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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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寻-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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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讨厌在餐桌上看见他吧?昨晚他的行为,真的那么该死地不可原谅吗?
  睡到半夜,千寻被饿醒了,拧开床头的台灯,闹钟正指向凌晨两点。
  晚餐时,她食不下咽,只勉强扒了半碗饭,就匆匆离座。十四五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夜里常常梦见自己在下楼梯,下着下着,突然一脚踩空,整个人往下栽,心惊肉跳地醒来,发现小腿抽筋,疼得钻心。
  同桌聂琬说,她也会做同样的梦:“妈妈告诉我,这叫生长痛,说明我在迅速长高。”
  原来,成长的过程总是伴随着疼痛!
  身体的成长,是悄悄而不易察觉的。而心理的成长,却仿佛在一夜之间,是因为那个吻吧?那个她深恶痛绝,又很难忘记的吻,让她朦胧地意识到,现在的自己,和从前不一样了!她再也回不去了,回不去过去的天真无邪,就像一张被墨水沾污过的白纸。
  肚子咕咕叫,喝再多的白开水也不顶用。千寻披上外套,蹑手蹑脚地走下楼梯,想到厨房去找一点东西吃。
  怕了吵到别人,她没有开灯,摸黑顺着墙角,一步一步向厨房挪去,“啪”的一声,餐厅的灯突然亮了。
  眩目的灯光,让千寻睁不开眼,待她好不容易适应光线,看到裴予陌立在餐厅当中,面无表情,眼神如冰。
  她莫名地觉得心慌,躲了一天,还是要和他单独碰面。
  千寻决定和从前一样,无视他的存在,迳直往厨房走。
  “你是不是饿了,想吃东西?”裴予陌突然问。
  她愣了一下,不搭理他,继续向前走,没走几步,右手腕猛然被人握住。
  “裴予陌,拿开你的手,不要碰我!”千寻回头,瞪着裴予陌。那明澈的瞳仁中,充满了怨恨和排斥,那么强烈的情绪,丝毫不加掩饰。
  他胸口像被人打了一拳,手指僵硬,缓慢松开她纤细的手腕。
  “我只是想告诉你,餐桌上有蛋糕,是你最喜欢吃的草莓慕斯。”
  草莓慕斯,这的确是她最爱吃的,他怎么会知道?千寻心中疑惑,脸上却冷淡如常。
  “宋嫂知道你晚餐没吃饱,特意为你准备的。”裴予陌说,却咽下了一句,蛋糕本来放进了厨房冰箱,是他端到餐桌上的。
  今晚,他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都睡不着,半夜听到隔壁房间有响动,然后看到灯亮了,他猜她会下楼去弄东西吃,便到餐厅里“守株待兔”。
  “如果你真的胃不舒服,先喝一杯热开水,再吃蛋糕会比较好……”
  “你什么时候变得……”千寻忍无可忍,“这么好管闲事?”
  因为我关心你。这句话,裴予陌梗在喉咙里,换成了另一句:“昨晚的事……对不起!”
  原来,他是来道歉的!真难得,这个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陌少爷居然也会道歉!
  可是,世界上的事,不是一句“对不起”就可以解决问题。他给她造成的伤害,也不是一句道歉就可以弥补!
  “我说过,我恨你,也不会原谅你,永远!”千寻强止住自己的颤抖,轻轻地摇头。
  “为什么?”他眉头紧皱,全身的血液似乎都冻僵了。
  为什么?该死的!他还问她为什么?
  千寻拿起桌上那个蛋糕,走出餐厅,走到旋转楼梯下面时,方才停下来:
  “因为,那是我的第一次!”她紧咬着下唇,迅速跑上楼去。
  静默的餐厅,晕黄的灯光,柔柔地散在裴予陌的身上。
  他僵立在当地,眼睛深若寒潭。
  “我也是,”他的声音低不可闻,宛若一声叹息,“我也是第一次……”
  
十三 梦境(1)
签证和护照,很快就办妥。
  裴予陌去美国的那天,季家人都到机场送行。千寻没有去,本来嘛,他又不是她什么人,他的走与留,和她全然没有关系。
  季滟哭得很伤心,自她8岁那年,裴予陌来到季家,他们从来没有分开过。她从机场回来,双眼红肿,泪水流个不止。俞梦瑶安慰她:“不要难过了,你和陌哥哥很快就可以见面。妈妈已经联系好了,下学期你就转到圣弗儿高中去,那可是美国升学率最高的私立高中。”
  “升学率高,有什么用?”季安澜在一边泼冷水,“以她的英语水平,恐怕连日常对话都很难应付,更不要说全英文教学了!”
  “你懂什么?”俞梦瑶横他一眼,“我们滟滟很聪明,只要她肯用功,学英语不成问题。”
  季滟抹去脸上的泪水,态度十分笃定:“为了陌哥哥,我明天就去新东方报名,无论如何,也要把英语攻下来!”
  “真是乖孩子!”俞梦瑶轻抚女儿的发丝,“我就知道,滟滟会为妈妈争气的。”
  “真搞不懂你,滟滟从小娇生惯养,英语又不好,为什么偏要送到国外去吃苦?国内的教育难道培养不出人才吗?”季安澜仍然不满。
  “别忘了,你也是在美国念的大学!我既然把予陌送出国,滟滟当然也要去,俞氏集团的未来就要靠他们两个!”
  季安澜嘲讽道:“俞梦瑶,你可真是深谋远虑啊!滟滟今年才上高一,你就考虑接班人的问题了?”
  “既然是接班人,当然要提前培养!”俞梦瑶针锋相对。
  “可是,俞氏是家族企业,予陌只是个外人,他既不姓季,也不姓俞!”季安澜不肯退让。
  “你当初不也是个外人,不姓俞,现在还不是坐上了总经理的宝座?”
  “你……”季安澜猛然醒悟,讪讪地笑起来,“我一直都很奇怪,你和予陌的母亲关系并不好,又是远房表姐妹,为何当初会执意要收养他……现在,我明白了,原来你想要他作季滟未来的丈夫,俞氏集团老总的继任者!”
  “是又怎么样?”俞梦瑶并不否认,“予陌和滟滟本来就是天生的一对,我为女儿亲手调教出来的丈夫,绝对不会错!”
  “调教?”季安澜摊开手,莫可奈何地冷笑,“丈夫是可以调教的吗?予陌是个人,他有自己的思想和感情,他不是机器!你有没有问过他的意见?他是否爱季滟,是否愿意娶季滟为妻?”
  “予陌走以前,我已经问过他,他也答应了,学成回国后就和季滟结婚!”
  季安澜若有所思地盯着妻子,幽幽地说:“予陌由你一手抚养长大,可谓恩重如山。你这样问他,他能不答应吗?但他只有18岁,人生中还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俞梦瑶,我只怕,你这自以为是的善意,将来会害了女儿!”
  俞梦瑶不屑地:“杞人忧天,庸人自扰!”
  季安澜不再说话,他很快转身走出客厅。俞梦瑶回头,看见季滟因羞涩和惊喜而胀红的脸颊。
  “妈,是真的吗?陌哥哥真的答应要娶我?”她激动得声音颤抖。
  俞梦瑶拨了拨她额前微乱的碎发:
  “放心吧,他一定会成为俞家的女婿!”
  受到母亲鼓励,季滟学习态度一百八十度转变,除了吃饭睡觉,成天捧着一本英语书看,和人说话聊天,嘴里也不时蹦出几个英语单词。
  “季滟小姐八成是魔障了!”宋嫂私下对千寻说,“满嘴叽哩咕噜的洋文,我一句都听不懂!哦,不,我听懂了两句,就是那个狗得摸你——早上好,三克油——谢谢……外国人说话真奇怪,早上好就早上好,偏要去摸狗。说一声谢谢嘛,还要送人家三克油。”
  千寻忍不住笑,笑完后,她以一种全新的眼光看季滟,发现她和以前确实不同了,不再懒散,也不那么任性。
  应该是爱情的力量吧?虽然15岁的千寻,并不知道真正的爱情是什么。
  在课堂上,老师传授数理化、文史外,却从来没有人教过孩子们,什么是爱情?该如何去爱一个人?人生中最最重要的一课,却被完全地忽略。甚至于,大人们自己面对爱情时,交的答卷也不及格。
  季安澜之爱苏缇,酿成了她终生的悲剧;苏缇之爱季安澜,生下了一个没有名份的孩子;俞梦瑶爱裴予陌的父亲,却嫁给了自己不爱的季安澜……
  爱恨情仇,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住了四个人,而他们的孩子,也同样陷在这张网中,不能自拔。 … 手机访问 m。  书本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十三 梦境(2)
两个月后,千寻收到一个包裹,没有落款,直接寄到她的学校。
  课间时,班主任将包裹交给她。同桌聂琬凑过来,看到上面的邮票和邮戳,眼睛亮亮的:“是美国来的,你有外国亲戚?”
  千寻摇摇头,将包裹拆开,是英文版的《呼啸山庄》,她上次扔在书房地板上的那本。这本小说的中文版,千寻早就看过,虽然没有完全看懂。为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她挑战高难度,想看英文版,结果借助英汉词典,一个晚上才勉强看了两章,后来这本书就找不到了。
  她翻开书,书页间夹着一张纸。千寻将纸抽出,摊开来,立时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那张纸皱皱巴巴,是由很多碎纸片拼凑,用透明胶粘在一起的,虽然纸上的水彩颜色已模糊黯淡,线条也扭曲变形,但千寻还是能辩认得出,这是林熙阳送给她的那幅画——《花瓣雨》!
  一瞬间,她的大脑一片空白。
  裴予陌……为什么偏偏是你?
  怎么可能?那个阴郁冷漠的男生,是他捡起被季滟撕碎的纸片,再将它们一点一点粘贴起来,拼成了一幅完整的画。
  聂琬见她屏息不动,双眸晶亮,怔忡地瞪着面前那张破纸,不由好奇地问:“这是什么?”
  “没什么。”千寻眼眸中的光亮慢慢沉寂。她将纸收好,连同小说一起放进抽屉里。
  “你有秘密!”聂琬说。千寻是个美丽纤弱的女孩,文静内向,不爱说话,同时又有点忧郁,有点神秘。这样的女生,最吸引情窦初开的青涩男生,合适作他们的梦中情人。在他们班,一半以上的男生暗恋她,却由于她漠然不可及的凝肃,不敢靠近,甚至连和她说话,都觉得是一种荣幸。
  “不要胡说。”千寻说,“快要上课了!”
  “肯定是情书,否则你不会把它藏起来。”聂琬不依不饶,她觉得千寻太过冷静理智,不像同年龄的女生,有一种早经世故的淡定。聂琬很想惹恼她,看到她生气或者焦躁的样子。
  “如果是情书,我早把它撕了,为何会收起来?”
  想想也是。自从转学到这所贵族私立学校,千寻每天来上学,抽屉里都塞满了情书和玫瑰花。她将情书撕掉,将玫瑰花送人,处理得干净利落。
  “孟千寻,你的心也太狠了吧?真不知道,被你喜欢的男生会是什么样子!他一定很帅、很高,家里很有钱,而且很聪明……”
  不,他不用帅,也不用有钱,更不用聪明,只要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有一抹温暖和煦的笑,便足以融化冰霜,扫尽她眉宇间的轻愁。
  那天晚上,千寻枕着林熙阳那幅画,睡得很香很甜。没作噩梦,也没在半夜惊醒。搬进季宅一年来,她许久没有睡得如此安稳过。
  在恍惚的梦境中,她又回到了柳镇,四周全是粉红的桃花瓣,在空中漫天飞舞,轻轻地,软软地,像一场美丽的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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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重逢(1)
时光飞快地流转,又是春天。
  三四月间,乍暖还寒,一阵阵地飘洒细雨。千寻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独自撑一把伞,在校园的樱花林里散步。
  当然,这里不是N城,N城只有红得像火一样的木棉花,没有柔弱的樱花。
  这是内地一所全国知名的高校,千寻当年填报高考志愿,将它列在首位,因为它离湖南很近,还有一片闻名遐迩的樱花树。
  临近傍晚,天空下起了迷蒙小雨。樱花烂漫,缤纷绚丽,风起处,一瓣一瓣自枝头坠落,缓慢地旋转、曼舞、轻扬,直至尘埃落定。
  静幽的林间小径,一位长发少女缓缓走来,裙裾款摆,敛眉垂目,是“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的生动写照。
  漫天花瓣中,许多男生停下脚步,频频回首,目光像藤蔓般在她身上纠结。有个高高瘦瘦的男生好奇地询问:“这是谁啊?莫非是《红楼梦》中的林MM?”
  “你是新生吧,连她都不知道?”一个戴眼镜的男生说,“孟千寻,W大建校以来最美的校花,美到极致,冷若冰霜,恰与这樱花匹配相衬。”
  “冷吗?”高瘦男生不敢苟同,“我倒觉得她温柔娴静、楚楚动人,我见犹怜!”
  “她是大三外语系的,才貌双全,是无数男生的暗恋对象和梦中情人,可是从大一开始,她就拒绝了一个又一个追求者,既冷又傲,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但是,她真的很美!”瘦瘦的男生由衷叹道。一肩披泻的长发,五官精致,眉目如画。虽然还是微凉的春天,她却只身着一条纯白棉布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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