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有不甘(重生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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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不甘(重生美食)- 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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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宽大的高背椅摆放在台阶上,下面铺着淡金色花纹的地毯,这里才是饕餮楼的行政总厨“待客”的地方,她就在这里等着那些自以为能打败她的人来这里挑战她。
  不过这一年来,随着网络的发展,沈何夕曾经在国外的“辉煌事迹”变成了海外党们发回国内的视频,越来越多的人的知道了她这个曾经闯入了外国厨艺界并且靠着自己的味觉打下了一片天下的女孩儿。
  在某些美食论坛上人们甚至称她为女王,得知她现在是饕餮楼的行政总厨之后,“饕餮楼女王”的称呼更是不胫而走。
  还有苏仟那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把她品尝别的厨师菜肴的场面也录制了下来放在网上,还取名叫“女王的日常”,弄得饕餮楼里的客人除了老饕之外还有“慕名而来”的年轻人。
  对于这样的情况,最乐见其成的人就是沈抱石了,一代名厨对自己的孙女说:“厨子的一辈子就两件事儿,一件是做对得起自己的菜,一件是做对得起自己的人。丫头你的天资和见识在这里,只有比别人站得更高做的更多才对得起自己。能让别人不再把厨子当成下九流,也是你的功德了。”
  徐汉生也对沈何夕说:“现在这个世道就连戏子都能万人膜拜,你当个人尽皆知的厨子也没什么了不起。”
  至于年过八旬的沈抱云,他乐呵呵地关注了那些美食论坛,每天看他家小夕的事儿,还拿小本子记下来跟老兄弟们分享。
  #我家的老头儿一个比一个放得开#
  悟了这一点之后,沈何夕自己也就放开了,现在的她除了每年拿出一个月的时间去录制时光厨房的节目之外,也开始接受国内媒体的采访,厨艺界对于她和饕餮楼的质疑之声依然存在,可是支持的人也越来越多了。
  几年的磨练和家人的支持,成就了沈何夕——现在这个几乎称得上是君临饕餮楼的女王。
  现在沈何夕就坐在她的“王座”上,修长漂亮的一双腿外面是黑色的亚麻长裤,脚上是一双样式百搭的中跟单皮鞋,这样美好的两条腿交叉成美丽的形状可是在场无人有心情去欣赏。
  “油爆双脆?油我是吃出来了,脆在哪里?”坐在上面的沈何夕漫不经心地把自己手中碟子放在一边,如果不是给这个家伙的师父面子,她连尝一口的心情都欠奉。
  听见这句话下面原本志得意满的厨子脸色变得很难看,他对这道菜极有信心,没想到居然受到了这样直白的嘲讽。
  “肚头鸡胗就是双脆,两种材料都是脆实易熟的,做的时候要注意火候保证口感,所以叫双脆。”厨子显然是当沈何夕不知道这道菜,“我们那没有你这这么多鲍参翅肚,但是论火候和刀工,这道菜那都是一等一的。”我的本事在省城也是一等一的。
  油爆双脆这道菜也是很多鲁菜厨子的出师菜,以刀工精细火候精妙为佳,他之所以做这道菜也是为了显摆自己的刀工和火候。
  “我说你是用了油已经是在夸你了。”沈何夕从椅子上站起来,缓缓走下,“现在外面的馆子都流行汤爆法,因为油爆一旦拿捏不好就会太腻,你敢用油这还不错。就是这个脆,你做错了。”
  年近三十的厨师从比自己小的女孩儿嘴里得到了一句“不错”又怎么可能甘心,他自己唱了一口自己做的菜,咀嚼了两下不服气地说:“入味又脆实,怎么不脆了?”
  “因为脆和硬是有区别的啊,鸡胗的做法那么多,为什么偏偏做这道菜的时候用的是十字花刀,你想过么?”
  沈何夕拿起这个厨师放在一边的菜刀比划了两下:“因为十字花刀是在保证食材不散的情况下最能让食材快速加热的处理方法之一,你第一次滑炒双脆的时候为了求形状好看时间过了一点,第二次下玻璃芡的时候又为了让配菜的色泽更好看时间又过了一点,这两点就已经让你这道菜的火候不对了。”
  做菜不就是追求色香味俱全么?怎么到了她这里就这一点那一点的不对了?
  “说是脆,取的是脆嫩的脆而不是脆硬的脆,为什么最好的油爆双脆里腰花鱿鱼都取代不了鸡胗,就是因为它们的嫩都比鸡胗差了两分。”
  这个厨师就是元三同的徒弟,他出师之后那个不消停的元胖子就直接打发他来饕餮楼找沈何夕品菜,也就是看在元光头的面子上,沈何夕跟他废话了半天之后还让他留下尝尝她做的油爆双脆。
  无论是前期准备的刀工还是后来下锅翻炒的动作,这个年轻的女人都做得利落到让人眼花缭乱,不到一分钟,一盘油爆双脆就摆在了他的面前,其中时间最长的消耗是等竟然油锅升温。
  乍一看这道菜除了没有配菜只是纯粹的红白相间之外和这个厨子之前做的也没什么不同,只是吃到了嘴里之后人们才终于明白何为油爆何为双脆。
  油均匀地裹在食材的外面,带着调味后的荤香让人食欲大开,在这层包裹之外,食材被调料去掉了自身的腥气之后只有肉香和口感,肉香味被热油催发到了极致,可是就像是被油封锁在了食材里一样浓郁丰满到让人惊叹,脆嫩的口感让人想到了乘风波浪的爽快,那种用牙齿能解决世界一切问题的快感在齿间爆发,舌头接触到的食材是让人心动的柔软,即使明知这种柔软只是表象,也像海市蜃楼一样让人惊叹。
  咀嚼,成了世上最令人快乐的事情。
  将食材让人感到享受的特点发挥到极致,这才是这道菜设计的初衷。
  “沈总厨,你留我在这里打工好不好?我不要工钱!不对,你们这里可以考试对吧?我要申请参加考试,我再把这道油爆双脆练五百遍,我肯定能通过你们的考试,沈总厨……”
  做完了油爆双脆沈何夕又被人叫走去研发新菜,在她快步离开的背影后面刚刚还认为她是故意找茬的厨子不停地呼唤着她的名字,样子不复刚进来的时候那种不可一世。
  乐小川乐呵呵地把胳膊搭在正川平次的肩膀上:“看吧,又一个小师姑的脑残粉。”
  沈何夕没理会后面那人的呼唤和自家人的调侃,她现在很忙,忙着管理饕餮楼的几十上百位厨师,忙着研究新的菜式和宴席,忙着打磨自己的厨艺,让自己像她爷爷说的那样走得更远更远。
  她还不知道几天之后的那一场古代美食节会彻底惊艳华夏的这个秋天,也让她彻底在华夏打响了名气。
  一个属于真正她的时代,即将来临。
  作者有话要说:大番外告罄!明天上小番外:墨迹日记
  更新都要在晚上了。
  关于小夕是哪里的人,统一回答:把整个胶东半岛揉吧揉吧放一起就差不多了,嘿嘿嘿,新派和老派的胶东菜、博山派系他们一家子都做过了呀~

  第140章 小番外合集
  墨迹日记:
  今天是离开小鱼干的日子;我的人要带我去另一个地方生活了,据说是她的国家?不知道那里有没有小鱼干可以吃,但是能跟着我的人一起;我真是世界上最有威严的喵王啦!
  *
  猫砂牌子没问题;猫粮品质没问题,猫窝摆在能晒到阳光的地方干净又整洁;也没问题。
  这个院子里还有好多好玩的东西。
  有好几个陌生的人类;但是都不让我觉得讨厌。
  喵王墨迹喜欢这里!
  只是有一个看起来蠢蠢的家伙总是盯着我看……嘿,蠢狗;叫我女王大人。
  (沈何朝看看站在自己膝头挺胸抬头的猫咪小墨迹又看看书有点可怜的小腻歪,转头问他妹妹:“它……害怕么?”据说猫会怕狗,可能这只国外来的猫表达害怕的方式不太一样?
  沈何夕有点无奈地摇摇头;好笑地说:“小墨迹是对小腻歪表示你是属于它的,大概是这样吧。”这幅样子简直跟它默不作声霸占了泰勒夫人家的阳台一模一样。)
  *
  那个叫狗的蠢东西好像也有点傻乎乎哒,今天我爬到一个很高的地方把一个球推下来,这个蠢狗就一直粘着我不放。
  走开你这只鱼唇的凡狗!
  走开你这个只会舔我毛的家伙!
  (小腻歪用一只狗爪按住那个失而复得的球球玩具,拼命地给那只只有它一半高的猫咪舔毛,小墨迹比较胖,从后面看起来像是一个灰色的绒球,现在这个绒球被在小腻歪舔来舔去,抖了两下还是没有挪开。)
  *
  晒太阳的时候我的地盘上来了陌生人类,他们来找我的人不知道去做什么。
  打个哈欠,今天的烤鱼很新鲜,喂,那个鱼唇的靠枕,你再乱动下次我不赏赐你烤鱼吃啦。
  (阳光正好,沈何夕接过国际饮食大赛的邀请函,扭头就看见小墨迹懒洋洋地靠在小腻歪的身上,温暖的光照在它们白色、灰色的毛发上,让人忍不住就露出了微笑。)
  *
  今天那个身上气味很好的人类和那个以前带我出门散步的人类一起带着奇怪的味道回来了,他们上次穿着奇形怪状闹哄哄地样子我还记得呢,为什么这次回来又带了一只小小的人类?
  这么小的一只!
  我的人今天没给我准备肉条或者鱼干,用一个罐头就把我打发了,哼,都是那个小小只人类的错!
  看起来好小呢。
  蠢狗,虽然它让我们今天没有加餐,但是看在它很弱的份上,我们一起顺爪保护一下吧。
  (苏仟带着已经满了三个月的小宝贝终于跟着自己的丈夫回来了这个小院子,房间内他们一家人都围着小宝贝仔细地端详,没人注意到窗台外面有一只短毛折耳的灰猫和一只立耳的白色狗狗一起把脸贴在玻璃上往里看。)
  糟心的孩子们
  十六岁的时候,亚瑟试镜了一个电影的配角,演主角的小时候,然后他就开始了他的演艺事业。
  不止一次,亚瑟打电话向沈何夕哀求来参加他电影的首映。
  “姐姐,你来看电影嘛~来嘛~”这是十八岁的亚瑟。
  “不行啊,我很忙,下次吧。”
  “Cici姐姐,我第一次演主角,来看我的电影嘛~来嘛!”这是二十二岁的亚瑟。
  “唔,没时间,我要去合众国参加一个美食项目。”
  “姐姐,这次我演的是很帅气的男主角,会打枪还会开飞机,我问过艾德蒙了你这次是在腐国的,来看我的首映吧。”这是二十五岁的亚瑟。
  他以为自己会遭到再一次的拒绝,事实上这些年他已经习惯了自己的姐姐不愿意和他一起出现在人前的想法,他们毕竟看起来是完全没有什么关系的,虽然他们是姐弟。
  “姐姐,我真的很希望别人都知道时光厨房的Cici小姐有一个像我这么又帅又酷的弟弟。”
  此时时光厨房的节目经过了这么多年终于停播,只是Panda的华夏美食推广计划在这个国际进行的很顺利,人们依然记得那个在屏幕上面无表情又犀利毒舌的年轻女人。
  “好啊,我去。”沈何夕面带微笑地答应了。
  “亚瑟,你为什么总喜欢演英雄角色?”
  二十五岁的亚瑟身高一米八七,有了健壮的脊背和结实的身板,沈何夕和他一路相携而行竟然被衬出了几分娇小。
  “因为我有一个大魔王的姐姐,打败大魔王是我的使命!”亚瑟依然搞怪,换来了她姐姐无可奈何的瞪视。
  因为我也想……有一天背着我想要保护的人走出黑暗呢,我的姐姐。
  *
  十五岁的弗雷德在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时候成功获得了合众国一所顶级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二十岁的时候他已经开始攻读博士学位——心理学博士。
  另外他还有个兴趣爱好是写侦探小说,经常半夜打电话给沈何夕让她和自己一起思考故事里的情节。
  “姐姐,你觉得到这里你能猜出凶手是谁么?”
  睡的正香被吵醒听完故事以后已经彻底精神的沈何夕:“……是B吧。”
  “你怎么知道的?”弗雷德觉得自己的这个故事逻辑简直严丝合缝,没想到她的姐姐居然还是能猜出来。
  “因为B是金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还有粗壮的手臂……弗雷德你总是把凶手描写成你姐姐我的追求者的样子你觉得合适么?”
  “有么?”弗雷德轻笑了一声,“我自己都没发现呢。”
  沈何夕哼了一声,她弟弟的这个恶趣味她早就发现了,除了哈维的外形之外他还把库克的名字给死者用,这么一琢磨沈何夕真觉得弗雷德现在是迟来的青春期,在已经这么大的时候变成了一个中二叛逆青年。
  想想真是心累了。
  “弗雷德,我这几年还没有谈恋爱或者结婚的打算,你可以不用那么草木皆兵。”
  “好吧,那我下次写小说的时候写一个能打坏蛋的东方美女好了。”
  “没问题,记得她要会做美食。”
  “当然,还能把侦探F一脚踹翻在地上。”
  隔着一个大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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