得浑浑噩噩的李麦的肩膀使劲地摇晃着,“你颓废了整整三个月!够了!已经够了!振作起来!把孩子接回来!把他养育成人!这样你才能对得起死去的翟晓雨!”
李麦缓缓抬起头,看着脸部青筋暴出的胡文兵,浑浊的目光慢慢变得光亮起来,麻木的表情缓缓发生了变化。
“我真的有一个儿子?”
看到李麦终于回过了神来,胡文兵放开他,缓缓地点点头,沉声说道,“翟晓雨去世之后,孩子被她的妹妹接走,现在跟她妹妹一起生活。我托公安局的朋友找到了地址,在西海市。”
因为所服役的部队性质特殊,李麦退役的时间比一般部队要早两个月,因此他回来的时候,是国庆之后不久。当他满怀激动去找翟晓雨的时候,看到的却是冰冷的墓碑。
她死了。
为了保住孩子,她选择了死亡。
李麦躲到了南港市的这处出租屋,每天用酒精麻醉自己,以麻木缓解心中的剧痛。他没了生活的意义,他无法接受这么一个血淋淋的现实。曾经的猎人部队短刀突击队队长,堕落至此。
他多么的希望时光倒流回到五年前,于是他会选择与心爱的女人浪迹天涯,战斗英雄不是他想要的。
“我只是想和爱的人在一起生活。”
家族反对他与一个普通的并且年长他十岁的女人结婚,他不惜断绝了与家族的关系,然而却在老爷子的压力之下,被迫入伍。
终于盼来了回归,面对的却是翟晓雨意外身故的噩耗……
此时,胡文兵带来的意外消息,重新燃起了李麦对生活的渴望,当他慢慢确信这一点,他感觉到,自己正在拥有一个坚强不屈活下去的动力。
他要把孩子带回来,把他养育成人!
李麦看着胡文兵,喃喃地念道,语气从疑问变成肯定,“我有一个儿子?我有一个儿子!”
他猛地站起来,冲着门口就要走出去。
胡文兵一把拽住他:“你干什么去!”
李麦目光坚定,“我要把我的儿子接回来。”
胡文兵指着他,“你就这副操性去?”
说着,他拿起手包,扫了一眼房间,什么都没有。胡文兵说道,“先去把自己收拾利索了,好好整整,再去见我干儿子。走啊,愣着干嘛!”
“哦,好。”
李麦跟着胡文兵出门,满脑子都是儿子,不断地想象着他长什么样,个子有多高,今年应该四岁多了,就凭自己和翟晓雨的优秀基因,那一定是一个帅气超萌的小伙子,妥妥的。
心中的阴霾一扫而空,他抬起头,第一次觉得阳光是温暖的……
第3章 穷人也是人
年初三后的商场,是热闹非凡的。
这个时候,该拜年的拜完了,该走的亲戚朋友走到了,接下来就是黄金假期剩余四天的玩乐时间,自然少不了扫荡商场。
胡文兵开的是一辆半旧不新的中华骏捷,就是这破车,他还是跟老板借来的。从理发店里出来,胡文兵便沿着车水马龙的街道驶向王府井广场。扫了坐在副驾驶上的李麦一眼,不住地点了点头,总算有点人样了。
头发剃成了清清楚楚的寸头,胡子刮了个干干净净,理发大爷还顺带帮他清洁了一下脸部,这么一看,倒是有了几分原来那个帅帅的酷酷的样子了。
只是身上那破旧的衣服,大大地破坏了形象,甚至胸前还有一些油迹。
抬眼看到了前面的大楼的几个大字,胡文兵拐入停车场,说道:“就这吧,买几件好点的衣服穿上,别到时候到了西海给咱儿子丢人。”
李麦眉头一皱,“你钱多了烧的?这里随随便便一件衣服顶你一个月工资。”
胡文兵眨巴着眼睛说,“有你这么跟富二代说话的吗?”
“滚你个破网管。”李麦毫不客气地对装逼发起攻击。
胡文兵咧开嘴笑了笑,停好车,“走吧,富二代。”
无奈地摇了摇头,李麦推开车门,恰好此时一辆捷豹xf开过来,酒力未散的李麦反应慢了些,右后视镜被蹭了个正着,啪嗒地变成残骸掉下去,那捷豹xf的左后视镜也是同样的命运。
“嘎吱!”
捷豹车猛地刹住。
李麦下车,检查了一下右后视镜,看来得换个新的了。
那捷豹车驾驶员下来,是个戴着大墨镜的年轻人,穿着粉色西装戴着耳环,干干净净的。另一侧下来个粉色连衣短裙上身套着件皮草的女孩,也戴着大墨镜,微黄长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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